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微軟反壟斷案分析

微軟反壟斷案分析

發布時間:2021-04-13 02:41:52

Ⅰ 關於微軟反壟斷案的經濟法問題

1、微軟捆綁銷售行為,基於其在視窗操作系統上的壟斷地位,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排他行為,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福利。
2、促進市場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福利。
3、考慮到了微軟這種行為對競爭的影響。
同時考慮到微軟作為一個公司整體,進行拆分會破壞企業整體發展,也有些不現實。所以沒有採取結構性的補救措施,而是採取了行為性的補救措施。責令其開放一些技術數據,停止排他性行為。
4、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應該可以在網上查到一些資料。

Ⅱ 微軟反壟斷案的介紹

微軟公司於1992年在中國北京設立了首個代表處,此後,微軟在中國相繼成立了微軟中國研究開發中心、微軟全球技術支持中心和微軟亞洲研究院等科研、產品開發與技術支持服務機構。如今微軟在華的員工總數有900多人,形成以北京為總部、在上海、廣州設有分公司的架構,微軟中國成為微軟公司在美國總部以外功能最為完備的子公司。 微軟反壟斷案又稱微軟反托拉斯案,是指1997年10月開始微軟涉及的一系列反壟斷案件。

Ⅲ 請舉出一個反壟斷法的案例及分析。 要求:2000字以上。 要是答案好可以追加分數~~謝謝大家~~~

新經濟時代的微軟反壟斷案
2002年11月2日,本是一個平平常常的日子,但對於美國司法部、微軟及其競爭對手來說,卻是一個有苦有甜的日子。這天,司法部和微軟達成的結案協議書送達聯邦法院後,聯邦法官科林-科特利迅速批准了該解決方案,微軟和司法部握手言和,長達幾年的微軟反壟斷案總算塵埃落定。盡管多數分析家認為,11月2日的結案協議書代表著微軟的一大勝利,微軟終於逃過被分割的一劫;但是,也有學者指出,事情看來並非如此簡單,透過微軟反壟斷案,後面還有很多更深層次的問題有待進一步求解。
微軟真能高枕無憂?
微軟雖然逃脫了被一分為二的命運,但它從此真能高枕無憂?
本次反壟斷案,是美國政府五十多年來掀起的最大一起針對企業的反托拉斯案。1998年5月,聯邦政府司法部協同包括美國最大的州——加利福尼亞和首都華盛頓在內的18州1市,以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法為由,將世界上最有權勢的公司推上了法庭。然而,在11月2日聯邦法官科林-科特利批准了微軟和司法部達成的反壟斷案解決方案後,和美國聯邦政府共同狀告微軟的18州1市卻出現分裂,其中包括加州和華盛頓市在內的9州1市,認為司法部和微軟的協議不足以抑制微軟的壟斷傾向,難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決定繼續和微軟較量下去,但目前還不知道這9個州是否會對科特利的判決進行上訴;而其他9個州則認可了微軟案的協議,打算從此偃旗息鼓。
盡管如此,微軟的競爭對象、電腦製造商Sun微系統公司卻表示,它將不會就此罷休並且將繼續把微軟反托拉斯案抓住不放,雖然在反對微軟實施壟斷行為時遇到法律挫折,它還是將力勸各州對該案提起上訴。
現在來看,即使9個州和Sun公司上訴,微軟被拆分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但即便這樣,微軟也不能像過去一樣無視競爭對手和消費者的警告而為所欲為了,也就是說,微軟從今以後並不能高枕無憂。為什麼這么說呢?首先,2001年美國上訴法院7位法官對微軟作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判決還存在,這就像一把達摩克利斯劍一樣,隨時懸在微軟的頭頂上,只要微軟以後重犯前科,這把達摩克利斯劍就會刺向它;其次,也是最重要的,為防止微軟的壟斷行為,司法部在和微軟達成的協議中,對它設置了多方面的限制:一是微軟得向其他公司公開其部分計算機代碼,使這些公司能設計和視窗兼容的軟體,其中包括為伺服器設計軟體的公司,這一協議條款將防止微軟利用視窗對伺服器市場進行壟斷。二是協議要求微軟不得干涉計算機製造商選擇什麼樣的軟體,除非這些軟體和視窗有技術上的沖突。三是為了保證反壟斷措施的實施,司法部有權檢查微軟的代碼、企業內部文件、賬戶以及相關的記錄等。四是司法部還將在微軟總部設立一個3人專家委員會,專門監督微軟對協議的執行情況。專家由微軟和政府各選一名,另一名由雙方協商挑選,委員會的費用由微軟全部支付。司法部和微軟還商定,這一協議有效期5年,屆時視情況可延長兩年。
正因為有這些「緊箍圈」,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才會在法院判決後信心十足地表示,司法部將「強烈保證」微軟遵守解決方案,密切關注微軟對各條款的執行情況。
美國反壟斷法的轉向
但是,微軟畢竟成功地逃脫了被分割的命運。所以,人們也就自然要問個為什麼。
其實,從1990年聯邦貿易委員會開始對有關微軟壟斷市場的指控展開調查算起,美國政府對微軟的反壟斷行動已歷時10年多,其間白宮兩易其主。根據司法部的指控,傑克遜法官曾於1997年年底裁定,禁止微軟將其網路瀏覽器與「視窗」捆綁在一起銷售,但第二年5月上訴法院駁回了傑克遜的裁決。於是,司法部和18個州1市於1998年5月再次將微軟拖上被告席,這一次微軟險些被分拆為兩家公司。2001年6月28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作出裁決,駁回地方法院法官傑克遜去年6月作出的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但維持有關微軟從事了違反反壟斷法的反競爭商業行為的裁決。上訴法院要求地方法院指定一位新法官重新審理這一歷史性的反壟斷案。
