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地區預收款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應用平台都需要登記嗎 進口付匯需要核銷嗎
要登記的,也要進行核銷的,這個詳細步驟要去核銷時會告知的。
②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設9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台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除外)和5個副省級城市設有36個一級分支機構,包括34個分局和2個外匯管理部。即在22個省、5個自治區、2個直轄市(上海市、天津市)和5個副省級城市兼中央計劃單列市(深圳市、大連市、青島市、廈門市、寧波市)設立分局;在2個直轄市(北京市、重慶市)設立外匯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在有一定外匯業務量、符合條件的部分地區(市)、縣(市)分別設立了308個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519個國家外匯管理局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國家外匯管理局系統機構設置情況(截止2005年12月末)分局下轄中心支局數下轄支局數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1 0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 12 2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 12 41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 15 92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12 17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19 65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 16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9 2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外匯管理部 8 2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10 75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10 1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 11 7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8 2 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 12 14 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9 39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7 45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16 6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17 16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10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13 3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局 13 7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1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 8 0 國家外匯管理局雲南省分局 15 20 國家外匯管理局西藏自治區分局 5 0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 13 1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4 1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 1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14 4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 1 3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 0 6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0 0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0 6 合計 308 519
③ 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的電話是多少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地址:陸家嘴東路181號中國人民銀行大廈
電話:(021)58845950
④ 求問國家外匯管理局校園招聘考試難嗎簡歷通過率高嗎
簡歷投遞相關問題
1. 每人可以申請幾個職位?
答:每位同學僅限申請一個崗位,請根據個人專業背景和興趣慎重選擇。
2. 「應屆生」如何界定?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3. 非應屆生是否可以申請2018年應屆生招聘項目中的職位?
答:該項目僅針對應屆生,非應屆生可以關注我們的社會招聘項目。
4. 北京生源和京外生源是如何界定的?
答:北京生源即在北京參加高考的學生來源,其餘為京外生源。除此之外,高考時為京外考生,但之前通過全職工作或其它機會解決了北京戶口的(即在考取目前就讀學位時已經是北京籍),也屬於北京生源。
5. 我高考前戶口在北京,現在海外讀書,屬於北京生源還是海外生源?
答:屬於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海外生源的相應崗位。如該崗位不招收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6. 我是海外生源,但是我想投遞的崗位沒有海外生源選項,我應該如何選擇投遞崗位?
答:您應該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7. 我是北京生源,是否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答:如果您想申請的職位類別沒有北京生源崗位,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8. 已經注冊了用戶,但是收不到系統發送的驗證郵件,以致無法申請職位,應該怎麼辦?
答:出現這種情況可能的原因是您郵箱的安全設置定義了較高的級別,您可以嘗試調低安全級別,或者將發送驗證郵件的系統郵箱([email protected])加入您的白名單。完成以上操作後,再通過招聘網站重新發送一次激活郵件,稍後即可收到系統的驗證郵件。
9. 我在簡歷投遞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問題,應該怎麼辦?
答:招聘計劃相關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招聘系統使用技術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在收到您郵件的第一時間給予答復。
筆試相關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筆試地點在哪裡?
