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第九人民醫院總院和浦東分院有什麼區別
1、院部個數不一樣(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總院有2個分部,分為南部院區和北部院區。
浦東分院有1個分部。
2、地址不一樣。
總院南部院區地處上海市中心城區黃浦區製造局路639號,北部院區地處上海北翼寶淞地區漠河路280號。
浦東分院在浦東區嚴鎮路166號。
(1)上海九百合並擴展閱讀:
上海第九人民醫院歷史: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創建於1920年,前身是「伯特利醫院」。1952年更名為上海第九人民醫院。
1964年正式成為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第九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九院」)。2005年上海第二醫科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正式合並,九院改名為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九院」)。
2014年11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與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前身寶鋼醫院,屬三級綜合性醫院)資源整合,南北院區,統一布局,統一管理。
2015年10月,上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復市教委同意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整建制並入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
『貳』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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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上面全是.
北京在歷史上地位的變遷
一 中國與世界各國定都的差別
金主亮貞元元年(1153),由上都遷燕京,北京始成為國都。但那時是宋、金、夏三國鼎立,宋都臨安,北京不是唯一的國都。
自此上溯至燕立國,戰亂頻繁。七國對峙,各有國都。秦滅六國,始有統一的京都。自秦以後,分合無常。多則一二百年,少則一二十年,又出現政治大動亂局面:由合而分,群雄割據,軍閥混戰,各國對峙,又各有國都。分久必合,新出場的英雄好漢,打天下,統一江山,又從他們集團的利害考慮,往往另建新都,所以都城的變遷很頻繁。元以後約七百多年,北京長時間成為京都,但也出現南京和北京的易位。
這是中國國都變遷史的特點,要研究北京建都史,一定要結合這一特點,進行考察。
外國建都後很少遷移,如泰國的曼谷、埃及的開羅、墨西哥的墨西哥城、阿根延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美國的華盛頓、加拿大的渥太華。歐洲絕大多數國家的國都沒有變遷,如英國的倫敦、瑞士的伯爾尼、瑞典的斯德哥爾摩、西班牙的馬德里等,有些國家在二戰期間為法西斯德國所兼並或佔領,復國後仍以原國都為都,如奧地利的維也納、比利時的布魯塞爾、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丹麥的哥本哈根等,巴黎於二戰期間為法西斯德國佔領,以貝當為首的法國賣國分子在法國中南部維希組織傀儡政府,盟軍登陸後,法國解放,仍以巴黎為首都。二戰末期,羅馬尼亞人民起義,成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仍以布加勒斯特為首都。