微軟的命運之所以能夠發生如此戲劇性的轉折,客觀地說,有兩個原因:一是與大企業有密切關系的共和黨總統布希在2001年入主白宮及阿什克羅夫特掌管司法部;二是微軟有強大的律師團和顧問團,因此,也就有向國會和法院進行強大游說的能力。但是,除此之外,專家們認為,更主要的,是美國的反壟斷法發生了變化,即從過去的維護價格競爭轉向新經濟時代的促進創新。
美國的反壟斷工作可追溯到19世紀末。1890年,美國通過了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在此後的100多年間,美國國會又通過了一系列補充性法案來加強反壟斷工作,這些法律構成了美國政府反壟斷的基礎。美國的反壟斷法適用於幾乎所有行業和公司。反壟斷法禁止3類違法行為:阻礙交易的行為;有可能大幅降低某一特定市場競爭程度的企業兼並;旨在獲得或維持壟斷地位的反競爭行為。美國政府實施反壟斷法的最終目的是「通過促進市場競爭來保護經濟自由和機會」。
從美國的反壟斷法來看,雖然通過「不正當行為」維持或獲得壟斷地位是違法的,但一家公司擁有壟斷地位或企圖獲得壟斷地位並不一定違法。所以,壟斷行為如果不是通過不正當的方式,就構不成拆分的理由。這實際上就等於說,在新經濟時代,用拆分來破除壟斷已經落伍。因為在新經濟時代,網路科技具有高競爭性及快速更新換代的特點,任何領先的技術都將被更加先進的技術所代替,在高速增長的科技領域,壟斷往往是一時的事情。
而在法官們的眼裡,微軟是新經濟的代表,新經濟的生命力在於不斷的技術創新。微軟也是以創新為武器來為自己辯護的,比爾•蓋茨在法庭上說,美國的反壟斷法是為了保護競爭機制而不是保護競爭對手,反壟斷法不反對通過正常競爭獲得的壟斷地位,而是反對運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來獲得或者鞏固壟斷地位。AT&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拆分是由於它的壟斷地位是通過美國政府的特殊政策確立的,而微軟在操作系統上的地位是通過市場競爭獲得的。
有關專家指出,與美國歷史上一些重大反壟斷案相比,微軟案具有顯著的特點。首先,微軟基本上是靠自我發展起來的壟斷公司;而在1911年和1984年分別被分拆的美孚石油公司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則都是靠並吞競爭對手成為各自行業的「巨無霸」的。其次,微軟的發展是以知識產權和知識創新為基礎的。如果「視窗」軟體多年一貫制,可能早就被市場淘汰了。再次,微軟雖然對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市場擁有絕對壟斷權,但並沒有利用這一壟斷優勢無理地抬高價格,其網路瀏覽器開始時還是免費贈送的。此外,這是美國進入新經濟時代以來最具代表性的反壟斷案件,其結局很可能成為今後高技術領域反壟斷案件的一個判例。
因此,針對這樣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美國司法部打出了「推動創新」的旗號。在傑克遜2001年作出分割微軟的判決前夕,當時的司法部長雷諾表示,對微軟採取反壟斷行動是為了創造競爭環境,以增加消費者的選擇。這種觀點得到不少反壟斷問題專家的贊同。美國布魯金斯學會反壟斷問題專家羅伯特•利坦認為,在美國的絕大部分行業中,創新是最重要的推動力,因此,微軟一案必須具有開創先例的價值。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新增長理論」的創立者保羅•羅默同樣支持對微軟採取反壟斷行動。他認為,創新是決定消費者福利的最重要因素,而競爭比壟斷更有可能帶來創新。
保持創新的活力是美國經濟能否繼續領先於世界的關鍵,近幾年來,美國以反壟斷為核心的競爭政策重點轉向促進創新。可以說,正是為了重振信息產業,促進科技發展,美國政府最終放棄分拆微軟。
不過,在美國經濟學界,對反托拉斯法質疑的聲音漸漸多了起來。一些學者認為,目前的反壟斷措施經常是對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利,哪怕企業的支配地位是通過高效和低價取得的;而在現實中,企業壟斷與否,企業到底是推動了競爭還是抑制了競爭很難判斷。比如,著名的自由派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指出,「多年來,我對反壟斷法的認識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我剛入行的時候,作為一個競爭的支持者,我非常支持反壟斷法,我認為政府能夠通過實施反壟斷法來推動競爭。但多年的觀察告訴我,反壟斷法的實施並沒有推動競爭,反而抑制了競爭,因為官僚總捨不得放棄調控的大權。我得出結論,反壟斷法的害處遠遠大於好處,所以最好乾脆廢除它。」美國經濟學界的另一大亨、價格理論大師阿曼•阿爾欽說:「我想根本沒有經濟學家會支持司法部對微軟的起訴,至少我沒有見過。」的確,對於當年曾困惑大經濟學家馬歇爾的壟斷與競爭的關系問題,甚至對於微軟的捆綁銷售究竟是壟斷還是競爭行為的問題,至今沒有一個能令人折服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微軟案結果如何,它必然對美國反壟斷政策的走向產生影響。
總之,隨著自由放任的經濟理論卷土重來,在新經濟時代,被奉為自由競爭市場經濟守護神的反壟斷法也在尋求改變。微軟案正集中反映了經濟學家們對此問題的反思。

