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交易結構案例分析

交易結構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1-04-14 22:45:59

A. 求公司治理結構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結構
第一節 從「羞答答」到「甜蜜蜜」——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咨詢案例
背景陳述
這是一家集科、工貿、金為一體的國家大型二級企業。公司股票自上市以來,經濟效益逐年提高,連續四年被授予當地「利稅大戶」的稱號,不僅在當地赫赫有名,在業內也是威名遠播。筆者在此就選「威名遠播」這個意思,為這個國字頭的大企業取名為國威吧。國威集團的一把手是位風度翩翩、儀態大方的巾幗英雄。當年,這位當家花旦風華正茂,被國資局派下來接起這么大一個攤子。她在國威集團數十年如一日,任勞任怨,不知不覺已年過五旬,青絲如雪。
離「退居二線」的日子越來越近了,越是付出就越盼望著有所回報。終於某一天,在一次例行的管理工作會議上,一個同樣在國威集團奉獻了一輩子的資深高管人員明確地把自己「希望在退休前落點實惠」的想法擺到了桌面上。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大家的想法竟然驚人的一致。於是,在企業內實施高管激勵的決策立刻在以這位女董事長為代表的高管層內達成共識。按照她事後對咨詢顧問們說的心裡話就是:「我幹了一輩子,什麼也沒得到啊。」一句大實話道出了中國眾多國有企業老總共同的心聲。可以說,國威集團的領導層均面臨退路和歸屬的問題,實施高管激勵是眾望所歸。
另一方面,國威集團近年來的高速發展也得力於內部一批中堅力量。從對後輩領導力量的激勵來看,國有企業的薪資結構和晉升機會並不具備競爭優勢。年輕的幹部,尤其是一些從人才市場上招聘來的職業經理人也表示過:決定他選擇職業去向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職位上升通道,另一個就是個人的收益。當他們的個人收益無法達到預期值時,就會考慮跳槽。當這一老一新的兩種情緒交織在一起,就動搖了這家上市公司長期發展的基礎。
決策過程
在一致同意要實行激勵政策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納入到激勵的范圍中?對於國威集團而言,實質上是兩套班子,一套人馬。集團公司的總裁是股份公司的董事長,除了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不是集團公司領導外,其餘人員均兼任集團領導。這也是依照國家對上市公司高管層的要求,否則,估計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也會在集團公司擔任相應的職位。
在被激勵的對象董事會成員一個都不少。對高管激勵稍有常識的人就會知道,高管激勵一般是由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為了激勵和制衡高級管理層而設立的一種制度。怎麼繞了半天把制定這一制度的人也給繞了進來?原因其實很簡單: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就是高管層。國威集團董事會成員本身並不是股東,他們只不過是國有資產的代表人而已。也就是說,在股東和高管人員之間存在的委託代理關系在股東和董事會成員之間仍然存在!這就是中國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委託代理關繫上移現象,見圖3-1。董事會成員通常也被列入激勵的范疇,這是中國國企典型而普遍的現象。董事會和高管層同一張面孔,也就從根本上回答了為什麼國有企業制定的高管激勵政策常常激勵有餘而制約不足。
方案醞釀階段,國威集團管理層就碰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由誰來制定具體的激勵方案?是自己人做還是找專家?雖然自己人非常熟悉企業內部的狀況,可在實際情況中多半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企業內部人往往處於避嫌的考慮,面對企業里紛繁復雜的人事關系,不願意承擔這種涉及利益轉換、容易吃力不討好的麻煩事;另外,高管激勵方案的設計涉及到很多操作層面的細節問題,要求制定方案的人不僅要了解企業,更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知識,企業內部人的能力往往有限,無法承擔起此項重任。
出於以上原因,多數企業都會選擇外部的專業人士來制定激勵方案。此時,國威集團又面臨著兩種選擇:是找投資銀行還是找咨詢公司?前者的優勢在於他們對證券市場的交易過程和激勵模式非常熟悉,找他們來做,企業高管激勵方案只要在政策允許、時機成熟的前提下,就可以順暢地進入操作層面;但不足之處在於,投資銀行的專家們往往將方案的重點集中在企業高管的短期激勵上,而忽略了促進企業長遠發展的、對高管長期激勵和約束的措施。相反,管理咨詢公司在做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簡稱ESOP)或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 ,簡稱MBO)時,除了關心交易過程外,更注重的是激勵效果,注重的是企業的長期發展。
最終,國威集團選擇了管理咨詢公司。雙方共同制定了以業績股票為核心的高管激勵方案,即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的年度業績進行評價的長期激勵和約束機制。其主要內容是: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或超過預定目標的條件下,公司發給上述人員限定用途的獎金用於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流通股票。之所以選擇流通股作為激勵手段的變通措施,是因為如果用非流通股和國有法人股,則在套現等諸多操作層面上依然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在設計方案時,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至關重要。考慮到大股東和企業的利益,為吸引優質人才,鼓勵高層管理人員注重價值最大化和長期股東價值的創造,應盡量降低薪酬的成本或稀釋股票價值;若顧及到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應使其以最低的風險獲得最高的收益,保證他們的努力成果得到應有回報,其薪酬結構應在業內具備較強的競爭力。顧問團隊就是要在企業和個人這兩種利益之間尋找到那個最合適的平衡點。
在新的方案中,國威集團高管層新的薪酬結構由四部分組成:在原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基礎上,加入可與短期獎金計劃結合運作的股權激勵部分。原有的三部分與崗位掛鉤,屬於保障性收入;股權激勵部分則與實際貢獻掛鉤,屬於激勵性收入。這就構成了長短期激勵相結合、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激勵與保障相結合,以體現崗位貢獻為目的的薪酬結構,
業績股票計劃建立在公司發展戰略及年度計劃完成的基礎上,並通過業績考核來實現。參加業績股票計劃的高層管理人員可獲得的業績股票由其崗位系數、公司整體業績和個人業績三個因素決定。其中,公司整體業績指標實行按年份設定的原則,逐年提高以達到激勵長期發展的目的。只有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情況下,個人業績達到績效考評的要求,才能獲得業績股票的獎勵。
具體而言,國威高管層薪酬中的股權激勵部分受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兩個條件制約,二者缺一不可。針對公司業績考核部分,顧問團隊選擇了凈資產收益率和年凈利潤提高率作為考核指標,完成指標可獲得事先約定的獎勵,是個人獲得激勵的先決條件;針對個人業績考核部分,針對個人崗位職責,由直接上級和本人共同設定考核指標,並報董事會通過。在個人考核結果達到要求的前提下則可獲得股票激勵,否則行使約束條件。選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公司業績整體考核的指標,是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不僅能夠反映公司的綜合盈利能力,而且具有在行業內的橫向可比性,同時也有助於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促使產生更合理的資本結構。
首先,我們來看崗位津貼部分。它能夠在高管收入的整體構成中發揮很好的協調與平衡作用,同時充分體現激勵方案設計的主動性與科學性。在設計國威集團高管人員的崗位津貼時,顧問團隊以價值體現、生活保障、社會公平、崗位區別為原則,將崗位津貼分為董事會系列和經理系列。前者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董秘,後者包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兩個系列的崗位津貼基數相等,只是在崗位系數上有所區別。
崗位系數用以平衡因為崗位責任、工作性質不同而產生的差異。比如副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崗位系數相等,而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崗位系數的一倍。崗位系數與崗位基數的乘積就是該崗位的津貼數,即崗位津貼=崗位基數╳崗位系數。如果某高管兼任兩個系列的職務,其崗位津貼則採取累計計算的方式。