有的國家國都變遷的也不過一次,如日本的都城原在西部的「京都」,明治維新後遷往江戶,改稱「東京都」。莫斯科原是莫斯科公國的都城,後來成為統一的俄羅斯的京都。十六世紀彼得大帝遷都彼得格勒, 10月革命後,都城又遷回莫斯科。柏林原是德國的首都,二戰結束後,德國分裂為二,東德的都城仍在柏林,西德的都城則在波恩,德國統一後,暫時,仍以波恩為國都,已決定遷回柏林。
中國情況很特殊,建國很早,建都也很早,而都城的變遷卻很頻繁。
二 燕國的建立及其發展
殷紂王父帝乙遷都朝歌,今豫北淇縣地區。武王伐紂滅殷,不以朝歌為國都,回關中,另建鎬京,稱宗周,在長安西南。周公東征後,又建洛邑(今洛陽),稱成周。到了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為吠戎等所殺,子平王東遷,以洛邑為都城,史稱東周,直到戰國末為秦所滅 。
洛邑雖是東周王朝的都城,由於周王窒衰落,沒有形成為政治中心,因其地居天下之中,商業發達,經濟較繁榮,為天下一都會。
各諸侯國及戰國時各王國也有其國都,如晉都曲沃(又遷絳)、齊都臨淄、楚都鄂、趙都邯鄲、秦都咸陽等。
今北京地區當時屬於燕國。周武王滅殷後,封召公爽長子於北燕,稱燕國。據《史記·索隱》載,唐時幽州薊縣,屬邊區,與山戎雜居,社會發展緩慢。西周時,最初八代無世系可考。從周厲王至春秋初,只列世系。春秋時期記載亦極簡略,不參與中原諸侯的盟會。戰國時期,特別自燕昭王(前311至279)進行改革,招賢納士,經濟、政治、文化都有很大發展,曾參加「合縱」以攻秦,又大敗齊國,攻佔70餘城。20年前,房山琉璃河出土周代墓葬,其中駟馬車葬不少,這標志畜牧業、煉鐵業等有較大發展,與中原地區相同,荊柯將去刺秦王,別時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土一去兮不復還。」格律和情調同項羽《亥下歌》、漢高祖《大風歌》相同,與中原先進文化並駕齊驅。
燕名將秦開曾襲擊東胡,迫其後卻干余里,築長城,從今懷來至遼東,置上谷(唐時稱北燕州,今懷來一帶)、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各郡,防禦東胡和匈奴,形勢地位很重要。
司馬遷評曰:「燕迫蠻貉(指東胡、匈奴),內措齊晉,崎嶇強國之間,最為弱小,凡滅者數矣。」然能維持八九百年,「在姬姓獨後亡」,至前222年,為秦所滅,燕人衛滿等則流亡遼東,經略開發。
出現了秦開、燕昭王、荊柯、衛滿等英雄人物,當時已傳揚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土,表現了燕人的氣質。
三 秦漢至隋唐時期東北部的政治軍事重鎮
秦始皇滅6國,一統天下,舍東周王朝的洛邑,而以咸陽為京都,因秦在關中已有幾百年的根基。
前202年10月(秦漢以農歷10月為歲首),項羽敗亡後,劉邦在諸侯將相擁戴下,即皇帝位,初以洛陽為都城。5月,他採納張良、劉敬等建議,入都關中長安,由丞相肖何營建宮殿,因為秦始皇在咸陽及其周圍曾建離宮三百,又另建阿房宜,被項羽一把火燒了三個月,所以要另建。不都洛陽,而都長安,一因關中形勢險要,一則劉邦在楚漢戰爭中,得到關中吏民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的大力支持,有其政治基礎。
秦統一後,設40郡,今北京地區屬漁陽郡。西漢因之,屬幽州(13州之一)漁陽郡。
秦始皇築長城,防禦匈奴,漁陽郡是軍事重鎮。陳勝,吳廣等900戌卒,就是調赴漁陽去屯守,而中途起義。
秦漢之際,燕、齊、趙居民避亂流亡遼東的約幾萬人。漢初,燕人衛滿亡命遼東,成為流民的領袖,自立為王,並略地至朝鮮北部,漢武帝起兵滅衛滿後代右渠,水路由渤海,陸路出長城。幽州漁陽郡成為經略遼東的軍事重鎮。
王莽篡位,仍以長安為都,因他在長安掌權多年,有其政治基礎。
東漢光武帝以關中經過更始,赤眉與豪強的混戰,破壞不堪,遂以洛陽為京都,並以此為基地,陸續消滅割據勢力。
東漢設13州部,今北京地區屬幽州,州治在薊縣,仍然是東北邊方的政治軍事重鎮。