答:我們將設立北京、上海和紐約三個筆試考場,屆時同步舉辦筆試,您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個地點參加考試。
其他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甄選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甄選流程包含簡歷篩選(10月)、筆試(11月上旬)、面試(12月中旬)、體檢和政審(12月下旬)等環節,每個環節篩選情況都將通過郵件和簡訊通知您,敬請留意。
⑤ 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成都外管局外匯備案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申請書》(外匯管理局領取);
2、《核銷員備案登記表》(外匯管理局領取)附核銷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各一張;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4、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即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加蓋公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復印件兩張且加蓋公章);
6、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正本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出口外匯核銷單備案流程
一、開戶
出口單位初次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登記: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外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
6、出口合同復印件。
外匯局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二、領單
出口單位在開展出口業務前、憑單位介紹信、出口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鑒卡)來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領核銷單時,應當當場在每張核銷單的「出口單位」欄內填寫單位名稱或者加蓋單位名稱章。核銷單正式使用前加蓋單位公章。
核銷單自領單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報關有效。出口單位應當在失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
出口單位填寫的核銷單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有關內容一致。
三、報關
出口單位持在有效期內、加蓋出口單位公章的核銷單和相關單據辦理報關手續。
四、送交存根
出口單位辦理報關後,應當自報關之日起60天內,憑核銷單及海關出具的貼有防偽標簽、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外貿發票到外匯局辦理送交存根手續。
五、核銷
出口單位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30天內憑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
⑥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如何開通
1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賬號開通
企業應到所屬外匯局申請業專務開通(國際收支網屬上申報系統是到銀行申請業務開通),外匯局業務人員通過本應用中的「企業網上業務開通/關閉」功能為申請開通的企業辦理業務開通並出具開通通知書,應用服務平台將自動為開通後的企業生成業務管理員,為其指派/撤銷該應用的企業類角色。開通通知書包含訪問地址、初始密碼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業的業務管理員密碼有遺忘,應通過所在地外匯局,由業務操作員進行密碼重置。
企業的業務操作員由企業業務管理員負責增加,並為其分配角色。如果業務操作員已經在平台存在(即辦理過其他業務),則應直接分配許可權即可。在使用過程中若密碼有遺忘,應通過本機構的業務管理員進行密碼重置。
⑦ 在上海外管局辦外債登記一般需要多久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債登記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外債系指直接從國外籌借並需以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具體內容包括:
1.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和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
2?外國政府貸款:指外國政府向我國提供的官方發展援助貸款;
3?外國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指境外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銀團組織等提供的貸款;
4.買方信貸:指發放出口信貸的外國銀行向我國進口部門或銀行提供的,用以購買出口國設備的貸款;
5.外國企業貸款:指境外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
6.發行外幣債券:指境內機構在境外資金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幣表示券面金額的債券;
7.國際金融租賃:指境外租賃機構向境內機構提供的融資性租賃;
8.延期付款:指國外出口商向國內進口部門提供的,在進口貨物入境 3個月以後,進口企業才對外支付貸款的融通;
9.補償貿易中直接以現匯償還的債務:指補償貿易合同規定以現匯償還或經批准因故將商品償還更改為現匯償還的債務,包括用出口收匯補償的服務;
10.其他形式的外債,包括:
(1)境內金融機構吸收的境外機構或私人的外幣存款;
(2)境內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內外資或中外合資銀行的借款等。此外,以下情況亦視為外債:
①已在境外注冊的機構以各種形式調入境內,需境內機構實際償還的債務;
②未在境外注冊的駐外機構的對外債務;
③外商投資企業以外方名義向外借款,所借款項用於企業股本以外的資金或設備投入,外方與企業間有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規定由該企業負責償還的債務;
④中方為外方債務出具擔保,由中方實際履行償還義務的債務;
⑤外商獨資企業對其母公司的債務。