然後,讓我們來研究一下股權獎勵部分。與崗位津貼相同的是,業績獎勵也要用到崗位系數。不過在股權獎勵中涉及的崗位系數與崗位津貼中用到的崗位系數不同。在這里,顧問團隊以董事、副總經理、董秘的崗位系數為基數,取值為1,將副董事長、總經理的崗位系數定為基數的2倍,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基數的3倍。另一個與崗位津貼的發放不同的是,業績股票計劃在高管身兼數職的情況下,只計算其最高職務的崗位系數,並不做累計計算。依據崗位系數,高管個人年度業績獎勵額度=公司年度總獎勵額度× 。計劃實施周期為三年,正好是高管人員的聘任期,每年年末考核。
在業績股票計劃的操作層面,顧問團隊為國威集團設計了固定股票計劃、獎勵基金購股和「固定股票+獎金」三種模式。具體而言:
第一種,固定股票計劃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由公司撥出指定用途獎金,用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股並鎖定,在其任期內分年度實施。比如數額為流通股份的10‰(三年中每年實施3.3‰)。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這就是極具中國特色的激勵方式。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操作較為簡便,長期激勵與約束清晰,公司成本已事先確定;其缺點是激勵固定,若公司快速發展則高層無法有效分享業績增長,而公司方面短期現金壓力較大,激勵總成本不得超過稅後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第二種,獎勵基金購股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分配給公司高層。比如該比例為5%,該基金必須用於購買公司股票並鎖定。不過,作為約束條件,公司高管層也需要交納固定數額的風險金。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激勵作用大,與業績(凈利潤)直接掛鉤;缺點是高管持股數量不確定,受市場價格影響較大。
第三種,「固定股票+獎金」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預設該比例為5%。該基金首先支付固定數量股票的費用,比如為流通股的6‰,三年中每年實施2‰。公司預先為高管墊付,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買並鎖定,剩餘部分以現金形式發放。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換言之,這也是對高管的一種約束方式。這種方案取前兩者之長,使長短期激勵有機結合。股票預先購入,使公司成本事先確定,同時激勵與業績表現也直接掛鉤;不足之處在於約束力度依然相對較小。
針對「固定股票+獎金」模式,顧問團隊計算出了高管長短期激勵的大致比例。假設國威集團當年凈資產3億元,其後兩年凈資產按3.5億元計算,凈資產收益率8%,提取5%作為獎勵基金。則3年獎勵基金總額約為520萬元。如果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股票總數量為39.6萬股,每年額度為13.2萬股,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340萬(按股價8.5元/股計算),現金激勵為180萬元,股票激勵與現金激勵比例約為2:1。這就說明,如果提取流通股的6‰作為固定股票額度,那麼高管的長短期激勵比重約為2:1,這是一個恰到好處的比例。顧問團隊也曾用流通股的7.5‰為國威集團高管層算了一筆賬,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420萬,現金激勵為100萬元,比例約為4:1。兩相對比,國威集團董事會和高管層一致選擇了前者。
不過,不論選擇其上哪一種「落袋」模式,三種方式的操作周期卻始終控制在三到五年內。這和國際慣例有很大的區別:在歐美等國家,股票計劃或期權計劃的周期大都超過五年,有的甚至達到30年。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將企業的長遠發展和高管個人利益真正捆綁在一起。而在中國,一來因為高管層多半就是董事會成員,二來大家辛苦了大半生都指望著最終能有所回報。
根據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計算,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按照業績激勵計劃,能夠得到的股票數量與現金數量見表3-1所示。
表3-1 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年激勵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股票數量 現金數量
第一級 董事長 7.2 36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3.6 18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2.4 12
註:按照股價8.5元/股計算
假設高管層將激勵的獎金全部用於購買流通股,則三級高管層能夠換取的股票數量分別為11.4萬股、5.7萬股和3.8萬股。
讓我們將以上對崗位津貼和業績激勵兩部分的分析合並計算,即可以大致推算出國威集團此次享受股權激勵計劃的高管層年薪酬總額,見表3-2。
表3-2國威集團高管層實施激勵方案後的年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業績激勵 崗位津貼 福利補貼 總額
第一級 董事長 33 16 3 52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22 8-16 3 33-41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11 4-8 2.5 17.5-21.5
面對這樣的數字,國威集團高管層在心裡笑了,並立即要求顧問團隊照此方法推行開去。於是,從集團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到股份公司下設的分公司中層幹部統統被列入激勵范圍之內,總人數居然達到二百餘人。國威集團的ESOP出台了。
由於國威集團此次股權激勵方案推行涉及面較廣,因此,顧問團隊要求對高管、主管、部分員工等各個層面的績效工資發放標准依次嚴格化,這既有助於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也能加強管理者對員工的指導與管理
項目進行至此,其實僅僅解決了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中薪酬體系設計的核心問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接下來,顧問團隊就國威集團股權激勵管理機構設置、股票購入的時機與託管機構選擇、股權激勵的操作流程、股權激勵的交易、稅務、變更、人員變化等諸多細節提出參考意見。
第二節 中國公司治理的「點」與「面」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曾對公司治理結構給出了非常精確的定義:「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和解僱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於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
所以從本質上看,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就是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三者之間的一種單純的制衡關系。然而,在現實中,中國企業情況的復雜性,又為這層單純的制衡關系添加了無數道屏障。
創業元老難安置
讓我們聚焦於這樣一家成功企業:30年前,南方的某個小鎮,幾個兄弟在一個大哥的帶領下,創辦了一家自己的小廠。幾十年來,弟兄幾個同心同德,當初的小作坊在20世紀90年代初已經發展成了當地的支柱企業。在當地政府的推薦下,他們抓住了一次日後對整個企業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提升作用的機會——一個幾乎可以使企業處於行業壟斷地位的對外合作項目。
為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90年代中期,該企業從社會上招聘了一批優秀人才。其中有一位如今已經坐上了集團公司執行副總裁的高位。十年來,這位副總裁兢兢業業,不僅把公司的老業務打理得妥妥當當,而且還協助董事長依託當地政府資源,不斷開拓了許多新興產業。自然,負責這些利潤豐厚的新興產業的權力也歸到了這位新派副總手中。
如果說這家企業的情形和許多典型的創業級元老無法跟上公司發展的案例一樣,或許在權力分配的問題上,他們會有很多「它山之石」可以借鑒,這畢竟是能者上、庸者下的社會環境。不過,與眾不同的是,這家企業的元老級人物的整體素質始終伴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而日益提高,真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此時,新興派和老壯派的問題就顯得異常尖銳。
據說為了緩解和規避公司管理老化的危機,該公司的董事長「手法已經很辣了」(該企業員工語),將所有新興業務放到集團公司,由以執行副總裁為代表的新興派集中管理,而將所有老業務均獨立成為一個個子公司,交給不同的老員工分頭打理。除了出於老員工們畢竟熟悉老業務的常規考慮之外,這里還蘊藏著一層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深意,就是董事長希望藉助分公司的形式,將老人們彼此隔開,以減輕他們對新派造成的壓力。可見這位董事長真是老當益壯,腦子一點也不糊塗。甚至有些子公司形同虛設,只是為了給個別老員工一個安身立命之所,難怪處於這種子公司里的人感慨道:「把上面的權力稍微給我劃拉一點下來,好歹不要讓我顯得太沒用呀。」