Ⅳ 求比爾蓋茨,微軟反壟斷案的簡要回顧

微軟反壟斷案已經暫時告一段落了,盡管這可能不是最終的結果,但畢竟算是有了一個交代。下面我們將此案前前後後的重要事件一一介紹給大家。

1974年,兩位年輕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和比爾-蓋茨(Bill Gates)共同編寫了一個用於個人電腦的編程語言,一年後他們創建了微軟公司。這個當時並不起眼的公司就是現在的微軟帝國。這家公司製作的 DOS操作系統在1991年已經占據了個人電腦93%的市場份額。

1993年,美國司法部接到其它軟體生產的投訴,開始對微軟公司的市場壟斷問題進行調查。1994年7月,微軟公司同意修改與個人電腦生產商的軟體使用合約,允許其它軟體產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從而結束了長達一年多的調查。

1995年八月,微軟公司推出其全新概念的Windows 95操作系統。

1995年十二月,比爾-蓋茨宣布微軟公司的戰略將轉向國際互聯網。

1997年九月,微軟公司推出新一代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4.0,開始全面進軍互聯網,與當時如日中天的網景公司展開瀏覽器大戰。據稱,當時網景公司占據著瀏覽器軟體三分之二的市場份額。

1997年十月,美國司法部再次起訴微軟公司,稱其違反了1994年簽署的協議,採用非正當競爭手段迫使計算機生產商銷售其瀏覽器軟體。當時,微軟公司將瀏覽器軟體與其主導市場的Windows操作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1997年十二月,美國地區法官湯馬斯-賓菲爾德-傑克遜(Thomas Penfield Jackson )簽發禁止令,要求微軟公司不得勒令計算機生產商安裝Windows 95操作系統必須同時安裝其Internet Explorer 4.0瀏覽器軟體,迫使微軟公司暫時停止捆綁銷售計劃。

1998年五月,美國司法部和二十個州的總檢察官起訴微軟公司,聲稱微軟公司非法地阻止其它軟體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以保護其軟體的壟斷地位,後來有一個州退出了這項指控。

六月二十三日,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取消了傑克遜法官對Windows 95操作系統軟體的限制令,稱微軟公司有足夠的理由將瀏覽器軟體與操作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八月二十七日,聯邦政府律師開始對比爾-蓋茨進行長達三十個小時的質詢,後來這次質詢的部分錄像資料作為證據呈上了法庭。另一方面,美國在線公司開始秘密協商收購網景公司事宜。

十月十九日,微軟反壟斷案正式立案,並開始進行法庭調查,調查最初預計進行六個星期。

十一月二十四日,美國在線公司證實它將出資一百億美元收購網景公司,並作為網景公司的代表參與起訴微軟公司。

1999年一月十三日,美國聯邦政府在找到十二個證人之後開始介入此案。

二月十六日,微軟公司也找到了十二個證人,准備與政府周旋到底。

九月二十一日,雙方經過多次法庭辯論後,開始進行最後的立場說明。

十一月五日,傑克遜法官稱,根據搜集到的證據,微軟公司的確存在壟斷行為。他稱,微軟公司的作法阻礙了革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十一月九日,紐約的一家小廣告公司起訴微軟公司。這是傑克遜法官作出初步裁決後微軟公司遇到的第一起訴訟案。

十一月十九日,傑克遜法官指定理查德-波斯納(Richard Posner)上訴法官作為微軟反壟斷案的調停人,負責協調微軟公司與政府之間的庭外和解工作。波斯納是芝加哥市美國第七上訴法院的首席法官。

十一月三十日,美國司法部法官、各州律師和微軟公司的代表在芝加哥與波斯納法官見面。

2000年一月十日,Caldera系統軟體公司與微軟公司達成和解協議,撤回對微軟公司的訴訟,微軟公司向其支付了數量不詳的賠償金。

一月十三日,比爾-蓋茨宣布辭去微軟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的職務,並任命史蒂夫-巴爾默(Steve Bal lmer)作為他的繼承人。

一月十八日,微軟公司在一次正式的法庭辯論中稱,Windows操作系統在高技術工業里談不上壟斷,因為該公司既沒有控制市場價格也沒有掌握整個市場的生產。

二月二十二日,傑克遜法官聽取了雙方最後的立場闡述,並駁回了微軟公司的辯論。

三月二十四日,微軟公司給美國政府傳真了一份詳細的解決方案。

三月二十六日,政府方面拒絕了這項解決方案。

四月一日,微軟公司與聯邦政府的談判宣告破裂。波斯納法官宣布調解失敗,他將結束整個調解工作。

四月三日,傑克遜法官宣布,微軟公司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用阻礙競爭的手段維持該公司的壟斷地位,並企圖壟斷瀏覽器軟體市場。這位法官還判定微軟公司還違反了另一項法律規定,將其瀏覽器軟體捆綁在其操作系統軟體中一起銷售。微軟公司的這些行為構成了起訴的條件。