東漢末,東胡族烏桓興起,分三大部,居住於遼西、遼東、右北平,各稱王。中山太守張純叛漢,自稱「彌天安定王」,為烏桓三大部元帥,寇掠青、徐、幽、冀4州,殺略吏民。靈帝末期,委任劉虞為幽州牧,平定叛亂。
不久,中原大亂,軍閥混戰,爭奪地盤,冀州牧袁紹得到遼西烏桓部大人蹋頓的援助,打敗幽州牧公孫瓚,兼並幽州,矯制封烏桓三大部大人蹋頓、難樓、削王等為王,皆稱單於。
袁紹自官渡戰敗病死(202),曹操連年進攻袁家諸兄弟,袁尚敗走幽州,投奔烏桓蹋頓,蹋頓於206年寇邊,企圖助袁尚收復冀州,第二年,曹操親率大軍打敗烏桓兵,斬殺蹋頓,各部陸續歸降,徙居內地,幽州、並州均歸曹操統領,新興起的鮮卑部落也歸附曹操。
東北口外少數民族捲入爭奪幽州的斗爭,自此開始,以後時弛時緊,關系更復雜。三國時,曹魏都洛陽,今北京地區屬魏國幽州,仍治薊縣,轄范陽、燕郡、右北平各郡。
蜀漢都成都。孫權於229年稱帝,遷都建業,即金陵,今南京。後曾一度遷武昌,又還都建業。
司馬炎篡奪曹魏政權,建立西晉王朝,仍都洛陽。統一後陸續設置21州,今北京地區仍稱幽州,治涿縣。
匈奴貴族顛覆西晉王朝,司馬睿南渡,重建晉王朝,稱東晉,都建康(今南京)。華北地區陷入各族各國混戰爭奪的局面,即所謂5族16國時期。
幽州先後為匈奴族前趙、羥族後趙、鮮卑族前燕、氐族前秦、鮮卑族後燕、南燕和漢族馮跋北燕所佔據,最後歸鮮卑族後魏所管轄。
魏文帝遷都洛陽。後又分裂為東魏、西魏,又分別為北齊、北周所篡奪,幽州先後歸 屬東魏、北齊。齊都鄴,周部長安。 577年,周滅齊,幽州又屬北周。
楊堅篡奪周政權,建立隋王朝,不久滅南朝的陳,又一統天下,分全國為9州,晉時幽、冀、並三州及司州河北的一部合並為冀州,今北京地區屬冀州的漁陽、北平各郡。
唐王朝繼續以長安為京都,分全國為10道(後增至15道),河北道轄25州,包括幽州。唐玄宗時,沿邊設10節度使,范陽節度使是其中之一,治所在幽州,控制奚,契丹,不久分范陽節度使,置平盧節度使治所在營州,控制室韋、株羯(女真前身)。
安祿山即以范陽節度使的身分,以今北京地區為基地,起兵叛亂。白居易「漁陽毖鼓動地來」,即指此。
後來藩鎮割據期間,范陽節度使改名幽州節度使,又名盧龍節度使,治幽州,即今北京,領幽、薊、易、定、滄等9州,直至唐末,為李克用所兼並。
四 燕雲十六州的割讓與宋遼對峙
五代初期,幽州等州郡屬後梁、後唐管轄。 936年,後唐河東節度使石敬塘起兵叛變,企圖篡位奪權,勾結契丹主耶律德光,取得他的軍事支持,拜他為父,並由德光冊立為帝,史稱「兒皇帝,建國稱後晉。交換的條件:割幽雲16州與契丹,計:幽州治薊,即今北京;薊州治漁陽,亦今北京;瀛州治河間;莫州治莫,今肅寧;涿州治范陽,即今涿縣;檀州治燕樂,即今密雲;順州今順義縣;新州治今涿鹿縣;她州治今懷來縣;儒州治今延慶縣;武州治今宣化;蔚州治今蔚縣;雲州治今大同;應州治今應縣;寰州治今朔縣東;朔州治今朔縣。
契丹得幽雲16州後,改稱幽州為燕京,改國號為大遼。
北宋都大梁,即開封,稱東京。自此以北至河間府,一片平原,無險可守。遼占燕雲16州,對宋是一大威脅。宋太宗兩次北伐,欲圖收復燕雲,均不幸戰敗無功。此後一直處守處,澶淵之盟後,每年向遼交納銀絹,稱「歲幣」,買得暫時和平。宋神宗急於變法,就是為了富國強兵,收復燕雲。可見幽州(燕京)歸那一方所有,關系重大。這就是燕京在當時所處的特殊地位。
遼國將其統治區設5京,分治5道。
遼太祖阿保機於9l6年稱帝,以上京臨潢府(今內蒙巴林附近)為「皇都」即遼國的首都。太宗耶律德光於928年,升遼陽府為南京,後接收石敬塘所割燕雲16州,置南京析律府(今北京),又稱燕京,轄順、檀、涿、易、薊各州;改遼陽為東京。又置西京大同府,轄儒、武、蔚、應、朔各州。遼聖宗於1007年築遼西城,稱中京大定府。燕京與遼陽、大同、遼西一樣,雖稱為京,不是遼國的京都,只是政治軍事重鎮。猶如北宋稱洛陽為西京,宋州(商邱)為南京,大名府為北京,是同一性質。
1122年,遼天詐帝與金兵戰,屢敗,西奔,中京淪陷,鎮守南京的燕王耶律淳於是年3月在官僚的擁戴下,即位稱帝,5月病死,秦王耶律定繼位。12月,金兵攻佔燕京。在這期間,燕京可算是遼國的京都,但前後只有10個月。