對於這樣的企業,如何處理老臣子和新員工的關系?如何順利地完成新老交接?已是一個非常難以解決的問題。這位執行副總裁加入公司十年有餘,按照常理,早就應該算是老員工了,可就是始終融不進創業元老的圈子中去。當涉及到重大權力分配問題時,靠他一個人的力量去和多數老員工抗衡,無異於以卵擊石,即使他背後有董事長撐腰。但是不要忘了:董事長本人卻是資格最老的「老人」!不過,如果站在董事長角度來看,誰能否認他不是夾在兩派力量中最痛苦的人物呢?這樣的公司該如何治理?誰又想得清楚、理得明白呢?
傳統壓倒一切
俗語說「一俊遮百丑」,這句話用在企業管理上,也同樣適用。只要經營搞好了,企業賺錢了,就是好企業,即使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無大礙。這就像美人臉上的一個黑點,美其名曰「美人痣」。
新華信管理咨詢就接觸過這樣一個「長了美人痣」的國有企業。由於領導班子管理有方,幾十年的奮斗使企業成為行業內屈指可數的排頭兵。不過除了業績響當當之外,該企業極為特殊的企業文化也頗引人爭議。比如流傳甚廣的「國人待遇」,就是指該企業里有一部分人只要符合某些條件,就自然會得到比其他人更高、更好的福利待遇。
為什麼?這就得從頭說起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某科學研究院成立一個公司,新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骨幹員工均來自於該科研院。可以說,為了圓滿完成黨和國家的重託,該科研院上上下下都傾情投入了進來。憶當年,崢嶸歲月稠,科研院職工獻了青春獻子孫,兩代人共同的努力,換來了企業今天的輝煌。
正是由於當年的患難與共,鑄就了獨特的企業文化。公司員工很自然的分成了「院里人」和「院外人」兩大派系。「院里人」指所有與科研院有關的職工,比如科研院的家屬、子女等,其餘則均屬於「院外人」。而之所以會有如此明顯的區分,很關鍵的一點是,企業的高層領導班子從成立到今天始終都是清一色的「院里人」,他們對來自科研院外面的人從心底里多少有些不放心的感覺。
久而久之,企業內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同等條件下,「院里人」具備優先權。他們比「院外人」享有更快的提拔速度,更好的薪酬制度和更完善的福利體系。更重要的,是他們時時刻刻沐浴在一種無形的氛圍當中,這里充滿了脈脈的溫情。——這一切在「院外人」眼裡,就是「國人待遇」。
難道該企業的高管層就不清楚這如分水嶺般的界限會給企業帶來何樣的危害嗎?當然不是。只是因為企業現在的效益好,始終處於行業領先的地位,所以,對於這樣落後的觀念造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他們至今採取不置可否的態度。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面對中國傳統文化,竟顯得如此蒼白無力,也難怪那麼多中國企業進行了各式各樣的治理結構的調整,卻始終浮於表面。
民營企業 治理就是治你
故事發生在山清水秀、人傑地靈的江南。老闆是個典型的江浙人,一副瘦小的身板,骨子裡透著那一帶人特有的精明。幾年前看準了房地產行業的巨大機會,藉助強大的政府關系拍「地」而起,企業迅速壯大,短短幾個春秋,儼然成為當地房地產業大亨。就是這樣一個成功的民營企業家,道出了這樣的心聲:「我找不到接班人呀!」
為什麼?對於這個企業而言,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老闆的心胸難免小了些,候選接班人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些。據江浙老闆介紹,他本來挑中的這個接班人是該企業的副總經理,東北人。雖然來到江南已多年,但骨子裡還是個東北大漢,行事雷厲風行,敢做敢當。從創業之初就跟著江浙老闆南征北戰,不但成功開發的地塊項目橫跨江南好幾個城市,而且他率領的銷售隊伍也是屢戰屢勝,業績節節攀高。
當地人都說,這江浙老闆有福氣呀,得了這樣一個「福將」,可是只有江浙老闆自己心裡明白:這個「東北虎」和他所率領的那支虎狼之師,不僅在業務上堪稱「虎狼」,在胃口上也是真正的「虎狼」呀!比如他一個人的花銷能夠占公司整個招待支出的一半以上,比如他以「考察全國房地產先進經驗」為名,動輒坐著飛機來個「環游大中華」。江浙老闆私下感嘆:「房地產行業有個特殊性,就是成本不好控制,可明可暗、可上可下。帳面做得漂亮的話,可以不留下蛛絲馬跡。蓋一棟樓花上幾個億,那是家常便飯的事,九、十位數字的預算,輕飄飄的呀!他要是想動手腳,隨便從哪裡摳出一點,那就能買好幾棟別墅呀!」
這事兒就在江浙老闆心裡從一個「小揪揪」慢慢變成了一塊「大石頭」,企業越成功,人前越風光,他就越郁悶。最後發展到恨不能終日就琢磨一件事:想個什麼樣的好辦法看住這只東北虎呢?
這是一個典型的民營企業致力於公司治理的赤裸裸的初衷。因為作為大股東的老闆追求的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這卻不一定符合職業經理人的利益。職業經理們要的是他們個人收益的最大化,是他們在職支配資源滿足個人需要、獲得效用的最大化,是他們藉助於運作公司,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化,是他們營造個人帝國,身價的最大化。經理們如果在這些最大化的驅動下,可能就不再盡職地為股東的利益工作了,他們或直接、或間接地要為自己服務。
而且,經理們的活動很多時候是沒辦法監督的,比如當他們大肆花費公司資金進行某些活動時,你很難說清他是為自己的利益服務,還是為公司的利益效勞。這就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一個根本原因:信息不對稱。這是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這一特定環境下必然出現的現象。
看來,我們應好好地琢磨一下「治理」兩個字。為什麼要叫「公司治理」,而放著「管理」一詞不用?因為「治」中隱含著一層深意,那就是總讓人覺得有「整」的意思,公司治理就是公司股東對經營者的一種監督和制衡的機制,說穿了,就是股東們要想個什麼萬全的法子(制度)來看管住經營者,當經營者違背自己的利益時能好好地「治」住他、「止」住他!
企業經營者終日做的是「公司管理」,而企業所有者常常想的則是「公司治理」。難怪有學者說:「所謂公司治理結構,就是股東收買一把手。」這樣看來,如何學會收買一把手和一把手所帶的團隊,使他們真正關心公司管理,並且關心上三年、五年甚至更長遠,才是建立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所在。
國有企業 所有者缺位
照理說,董事長作為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最高決策人,應該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了如指掌。而當咨詢顧問們做項目時,卻遇到了董事長根本不管事兒的現象。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所謂的「翻牌公司」,即原來是國家機關,經過改制後成為一個國有企業,例如原電力局改為電力公司,那麼這個電力公司就屬於「翻牌」。翻牌公司的董事長多為原大股東單位的現職人物。
這樣的董事長多由兩種人擔任:一種就是那些到了年齡、准備退休的老人,沒地方安置了,就到下屬的企業里掛個董事長的頭銜。另一種就是股東單位里的一個大領導,很有可能是一個人鼎著四五個董事長的帽子。本來就已經在自己的單位里忙得不可開交了,哪裡還顧得上下面這些掛職企業的經營狀況?
這兩類董事長雖然「來歷」不同,但對企業而言結果都一樣,那就是董事長承擔了法律責任卻對企業的實際情況一知半解,他們甚至一年半載也未必能到企業里走一趟。需要以他們為代表的董事會做決議了,董事會決議書也多半是由經營管理層代擬,然後由董事會秘書拿著這份文件到處去找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各級領導們簽字,在這個過程中,又有誰能肯定這些大筆一揮的領導們真正明白董事會決議書中的內容呢?
但是就是這樣的董事長,對企業而言也得畢恭畢敬的伺候。比如他們有氣派顯耀的董事長辦公室,他們有專門的秘書和司機,而且他們可以不幹活卻白領高工資。新華信管理咨詢就遇到過這樣的企業,當顧問們提出要見見董事長時,聽到的小道消息是:「你們不用訪談董事長了,他很少來,我們這里董事長不管事,總經理全權負責。」據說顧問團隊駐扎在企業里3個月,直到項目做完了,也沒見過董事長一面。
企業就像是一部機器。運轉得是否有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動力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轉。一部機器設計得再巧妙,製作得再精良,只要它的動力系統有問題,這個機器就不可能有效工作。企業股東為了財產增值而進行的種種努力,就像機器中的動力,而治理機制,則是動力傳導和帶動機器運轉的部件。私營經濟之所以能有效率,與總是有人關心企業價值的增加、並有一個機制保證企業員工努力的投入直接相關。
相比之下,國有企業就是一個容易出現動力故障的機器。在動力問題不解決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治理機制都是廢紙一張,形同虛設。身為上市公司的國有企業,背後的股東十有八九是同名同姓的國有集團公司。那麼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實際上是集團公司在追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利用股份公司圈錢,將從股市中籌得的錢轉借到集團公司。最極端的行為就是將股民的錢肆意花費,事後難以償還,這就是大股東損害了小股東的利益。
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或代理者缺少激勵與監督機制。因為搞不清楚企業到底是誰的,所以從董事會到管理層到國有企業員工,輕者僅憑良心做事,上班就是磨洋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重者利用職權進行高額的在職消費。因為無法將企業的收益轉化為個人的財富,所以採取各種手段將國家的錢轉化為個人的利益。更有甚者,不惜冒著殺頭坐牢的危險,作姦犯科,貪污受賄,最終殃及到企業的生死存亡。

