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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黃金交易所協助辦理質押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1-19 23:37:40

上海黃金交易所是否合法的呢

上海黃金交易所等同上海證券交易所。
都是國家機構。

他們推出的產品都是合法的,但是不排除有人利用他們的名義做非法的事情。

Ⅱ 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遞延費是什麼、遞延費怎麼收取

遞延費是復客戶延期交收制發生的資金或黃金實物的融通成本,遞延費的支付方向根據交收申報數量對比確定。當交貨申報量小於收貨申報量時,空頭持倉向多頭持倉支付延期費;當交貨申報量大於收貨申報量時,多頭持倉向空頭持倉付遞延費;當交貨申報量等於收貨申報量時,不發生遞延費支付。 遞延費=持倉量×當日結算的價格×萬1.75
也就是說遞延費有時你可以得到,有時是需要你支付,長期來看,可以相互抵消的。當天買賣的話,是沒有這個費用的,所以這個費用是次要的, 交易費用的高低才是最最重要的, 交易費率一般是萬8,不過,我們可以幫助你調到萬6的,交易多的話,還可以更低的,可以打對折

Ⅲ 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監管機構

上海黃金交易所本身就有監管機構,用於監管會員交易業務,查處會員違反交易所有關規定的行為;監管指定倉庫的黃金、白銀、鉑等貴金屬業務;