微軟公司表示,它將會進行上訴。該公司主席比爾-蓋茨稱,公司將會盡力尋求這起案件的解決辦法,但不會繼續強調該公司的作法是在鼓勵競爭,而不是阻止競爭。

Ⅳ 微軟反壟斷案的事件

加州政府起訴微軟濫用壟斷地位
美國加州多個城市政府起訴微軟公司濫用壟斷地位
2004年8月27日包括舊金山和洛杉磯在內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多個城市政府聯合對微軟公司提出起訴,控告其濫用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領域的壟斷地位,對商品制定不合理的價格。
原告律師之一丹尼斯埃爾雷拉說:「這是妨礙正常競爭的掠奪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和納稅人的正當利益。我們必須通過法律途徑,尋找合適的解決辦法。」微軟發言人斯泰茜德拉克表示,公司方面尚未就此案進行徹底研究。但她同時強調:「我們珍惜與各城市之間的關系,一直以十分有競爭力的價格向顧客提供出色的軟體。」
韓國裁定微軟涉嫌利用壟斷進行不正當競爭
塵埃落定,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今天宣布最終調查結果,判定微軟在韓國的商業行為違反了公平貿易法及相關法規,對其克以3200萬美元的罰款。
FTC要求微軟在180天內針對韓國市場推出兩個版本的Windows,其中一個必須剔除Windows Media Player和即時聊天軟體,另一個版本的Windows可捆綁前述軟體,但必須提供下載競爭對手相關軟體的網頁鏈接。FTC的判決有效期為10年,第一個5年過後,微軟每年可以申請針對市場環境的變化,對該判決進行復核。
FTC對微軟的調查源於2001年韓國門戶網站Daum對微軟提起的反壟斷訴訟,2004年,RealNetworks公司也針對Windows捆綁Media Player的行為提起了類似訴訟,FTC趁此擴大了調查范圍。,同意向後者支付7.61億美元了解反壟斷官司,RealNetworks隨後表示,將撤回在韓國和歐洲向微軟提起的反壟斷訴訟。11月,微軟又付出3000萬美元與Daum達成了和解。但是微軟「破財」卻沒有達到「消災」目的,FTC堅稱對微軟的調查不會受上述和解協議的影響。
此次韓國的判決對微軟而言可謂雪上加霜,歐盟判定微軟在Windows中捆綁Media Player的做法違反了反壟斷法,對其開出了4.97億歐元的罰單,並勒令微軟與競爭對手共享部分源代碼,及推出剔除Media Player的Windows。
歐盟反壟斷案微軟落敗
2004年12月22日,歐洲法院勒令微軟立即執行歐盟委員會於3月份做出的反壟斷處罰,改變其商業操作模式,剝離視窗操作系統中捆綁的媒體播放器軟體,向競爭對手開放一些軟體的源代碼。
2004年3月,微軟拒絕剝離視窗(Windows)操作系統中的媒體播放器(MediaPlayer)軟體,雙方長達5年的談判破裂,歐盟委員會作出裁決,微軟濫用其視窗操作系統的市場壟斷地位,與競爭對手進行不公平競爭,傷害了消費者和競爭對手的利益,因此對微軟處以創紀錄的4.97億歐元(合6.65億美元)罰金,並命令其改變業務方式。
微軟對歐盟的處罰表示不服,隨即向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提出上訴,以「如果執行處罰會造成嚴重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為由,要求暫緩執行歐盟委員會的處罰決定,直到關於歐盟制裁的完全上訴審理完畢。
然而歐盟第二高等法院---初審法院在長達91頁的宣判書中表示,微軟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執行歐盟的處罰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駁回微軟的請求。
一位曾代表業界同微軟進行反壟斷談判的律師高度贊揚法官的裁決,說「這是消費者的勝利」。
微軟表現出了積極的合作態度,表示將遵守歐盟初審法院的最新裁決,新版視窗操作系統。微軟還表示將開設一個特別網站,向競爭對手公開部分秘密代碼,以便他們的產品能夠更好的與視窗系統兼容。
為了解決麻煩,微軟從來不吝惜錢,在歐盟之前,它已經斥巨資擺平了數起反壟斷訴訟。微軟更在乎的是能否保護自己的商業模式---捆綁銷售,這也是微軟的成功關鍵。微軟先是付清了創紀錄的4.97億歐元罰款,然後努力爭取同歐盟展開新一輪的反壟斷談判。但歐盟官員對重啟談判並不感興趣,表示法庭的裁決證明了對微軟制裁的有效性。
除了要求暫緩執行處罰措施,微軟另外還就推翻歐盟在3月作出的整個決定提出了完全上訴,這可能需要18個月的時間。如果微軟上訴成功,那將迫使歐盟不得不進入新的談判程序。否則,歐盟裁決很可能在微軟的其他反壟斷官司中成為法律先例。
微軟在日本遭反壟斷指控
2004年12月22日,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調查人員周一與微軟律師會面,JFTC藉此機會進一步闡明了對微軟在日本許可銷售行為的態度,微軟涉嫌迫使PC銷售商接受一些強制性條款,要求它們保證不將微軟訴上法庭。而事實上微軟技術與一些日本公司開發的技術極其相象。
JFTC第一特別調查組組長Toshihiro Hara周二在郵件采訪中表示,在15分鍾的接觸中微軟代表要求JFTC闡明立場,以做好反駁的准備。周一的短暫接觸之前
微軟不服以上指控,稱2月份的新許可協議已去除了爭議條款。然而,微軟在現有的協議條款中仍然保留了爭議條款。據JFTC表示,雙方爭議的最終解決估計需要兩到三年時間。Hara說,「JFTC調查者的立場基本沒有什麼變化。」
微軟被韓國門戶網站Daum指稱涉嫌壟斷市場
韓國最大門戶網站Daum通訊2004年4月12日稱,已控告美國微軟及其韓國子公司涉嫌在即時通訊軟體業務上有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Daum在聲明中指出,「微軟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將其即時通訊軟體Instant Messenger與WinXP操作系統搭售,而這對Daum已造成相當的傷害...微軟利用其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的主導地位,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即時通訊市場之外。」自身擁有通訊服務的Daum稱,已向漢城地方法院提出100億韓元(874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韓國檢查機構擴大對微軟的反壟斷調查
2004年11月,微軟在媒體播放領域的競爭對手RealNetworks在韓國指控微軟在其Windows操作系統中捆綁Media Player和Media Server軟體的行為違反了公平競爭的原則,韓國公平貿易署表示將針對微軟的行為是否違反韓國的貿易法規開展范圍更為廣泛的調查。
RealNetworks的副董事長David Steward稱,RealNetworks此舉的目的是「恢復正常的市場秩序,為韓國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微軟韓國的發言人Kwon Chan表示,微軟將仔細研究Realnetworks的訴狀,並准備以合作的態度和方式來配合韓國的調查機構妥善的解決這一問題。
早在RealNetworks在韓國就反壟斷事宜起訴微軟之前,韓國當地的一家從事互聯網門戶業務的公司Daum Communication Corp就已經指控微軟在Windows中捆綁即使通信軟體的行為違反了韓國的貿易法規,韓國公平貿易已經介入此事並展開調查活動。