B. 如何進行避/節稅的交易結構設計

你好!公司合理節稅可搜「捷稅寶」——免費在線籌劃顧問,包落地實施!
1. 企業所得稅
並購過程中,企業所得稅是並購方和標的公司均要面對的稅種,但二者發生的方式有所不同:對於並購方而言,並購資產的所得需要繳付該項稅收,但若並購標的股權,在股權未轉讓或出售之前暫無現金所得,所以暫不確認所得稅;對於標的企業而言,則需依據稅法繳付股權轉讓產生的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具體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其中,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稅收調整項目金額,利潤總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和損失,稅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和第二十八條: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需注意的是,依據《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文),標的公司的股權轉讓可以申請「特殊稅務處理」進行所得稅的遞延繳付,但需同時滿足五項要求:(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2)收購方購買的股權或資產不低於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或資產的50%;(3)收購企業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4)企業重組後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5)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後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2. 增值稅
對於標的企業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稅總2011年13號公告)規定,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所以,增值稅僅是並購方在並購過程中需面對的稅種。「營改增」後,增值稅的一般計稅方法 具體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時,不足抵扣的部分可接轉下期繼續抵扣。增值稅計稅方法也可以簡單理解為:(銷項發票金額-進項發票金額)×稅率。
對於並購方而言,若並購標的資產(尤其是土地和廠房)「升值」,則需對這部分收益繳付增值稅;但若採取並購標的「業務組合」對應的股權,即標的公司轉讓或出售的資產不僅僅是資產本身,還包括與資產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則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增值稅。標的公司可不開具發票,並購方按評估報告和轉讓協議確認資產入賬價值,無需繳付增值稅。
3. 土地增值稅
土增稅和增值稅類似,標的公司可依據《關於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5號文)相關規定(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免繳土增稅。所以,並購過程中,土增稅僅是並購方需考慮繳付或合理規避的稅種。若並購方並購標的資產中涉及土地資產,則需依據「營改增」後的四級超額累進稅率進行計算:
土地增值稅的計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金額×扣除系數。其中,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額=增值額×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稅額=增值額×40%-扣除金額×5%;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其中5%、15%和35%為扣除系數。
但若並購方採取收購「業務組合」(土地資產以及相關聯業務、人員、債權和債務)對應股權的方式,來間接收購標的公司的土地資產,則無需繳付土增稅。原因是該過程並沒有獲得實質的土地增值現金收益,不需要確認土增稅繳付。
(二)並購交易合理避稅的「三大」渠道
並購過程中,並購方合理避稅的渠道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盡量採取收購股權的形式;二是利用標的公司的性質、盈利能力進行稅收籌劃;三是設計有利於合理避稅的交易結構。「三大渠道」實施的具體策略如下:
渠道一:利用收購股權的比較優勢
收購資產、債權、債務等「打包」後對應的股權,收購方可免繳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從避稅的角度來看,股權收購相對於資產收購具有明顯四方面免稅優勢:一是目標公司稅收優惠延續;二是沒有流轉稅稅負;三是享受目標公司歷史虧損帶來的所得稅減免;四是稅務程序較為簡單。在稅收法律的立法原則中,對企業或其股東的投資行為所得征稅,通常以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收益為稅基,而對於沒有實際收到現金紅利的投資收益,不予征稅。也就是說,以股票形式出資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或普通股股票,並購方可得到暫不繳付所得稅的好處。同時,由於股權收購不涉及流轉稅,所以收購方有效避免了資產收購中的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另外,標的公司將資產、債權和債務整體「打包」出售,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土增稅。合理規避增值稅的政策支撐為《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中附件2《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即「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合理規避土增稅的政策支持為財稅[2015]5號文,即「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渠道二:利用標的公司的納稅差異
(1)利用標的注冊地的稅收優惠優勢。我國對在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西部大開發部分地區(如「鷹潭模式」、「林芝模式」等)注冊經營的企業,實行一系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並購方可選擇能享受到這些優惠措施的目標企業作為並購對象,並購後改變整體企業的注冊地,使並購後的納稅主體能取得此類稅收優惠。因此,通過對企業進行並購,因為稅收主體的變化而使得企業享受了種種稅收優惠,減輕了企業的整體稅負。
另外,並購方嘗試引入外資可享受部分稅收優惠。我國現行制度對同一經濟行為在不同納稅主體上的差別稅收安排,因而不同並購方的稅收收益不同。因此,並購方在選擇目標標的時,可嘗試引入外資企業,若並購後外資占並購後企業資金的法定比率後可申請注冊為外資企業,從而可享受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措施和優惠匯率,並可免除諸如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等不對外資企業徵收的稅種。
(2)利用標的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的前期處理優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規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應屬「免稅收入」。但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也就是說這部分權益不能進行增值稅抵扣。因此,在股權轉讓前,標的企業可先分配股東留存收益,可巧妙縮減股權轉讓時標的方需繳納的增值稅。
另外,標的方預先分配的股東留存收益也可增加股權「原值」,並購方在後期再次轉讓標的方股權時,可縮小並購方所要繳納的所得稅稅基,進而縮減所得稅稅負。
(3)利用標的虧損可沖抵所得稅的優勢。從稅務籌劃角度,標的公司或被收購業務如果是持續虧損的,並購方則可沖抵部分所得稅,這也是目前多數上市公司或者集團企業在進行並購時採取的交易架構方式。
渠道三:並購股權比例的設計
(1)爭取特殊性稅務處理,遞延納稅。最新頒布實施的《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比例由不低於75%調整為不低於50%,但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仍要符合85%比例要求 。因此,並購方可依據上述兩項股權收購的比例要求,爭取標的公司納入「特殊性稅務處理」,進而實現標的所得稅的遞延。
(2)引入「過橋資金」降低並購方二次股權轉讓時的所得稅稅基。如果標的是房地產企業,其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企業的資產增值過大,而賬面的「原值」過小。這會給並購方進行並購後的股權再轉讓帶來高昂的所得稅稅負,甚至可能迫使並購交易的終止。實踐中,為了提高被轉讓股權的「原值」,並購方可在收購發生之前對標的公司注入「過橋資金」,後通過「變債權為股權」的形式進行收購,從而縮小並購方二次股權轉讓時的所得稅稅基(公允價值-股權「原值」)。
(3)利用公司內部分紅無所得稅的優勢。根據《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集團內公司間的分紅不涉及個人所得稅,比如A集團公司投資B子公司,B子公司的利潤分配給A集團公司,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並購方可選擇以集團內非並表子公司的「名義」開展收購行為,這樣一方面可實現集團內分紅稅收的免繳,另一方面可規避收購對集團公司資產負債率的外部沖擊。
三、並購交易結構實現稅收籌劃的「四大」路徑
基於合理避稅的「三大渠道」,從實務操作層面,以案例的形式分別剖析其實現的具體路徑。需要注意的是,案例1至案例4分別對應「四大」路徑,且均基於同一並購交易情景展開,但從稅收籌劃的全面性和復雜程度來看,案例的安排次序遵從由淺入深,層層遞進的邏輯。

C. 並購案例分析

公司並購案例分析

中國證監會於2002年10月8日發布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並從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擬以新辦法實施後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發生的上市公司收購案例為研究對象,力圖在案例的統計分析中尋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徵以及一些案例的個性化特點。

一般而言,從目前發生的多數並購案例看,若以股權發生轉移的目的區分,大致有兩種類型,一是出於產業整合的目的進行戰略並購;二是以買殼收購為手段,進行重大資產重組,而後以再融資為目的的股權變動。本文分析的重點將結合控制權轉移的途徑,側重於從收購目的即戰略並購和買殼收購入手。也就是說,本文分析的第一層次以目的為主,第二層次將途徑及其他特徵綜合作分析。基於此,我們統計出共有49例並購案例,其中戰略並購30例,買殼並購19例。戰略並購類案例控制權盡管通常發生了改變,但是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不會發生重大改變。收購人實施收購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進行產業整合、投資進入新的產業、其他(如反收購、利用上市公司作為產業資本運作的平台、MBO等)。買殼收購類案例主要包含民營企業買殼上市和政府推動下的資產重組(重組和收購方也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主要資產都會發生重大改變。上市公司收購案例的統計分析均來源於公開披露的信息。

戰略並購案例分析

一、並購對象的特徵

1、 行業特徵----高度集中於製造業。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所有1200餘家上市公司分別歸屬於22個行業大類中(由於製造業公司數量龐大,因此細分為10個子類別)。在本文研究的30個戰略並購案例分屬於其中的12個行業,行業覆蓋率達到了55%。占據前4位的行業集中了19個案例,集中度達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從統計結果看,戰略並購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業等市場普遍認為較為熱門的行業出現的頻率並不高。相反,戰略並購卻大部分集中在一些傳統製造行業(如機械、醫葯、食品等)。在8個製造業子行業中發生的案例共有25項,占據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認為,戰略並購對象的行業特徵相當顯著,有超過80%的案例集中於製造業。

如此鮮明的行業特徵自然而然地讓人聯想到全球製造業基地向中國轉移的大趨勢。可以預見,正在成為"世界工廠"的中國將為上市公司在製造業領域的戰略並購提供一個廣闊的舞台。

研究表明:"製造業目前是中國經濟的中堅,但中國還沒有完成工業化過程,因此製造業仍有巨大的發展空間。"同時,由於"中國製造業市場集中度低、技術層次低,與發達國家相比,勞動力成本優勢明顯,具備了產業轉移所必需的條件"。因此,在實現製造業的產業轉移、產業整合的過程中,戰略並購無疑是最為快捷、有效的途徑之一。

2、地域特徵----與區域經濟戰略相關。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較廣,30個案例分布在18個省市,最多的是江蘇和廣東,但也分別只有4個和3個案例,兩者合計僅佔23%,不足四分之一,因此地域分布是較為分散的。其中西部地區和華東相對較多,分別有11家、9家,兩者合計佔了案例總數的三分之二。

盡管戰略並購的地域特徵並不顯著,但是可以發現並購活躍的地區也是區域經濟活躍(華東五省一市)以及受到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政策扶持的地區(西部大開發)。因此,近期國家的區域經濟政策的變化應該引起關注。而東北地區將是下一階段的黑馬。

3、股權特徵----股權結構趨於合理。戰略並購對象的大股東股權屬性有鮮明的特點,除了深達聲、ST黑豹、恆河制葯之外,其餘清一色的是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其中由國資局、財政局持有的純國有股就有10家,佔了三分之一。這與目前國有資產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的大環境、大趨勢相吻合。

4、所處市場。在30家公司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公司有16家、深圳掛牌的14家,因此在戰略並購中可以將滬深兩市視為統一的市場。沒有明顯的差別。

5、上市公司特徵。上市公司業績分布較廣,巨虧股、虧損股、微利股、績平股、有配股資格、績優股等各個層次的公司都有。擁有再融資資格、績平微利股以及虧損股各有10家,各佔三分之一,比例非常平均。

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普遍較好,除4家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在75%以上外,其餘均低於66%。

上市公司規模分布:以中、小盤股居多,其中僅有3家公司的總股本大於4億股(通常市場認為的大盤股),其餘90%的公司總股本均在4億股以下。這主要與收購成本相關,目標企業的規模大,相應的收購成本也較高。

6、戰略並購的類別。戰略並購對象與收購人同處相同行業或屬上下游關系的共有15家,佔一半的比例。按照通常戰略並購的分類可以將其分為三類,即橫向並購、縱向並購和混合並購。在本文研究的30個戰略並購案例中,混合並購占據了主導地位,共有15家,佔50%;橫向並購有10家,佔三分之一;而縱向並購最少,僅有5家,佔六分之一。

一般而言,混合並購體現了企業多元化經營戰略,橫向並購則更多的體現出企業規模化的經營戰略,縱向並購應該屬於企業實施集約化經營戰略的手段。從中國上市公司戰略並購案例的類別分析,我們可以從一個側面了解到目前中國企業經營戰略的整體取向。盡管不少的企業深受多元化之苦,但是目前中國企業以多元化作為經營戰略的仍舊居於主流地位。