遼太宗耶律德光於936年接收幽州,改稱燕京,又稱南京,作為遼南疆政治軍事重鎮,到了1122年為金兵攻佔,歸遼國營轄前後187年,作為遼京都不過10個月。若誇張地說,燕京是遼國的國都,讀者不察,以為是遼國一百幾十年的京都,與歷史事實不合。
五 金元的國都
金兵佔領燕京後,按照宋金盟約,於第二年將燕京和冀、景、檀、順、涿、易6州撥歸北來,宋則向金交納歲幣及「燕京代稅錢」一百萬貫。
兩年後,金人背盟,大舉南侵。第二年,開封淪陷,徽宗、欽宗被俘。高宗即位於商邱,後節節南逃,金兵直追至浙江海邊。來軍民展開轟轟烈烈的抗金斗爭,迫使金兵北撤。1140年,岳飛等收復河南諸郡,大敗金兀術於朱仙鎮,即將渡河,收復燕京,形勢大好。宋高宗在秦檜唆使下,強令岳飛班師,河南州郡盡失,第二年又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同金人簽訂割地賠款的賣國條約,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西南)為界。自此以後,宋金對峙93年,直至1234年金亡於蒙古,其間有金主亮的南侵(1161)。
金自太祖阿骨打於11l5年建國稱帝後,不斷向外擴張,亦建立5京:上京會寧府是初期的都城,東京遼陽府,北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南京大興府,即燕京。除上京外,其他四京是政治軍事重鎮,不是國都。
金主亮貞元元年,遷都燕京、以燕是列國的名稱,不宜為京師的稱號,改名為中都。開封府原稱汴京,改稱南京。11 61年6月,他又遷都南京開封府,大肆搜括騾馬,9月起兵南侵至瓜州,為宋虞允文所指揮軍隊大敗於採石磯。金人立曹國公東京(遼陽)留守完顏烏祿(改名雍)為帝,即金世宗。10月,金主亮為部將所殺,金世宗又定都中都(燕京)。
十三世紀初,蒙古興起.1213年,蒙古兵一再圍金中都(燕京),金宣宗被迫於1214年5月遷都開封,燕京為蒙古所佔領。
金以燕京為首都前後共82年。元太祖成吉思汗建都和林。1260 年,元世祖即位,以汗平為都,4年後,即1264年,遷都燕京,改稱大都,稱開平為上都,至1368年元順帝逃往塞外,明徐達克復燕京。
六 明代以後南京北京輪換建都
明太祖朱元璋以應天府為根據地,奪取天下,於1368年即皇帝位,建都應天府,稱南京,開封為北京,曾營建濠州,擬置中都,後罷。稱元大都為北平。
建文帝繼位,仍以南京為首都。
靖難之變後,明成祖篡位稱帝,最初也以南京為國都。永樂四年(1406)開始營建今北京宜殿,准備建為京城,永樂十九年正月,始遷都北京。未遷前,南京仍是京都,他若北巡或出塞打蒙古,太子留守南京,稱監國,中央朝廷各衙門也在南京,一般政令亦在南京發布。這就是作為首都的基本特徵。
明成祖遷都後,為尊重乃父,仍稱南京為京都,北京為陪都。但北京已是事實上的首都,因為皇帝和中央朝廷在此,政令也由此發布。宣宗後才不稱陪都。從明成祖遷都到李闖王進京,北京一直是明王朝的京都。
李自成曾在北京即皇帝位。北京又是大順政權的都城,雖然只短短幾天。
1644年5月,明福王朱由嵌在南京即皇帝位,仍以南京為京都,但只存在一年。
1644年3月,多爾袞率清兵入關,5月佔領北京,9月,清王朝定都北京,直到辛亥革命被推翻。
辛亥革命爆發後, 1911年12月29日, 17省代表在南京開會,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選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於1912年元旦正式就職,以南京為首都,迫使清帝退位。依照南北和議,孫中山於2月13日辭職,另選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但他必需
到南京首都就職,袁以種種藉口和手段,不到南京。4月5日,南京臨時參議院被迫通過決議,遷都北京,即通常所說的北洋軍閥政府及其都城。