Ⅵ 從微軟肢解案分析壟斷的構成

題干:微軟肢解案起源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馬斯·傑克遜在華盛頓時間2000年6月判決,微軟的三項罪名是:通過反競爭行為維持壟斷;企圖壟斷瀏覽器市場和將其瀏覽器與操作系統捆綁。傑克遜認為,微軟在非法維持壟斷方面有罪,而在為凍結競爭對手而與其它公司簽訂排它性協議方面無罪。美國司法部和19個州的律師曾指控微軟通過與一些公司簽署優先合同而在許多高科技市場排斥其它公司,因此確保了在許多軟體領域的壟斷地位。盡管傑克遜否決了司法部的對微軟的一項重要指控,但是他下令將微軟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將微軟分割為兩家公司以糾正其反競爭行為。微軟將被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一個專營電腦操作系統,另一個則經營除去操作系統外微軟目前所經營的其它業務,包括Office系列應用軟體、IE瀏覽器等等
答:1)規模經濟,對於一個市場的全部需求,只能容納一個廠商獲得,多一個廠商都會使所有廠商虧損。 {題乾的第三句} (2)價格要素。因為微軟的綁定式銷售,導致其軟體遠低於市場的平均值,從而在價格上大壓對手,促成壟斷 (3)特許經營。政府在某個行業內授權某家廠商壟斷經營某種產品被稱為特許權。(所以微軟沒有被肢解成功,布希起了很大作用) 以上三點,重點在第二點!

