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制定 利潤分配方案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只能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應由公司股東會審核批准決定。
怎麼樣制定紅利分配方案?
根據保監會2009年發布的《關於修訂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編報規則的通知》,紅利分配方案的制定,大致有四種方法。
其一是根據銷售分紅險時宣傳的保單紅利演示水平為基礎,確定向保戶分配的「三差」分配因子,計算紅利分配額和向保戶分配的「三差」總額,並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單紅利總額,以及總的可分配盈餘。
其二是保險公司根據同期市場上同業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確定自己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和分配比率,以分紅保險期末責任准備金數額為基礎,計算得出向保戶分配的紅利數額。
其三是通過資產負債匹配方法確定保單紅利分配方案。保險公司首先確定一個保單紅利分配「基礎方案」,該方案能夠反映公司對未來分紅保險業務發展的展望及分紅保險客戶的理性預期,一般選取「中等」檔的演示紅利。在以後的各年度,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為「基礎方案」,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和確定當年的保單紅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確定了分配方案後,公司會對不同比例水平下的分紅保險賬戶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評估,找到能夠保證評估後的資產略大於負債,而且各年度分紅水平比較平穩的比例數值,最終確定當年的分紅方案。
第四種方法則是按照紅利利源分析結果確定紅利分配方案。首先計算當年分紅險的「三差」等實際盈餘,然後綜合考慮過去和未來的保單紅利分配水平,計提分紅險特別儲備,進而確定當年的實際可分配盈餘。在此基礎上,確定向保戶和公司的分配比例,並計算相應的保單紅利數額。
❷ 上海能源未分配利潤高達58億,但是找不到這些錢在哪,請知道的講一下,照搬百度搜索的就不要回答了。
未分配利抄潤58億,不是一天形成襲的,也不可能用在一處,可能購買原材料,也可能購買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企業的財務報表是一個綜合平衡,未分配利潤不是對應一個科目的,不存在這些錢在哪裡,所有資產類科目都有可能佔用這部分資金。
❸ 利潤分配方案有哪幾種程序
利潤分配程序與方案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程序
二、股利分配方案的確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程序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對一定時期實現的凈利潤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在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分配。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法交納所得稅,然後進行分配。
利潤分配程序:
一般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在公司當年無利潤但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向股東分配股利。不過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不得低於注冊 資本的25%。
二、股利分配方案的確定
股利分配政策是指企業管理層對與股利有關的事項所採取的方針策略。股利分配方案的確定,主要是考慮確定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選擇股利政策類型,確定是否發放股利
確定股利支付水平
確定股利支付形式
確定股利發放日期
❹ 上海能源高達58億的未分配利潤在哪裡,怎麼找不到
你好,看報表,因為有新建的電廠,投資額在30億左右,每股對應需要消耗4元左右,所以利潤沒分配.同時新疆幾個煤廠還需要繼續投資建設。
❺ 如何寫利潤分配方案
首先,寫方案的總體原則,比如:多勞多得。。。。
其次,寫出這次利潤分配方案具體的分配方法,如:是按股份還是其他。。。
第三,具體寫每個人的出勤或是業績等都和利潤分配掛鉤的比例。
最後,得出這次利潤分配的數學公式:
❻ 光大證券的投資亮點
1. 公司是首批8家創新類券商之一,2008年7月獲評A類AA級券商。目前公司共有79家營業部和15家服務部。2008年年末,凈資本排名為第5位;上市後,其凈資本有望升至行業第3位。
2. 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財務指標:每股收益0.6300(元),每股凈資產6.2800(元),凈資產收益率8.6500%,營業收入4175169095.4600(元),同比增減39.5751%;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56346726.04(元),同比增減44.5858%。
3. 公司擬參與發起設立上海新能源產業基金、上海誠朴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並向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增資18億元。
4. 公司2009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5.8元(含稅)。股權登記日:2009年10月26日,除息日:2009年10月27日,現金紅利發放日:2009年10月30日。
5. 公司向社會首次公開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中,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的17919.9萬股股份現鎖定期滿,於2009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❼ 利潤分配方案怎麼寫
首先復,寫方案的總體原則制,比如:多勞多得。。。。
其次,寫出這次利潤分配方案具體的分配方法,如:是按股份還是其他。。。
第三,具體寫每個人的出勤或是業績等都和利潤分配掛鉤的比例。
最後,得出這次利潤分配的數學公式:
❽ 合夥人利潤分配方案
利潤分配抄是指合夥企業的盈利在襲作了各項扣除後,按協議規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虧損分擔是對經營期內合夥企業的經營虧損分由各合夥人按一定的比例予以承擔。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是合夥企業經營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合夥人的利益。合夥企業法規定,企業的利潤分配方式與比例和虧損分擔方法應在企業成立之前,在合夥協議中加以規定,以便共同執行,避免爭議。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對此類情況可以採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予以處理:一是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對此,如各合夥人均無異議,可將利潤與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或分擔;二是如全體合夥人因出資比例和參與經營的程度不同,不願意平均分擔的,可另行開會討論,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重新定出分配或分擔辦法。但如全體合夥人再次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依法律規定平均分配或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