1927年北伐勝利,推翻北洋軍閥政府,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又奠都南京,改北京為北平,直到1949年南京解放。在抗日戰爭期間,曾以重慶為陪都。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又定都北京,並載入憲法。
以上是北京在歷史上地位變遷的簡單過程,算不上什麼論文,僅僅為研究北京史的同志提供一些參考的線索。
從燕到清,考察北京歷史地位的變化時,抓住了錯綜和復雜的民族矛盾這一線索,便易於理解,同時也是北京同南京、洛陽、長安的不同之處。民族斗爭的結果,不斷出現了民族大融合,融合主要體現在中華民族文化的發展方面。這已不在本文探討的范圍之內。
2.北京特色
北京小吃:
北京果脯
北京果脯採用宮廷傳統秘方,由鮮果加工精製而成,口味酸甜適中,爽口滑潤,甜而不膩,果味濃郁,主要有杏脯、梨脯、秋海棠等上千個品種、幾百個規格的各類產品,均被農業部認定為綠色食品。
歷史:北京的果脯蜜餞製作來源於皇宮御膳房。為了保證皇帝一年四季都能吃上新鮮果品,廚師們就將各季節所產的水果,分類泡在蜂蜜里,好讓皇帝隨時食用。後來,這種製作方法從皇宮里傳出來,北京就有了專門生產果脯的作坊。
工藝:採摘講究,果實要成熟到果核與果肉能夠分離,馬上摘下送到工廠加工,鮮杏去核成兩瓣,用白糖溶液煮制,或者浸糖液用抽空壓縮機抽去果內水分。
特點:選料精、加工細,所以產品色澤好,味道正,柔軟爽口。色澤由淺黃到桔黃,呈橢圓形,不破不爛,不反糖,不粘手,吃起來柔軟,酸甜適口。
茯苓夾餅
茯苓餅,又名茯苓夾餅,是北京的一種滋補性傳統名點,且此餅當推稻香村最佳。製作系以茯苓霜和精白麵粉做成薄餅,中間夾有用蜂蜜、砂糖熬溶攔勻的蜜餞松果碎仁,其形如滿月,薄如紙,白如雪,珍美甘香,風味獨特。
關於茯苓餅的制食法,早在800年前的南宋《儒門事親》中就有記載:「茯苓四兩,白面二兩,水調作餅,以黃蠟煎熟。」不過這種蠟煎的餅並不好吃。待到了清初,有人提出「糕貴乎松,餅利於薄」的主張,於是,後來的餅就越來越薄。
乾隆時山東孔繁台家制的餅「薄若蟬翼,柔膩絕倫」。還有「秦人制小錫罐裝餅30張,叫做『西餅』」也是很薄的。繼而,人們又不滿足於其淡而無味,隨後便加了用多種果仁、桂花和蜂蜜調制的甜餡,即用兩張餅合起來,中間夾餡的茯苓餅。這種茯苓既桂香濃郁,又營養豐富,且有安神益脾等滋補之功。
相傳,有一次慈禧太後得了病,不思飲食,廚師們絞盡腦汁,選來幾味健脾開胃的中葯,發現其中產於雲貴一帶的茯苓,味甘性平,且有益脾安神、利水滲濕的功效。於是,以松仁、桃仁、桂花、蜜糖為主要原料,配以適量茯苓粉,再用上等澱粉攤烙成外皮,精工細作製成夾心薄餅。慈禧吃後,很滿意。並常以此餅賞賜宮中大臣。因此,茯苓餅更加身價百倍,成了當時宮廷中的名點。後來這種餅傳入民間,成為京華風味小吃。
現今北京的茯苓餅,就是繼承了由清宮御膳房流傳下來的傳統製法,並經在用料和加工上不斷改進而製作出來的。那每張極薄的餅皮,宛如餡料的包裝紙,且餅皮外表的模印圖案清晰,精美別致,更富有藝術性。因而,以其質佳味美,馳名全國。
驢打滾
驢打滾又稱豆面糕,是北京小吃中的古老品種之一,它的原料是用黃米面加水蒸熟,和面時稍多加水和軟些。另將黃豆炒熟後,軋成粉面。製作時將蒸熟的黃米面外沾上黃豆粉面擀成皮,然後
抹上赤豆沙餡(也可用紅糖)捲起來,切成100克左右的小塊,撒上白糖就成了。製作時要求餡卷得均勻,層次分明,外表呈黃色,特點是香、甜、粘,有濃郁的黃豆粉香味兒。
豆面糕以黃豆面為其主要原料,故稱豆面糕。但為什麼又稱「驢打滾」呢?似乎是一種形象比喻,製得後放在黃豆粉面中滾一下,如郊野真驢打滾,揚起灰塵似的,故而得名.
如今,很多人只知雅號俗稱,不知其正名了。現各家小吃店一年四季都有供應,但大多數已不用黃米面,改用江米面了,因外滾黃豆粉面,其顏色仍為黃色,是群眾非常喜愛的一種小吃。
豆汁
提起北京小吃,首先讓人想起豆汁。北京人愛喝豆汁,並把喝豆汁當成是一種享受。可第一次喝豆汁,那猶如泔水般的氣味使人難以下咽,捏著鼻子喝兩次,感受就不同一般了。有些人竟能上癮 ,滿處尋覓,排隊也非喝不可。《燕都小食品雜詠》中說:「糟粕居然可作粥,老漿風味論稀稠。無分男女,齊來坐,適口酸鹽各一甌。」並說:「得味在酸咸之外,食者自知,可謂精妙絕倫。」
豆汁是什麼?