Ⅶ 關於1998年微軟的重大反壟斷案件

微軟遭遇反壟斷敗訴前後

2007年9月17日,歐洲初審法院裁定,維持歐盟委員會2004年對美國微軟公司做出的反壟斷處罰決定,包括向這家世界上最大的軟體製造商開出的4.97億歐元的巨額罰單。歐盟的這個處罰決定,是近年來微軟第一次在壟斷問題上的敗訴,也是第一次肯定了微軟的壟斷行為。
歐盟與微軟近十年的反壟斷較量
截至今年6月30日的財政年裡,微軟公司在歐盟國家實現利潤100餘億歐元。換言之,這筆罰單只相當於微軟兩周內在歐盟國家所賺取的利潤。盡管罰款遠不及微軟的捆綁銷售利潤,對財大氣粗的微軟也不過是「牛身失毛」,但它的影響卻是深遠的,至少在法律上證明了微軟利用其強大的優勢,壟斷了歐盟市場,做了大量不公平的競爭行為。
有關微軟壟斷軟體市場的爭端由來已久。微軟曾因在國內同樣問題上,不斷擊敗對手並與法庭和解,已獲得絕對的市場優勢。1990年6月,美聯邦貿易委員會就微軟與IBM在PC軟體市場可能產生的沖突,進行了調查。1993年,美國司法部接到其他軟體商的投訴,開始對微軟的市場壟斷問題進行調查,集中調查微軟DOS的市場策略。1994年,微軟同意修改與個人電腦生產商的軟體使用合約,允許其他軟體生產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從而結束了長達一年的調查。1997年,美司法部再次起訴微軟,稱其違反1994年簽署的協議,採用非正當競爭手段,迫使計算機生產商銷售其瀏覽器軟體。當時,微軟將瀏覽器軟體與其主導市場的視窗操作系統軟體捆綁銷售。1997年,美國地區法官托馬斯。傑克遜簽發禁止令,要求微軟在安裝視窗95操作系統時,安裝其他軟體商生產的InternetExplorer4.0瀏覽器軟體,迫使微軟暫時停止捆綁銷售。1998年,美國司法部和20個州的總檢察官集體起訴微軟,聲稱微軟非法阻止其他軟體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以保持其軟體的壟斷地位。1999年,微軟發布改進版視窗軟體,其視窗媒體播放器的市場份額大幅增加,微軟的捆綁銷售方式使其媒體播放器的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競爭對手諸如Real Networks公司的RealPlayer.2000年,傑克遜法官作出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微軟隨後提出上訴。2001年,微軟被控違反反壟斷法一案,進入上訴程序的法庭辯論階段。
微軟在國內大打壟斷之仗時,也與歐盟反壟斷機構發生了爭執。歐盟法院原以為說服微軟很容易,但歐盟法院沒有意識到,微軟利用在國內戰勝眾多對手之際,繼續利用原在美國的戰略,在歐洲市場上大施淫威,致使歐盟范圍內的軟體製造商的銷售遭遇下滑。歐盟發現了微軟的市場行為,不符合歐盟的市場行為准則之後,對其發出了警告,並稱將對該公司處以巨額罰款,除非微軟採取措施,使歐盟不再憂慮市場競爭的問題。但此舉沒有奏效。
歐盟起訴微軟公司起始於1998年。當時,位於布魯塞爾的反壟斷機構,應太陽系統公司的訴求,開始調查微軟在歐洲的所作所為。隨之,他們發現微軟利用桌面終端的市場統治地位,壟斷了整個歐洲伺服器市場。歐盟再次向微軟發出警告,微軟仍然置若罔聞,繼續在歐洲銷售捆綁媒體播放器軟體的視窗版本。
2003年,微軟竟獲得美國政府默許,與國內18個州達成和解協議,微軟進而敦促法院,不再考慮制裁微軟的提議。美國法院的默許,助長了微軟的氣勢。實際上這意味著,加強了微軟在國內市場上的壟斷地位,也自然為它進軍歐洲伺服器市場大開了方便之門。
歐盟反壟斷的態度要比美國堅決
然而正在此時,微軟與歐盟的反壟斷爭端開始激化。導致矛盾激化的原因還在於,微軟在市場上濫用其計算機操作系統的統治地位的同時,其態度自始至終都十分強硬。早在2003年1月,歐盟市場競爭委員會委員馬里奧。蒙蒂擬舉行聽證會,就一個決議草案進行討論,准備對微軟採取強硬措施。
持續不斷的調查,發現了微軟更多操縱市場的行為,如微軟的Net Passport涉嫌違反歐盟有關個人隱私的法規,歐盟立即要求微軟對其修改。可是在一次聽證會上,歐盟初審法院與微軟發生了激烈的辯論,雙方激烈對峙,互不相讓。曾經代表集體訴訟原告指控過微軟的律師邁克爾。豪斯菲爾德,一開場就指責微軟對面臨的壟斷指控不以為然。豪斯菲爾德打開一盤錄像帶,錄像帶中微軟首席執行官斯蒂夫。巴爾默被問及是否完全理解「壟斷」一詞時,這位律師說:「巴爾默當時大笑著說,『我當然知道什麼叫壟斷,我經常與我的孩子一起玩這種游戲。』從這句話可看出,盡管此前關於微軟的反壟斷訴訟,歐盟提起過多次,卻都沒有實質性結果,其原因就在於,微軟的管理高層完全沒把歐盟的壟斷指控當一回事。」
從2004年初,歐盟與微軟就反壟斷案的爭端逐漸升溫,歐盟向微軟處以巨額罰款。同年6月,微軟向歐盟初審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推翻處罰決定。微軟還請求該法院下令,在法院判決作出之前,暫緩執行歐盟的決定。12月,初審法院駁回了微軟公司要求推翻歐盟決定的請求。
歐洲大多數輿論都認為,微軟在歐洲面臨的問題遠不止這些。2006年2月,歐盟就微軟系統的兼容性展開了調查。結果發現,包括IBM和甲骨文公司在內的眾多美國公司,都曾公開數據,但微軟卻利用其系統優勢強壓歐洲對手。並且,歐盟的競爭對手繼續對微軟抱怨稱,它並未因歐盟的制裁而改變原有的戰略決策,繼續拒不提供格式化信息,這導致其本土產品仍然無法與微軟視窗版本兼容,這幾乎成為微軟對付歐盟市場競爭對手的一貫做法。歐盟委員會怎能視而不見?同年7月,歐盟決定對微軟再次處以總額2.8億歐元的罰款;同年10月,微軟就歐盟新的處罰決定提出上訴。2007年3月,歐盟威脅要對微軟再次處以每天300萬歐元的罰款,並要求微軟做出答復。直到9月17日,初審法院對微軟要求推翻歐盟反壟斷處罰決定的上訴,作出了初審判決。