企業經營戰略決定了戰略並購對象選擇的關鍵依據之一。戰略並購是實現企業經營戰略的手段。因此,戰略與並購是目標與手段之間的關系。不同類型的並購下對企業經營績效的影響、如何實現企業經營戰略與並購手段的有機結合等都是值得每一個立志快速成長的中國企業研究的課題。

7、非流通股比例。戰略並購案例中,非流通股比例在30%至75%之間。其中有20家的非流通股比例在50%至75%之間,占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收購人的特徵

1、地域特徵。戰略並購案例中屬於本地收購(收購人與收購對象同處一省)的有11例,佔三分之一強。在異地收購中來自於廣東的買家最多,共有4家,占異地並購案例的三分之一;另外來自於海外(東南亞)和浙江的有3家,上海有2家。可以看出收購人有較明顯的地域特徵,即集中於經濟增長迅速的地區。

2、 收購人屬性。戰略並購的收購人主要是民營企業、上市公司或關聯公司、外資等三類,30個案例中有3家外資、10家上市公司或關聯公司、16家民營企業和1家信託投資公司。因此,尋找收購人可多關注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尤其是民營上市公司,他們通常較一般的民營企業對資本市場更熟悉,更認同資本運作對企業的高速成長所起的作用,同時他們比其他的上市公司有更靈活的經營機制和更迅速的決策機制。作為民營上市公司,他們有一般企業所難以匹敵的融資渠道和資金實力。民營上市公司(指直接上市)的經營戰略、發展擴張的路徑、以及並購手段的使用等問題也值得我們進一步的跟蹤研究。

三、交易特徵

由於有7家公司是通過間接收購的方式出讓控股權的,交易的方式與控股股東相關而與上市公司不是直接相關,因此此處不作為研究對象。

1、交易規模。涉及法人股轉讓的交易規模較小,3家公司均在1億元以內。戰略並購中涉及國有(法人)股,採用直接收購方式的交易規模大多在1到3億元(其中,20家公司中有16家均在2.6億元以內)。另外5000萬元左右的2家,交易規模在3.5到4億元的有2家。20家公司的平均交易規模正好為2億元。

2、交易溢價。為了分析的方便,我們將無溢價定義為:考慮到基準值選擇上的差異,按凈資產值或高於凈資產10%以內的價格交易都屬於無溢價的情況。在20家涉及國有(法人)股戰略並購的公司中,有7家公司溢價,幅度在10%到90%之間,有溢價的交易,平均溢價幅度為35%。

3、 收購方式。

(1)迴避要約收購。由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收購上市公司30%以上股權時會涉及要約收購的問題,因此大多數公司採取了迴避持股超過30%的方式。30個案例中,收購後比例過30%的有11例,佔三分之一,其中2家已經實施了要約收購。另外有2家公司(榮華實業和新疆眾和)沒有得到要約收購豁免,後來不得不採取減持至30%以下的方式迴避要約收購。

(2)間接收購。雖然間接收購方式並不能繞過要約收購的障礙,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採用這種收購方式的案例越來越多。根據相關公司在收購報告書中的表述,當收購人絕對控股(即持股50%以上)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時,一般認為收購人即已控制了大股東所持有的所有上市公司股權,如果比例超過30%,則涉及要約收購問題。在目前的戰略並購中已經出現了7例間接收購的案例,除ST天鵝外其餘6家公司都超過了30%持股比例。這6家公司中,2家已經實施了要約收購,2家是ST公司,另外2家存在經營虧損的情況。

間接收購方式的流行可能主要有三方面的優勢:

首先,信息披露略少於直接收購,例如通常只披露交易總價而不披露被收購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財務狀況;

其次,大幅減少收購現金支出,通常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負債累累,凈資產值極低,收購標的價格比直接收購上市公司低得多;

最後,由於大股東的控制方通常為地方政府,如果收購方單單將優質的上市公司買去,通常談判會很艱難,但間接收購類似於以承債方式整體兼並破產企業,一般更易為地方政府所接受。

4、 交易審批。戰略並購交易的審批流程如下(一般情況下):

交易雙方董事會通過→收購對象的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交易雙方股東大會通過→財政部、主管部委(教育部、經貿委)批准→證監會無異議、豁免全面要約收購義務→過戶。

在2003年3月底之前發生的16個案例中有10家已經獲得財政部的批准(根據截至2003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其中9家是在2003年批準的。通過率高達62.5%,假如不考慮有兩起外資並購的案例涉及較為復雜的程序的話,通過率超過70%,這表明2003年財政部、證監會加快了審批進程,使上市公司收購交易大大提速。但是其中只有兩例是4月之後批準的,這主要是因為國務院機構改革,國資委行使審批職能尚未到位,導致5月份以來審批進程又再次受阻。相信這只是交接環節上過渡時期的問題,隨著各部委職能的到位,審批進程會恢復正常。

從未獲得批準的這6個案例特徵看,仍有共性值得關注。主要是轉讓股權比例,其中有5個案例的出讓股權都超過了總股本的30%(不論是否有非關聯公司分別受讓)。而在10個獲得批準的案例中僅有3家屬於此種情況,其中2家採取了要約收購的辦法,另有1家採取了兩收購方分別受讓,而且2家公司受讓股權比例相差較遠。

買殼收購案例分析

在19家買殼收購的公司中,14家是比較典型的民營企業買殼上市、資產重組的案例,5家是典型的政府推動型國有企業資產重組案例。

一、殼資源特徵

1、地域性特徵。基於買殼性質的重組有一比較明顯的特徵,就是在上市公司當地進行的重組佔了相當的比例。在本文分析的19個案例中就有6例是在本地公司間進行重組的,其中四川3例,濟南、海口、廣東各1例。其次,從殼公司所處地域來看,地域分布不太明顯,川、黔、滇、瓊、滬、皖、粵、魯、蒙、鄂、湘都有分布。從買殼的公司來看,散布於川、黔、瓊、粵、魯、陝、浙、蘇、京,剔除同地域的轉讓,浙江民營企業收購外地公司為2例,陝西、北京收購為2例,蘇、黔各為1例。

2、行業特徵。殼資源有較突出的行業特徵,殼資源相對集中於傳統的製造行業,其中化工行業2家,紡織服裝2家,冶金機械4家,食品飲料1家;而商貿旅遊酒店等服務型行業也有3家公司;另綜合性公司2家,電子通信3家,軟體企業1家,文化產業1家。從行業分類我們可以看出,傳統的製造業是殼資源比較集中的領域,而科技類企業由於行業景氣等原因,由於企業自身質地不佳導致業績下滑,也成為殼資源新的發源地。

3、所有權特徵。殼資源的出讓人中有財政局、國資公司6家,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5家。以上13家涉及到國有資產轉讓審批的計11家(另2家受讓方同為國有企業)。其餘8家均為社會法人股的轉讓,無需國資委審批。當然,其中有3家同時轉讓了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很有意思的是,ST渤海、滬昌特鋼在轉讓的過程中,有部分社會法人股轉為了國有法人股,這種看似逆潮流而動的行為明顯體現了政府推動的意圖。

4、財務特徵。

(1)每股凈資產。每股凈資產低於1元的7家;每股凈資產1元至1.5元的4家;每股凈資產1.5元至2元6家;每股凈資產高於2元的2家。從中可得出每股凈資產低於2元的殼資源較受青睞,這可能是考慮到收購成本的原因所導致的。

(2)每股收益。在收購協議簽署最接近日期的上市公司業績來看,未虧損企業有5家,但非常明顯的是這5家企業的業績狀況也呈下滑趨勢,且大多集中於每股收益0.05元左右。毋庸置疑,本文所涉及到的ST公司全部為虧損企業,且虧損至少兩年。但各家經營狀況不一,從2002年年報來看,虧損從-0.171元到-0.50元不等。

(3)股權結構。殼資源具有非常突出的股本特徵,買殼收購類公司的總股本大多集中於1億股到2.5億股之間,總股本在1億股以下的公司(袖珍股)有2家,在1億股至1.5億股間的公司有8家,1.5億股至2.5億股間的公司有8家,僅有1家總股本超過7億股(可視做特例)。

而非流通股比例均大多集中於44%到75%之間,其中50%以下的公司僅有3家,50%以上65%以下的有9家,65%以上75%以下的有6家,75%以上的僅為滬昌特鋼,其總股本超過了7億股。

(4)資產負債比率。我們認為資產負債比率的狀況反映的是公司對債務杠桿運用的效率,40%以下的負債比率反映公司資金運用效率不高,40%到60%相對適中,60%以上有償債風險。

基於此,統計上述公司在股權轉讓前的資產負債比率可以看到,殼資源的負債情況分布比較均勻,其中40%以下的公司有6家,最低的紅河光明,僅為5.6%;40%至60%的有6家;60%以上的有7家,最高的ST金盤為99.29%,也正因此,公司面臨資不抵債的窘境,最終被司法劃轉。而對於那些資產負債比率較低的公司,收購方壓力較小,也完全可以通過資產置換方式將負債比率較高的資產置換入殼公司,以達到自身優化資本結構的目的。