實際上是製作綠豆澱粉或粉絲的下腳料。它用綠豆浸泡到可捻去皮後撈出,加水磨 成細漿,倒入大缸內發酵,沉入缸底者為澱粉,上層飄浮者即為豆汁。 發酵後的豆汁須用大砂鍋先加水燒開,兌進發酵的豆汁再燒開,再用小火保溫,隨吃隨盛。不要看其貌不揚,但一直受到北京人的喜愛,原因在於它極富蛋白質、維生素C、粗纖維和糖,並有祛暑、清熱、溫陽、健脾、開胃、去毒、除燥等功效。
豆汁歷史悠久,據說早在遼、宋時就是民間大眾化食品。乾隆十八年(1753),有人上殿奏本稱:「近日新興豆汁一物,已派伊立布檢查,是否清潔可飲,如無不潔之物,著蘊布募豆汁匠二三名,派在御膳房當差。」於是,源於民間的豆汁成了宮廷的御膳。
喝豆汁必須配切得極細的醬菜,一般夏天用苤藍,講究的要用老鹹水芥切成細絲,拌上辣椒油,還要配套吃炸得焦黃酥透的焦圈,風味獨到。
焦圈
北京小吃中的焦圈,男女老少都愛吃,酥脆油香的味兒,真叫人吃不夠。北京人吃燒餅,常愛夾焦圈,喝豆汁也必吃焦 圈。宋代蘇東坡曾寫過一首詩,相傳是中國第一首產品廣告詩:"纖受搓成玉數尋,碧油煎出嫩黃深,夜來春睡無輕重,壓褊佳人纏臂金。"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谷部》也有記載:"入少鹽,牽索扭捻成環釧之形,油煎食之。"
焦圈的製作,需用溫水化開鹽、鹼、少許礬,加水拌和麵粉成面團後,用手反復壓揉面團,揉勻後放案板餳3個小時,然後把面團壓扁,用刀切成5厘米寬的條,取成條面坯置案板,用一手按住一端,另一手托住面坯的另一端,捋成長扁片,厚約6厘米,用刀把面片切成4厘米寬的劑(一般50克面切14小劑),每兩個劑疊在一起,用小炸刀中間切一刀,兩邊不能切通,稍連一點,油燒至五成熱時,用手拿住生焦圈坯的一頭下油鍋,隨即用筷子從中間撐開,使之成手鐲形,定形後翻過來,炸至棗紅色出鍋控油,即成香酥脆的焦圈了。
焦圈可貯存十天半月,質不變,脆如初,酥脆不皮,是千百年來人們喜愛的食品。
灌腸
灌腸是北京人愛吃的小吃,也是一種大眾街頭小吃。
灌腸在明朝開始流傳。《故都食物百詠》中提到煎灌腸說:「豬腸紅粉一時煎,辣蒜咸鹽說美鮮。已腐油腥同臘味,屠門大嚼亦堪憐。」老北京街頭常有挑擔小販經營此食品。有記載:「粉灌豬腸要炸焦,鏟鐺筷碟一肩挑,特殊風味兒童買,穿過斜陽巷幾條。
灌腸分兩種:一種為大灌腸,用豬肥腸洗凈,以優質麵粉、紅曲水、丁香、豆蔻等10多種原料調料配製成糊,灌入腸內,煮熟後切小片塊,用豬油煎焦,澆上鹽水蒜汁,口味香脆咸辣。 另一種叫小灌腸,用澱粉加紅曲水和豆腐渣調成稠糊,蒸熟後切小片塊,用豬油煎焦,澆鹽水蒜汁食用。 灌腸外焦里嫩,用竹簽扎著吃,頗顯特色。
老北京的灌腸以長安街聚仙居的為最好。
艾窩窩
艾窩窩,北京傳統風味小吃,每年農歷春節前後,北京的小吃店要上這個品種,一直賣到夏末秋初,所以艾窩窩也屬春秋品種,現在一年四季都有供應。
艾窩窩歷史悠久,明萬曆年間內監劉若愚的《酌中志》中說:「以糯米夾芝麻為涼糕,丸而餡之為窩窩,即古之『不落夾』是也。」可見這種食品是用糯米洗凈浸泡,爾後入籠屜蒸熟,晾涼後揉勻,揪成小劑,摁成圓皮,包上桃仁、芝麻仁、瓜子仁、青梅、金糕、白糖,拌和成餡,就成了明萬曆年間稱之為窩窩的食品。但為什麼後來又成為艾窩窩呢?在清人李光庭的《鄉諺解頤》一書中找到了說明。因為有一位皇帝愛吃這種窩窩,想吃或要吃時,就吩咐說:「御艾窩窩。」 後來這種食品傳入民間,一般百姓就不能也不敢說「御」字 .後來這種食品傳入民間,一般百姓就不能也不敢說「御」字,所以省卻了「御」字而稱「艾窩窩」。此小吃在明代已流入民間,明代《金瓶梅》中記錄當時流行的美味中就有艾窩窩.
