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嘉宜化工廠董事長是誰
工商資料顯示,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擁有者分別為: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內(簡稱倪容家巷集團)和連雲港博昌貿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70%和30%。其企業高管有7人,分別是董事長林琰、總經理陶在明、董事倪新瑞、董事王海民、董事張勤岳、董事趙紅雨、監事楊鋼。
除董事趙紅雨、總經理陶在明和監事楊剛其名下關聯公司只有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一家外,董事倪新瑞有關聯公司10家,董事長林琰有關聯公司4家,王海民有關聯公司3家、董事張勤岳有關聯公司3家。
董事王海民所有關聯公司中實際控股人為江蘇遠征化工有限公司,江蘇遠征化工有限公司則是深交所上市的「閏土股份」(002440)。
持有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中30%股份的連雲港博昌貿易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叫王海峰,雖為100%控股,但該公司的高管阮雪鋒,同時與「閏土股份」有著直接關系。
持有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中70%股份的倪家巷集團實際控制人為倪成良,其名下關聯公司12家,涉及江蘇、新疆、安徽和山東,其曾在6家企業擔任過法人,這些公司注冊資本總和將近6個億。其對外投資了6家企業,並在12家企業任職,均為實際控股人或董事。
② 江蘇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一個成功的企業不僅要靠正確的管理經驗、良好的市場環境先進的科學技術、優質的生態環境和排污系統對一
這次爆炸事件,為國內相關的企業敲響了警鍾,在化工生產中,絲毫不得鬆懈,尤其是在排放污染物和化學實驗的過程中更是需要聚精會神,相信有了這次事件作為前車之鑒,相關企業會在技術研發上投入更多的財力和人力,調整生產結構,綠色生產,發展出更好的化工產品。
③ 天嘉宜爆炸那麼大那麼深的坑,坑下是不是埋了什麼
應該不是,主要是化學反應的爆炸威力太大了,就像TNT炸葯,只要一包就能炸掉一幢房子,你說這么多易燃易暴物品一起爆炸該有多大能量
④ 江蘇特大爆炸事故,15名公職人員被公訴,罪名有哪些
2019年3月21日14時48分,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嘉宜公司)發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直接經濟損失1986.35.07萬元。事故涉及刑事案件22件,涉及被告單位7人,被告人53人。
三.案件已經宣判
庭審中,公訴人當庭發表公訴意見,對各種犯罪事實出示證據。被告單位的訴訟代理人和被告的辯護人充分表達了辯護意見。多數被告當庭認罪悔罪。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單位代表、部分遇難者和群眾代表參加了庭審。今年6月和8月初,鹽城市兩級法院組織召開了一系列案件的預審會議,這一系列的案件已經宣判。
⑤ 響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審宣判,造成的損失該由誰來賠償
危險無時無刻都存在我們生活周圍,無論是生活或者工作上,生活上我們對一些細節的忽視可能就是導火索,而工作方面上可能就是管理監督方面的缺失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網上看到這么一則新聞,江蘇響水就發生了這么起爆炸事故,最終造成78死和一些傷員,事故最後造成的損失究竟是由誰來賠償呢?下面就來說一下吧。
爆炸事故發生後,在11月30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所轄響水、射陽、濱海等7個基層人民法院,對該引起事故的單位所涉22起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這起事故發生並非偶然,早在2019年3月21日,該單位就已經因為燃燒引發硝化廢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的後果,最終被被吊銷營業執照,後來爆炸事故逐漸淡化,該單位又恢復正常經營,早已經有前者敲響了警鍾,還是對危險問題的不重視,才導致了現在情況的發生。
經過法院查證,該單位無視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長期違法違規貯存和企業管理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該對該起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負起大部分的責任,從該單位我們可以看到,技術和管理問題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因為集團自身利益,在技術不過關和管理混雜的情況下去經營,不僅法律法規的隨意忽視,而且還是對其他員工生命安全的極其不重視,環境保護問題也是國家一直在倡導的,單位因為還存在非法焚燒危險廢物,嚴重影響了環境質量,通過兩起爆炸事故案件,單位只考慮到個人利益,沒有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只能止步於此了。
⑥ 天嘉宜化工廠是上市公司嗎
不是
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於2007年04月05日在響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版,法定代表人陶在權明。
2019年3月21日,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 截至3月21日19時,確認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傷30人,另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輕傷。
2019年3月21日14時許,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內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爆炸物質為苯。應急管理局已經得知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一事,相關工作人員已經在趕往現場的路上。
截至2019年3月21日19時,確認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傷30人,另有部分群眾不同程度輕傷。
⑦ 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什麼爆炸怎麼這么厲害
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學儲罐發生爆炸,並波及周邊16家企業。
⑧ 如何看待江蘇響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是由於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操作不當造成的,應該加上安全措施。
⑨ 近日,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審公開宣判,有哪些人被判刑
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審公開宣判,對七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原天嘉宜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勤岳犯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污染環境罪和單位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155萬元。此外還有集團原任和仙人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總監,安全科科長,安全員等等依法判處了九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判處倪家巷集團罰金2000萬元,對集團原任及現任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吳岳忠、倪成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原天嘉宜公司副總經理楊鋼、陶在明、安全總監耿宏、安全科科長蔣立華和5名安全員,以及當地裝卸服務部經營人張惠德被判處九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化驗室副主任楊浩傑等22名責任人被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或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判處四年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