這個處罰決定勢在必然。但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表明,微軟之所以不聽從歐盟,是因為它有著強大的美國政府作後盾。歐盟對微軟等美國企業展開的反壟斷調查,甚至引起美國政府的不悅。包括美國英特爾和蘋果公司在內的信息技術巨頭們,都對歐盟的調查提心吊膽,它們也都面臨著歐盟的反壟斷調查。今年初,歐盟委員會曾兩次將一份問卷調查,發往歐盟的微軟競爭對手,搜集是否需要進一步探究外來軟體的兼容問題。歐盟沒有繼續深入調查英特爾的原因是,與微軟的反壟斷案遲遲沒有了結。
對於消費者而言,選擇安裝哪種軟體是費神的事,但對多媒體播放器市場來說,這場官司意義重大。歐盟的裁決生效後,將對微軟產品在歐洲市場的銷售產生深刻的影響。數據表明,微軟的視窗操作系統,2002年在西歐的銷售額為34億美元,占該公司全球銷售額的30%.隨後其銷售額逐年上升,這是因為近年來由於視窗能鑲嵌其他操作系統,又使其市場呈現無限擴大的趨勢。根據另一項調查顯示,在長達近十年期間內,歐盟的軟體公司產品的市場都十分疲弱,價格不斷下滑,微軟的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的價格卻反而呈上升趨勢。
此後,歐盟法院與微軟的口水戰愈打愈烈,歐盟的態度也日趨強硬,初審法院向最高法庭遞交了上訴請求。從以往的訴訟來看,類似這種復雜的訴訟往往長達一年或更久。即便歐盟已判定微軟壟斷行為成立,微軟也仍然不服,此後歐盟初審法院繼續開展調查。
該法院追溯了調查微軟違反反壟斷法的決定,曾要求微軟披露所有源代碼,包括視窗版本的所有音樂和視頻軟體源代碼。但出人預料的是,微軟與美國最高法院已達成和解之後,微軟反而稱歐盟在追蹤微軟的過程中,致使全世界95%的個人計算機的微軟技術機密暴露無遺,這將危及微軟的全球市場地位,也屬於違法行為。對此,該法院立即進行了反駁,稱微軟已擁有近3000億美元的市值,在世界上也是數一數二的企業,加上市場的壟斷地位,不要說一般的客戶和企業,就是一些小國家也沒有能力與微軟抗衡,其市值甚至已經相當於很多發展中國家GDP總和。面對這樣一個龐然大物,任何企圖僅靠市場手段就想打破微軟的壟斷地位,都是不可想像的。因此,若沒有維護歐盟市場秩序的決心,那麼最終會傷及眾多的歐盟本土企業;若繼續容忍這種壟斷行為,歐盟的經濟將因此雪上加霜。
制裁壟斷,嚴明市場法紀是根本
歐盟法院意識到,若繼續容忍微軟這樣下去,那麼歐洲大多數軟體製造商的生存空間都將被封殺,歐盟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將被破壞,消費者被剝奪了選擇權。歐盟怎能眼睜睜地看著微軟這一美國公司,奪走本土大部分的軟體市場呢?歐盟競爭委員會負責人內莉。克勒斯認為,「微軟的一系列行為,深深地侵害了歐洲消費者和競爭者的利益,使歐盟本土軟體陷入前所未有的蕭條。」英國國際與競爭法律研究院專家菲利普。馬爾登也認為,歐洲與美國的軟體市場同為國際市場的一部分,但微軟給歐洲市場帶來的傷害,卻要比美國市場更加廣泛和深遠。
面對眾多歐盟官員的指責,微軟首席法律顧問布萊德。史密斯採取的則是緩兵之策。他對記者稱,「本公司將進一步小心翼翼地研究,然後作出決定。若需要我們進一步採取步驟,以順應歐盟國家的反壟斷需要,那麼微軟會毫不猶豫。」隨後他話鋒一轉又說,「實際上,微軟對市場的侵害帶來的影響和時間,還有待於進一步調查。歐盟的決定或許有欠妥當,因為對手生產的伺服器沒有必要讓微軟來提供網路協議,歐盟更沒有必要強迫微軟滿足對手的產品設計。」
初審法院反復強調,微軟違反歐盟反壟斷法的調查證據已確鑿無疑,長達248頁的調查報告已說明了一切。隨即,克勒斯在布魯塞爾強調,初審法院對微軟的判決正確無誤,穩妥貼切。若判定成立,微軟在歐盟的市場份額也將隨之發生改變,微軟的份額至少應低於95%.如果這樣,就可證明初審法院的這次反壟斷案判決是成功的,歐盟國家也希望看到這點。
克勒斯認為,初審法院過去所做的決定,實際上是對微軟破壞歐盟正常市場競爭秩序所採取的阻止措施。而法院再次做出的決定,則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如此多的人在使用計算機,無一不受其影響。而更受其害的卻是歐盟范圍內的所有國家。
克勒斯同時也強調,倘若微軟仍然拒不聽從這個判決,那麼歐盟將再次評估和修改這個決定,採取更加強硬的措施,以順應未來市場反壟斷案的需要。而再評估和修改的原因是,「我們從來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壟斷案例。」
此外,該法庭還駁回了微軟的申辯,即保留數據保密權,其理由是它涉及專利、版權和貿易秘密。但法官強調,微軟新產品中沒有真正的創新,又何以存在這些權益?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尼古拉。伊克諾密茲稱,「這是微軟的重大損失,從此後,微軟公司的膨脹可能面臨轉折。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再也不能像在美國領土上那樣,在歐洲橫行霸道了。」
歐盟新聞處發言人托馬斯。文傑在布魯塞爾說,「如今,歐盟對微軟的處罰決定,奠定了市場行為原則,即堅守了在廣泛的市場領域,軟體商品應更具有兼容性的原則。」歐盟對微軟開出的巨額罰單,堪稱「歐盟有史以來最重大的決定」。歐洲的反壟斷官員再次訓誡了包括微軟在內的跨國巨頭們:無論你是誰,只要來歐洲,不守規矩就一定受罰。
微軟或許正在關門研究對策。其首席法律顧問史密斯稱,「尚未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舉措。」但有關分析師稱,罰款事小,帶來的影響卻十分深遠,微軟的產品設計、市場決策都可能由此發生逆轉。除了不能再把播放程序Media Player與Windows操作軟體「非法綁定」外,微軟還不得不像IBM、甲骨文、諾基亞等公司一樣,向對手授權並詳細說明其各種軟體如何在視窗系統下順利運作。
歐盟的決定對微軟可謂釜底抽薪,其背後的法律基礎,將對微軟今後的經營戰略產生深刻影響。要說歐盟的判決「決定未來」並不過分。今後世界上的科技產業反壟斷政策如何制定,可能都會以此作為典型的案例。像英特爾、Google和蘋果在內的科技巨頭們,打著「專利」旗號,肆無忌憚地吞噬其他地區市場的行為也將成為歷史。