艾窩窩外皮用的糯米是已經蒸熟的,餡也用桃仁、瓜仁、芝麻仁和白糖事先炒好,所以做得之後就能食用。故《燕都小食品雜詠》中說:「白粉江米入蒸鍋,什錦餡兒粉面搓。渾似湯圓不待煮,清真喚作艾窩窩。」還注說:「艾窩窩,回人所售食品之一,以蒸透極爛之江米,待冷裹以各式之餡,用麵粉團成圓形,大小不一,視價而異,可以冷食。」
"艾窩窩"在元代即已有之,名"不落夾"。因明代帝、後喜食,就成了明宮小吃,稱"御艾窩窩"。後來傳入民間,衍化為"艾窩窩",亦作"愛窩窩"。
豌豆黃
年糕、切糕,北京春夏季節一種應時佳品。原為民間小吃,後傳入宮廷。清官的豌豆黃,用上等白豌豆為原料,做出成品色澤淺黃、細膩、純凈,入口即化,味道香甜,清涼爽口。因慈禧喜食而出名。其製法是,將豌豆磨碎、去皮、洗凈、煮爛、糖炒、凝結、切塊而成。傳統做法還要嵌以紅棗肉。以仿膳飯庄所制最有名。
民間的糙豌豆黃兒是典型的春令食品,常見於春季廟會上。例如在三月三蟠桃宮,"小棗糙豌豆黃兒"便是時令鮮品,小販們一聲"噯這小棗兒豌豆黃兒,大塊的來!"好像是給人們報出了春訊,帶來了暖意。
"糙豌豆黃兒"是用白豌豆去皮,以兩倍於豌豆的水,將豆燜爛,然後放糖炒,再加入石膏水和熟棗攪拌均勻,放入大砂鍋內,俟其冷卻成坨後,扣出來,切成像切糕一樣的菱形塊,放上小片金糕以為裝點,通常都置於罩有濕藍布的獨輪車上去賣,經營此業的大多是京東平谷、香河以及京南采育等地的老鄉。
"細豌豆黃兒"乃是清宮御膳房根據民間的小棗糙豌豆黃兒改進而成。其製法較精,是將豌豆煮爛過篩成糊,加上白糖、桂花,凝固後切成兩寸見方,不足半寸厚的小方塊,上面放幾片蜜糕,色味俱佳,質地細膩純凈,入口即化,屬上品。民國以後,北海公園漪瀾堂飯庄和仿膳茶社賣的即是細豌豆黃,以紙盒盛之,每盒十塊。它與雲豆糕、小窩頭等同稱宮廷小吃。
酸豆汁
豆汁這東西,不要說是外地人,就是自稱是「北京人」的新北京人(49年以後遷居北京),都受不了那股又酸又臭的味道。但是在老北京人看來,豆汁卻是提神醒腦敗火的上等飲料。
過去北京經營豆汁最有名的四大家是琉璃場豆汁張、東安市場豆汁徐和豆汁何,天橋舒記豆汁。這四家裡,舒記豆汁最純正,張家的熱豆汁是一絕。其他兩家也各有特色。
喝豆汁不能大口大口的喝,否則那酸味太「沖」鼻子,要像喝茶一樣一點一點的抿。豆汁里要放鹹菜絲辣椒油,就著焦圈兒一塊吃。
由於豆汁有祛火養嗓子的功效,所以許多京劇名角和相聲演員也喜歡喝。梅蘭芳、裘盛容等更是喝豆汁上癮。抗戰時梅大師蓄發明志隱居上海,他的弟子言慧珠用四個大灌子盛滿豆汁從北京風塵去拜訪他。梅蘭芳當即請他到國際飯店美餐一頓以表謝意~~
六必居醬菜
話說「六必居」這塊橫匾,相傳為明嘉靖年間武英殿大學士嚴嵩所寫。它筆力飽滿,雄健渾厚,字體端嚴,熠熠生輝。隨著這塊名匾的問世,「六必居」曾九城聞名,盛極一時,又歷盡艱辛,飽經風霜。可以說這塊金字招牌是無法估價的無形資產,保留至今實在不易。有關它的民間傳說,浪漫神奇,但它的產品生產工藝中的「六必」嚴謹精細,使它470餘年來仍有口皆碑,今日且更加輝煌。
相傳「六必居」最初是6個人合開的買賣,托嚴嵩題匾說來也是巧遇,一天,在嚴夫人的幫助下,嚴嵩寫下了「六心居」寫完後又想,六必豈能合作?於是又提筆在「心」上添了撇,成
『叄』 上海地區五大名園
上海五大名園為:
上海豫園
嘉定秋霞園
南翔古猗園
青浦曲水園
松江方塔園
詳細介紹如下:
豫 園
豫園座落在安仁街132 號,因是明代曾任四川布政使的潘允端為孝敬父母而造,取意於 \"愉悅雙親,頤養天年\",故起名為\"豫園\"。豫園曾被譽為\"奇秀甲於東南\",是一座揉和了我國明、清兩代園林藝術的名園,被國務院定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
秋霞園
秋霞園位於上海市嘉定鎮東大街,佔地3.2公頃,水面佔0.33公頃,各種樹木104種6348株。秋霞園始建於明弘治十五年(1502),至今已有近500年歷史,有桃花潭景區(原龔氏園)、凝霞閣景區(原沈氏園)。清鏡塘景區(原金氏園)以邑廟景區等4個景區48個景點。全園布局緊湊,以工巧取勝,有亭台樓閣,華池曲徑,茂林修竹,低攔板橋,斷岸滴泉,假山奇洞;園內有園,景外有景,山具丘壑之美,水攬幽邃之勝,咫尺山林,再現天地,故有「城市山林」美譽,是明代園林佳作,江南古典園林精品。
古猗園