上海黃金交易所對上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

Ⅳ 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章程節選

總則
第一條為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黃金市場的健
康發展,規范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組織和行為,保證黃金交易的正常進行,維護黃金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交易所實行會員制組織形式,是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履行交易所規定職能,按照本章程組織黃金交易並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三條交易所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和監管。
第四條交易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黃金交易。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於交易所內一切交易活動,交易所、交易所會員、指定交割倉庫及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章程。 設立、變更與終止設立
第六條交易所中文名稱為:上海黃金交易所;英文名稱為ShanghaiGoldExchange,英文縮寫為SGE。
第七條交易所注冊地址為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5號。
第八條交易所營業期限為50年。
第九條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是為黃金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並履行相關職能,按照本章程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十條理事長為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條交易所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
第十二條交易所職能:
(一)提供黃金交易的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
(二)制定並實施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規范交易行為;
(三)設計交易合同;
(四)組織、監督黃金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
(五)制定並實施風險管理制度,控制市場風險;
(六)保證交易合同的履行;
(七)生成市場價格,發布市場信息;
(八)監管會員交易業務,查處會員違反交易所有關規定的行為;
(九)監管指定交割倉庫的黃金業務;
(十)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能。
第十三條交易所的業務范圍:在指定場所組織黃金、白銀、鉑等貴金屬的交易、清算、交割、配送以及信息、咨詢、培訓等相關服務。交易所名稱、注冊資本、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終止: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會員大會決定不再延續;
(二)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關閉。
因前款第(一)、(二)項解散的,需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交易所終止,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需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會員
第十五條交易所會員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從事黃金業務的金融機構、從事黃金、白銀、鉑等貴金屬及其製品的生產、冶煉、加工、批發、進出口貿易的企業法人。
第十六條申請成為交易所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二)承認交易所的章程及各項業務規則;
(三)擁有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凈資產;
(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經營歷史,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行為記錄;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及完善的黃金、白銀、鉑等貴金屬業務管理制度;
(六)有黃金經營資格,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
(七)認繳交易所的會員資格費和年會費;
(八)中國人民銀行和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七條取得交易所會員資格,須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預審,理事會批准,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同時頒發會員證書,並予以公布。
第十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會員大會,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按照本章程和交易規則行使申訴權;
(三)在交易所內進行黃金、白銀、鉑等貴金屬的交易;
(四)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設施,獲得有關交易信息和服務;
(五)按規定轉讓會員資格;
(六)聯合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七)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接受交易所的監管,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遵守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及有關決定;
(三)按規定交納各種費用;
(四)出席會員大會,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的決議;
(五)接受交易所業務監管;
(六)按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
(七)交易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條會員應選派若干名交易員,交易員須經過交易所業務培訓並取得資格證後方可入市參與交易。
第二十一條交易所對會員資格實行年審制度,對會員交易員資格實行審查制度。
第二十二條交易所會員實行總數控制。會員的數量由理事會確定,會員大會通過。
第二十三條交易所會員依其業務范圍分為金融類會員、綜合類會員和自營會員。金融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及批準的其它業務,綜合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自營會員可進行自營業務。
第二十四條交易所按照不同的會員類型、不同的權利義務,制定相應的會員資格費和年會費。金融類會員,資格費80萬元,年會費5萬元;綜合類會員,資格費50萬元,年會費4萬元;自營會員,資格費30萬元,年會費3萬元。
第二十五條會員可以按照交易所規定條件和程序轉讓會員資格,轉讓方必須提前60個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和提交有關報告,受讓方應當符合本章程第十六條規定。受讓方需向交易所提出入會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資料,經交易所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方可履行轉讓手續。
第二十六條兼並會員的法人或與會員合並後新設立的法人需要承繼會員資格的,必須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經交易所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方可承繼會員資格。兼並會員的法人或與會員合並後新設立的法人,有優先取得會員資格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交易所對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章的會員,可提請理事會終止或取消其會員資格,理事會須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恢復或取消會員資格的決定。
會員因故被終止或取消會員資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八條會員轉讓交易席位或被取消會員資格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結清交易業務,清償債務。
第二十九條交易所會員被取消資格或會員資格發生變更時,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三十條交易所應制定會員管理辦法,對會員進行管理。 會員大會
第三十一條會員大會是交易所的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過交易所章程、會員管理辦法和交易規則及其修改草案;
(二)選舉和罷免會員理事;
(三)審議批准理事會、總經理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通過交易所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
(五)審議交易所風險基金使用情況;
(六)決定交易所理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
(七)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二條會員大會由理事會召集,一般情況下每年召開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一)會員理事人數不足《黃金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目或者交易所本章程所定數目的三分之二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會員聯名提議時;
(三)理事會認為必要時。
第三十三條會員大會由理事長主持。理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用書面形式指定的副理事長或者其他理事主持。召開會員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30日以前通知會員。臨時會員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第三十四條會員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每一會員享有一票表決權。會員大會決議必須經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第三十五條會員參加會員大會,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會員大會的,會員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員大會,代理人應當向交易所提交會員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六條會員大會應當對表決事項製作會議紀要,由出席會議的理事簽名。
會員大會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交易所應當將會員大會全部文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理事會
第三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決議和理事會決議的實施;
(三)選舉產生理事長、副理事長;
(四)監督總經理履行職務行為;
(五)擬定交易所章程、交易規則及其修改草案,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六)審議總經理提出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七)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置和人選;
(八)決定會員的接納和轉讓;
(九)決定對嚴重違規會員的處罰;
(十)決定交易所的變更事項;
(十一)對涉嫌違規的行為採取臨時處置措施;
(十二)在異常情況下採取緊急措施;
(十三)審定根據交易規則制定的細則和辦法;
(十四)審定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
(十五)審定總經理提出的交易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十六)本章程規定和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前款第(八)、(九)項的職權,理事會可授予專門委員會行使。
第三十八條理事會由9人至15人理事組成。其中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會總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每屆任期3年,理事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會員理事由理事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會員聯名提議,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非會員理事由中國人民銀行委派。交易所總經理是當然理事。
第三十九條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至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第四十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會員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三)主持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協調專門委員會的工作;
(五)提名交易所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人選;
(六)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理事會報告。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用書面形式指定的副理事長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職權。
第四十一條理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理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一)中國人民銀行提議;
(二)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
(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
根據本條第二款第(一)、(二)項召開理事會會議的,會議通知時間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第四十二條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理事會會議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理事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會議文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四十三條理事會會議,應當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當載明授權范圍,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授權。理事會應當對會議表決事項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和記錄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四條理事會下設交易、交割、會員資格審查、調解、財務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為議事機構,協助理事會開展工作,專門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專門委員會的職責由理事會規定。
第四十五條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由交易所會員、交易所工作人員和社會知名人士組成,由理事會任命,每屆任期3年。
第四十六條各專門委員會分別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主任由會員擔任,1名副主任由交易所工作人員擔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主任、副主任均由專門委員會選舉產生,理事會任命。交易所總經理、副總經理、理事會成員不得兼任各專門委員會正、副主任職務。根據理事會工作需要,專門委員會正、副主任可列席理事會會議。 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至2人。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由中國人民銀行任免。總經理每屆任期3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四十八條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通過的制度和決議;
(二)主持交易所日常工作;
(三)根據章程和交易規則組織擬定有關細則和辦法;
(四)擬定並實施經批準的交易所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五)擬定交易所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
(六)擬定交易所變更方案;
(七)擬定交易所機構設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員;
(八)決定交易所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懲;
(九)本章程規定的或者理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總經理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總經理用書面形式指定的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責。
第四十九條總經理離任時,交易所理事會應當聘請具有一定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離任審計。聘請的中介機構和審計報告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業務管理
第五十條交易所實行《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黃金交易所現貨交易資金清算暫行管理辦法》、《上海黃金交易所現貨交易資金清算實施細則》、《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割管理辦法》、《上海黃金交易所應急交易管理辦法》、《上海黃金交易所指定倉庫管理辦法》等具體規則。
第八章財務與會計制度
第五十一條交易所財務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十二條交易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財政年度結束之日起90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和有關部門報送有關業務資料和經具有從業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有關財務會計報表。
第五十三條交易所按照國家規定製定內部審計制度。
第五十四條交易所按規定向會員收取年會費。
第五十五條交易所從稅後利潤中分別按照國家規定或理事會決議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和公益金。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交易所正常運行,交易所按規定提取風險基金。交易所設立風險基金和發展基金。
第五十七條風險基金的來源:
(一)按交易手續費的一定比例從手續費收入中提取;
(二)政府指定用於風險基金的撥款和50%的會員資格費;
(三)其他來源。
第五十八條風險基金的管理
交易所對風險基金實行專戶專儲、專款專用。
第五十九條風險基金的使用
用於為維護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力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所帶來的損失。風險基金的使用需由理事會決定,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六十條發展基金的來源:
(一)按交易手續費的一定比例從手續費收入中提取;
(二)政府指定用於市場發展的投入和50%的會員資格費;
(三)其他來源。
第六十一條發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發展基金主要是為適應市場發展,開拓市場業務,進行人員培訓,實施市場建設方面的投入。發展基金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