5、經歷兩次以上重組的公司。經統計,經歷兩次以上重組的公司有8家,其中誠成文化、湖大科教有3次重組。當然這其中滬昌特鋼因為母公司被整體劃轉至寶鋼旗下而經歷了一次實際控制人的變化,但股權性質未發生變化。而其他公司的首次重組大多為國有股變更為法人股,這就為未來的其他法人股東入主奠定了基礎,降低了轉讓的難度。

二、買殼方的特徵

1、買殼方屬性及規模。買殼方中有14家民營企業(包含2家上市公司的關聯企業),有5家國有大型企業,國有企業買殼案例均擬對殼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規模:由於收購方的凈資產披露信息不完整,故我們對部分公司只能使用注冊資本。除了只披露注冊資本以外收購方,其他收購方凈資產均在2億元以上,其中2家國企重組方的凈資產規模更是超過15億元。

而從披露的收購方利潤狀況來看,凈利潤分布苦樂不均,低的全年不過331萬元,高的全年達到1.58億元。

2、行業特徵。買殼方的行業主要分布在四大行業:房地產、機械設備、醫葯和通訊設備,分別有4家房地產企業、4家機械設備製造企業、3家醫葯企業、3家通訊設備製造企業、以及環保、化纖、商業、專業市場開發、建材企業各1家。買殼方顯現出以製造業和房地產業為主的格局。尤其是近兩年,房地產企業正通過買殼等方式加快進入資本市場。

3、收購資金的來源。在本文提及到的19家案例中,收購資金大多來自於自籌,但同時也有部分來源於銀行借款或下屬公司。其中非常明顯的就是滬昌特鋼的收購方西安高新運用2億元的自有資金和8.55億元的銀行貸款進行收購。而償還銀行貸款的資金來源又是收購完成後進行重大資產置換時注入上市公司的價值11.9億元的地產,這樣西安高新既償還了貸款,又實現了套現,可謂一舉三得。另五洲集團用於收購ST明珠的資金、華業發展收購仕奇實業的部分資金也來源於銀行借款,且這些資金的金額與所使用的自有資金的數量不相上下。不過利用銀行貸款實施收購與《貸款通則》第五章第20條(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發生沖突。在實際已發生的案例中已屢屢出現向銀行借貸完成股權收購的事實,但並未發現因此而失敗或被明令禁止的,所以我們認為,通過借貸進行收購正成為一種潮流,盡管它無疑是存在法律缺陷的。

D. 什麼是結構性理財產品的情景分析 你被「情景分析」了

銀行理財產品時常被披露凈值巨虧,不少投資者認為銀行、信託公司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存在誤導行為,包括刻意隱瞞產品投資風險卻誇大收益前景;利用某些投資模型虛構未來高收益預期。本期我們邀請了Sungard全球資產管理研究部負責人Laurence Wormald和本報金融市場觀察員唐學鵬為大家答疑解惑。某外資行理財經理向我推薦一款掛鉤海外房地產債券的結構性理財產品,收益可觀但風險性不小,個人感覺這款產品挺適合自己的,意欲嘗試。所以想弄清楚購買此類產品前需要注意哪些有誤導性的條款?如未清晰了解產品復雜交易結構,該如何進行投資風險的自我防範?Laurence Wormald(Sungard全球資產管理研究部負責人)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前,很多高投資風險的次級房貸抵押證券化產品通過復雜的交易結構、信用評級機構設定的「高評級」,被偽裝成「低風險高收益」的理財產品,不少歐美投資者發現時,已蒙受大幅虧損。憑心而論,連銀行理財經理都未必了解其中的交易隱患與虧損風險。因此,很多歐美高端投資者在購買前都會運用情景分析方法。常見的情景分析辦法為「傻瓜式詢問」,如假設通漲率超過一定幅度,銀行利率調整,貨幣匯率變動過大的情況下,這款理財產品最大虧損幅度會多高?如果銀行理財經理無法做出具體回答或給出的回答投資者不滿意(包括無法承受潛在最大虧損),則無需購買這款理財產品。投資者能主動詢問產品風險,而不是單方面聆聽銀行理財經理的「投資意見」,並將相關銀行理財經理的回復錄下來,作為理財產品糾紛的一種證據。要知道,銀行理財經理為了多賣出理財產品,難免出現誇大投資收益、忽略產品風險的現象,投資者通過情景分析方法詢問,把產品風險疑問拋給銀行理財經理,根據他們回答辨別理財產品真實的投資風險。比如在購買一款掛鉤海外房地產債券的結構性理財產品時,投資者不妨直接告知自己可承受的投資虧損額最高不能超過10%,否則就會找到銀行投訴,一般銀行理財經理是不大敢忽略產品投資風險的。其次,多數出現巨虧的理財產品不是一蹴而就的。投資者定期要求銀行提供產品凈值盈虧狀況及交易明細,也是提前防範產品出現重大投資風險的一種辦法。唐學鵬(本報金融市場觀察員)我不知道這款理財產品是掛鉤哪些國家的海外房地產債券。之前有段時間流行「掛鉤海外房地產」,大致方法是在國內募集資金投到歐洲、日本和中國香港的所謂「全球房地產籃子/池」,池子里主要是這些國家的房地產公司股票、債券或REITS。後來就不流行了,原因很簡單,這些發達國家的房地產都不行。如今情況變了,美國房地產復甦勢頭強勁,德國房地產也大幅上漲,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市場國家房價都在延續堅挺神話。當然,也有一些歐洲國家和美洲國家比較慘,總之是一種不均勻現象,偶爾還來點「風險爆破」,比如塞普勒斯。所以,你要清楚你的理財產品所對應的「標的」,然後對標的做分析。我的見解是,如果你喜歡海外地產,你想盡辦法去買,而不是買所謂的理財產品。地產投資的訣竅是將雞蛋放在一個最穩妥的籃子裡面,就像在中國內地,如果你只投資北京地產,那你就發達了。但是你北京也投,廣州也投,溫州也投,鄂爾多斯也投,投的是一個整體性組合,那你其實挺疲軟的,整體性有時候是一種敵人,需要迴避。(本文由曾靜嬌編輯整理)