第三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為全國外債登記和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在北京的國務院各部、委、公司以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總部的外債登記工作;各地外匯管理分局負責當地政府、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駐地方單位、金融機構總部的外債登記工作。
未在境外注冊的駐外機構的對外借款,由派出機構所在地的外匯管理局負責登記。
第四條 外債登記分為逐筆登記和定期登記。
定期登記外債是指:國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外債;財政部、經貿部、中國人民銀行、農業部、中國銀行分別負責的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逐筆登記外債是指:除定期登記以外的國內其他部門、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借用的外債。
企事業單位委託金融機構的對外借款,由借款合同規定的債務人辦理登記。
第五條 定期登記手續為:
1.借款單位在第一筆借款合同簽訂後的15天內,到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定期登記的《外債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 。
2.當新簽借款契約或債務發生提款、償還等變動情況時,借款單位應按月分別填寫「外債簽約情況表」和「外債變動反饋表」(以下簡稱「反饋表」),並於每月後5日內上報登記部門。
3.借款單位需要開立現匯賬戶時,應憑《登記證》和登記部門開出的開戶批准書到指定開戶行(以下簡稱開戶行)辦理開立外債專用現匯賬戶(以下簡稱外債專戶)手續,並於次日將回執寄送登記部門。
第六條 逐筆登記的手續為:
1.借款單位在借款合同簽約後15天內,持借款合同副本和對外借款批件(外商投資企業不需批件),到登記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領取逐筆登記的《登記證》。
2.在借款調入境內時,借款單位憑匯款通知單和《登記證》到開戶行開立外債專戶,辦理入賬手續。
3.債務到期還本付息時,借款單位應持《登記證》和還本付息通知單,提前到登記部門領取還本付息核准件,憑核准件和《登記證》到開戶行辦理從外債專戶匯出本息手續。
4.在辦理收付和開戶手續後,借款單位應依據開戶行開出的收付憑證填寫「反饋表」,並於次日將「反饋表」存款憑證影印件報送登記部門。
5.借用非調入現匯而需從境內匯出借款本息的非調入形式債務的單位,應在債務實際發生後,填寫「反饋表」,於次日將「反饋表」影印件寄送登記部門。在債務到期還本付息時,應憑登記部門的核准件到開戶行開立「外債還本付息專用現匯賬戶」(以下簡稱還本付息專戶),辦理匯出本息手續。
6.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將借款存放境外的單位,應每月通過「反饋表」向原登記部門報送當月存款變動情況。
7.境內機構向在華外資銀行、中外合資
銀行借款,可以不另設賬戶,但借款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登記和報送「反饋表」手續。
8.在本地領取《登記證》的借款單位,如必須在異地銀行辦理開戶、還本付息手續時,可先持本地登記部門開出的《登記證》到異地登記部門辦理還本付息核准手續,異地開戶行在辦理手續3天後,將支付憑證的影印件報送原登記部門。
第七條 在《登記證》上記載的債務最後一次還本付息後,開戶行應立即注銷其「外債專戶」和「還本付息專戶」,借款單位應在15天內向發證的登記部門繳銷《登記證》。
第八條 開戶行須具備下列條件:
1.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國內銀行;
2.能密切配合登記部門搞好外債監測工作。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按照業務需要指定開戶行。
第九條 開戶行應履行下列職責:
1.監督賬戶的使用。應保證:匯入「外債專戶」、「還本付息專戶」 的外匯資金僅限於《登記證》上記載的款項;從其他賬戶劃入或存入的外匯資金僅限於支付借款項目所需的設備、勞務、償還本息以及經登記部門同意的其他用途。
2。憑《登記證》和核准件辦理債務的調入、償還手續,並在辦理手續後,按要求將收付憑證於次日報送登記部門。
3.監督所有逐筆登記的外債在調入借款和還本付息時,都必須通過「 外債專戶」和「還本付息專戶」辦理。
第十條 違反本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所在地外匯管理局可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當事人處以最高不超過所涉及外債金額的3%的等值人民幣罰款:
1.故意不辦理或拖延辦理外債登記手續的;
2.拒絕向外匯管理局報送或隱瞞、虛報,二次以上遲報「反饋表」的;
3.偽造塗改《登記證》的;
4.擅自開立或保留「外債專戶」、「還本付息專戶」和所借外債不經過「外債專戶」、「還本付息專戶」還本付息的,應對借款人和開戶行雙方進行罰款。
第十一條 本細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⑧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是什麼級別
副局級。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副部級,其局長由人民銀行副行長擔任。各地外匯局按理就應該是副局級,但上海情況特殊也說不定。
⑨ 怎樣開通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需要哪些資料到外匯管理辦理開通,在上海的外匯管理局的那個窗口辦
瑞士BAC外匯平台,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監管(FINMA),資金安全有保障,平台穩定又迅速。回國內口碑好,信譽答卓著。
BAC獲得多家著名交易所場內結算成員資格,這些交易所包括CME(芝加哥商業交易所),NYMEX(紐約商業交易所),COMEX(紐約金屬交易所),LME(倫敦金屬交易所),LSE(倫敦證券交易所),IPE(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
JohnW
⑩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國家簡介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副局長方源上浦簡歷
經濟學碩士,副研究員。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辦公室主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綜合計劃處處長、資金融通中心主任;福建興業銀行黨組成員、副行長;福建興業銀行黨委副書記、常務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長;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2006年6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