Ⅳ 我司想申請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會員資格證,請問這個資格證要怎麼辦理

1、可以咨詢下當地的人社廳
2、可以咨詢下相關的工作人員及培訓機構
3、可以咨詢下相關的持證人士
4、證書查詢網址:
5、長時間不換證會導致證書作廢

Ⅵ 關於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方面的規章制度

您好,您應該是做的黃金延期AU(T+D)的品種吧,這樣的話,您如果是開倉買入黃金,版相對於您只是花一定的保權證金買了一份黃金合約,相當於是定金,等價格漲上去了,您的獲利目標也達到了,就可以將它賣掉,這樣您就可以賺錢差價;同時,如果您想提取實物黃金,您只需要以當時買的價格補足余額就可以提取黃金。也就是說您有權利選擇是賺取差價還是買實物,空單也是一樣,可以賺錢差價,目前金交所沒有回收黃金的政策。

Ⅶ 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條件

第一年齡
炒黃金有年齡限制,開戶年齡要求滿足18周歲,小於60周歲並且具版有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資金權
炒黃金開戶不需要手續費,但根據賬戶的種類,需要注入一定的資金才能開始交易,所以炒黃金有資金的門檻。
目前標准賬戶的注入資金是2000美元,投資者成功注入資金之後,才能激活賬戶,正常交易。如果投資者選擇的是微點差賬戶,注入資金是500美元。如果你想用更少的資金就進入黃金市場,可以嘗試迷你賬戶,只需要30美元,投資者就可以開戶入市。
第三相關資料
投資者需要身份證和銀行卡才能成功開戶,交易平台需要身份證實自己的身份,炒黃金有資金的進出,投資者使用銀行卡賬戶匯入或者匯出資金。

Ⅷ 做黃金不能直接在上海交易所開賬號事嗎

一般都會通過代理分部來開戶,比如黑石財經就是可以代理黃金開戶,因為投資是需要很多後續服務的。

上海黃金交易所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建,經國務院批准,履行《黃金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職能,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黃金交易,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上海黃金交易所於2002年10月30日正式開業,經營范圍包括提供黃金、其他貴金屬現貨、延期及其衍生品交易服務等。
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的要求及流程:
1、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要求:凡是熱愛或是需求鉑金、黃金的朋友們都可以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開戶要求由會員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法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4)一般納稅人證明
以上證書的復印件各兩份,要記得蓋單位的公章。
3、正確填寫《客戶須知》、《黃金現貨委託代理交易協議書》和《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登記表》,並簽字蓋章。
4、由會員報上海黃金交易所審批備案。
5、把開戶保證金壹萬元打入上海黃金交易所代理帳戶。
6、由上海黃金交易所生成客戶交易代碼,開戶完成。
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戶保證金和交易保證金的劃入:
為保證客戶資金的安全,上海黃金交易所對客戶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資金的劃轉有著嚴格控制。
1、資金存入或帳面劃轉的方式打入公司在上海黃金交易所清算行的代理專管帳戶。
2、客戶向上海黃金交易所劃入資金後,應及時通知公司財務部劃入金額的詳細情況並將銀行回單傳真給公司財務部。
3、公司財務部在收到資金並核准無誤後,在開盤時間20分鍾內確保資金及時劃轉上海黃金交易所清算部帳戶,並通知客戶入金完成。
4、客戶即可通過網上客戶交易系統自助查詢入金情況。
黑石財經除了提供安全正規的開戶交易平台外,還根據國內新手較多的情況,開設了金融直播間,為廣大投資者提供24小時的專業指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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