E. 誰能幫我找一下優先股的投資風險有哪些,他的具體表現,優先股投資風險的案例分析,謝謝

(1)收益相對穩定。優先股的股息率在股票發行時就約定好了,無論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如何變化,該股息率不變。但是,公司對於優先股股息的支付卻帶有隨意性,並非必須支付。
(2)股息分派優先。當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時,優先股股東要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當股份公司因破產或解散而進行清算時,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順序上,優先股股東排在債權人之後普通股股東之前。
(4)一般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經營參與權,在一般情況下,他們沒有投票表決權,從而就無法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如討論涉及優先股股東權益的議案時,他們才能行使表決權。
[編輯]
優先股投資的選擇[2]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區別,主要在於股息分享優先權的獲得與投票權的喪失。普通股投資的一些原則和具體做法對優先股也是適用的。
一般而言,投資者自然喜歡購買累積優先股、參與優先股及可兌換優先股,但實際上更多權益的獲得必然會伴有相應的損失,股份公司一般不會同時發行幾種優先股,多數情況是只發行一種,因此投資者在購買某一公司的優先股時,選擇餘地比較小。投資者投資於優先股時,同普通股一樣,要充分考慮不同公司的經營狀況,以決定購買何種優先股。
[編輯]
優先股投資風險[3]
履約風險和利率風險,也是優先股投資者所面臨的兩個主要風險。然而優先股的利率風險大小,並不受股利及股票期限的影響,因為優先股是沒有到期日的。所以,優先股的利率風險,僅僅受市場利率變化的影響。
優先股的投資者同樣還面臨著公司無法按期支付股利的風險,持有者可以通過金融分析,確定—個公司無法對其債務支付利息的風險有多大,再以此為依據,來認定公司存在履約風險的可能性大小。在通常隋況下債務的利息要先於優先股股利被支付,因此優先股的投資風險要高於債券投資的風險。
[編輯]
優先股投資分析[4]
普通股雖然是非常常用的投資方式,但是在風險投資中,由於所有的普通股股東都是地位相等的,因此無法凸顯出風險投資者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這樣優先股就成為風險投資業的寵兒。國外的研究調查發現,優先股這種投資方式在其他投資領域是很少被使用的,然而在風險投資中,優先股是風險投資者最常使用的投資手段。優先股之所以對風險投資者有這么大的吸引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優先償付權。在上文已經提到,由於風險投資行為的風險很大,投資者很注重對自己資產的保護,除此之外,風險投資者往往在所投資的企業中不是控股股東,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投資權益,投資者會要求高於普通股股東的地位,而優先股就給予了投資者這樣的權利,可以在普通股股東獲得清償之前優先得到償付。這在宏觀經濟形勢蕭條或者企業經營情況不好的時候可以給予風險投資者一種「向下的保護」。
(2)穩定的收益權。所有的優先股都是承諾給予股東固定的股利回報的。優先股股利的償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非累積優先股,這種優先股只有在公司有足夠現金的時候才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所承諾的股利,這種優先股在風險投資中很少被使用。另一種是累積優先股,即使是企業經營狀況不好、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時,這些股利也會作為應付股利科目存在於公司資產負債表中,並不斷累積,等到公司有足夠現金時再一並支付給優先股股東。累積優先股給了風險投資者一個穩定的投資收益,即使無法及時退出,也能保證一定的收益率。相比較而言,普通股股利是很不穩定的,而且股利政策受到公司董事會的控制,在風險投資者沒有公司控股權的時候,很難保證普通股股利的發放。根據前文所述的投資收益計算公式,優先股股利的發放提前實現了一部分的現金流,從而可以提高投資者的收益率。
(3)一定的管理權。通常來說,優先股股東是沒有公司投票權的,但是在風險投資中,風險投資者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在投資談判中為自己爭取一定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即提出非同股同權關系的與風險對稱的各種「權益要求」,這就創造了一系列特別的優先股。例如,優先股股東擁有在某些重大事件上的投票權,比如說董事會成員變動、重大投資項目決策等,在投票權比例上,優先股的每股投票權也可以不同於普通股,現實中存在著打折投票權和超級投票權等特殊的優先股投票權利。打折投票權指的是每股優先股所擁有的投票權少於每股普通股所擁有的投票權,比如說1股優先股的投票權只相當於0.5股普通股;超級投票權則正好相反,它指的是每股優先股的投票權超過每股普通股的投票權,比如說1股優先股等於2股普通股。更特別的是,在風險投資實踐中,同一種優先股很可能在不同的事件決策上有不同的投票權,比如在事件A上擁有打折投票權,而在事件B上擁有超級投票權。這種安排給了投資者更大的靈活性,在重大事件上可以充分保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在很多日常問題上給了管理層足夠的自主權。
(4)可轉換權。風險投資者的主要收益都來自股權的增值,特別是在通過IPO退出時,風險投資者往往可以獲得數倍於投資額的收益。然而優先股與普通股不同,它本質上是一種類似於債權的固定收益證券,並不能通過IPO在資本市場進行流通,這就大大降低了風險投資者的潛在收益。此外,優先股的存在本身也會成為企業IPO上市的一大障礙,有優先股存在的企業往往不會受到投資者的青睞。所以在風險投資中,優先股通常都附有可轉換權,這種轉換權賦予優先股股東一種權利,使他們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將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這樣他們就可以通過IPO獲得巨大的收益。可見,優先股在給風險投資者一定的安全保障的同時,也使他們可以獲得足夠的潛在收益。
(5)豐富的附加條款。從前幾條的分析可以看出,優先股除了本身區別於普通股的特點之外,還可以附有豐富的限制或者保障條款,從而更好地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投票權和轉換權實際上都屬於這種附加條款,除了這兩種權利之外,投資者還可以附加各種各樣的條款在優先股上,比如早期階段的投資者都非常關心的反稀釋條款,它賦予優先股股東權利,以保證在下一階段投資中,如果有新的投資者進入,原先股東的股份不被稀釋到低於一定的比例,從而保證了原來投資者對企業的影響力。優先股的這種豐富的「定製化」選擇不僅可以給予投資者在企業中高於創業者等普通股股東的地位,此外,在企業存在多個風險投資者時,可以通過這種「定製化」的優先股設置來凸顯出不同投資者對企業的不同訴求。在風險投資中,很多風險投資者為了控制風險,對每次投資的金額通常都有一個限額,而這個限額往往無法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這樣,組合投資就成為風險投資中一種非常常見的方式。這種組合投資既表現在不同階段的組合上,又表現在同一階段不同投資者的組合上。不管是哪種形式的組合投資,不同投資者之間對所投資的企業通常有不同的側重點,這些都可以通過優先股的各種條款來表現;同樣的,在不同階段的投資者之間,他們的投資價格肯定也是不同的,在採用優先股進行投資時,就可以在可轉換權的轉換比例上進行不同的設置,這樣就可以對不同階段投資者所承擔的不同風險給予不同的收益。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正是由於優先股存在的這些優點,才使得優先股成為風險投資中最受投資者青睞的投資手段。但是優先股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優先股最大的缺陷在於其不能像普通股一樣參與企業管理,雖然在一些重大事項上具有表決權,但是優先股股東通常都無法獲得董事會席位,因此也就無法對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施加影響,這種情況在企業創業初期對投資者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一般優先股很少在企業的種子期和初創期被採用。

案例:
極軟的創立者以每股0.1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公司150萬普通股,關鍵員工以每股 0.2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公司50萬普通股。在第一輪的融資中,極軟發行了100萬A系列優先股,每股2美元,募集資金200萬美元。而在第二輪融資中,迅 速風投提出以每股5美元的價格購買極軟200萬B系列優先股,極軟將募集1000萬美元的資金。
在首輪談判中,創立者和A系列優先股 的投資者就極軟的作價存在分歧。創立者認為公司融資後的作價為750萬美元,但投資者則堅持公司作價為600萬美元。A系列優先股的投資者提出以每股2美 元價格購買,而創立者要求其以每股3美元的價格購買。投資者向公司解釋,在融資過程中最重要的並非企業股東的股份比例,而是企業股東股份的絕對值。換句話 說,就是當極軟因融資獲得巨大增值時,企業股東擁有較少比例的股份價值將遠遠高於融資前企業股東擁有較大比例股份的價值。
而第二輪融資中,B系列優先股的投資者提出極軟軟體作價為2500萬美元,這就證實了A系列優先股投資者的觀點。創立者所持股份的作價為750萬美元(150萬股,持權比例為30%)。相比之下,如果沒有A系列優先股給公司帶來增值,創立者的股份作價僅為450萬美元。
交易結構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的作價。交易結構包括投資工具的選擇、股權與債權的比例分配、利息或分紅的比率、投資工具的轉換條件,以及控制條款與保護性條款。
在決定極軟的股份作價後,迅速需要作出的另一重要決定是選擇投資工具(證券)。迅速風投強調選擇中關鍵的一點是極軟創業者、重要員工以較低價格從極軟認購普通股。因此,投資者以高於普通股的價格購買極軟的優先證券,符合極軟創業者和重要員工的利益。
迅速草擬的條款清單最後一類是極軟和迅速風投雙方的責任、權利以及風險規避條款,包括僱傭和服務條款、信息披露及真實性條款、清算和套現優先權、回購條 款、費用承擔和排它性條款,是對雙方在投融資、將來的合作過程及合作結束時的責任權益和有關事項等較為詳細的約定,為雙方未來合作的順利進行和企業的穩定 發展奠定基礎。

2巴菲特2008年投資高盛銀行優先股的案例極具參照意義。巴菲特為投資的優先股設定的利率為10%。10%利率,恰是5%長期國債利率的2倍。換算為股市市盈率為10倍。

F. 5173的案例分析

5173是詐騙集團,他們吃屎長大的,都是孤兒啊!可憐他們吧

G. 能否給出幾個用股票換取資產式並購的案例,最好能說說交易結構。謝謝!(除去聯想並購IBM的案例)

您好!
您的問題比較特殊,可以咨詢聯想後台工程師,聯想有專門的工程師為您解決問題,微信服務咨詢:http://support1.lenovo.com.cn/lenovo/wsi/weixin.html
其他問題也可以在這兩個論壇比較全,
Idea論壇:http://lenovobbs.lenovo.com.cn/forum.php?intcmp=FM_LBBS_reply
Think論壇:http://thinkbbs.lenovo.com.cn/forum.php?intcmp=FM_LBBS_reply
希望能幫助到您,謝謝呢。