古猗園位於上海市西北郊嘉定區南翔鎮。佔地10公頃。始建於明嘉靖年間1522—1566年),原名猗園,取「綠竹猗猗」之意;後由嘉定竹刻家朱三松精心設計、以「十畝之園」的規模營造,又在立柱、椽子、長廊上刻著千姿百態竹景、顯得生動典雅;清乾隆11年(1746年)擴建重葺,更名古猗園。全 園劃分為逸野堂、戲鵝池、松鶴園、青清園、鴛鴦湖、南翔壁6個景區。以綠竹猗猗、曲水幽靜、建築典雅、韻昧雋永的楹聯 詩詞以及優美的花石小路等五大特色聞名。獨到精巧的藝術構思,使古猗園更顯出占朴、素雅、清淡、洗煉的氣韻。園以園中保存的唐代經幢、宋代普同塔、尤以珍貴。「8·13」事變後,當地愛國人士重修補闕亭、獨缺一角、名「缺角亭」、以志國恥,象徵我國反帝民族之魂。
曲水園
曲水園位於上海青浦鎮公園路西端,原是城隍廟的附屬園林。佔地1.82公頃。自清乾隆十年(1745年)起,於城隍廟東陸續建起了園林建築。並浚池疊山、池中植紅蓮,時名靈園。嘉慶三年(1798年),文人雅十在園中吟詩宴飲,取王羲之蘭亭聚會之意,改園名為曲水園。咸豐十年(1860年),園毀於兵燹,後陸續修復,因園的修復經費來自「廟捐」,故又有「一文園」之稱。民國16年(1927年),園擴建,易名中山公園。抗戰時期,大部分被炸毀。50年代起,經不斷修葺擴建,形成了一座錯落有致、景觀豐富的古典園林,有迎曦亭、鏡心廬、坡仙亭、玉宇亭、環碧樓等24景,全園通以走廊,隔以粉牆,婉蜒起伏,精緻含蓄,為上海著名的五大古園之一。
方塔園
方塔園,位於松江縣內,是一座以觀賞古跡為主的園林,主要歷史文物有宋代方塔、明代大型磚雕照壁、宋代望仙橋、明代楠木廳、清代天妃宮等。
方塔,又稱聖教寺塔,建於北宋熙寧、元佑年間,距今已有九百多年的歷史,在南宋和元、明、清時都進行過多次修葺,修復過程中保留了宋代遺留下來的斗拱111朵。塔高42.5米,共九層,塔身修長,造型美觀,被譽為江南地區名塔中造型最美的塔。1977年修復方塔時,在塔底層正中發掘出一處地窖,出土有精美漢白玉石盒,盒上安放一尊銅菩薩,盒中長四十厘米釋伽牟尼卧佛銅像,有晚唐與北宋風格特徵,以及部分珍貴文物,現藏於上海博物館內。
明代的磚雕照壁,建於1370年,高4.75米,寬6.1米,由近百塊大方磚拼成,近30平方米,是現在上海地區最古老、最精緻、也是保存最完好的大型磚雕藝術品。六百多年來風吹雨打,幾乎沒有風化損壞,可見其製作技術的高超。
『肆』 從合肥國企辭職去上海工作,集體戶口和檔案想放在合肥人才市場可以嗎
可以,你不辦理轉移,永遠都在,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快速,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關於自動離職處理文件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回復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伍』 我在上海一私人公司辭職後公司一直不給退工。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快速,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關於自動離職處理文件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回復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陸』 本人在上海工作,簽的蘇州合同,前幾天公司讓我蘇州到上班,不想去,辭職要到蘇州才能辭掉,我該怎麼辦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快速,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關於自動離職處理文件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回復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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