A. 2022年上海公積金基數調整日期
法律分析:上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22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即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頂。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1、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設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計算得出的月繳存額,如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之內,則按實確定,如超過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計算。
法律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B. 上海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法律分析:從2020年7月起,社保繳費基數參考水平調整至9339元/月,對應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017元/月;同時按照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社保減負政策的要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度的下限標准,即4927元/月。
法律依據:《關於2020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9年月平均工資。2020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0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8017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92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2020年度基數調整採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單位可以從2020年7月1日起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基數調整專欄進行查閱、下載和辦理。20人以下無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還可以通過手機登陸基數調整專欄進行辦理。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實現了「一網通辦」,單位可以通過上海一網通辦「稅費申報」專欄辦理。
C. 2021上海四金 上限每年漲好多
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調整為31014元/月,基本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342元,補充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102元。
自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調整為5975元/月。本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調整為31014元/月。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31014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月繳存額上下限基本公積金:按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342元,下限為348元;補充公積金:按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102元,下限為248元。
上海2019年全口徑平均工資:114962元(9580 元/月);2020年全口徑平均工資:124056元(10338 元/月)。
D. 上海公積金上限基數是多少
法律分析:31014元。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調整為31014元/月。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應為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
提取公積金流程:1、職工在《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書》中註明申請委託按月提取還貸,同時在《委託扣款協議》上簽字、按手印。 2、中心工作人員在錄入貸款信息時在系統中予以確認。 3、發放貸款時,中心列印《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審批單》。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E. 上海社保和公積金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2021年7月起,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從原來28017元調整為31014元;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從原來4927元調整為5975元;公積金繳費基數上限從原來28017元調整為31014元;公積金繳費基數下限2480不變;最低工資從2480元調整為2590元;最低小時工資從22元調整為23元。
上海市最新社保各險種繳費比例與上年度一致未做調整,僅基數上調後企業與員工個人部分金額有所增加。當然我們可以特別關注下今年社保繳費下限5975元,較去年增長了21.27%,非常大的漲幅。5975元如何得出的呢?59759580元×60%+10338元×60%)÷2,而9580、10338是近兩年的社平工資。
而企業+個人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後的最高上限為4342元,下限為248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60%核定,江源區等6個縣(市、區)平均工資按過渡實施標准執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按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60%核定。
F. 上海公積金上限
法律分析:2020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92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
法律依據: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發布《關於2020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9年月平均工資。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8017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