H. 關於套現門店資金案例讀後感

(1)收益相對穩定。優先股的股息率在股票發行時就約定好了,無論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如何變化,該股息率不變。但是,公司對於優先股股息的支付卻帶有隨意性,並非必須支付。
(2)股息分派優先。當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時,優先股股東要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
(3)剩餘資產分配優先。當股份公司因破產或解散而進行清算時,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順序上,優先股股東排在債權人之後普通股股東之前。
(4)一般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經營參與權,在一般情況下,他們沒有投票表決權,從而就無法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如討論涉及優先股股東權益的議案時,他們才能行使表決權。
[編輯]
優先股投資的選擇[2]
優先股與普通股的區別,主要在於股息分享優先權的獲得與投票權的喪失。普通股投資的一些原則和具體做法對優先股也是適用的。
一般而言,投資者自然喜歡購買累積優先股、參與優先股及可兌換優先股,但實際上更多權益的獲得必然會伴有相應的損失,股份公司一般不會同時發行幾種優先股,多數情況是只發行一種,因此投資者在購買某一公司的優先股時,選擇餘地比較小。投資者投資於優先股時,同普通股一樣,要充分考慮不同公司的經營狀況,以決定購買何種優先股。
[編輯]
優先股投資風險[3]
履約風險和利率風險,也是優先股投資者所面臨的兩個主要風險。然而優先股的利率風險大小,並不受股利及股票期限的影響,因為優先股是沒有到期日的。所以,優先股的利率風險,僅僅受市場利率變化的影響。
優先股的投資者同樣還面臨著公司無法按期支付股利的風險,持有者可以通過金融分析,確定—個公司無法對其債務支付利息的風險有多大,再以此為依據,來認定公司存在履約風險的可能性大小。在通常隋況下債務的利息要先於優先股股利被支付,因此優先股的投資風險要高於債券投資的風險。
[編輯]
優先股投資分析[4]
普通股雖然是非常常用的投資方式,但是在風險投資中,由於所有的普通股股東都是地位相等的,因此無法凸顯出風險投資者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這樣優先股就成為風險投資業的寵兒。國外的研究調查發現,優先股這種投資方式在其他投資領域是很少被使用的,然而在風險投資中,優先股是風險投資者最常使用的投資手段。優先股之所以對風險投資者有這么大的吸引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優先償付權。在上文已經提到,由於風險投資行為的風險很大,投資者很注重對自己資產的保護,除此之外,風險投資者往往在所投資的企業中不是控股股東,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投資權益,投資者會要求高於普通股股東的地位,而優先股就給予了投資者這樣的權利,可以在普通股股東獲得清償之前優先得到償付。這在宏觀經濟形勢蕭條或者企業經營情況不好的時候可以給予風險投資者一種「向下的保護」。
(2)穩定的收益權。所有的優先股都是承諾給予股東固定的股利回報的。優先股股利的償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非累積優先股,這種優先股只有在公司有足夠現金的時候才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所承諾的股利,這種優先股在風險投資中很少被使用。另一種是累積優先股,即使是企業經營狀況不好、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時,這些股利也會作為應付股利科目存在於公司資產負債表中,並不斷累積,等到公司有足夠現金時再一並支付給優先股股東。累積優先股給了風險投資者一個穩定的投資收益,即使無法及時退出,也能保證一定的收益率。相比較而言,普通股股利是很不穩定的,而且股利政策受到公司董事會的控制,在風險投資者沒有公司控股權的時候,很難保證普通股股利的發放。根據前文所述的投資收益計算公式,優先股股利的發放提前實現了一部分的現金流,從而可以提高投資者的收益率。
(3)一定的管理權。通常來說,優先股股東是沒有公司投票權的,但是在風險投資中,風險投資者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在投資談判中為自己爭取一定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即提出非同股同權關系的與風險對稱的各種「權益要求」,這就創造了一系列特別的優先股。例如,優先股股東擁有在某些重大事件上的投票權,比如說董事會成員變動、重大投資項目決策等,在投票權比例上,優先股的每股投票權也可以不同於普通股,現實中存在著打折投票權和超級投票權等特殊的優先股投票權利。打折投票權指的是每股優先股所擁有的投票權少於每股普通股所擁有的投票權,比如說1股優先股的投票權只相當於0.5股普通股;超級投票權則正好相反,它指的是每股優先股的投票權超過每股普通股的投票權,比如說1股優先股等於2股普通股。更特別的是,在風險投資實踐中,同一種優先股很可能在不同的事件決策上有不同的投票權,比如在事件A上擁有打折投票權,而在事件B上擁有超級投票權。這種安排給了投資者更大的靈活性,在重大事件上可以充分保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在很多日常問題上給了管理層足夠的自主權。
(4)可轉換權。風險投資者的主要收益都來自股權的增值,特別是在通過IPO退出時,風險投資者往往可以獲得數倍於投資額的收益。然而優先股與普通股不同,它本質上是一種類似於債權的固定收益證券,並不能通過IPO在資本市場進行流通,這就大大降低了風險投資者的潛在收益。此外,優先股的存在本身也會成為企業IPO上市的一大障礙,有優先股存在的企業往往不會受到投資者的青睞。所以在風險投資中,優先股通常都附有可轉換權,這種轉換權賦予優先股股東一種權利,使他們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將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這樣他們就可以通過IPO獲得巨大的收益。可見,優先股在給風險投資者一定的安全保障的同時,也使他們可以獲得足夠的潛在收益。
(5)豐富的附加條款。從前幾條的分析可以看出,優先股除了本身區別於普通股的特點之外,還可以附有豐富的限制或者保障條款,從而更好地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投票權和轉換權實際上都屬於這種附加條款,除了這兩種權利之外,投資者還可以附加各種各樣的條款在優先股上,比如早期階段的投資者都非常關心的反稀釋條款,它賦予優先股股東權利,以保證在下一階段投資中,如果有新的投資者進入,原先股東的股份不被稀釋到低於一定的比例,從而保證了原來投資者對企業的影響力。優先股的這種豐富的「定製化」選擇不僅可以給予投資者在企業中高於創業者等普通股股東的地位,此外,在企業存在多個風險投資者時,可以通過這種「定製化」的優先股設置來凸顯出不同投資者對企業的不同訴求。在風險投資中,很多風險投資者為了控制風險,對每次投資的金額通常都有一個限額,而這個限額往往無法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這樣,組合投資就成為風險投資中一種非常常見的方式。這種組合投資既表現在不同階段的組合上,又表現在同一階段不同投資者的組合上。不管是哪種形式的組合投資,不同投資者之間對所投資的企業通常有不同的側重點,這些都可以通過優先股的各種條款來表現;同樣的,在不同階段的投資者之間,他們的投資價格肯定也是不同的,在採用優先股進行投資時,就可以在可轉換權的轉換比例上進行不同的設置,這樣就可以對不同階段投資者所承擔的不同風險給予不同的收益。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正是由於優先股存在的這些優點,才使得優先股成為風險投資中最受投資者青睞的投資手段。但是優先股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優先股最大的缺陷在於其不能像普通股一樣參與企業管理,雖然在一些重大事項上具有表決權,但是優先股股東通常都無法獲得董事會席位,因此也就無法對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施加影響,這種情況在企業創業初期對投資者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一般優先股很少在企業的種子期和初創期被採用。

案例:
極軟的創立者以每股0.1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公司150萬普通股,關鍵員工以每股 0.2美元的價格購買了公司50萬普通股。在第一輪的融資中,極軟發行了100萬A系列優先股,每股2美元,募集資金200萬美元。而在第二輪融資中,迅 速風投提出以每股5美元的價格購買極軟200萬B系列優先股,極軟將募集1000萬美元的資金。
在首輪談判中,創立者和A系列優先股 的投資者就極軟的作價存在分歧。創立者認為公司融資後的作價為750萬美元,但投資者則堅持公司作價為600萬美元。A系列優先股的投資者提出以每股2美 元價格購買,而創立者要求其以每股3美元的價格購買。投資者向公司解釋,在融資過程中最重要的並非企業股東的股份比例,而是企業股東股份的絕對值。換句話 說,就是當極軟因融資獲得巨大增值時,企業股東擁有較少比例的股份價值將遠遠高於融資前企業股東擁有較大比例股份的價值。
而第二輪融資中,B系列優先股的投資者提出極軟軟體作價為2500萬美元,這就證實了A系列優先股投資者的觀點。創立者所持股份的作價為750萬美元(150萬股,持權比例為30%)。相比之下,如果沒有A系列優先股給公司帶來增值,創立者的股份作價僅為450萬美元。
交易結構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的作價。交易結構包括投資工具的選擇、股權與債權的比例分配、利息或分紅的比率、投資工具的轉換條件,以及控制條款與保護性條款。
在決定極軟的股份作價後,迅速需要作出的另一重要決定是選擇投資工具(證券)。迅速風投強調選擇中關鍵的一點是極軟創業者、重要員工以較低價格從極軟認購普通股。因此,投資者以高於普通股的價格購買極軟的優先證券,符合極軟創業者和重要員工的利益。
迅速草擬的條款清單最後一類是極軟和迅速風投雙方的責任、權利以及風險規避條款,包括僱傭和服務條款、信息披露及真實性條款、清算和套現優先權、回購條 款、費用承擔和排它性條款,是對雙方在投融資、將來的合作過程及合作結束時的責任權益和有關事項等較為詳細的約定,為雙方未來合作的順利進行和企業的穩定 發展奠定基礎。

2巴菲特2008年投資高盛銀行優先股的案例極具參照意義。巴菲特為投資的優先股設定的利率為10%。10%利率,恰是5%長期國債利率的2倍。換算為股市市盈率為10倍。

閱讀全文

與交易結構案例分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股票保變電器 瀏覽:460
理財滬深 瀏覽:558
融資沉澱效應 瀏覽:921
來億財富酒價格 瀏覽:423
寶鋼5月份價格政策 瀏覽:344
口子窖酒股票價格多少錢 瀏覽:958
淄博公司融資 瀏覽:237
武漢君之創投資有限公司 瀏覽:110
海通期貨出金 瀏覽:333
全球外匯平台排行 瀏覽:28
沒買基金很後悔 瀏覽:876
PayPal股票 瀏覽:750
有關投資心理的書籍 瀏覽:84
信託工程 瀏覽:940
pfa理財 瀏覽:260
哪些活期理財有簽到金 瀏覽:445
融資經驗交流 瀏覽:354
外匯玩的心跳 瀏覽:697
月美元匯率今日對人民幣 瀏覽:127
炒外匯入門圖解 瀏覽: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