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ICO涉嫌哪些違法犯罪活動
「代幣發行融資(ICO)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7部委聯合發文,警示代幣發行融資風險。
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⑵ 央行認定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是真的嗎
9月2日據報道,8月21日,央行總部收到了相關緊急報告,該報告條分縷析,明確指出,用實質重於形式的穿透式監管來看,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
引述之情人士稱,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ICO是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數字代幣公開發行的簡稱,模仿股票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來。即項目發起方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發行初始代幣的方式去獲得融資,不過初始代幣不能用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購買,因為這違反了各國關於融資的法律法規,而需要用比特幣、以太坊等流動性較好的數字資產購買。
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處於法律監管的邊緣,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盡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他建議,對ICO實施沙盒監管(在一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長霍學文也曾在一次內部閉門懇談會中表示,互聯網金融、區塊鏈和ICO,只有依法合規規范發展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獲得懲治。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所有金融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區塊鏈創新,互聯網金融的創新,ICO的創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風險,那麼所有的創新一定會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說傳統金融風險是1.0,互聯網金融風險是2.0那麼現在的區塊鏈和ICO風險就是3.0。」霍學文在此次會議中表示。
⑶ 為什麼ICO急需納入監管
根據最新的ICO項目收益表來看,NEO(原小蟻股)自去年9月完成ICO並上線交易以來,漲幅已經高達282倍,排名第二的量子鏈(QTUM)的漲幅也已將近100%。這樣的漲幅讓與資本市場IPO非常相似的ICO如火如荼,從原本屬於極小眾的投資圈開始向大眾投資者群體蔓延。
⑷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4)ico市場的法律分析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⑸ ICO是什麼意思,能通俗的解釋下嗎網上搜到很多但是都是官方術語
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由於代幣 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ICO參與者對於一個項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們會在社區里為該區塊鏈項目進行宣傳,使它產生的代幣在開始交易前就獲得流動性。但ICO的參與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項目發展或代幣發行後價格升值帶來的潛在收益。
⑹ 區塊鏈ico法律意見書
樓主想問什麼?怎麼做法律意見書?拿新加坡舉例:做法律意見書需要 :注冊證書,注冊紙,章程,白皮書英文版四個資料就行。
⑺ ICO被禁之後 虛擬貨幣價值如何界定
國內是禁止的,但是國際上有國家承認它啊,比方說新加坡,現在已經是ico的不二之選。
從注冊主體,到後期法律服務,都比較完善的。
如果想了解詳細點,看我名稱,交個朋友
⑻ 做ico沒有法律意見書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大體簡單說,也就三點,但這三點足以讓項目沒法繼續下去:
1.說服不了的投資者和購買者(你做的項目合不合法啊?違不違規啊)
2.上不了正規主流交易所(除了上幣費,法律意見書是必備條件之一)
3.金管局會查,不止要求停止發行,還得返還資金(在未經金管局批准前,不可處理有如證券期貨的代筆交易)
所以,不要圖省事、因小失大,得不償失,起碼的兩項法律意見書是要做的,白皮書合規和token非證券化證明。其它的話看自己是否有相關需要了,常用的還有根據現行新加坡條例出具的私募條款、公募條款、網站公示、免責申明等。
⑼ 在中國ICO為什麼不合法
做區塊鏈的企業從美國拷貝了一個新玩兒法—ICO,簡單地講,就是區塊鏈企業創造某個虛擬幣,用一定的兌換比例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用虛擬幣換通行的貨幣。募集來的資金用於企業發展,投資者或者通過虛擬幣升值獲得收益,或者通過在企業的股權獲得收益。
這個玩兒法立刻吸引了眾多中國創業者和投資機構的青睞,自己發明個貨幣,換人家的鈔票。換了虛擬幣的人為了自己未來升值,又會忽悠更多的人加入,這盤生意可以快速擴大。
不過,這個玩兒法在中國是非法的!
美國的貨幣不是國家發行的,而是若干個銀行支持的民間機構美聯儲發行並且管理的。所以,任何人發明的貨幣(不管紙幣還是虛擬幣),只要有人願意使用,都不違法。
中國不同,各種法律規定貨幣必須由國家發行和管理,只有中國人民銀行才有權力發行貨幣,其他任何人做都是違法的。就連各類企業發行的有一定貨幣屬性的積分,央媽都不允許建立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兌換機制。
因此,ICO就別在中國想轍了,正逢整頓金融秩序的今天,更難以做起來!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⑽ 新加坡區塊鏈項目ICO的法律意見書怎麼出流程及費用請詳細回答謝謝
首先您做區塊鏈項目要法律意見書的話應該在新加坡有一個主體了吧?比如基金會這樣的 新加坡這邊能出局法律意見書的律所就幾個關於區塊鏈項目的。首先要把你們的白皮書翻譯為英文,然後發給新加坡那邊他們看了以後評估風險後才會給出報價以及時間詳細的信息,他們會多次的對白皮書進行修改,一直到最好的法律意見書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