Ⅷ 微軟反壟斷案的意義

針對這樣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美國司法部打出了「推動創新」的旗號。在Jackson作出分割Microsoft的判決前夕,當時的司法部長雷諾表示,對微軟採取反壟斷行動是為了創造競爭環境,以增加消費者的選擇。這種觀點得到不少反壟斷問題專家的贊同。美國布魯金斯學會反壟斷問題專家羅伯特·利坦認為,在美國的絕大部分行業中,創新是最重要的推動力,因此,微軟一案必須具有開創先例的價值。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新增長理論」的創立者保羅·羅默同樣支持對微軟採取反壟斷行動。
可以說,能否保持創新的活力是美國經濟能否繼續領先於世界的關鍵,因此美國反壟斷政策的重點逐步的從維護價格競爭轉向促進創新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微軟同意以11億美元的代金券方式就加州的壟斷案達成和解後,蘋果電腦公司就此發表評論,稱和解協議不應當允許微軟在教育產業開展不公平競爭。
蘋果電腦在上周五微軟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就壟斷案達成和解協議後做出了此番表態。根據和解協議,微軟同意向部分微軟視窗操作系統的購買者支付總計不超過11億美元的代金券。但是如果代金券沒有悉數被領取,則和解協議規定余額的三分之二將捐贈滿足低收入家庭學生的加州公立學校,這些學校將必須動用其中二分之一的資金購買微軟的產品。
蘋果電腦認為,微軟應當同意加州的學校可使用全部無人領取的代金券資金采購任何最能滿足需要的科技產品。蘋果電腦還表示,微軟與加州達成的這份和解協議,對其他電腦軟體公司不利,並為微軟在教育產業開展不公平競爭提供了機會。

Ⅸ 微軟反壟斷案最後制裁方案

你問的是歐盟微軟案還是美國微軟案?

歐盟微軟案中,除了你說的兩點,還有:
1. 巨額罰款;
2. 為開源軟體開發者提供兼容技術信息,且此類信息許可費用僅為一次性支付1萬歐元;
3. 包括專利在內的兼容技術信息的全球特許費率從5.95%降為0.4%。

閱讀全文

與微軟反壟斷案分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股票保變電器 瀏覽:460
理財滬深 瀏覽:558
融資沉澱效應 瀏覽:921
來億財富酒價格 瀏覽:423
寶鋼5月份價格政策 瀏覽:344
口子窖酒股票價格多少錢 瀏覽:958
淄博公司融資 瀏覽:237
武漢君之創投資有限公司 瀏覽:110
海通期貨出金 瀏覽:333
全球外匯平台排行 瀏覽:28
沒買基金很後悔 瀏覽:876
PayPal股票 瀏覽:750
有關投資心理的書籍 瀏覽:84
信託工程 瀏覽:940
pfa理財 瀏覽:260
哪些活期理財有簽到金 瀏覽:445
融資經驗交流 瀏覽:354
外匯玩的心跳 瀏覽:697
月美元匯率今日對人民幣 瀏覽:127
炒外匯入門圖解 瀏覽: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