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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核准制審批制

發布時間:2020-12-15 15:52:30

1. 我國推行股票注冊制的意義

決定原文: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股票發行注冊制定義:
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董登新[微博]:IPO注冊制將帶來A股慢牛短熊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微博表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為資本市場改革定調: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其中,最大亮點或重中之重就是IPO注冊制的試點與推行,這將引發A股市場革命性的深刻變化,值得投資者興奮、期待!
董登新還表示,A股市場IPO推行注冊制,將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其一,證監會不再直接干預股市漲跌;其二,證監會不再干預IPO節奏,更無權暫停IPO;其三,證監會監管重心將從IPO後移至二級市場,嚴厲打擊違規者及證券犯罪行為;其四,投資者將會真正自覺地學會用腳投票。這是真正意義上的還權於市場,還權於投資者。推行注冊制,是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接近尾聲、最後階段的臨門一腳。這一腳、這一刻已無退路,別無選擇。十八屆三中全會已十分高調、明確指出: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去行政化」已成為當前中國股市最重大的改革任務,而一級市場IPO則是過度行政干預的重災區,因此,推行IPO注冊制將是唯一選項。
董登新最後稱,注冊制的推行,將會迎來A股市場「慢牛短熊」的新格局、新時代。美國股市是典型的「慢牛短熊」,它的牛市一般持續5——7年,而熊市至多為1——2年;與此相反,中國一貫的「快牛慢熊」格局則是:牛市至多1——2年,熊市則長達5——7年。這就是中國股市與成熟市場的巨大反差。IPO注冊制將改寫這一格局!
李迅雷[微博]:IPO注冊制將壓低股價 短期難推行
海通證券(10.75, 0.70, 6.97%)副總裁、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新浪財經表示,這次金融領域的一大看點就是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改革,但從核准制到注冊制的過渡有一定難度,明年推行可行性也不大。他認為如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上市公司發行規模將會擴大,發行價格將會降低,未來股市更加市場化,而中國股票市場表現不好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發行價格過高。對券商而言整體利好,但是未來保薦風險將加大。對普通投資者而言這不是特別好的事情。
孫立堅[微博]:上市公司好壞將由專業投資者決定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立堅認為,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將讓那些無資產支持的好公司獲得更強的融資能力,抑制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尋租現象,上市公司的好壞由投資者尤其是專業化的投資者來決定。
華生:中小盤股將受發行注冊制沖擊
據深圳商報報道,燕京大學校長、經濟學家華生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內容寫進《決定》里,意味著證券市場改革非常重大。中國證券市場成立20多年來,新股發行一直都是審批制、核准制。這次的改革提出從審批制、核准制轉向注冊制,應該說這個改革是非常具有實質性的,等於要對新股發行審核制度進行根本改革,這個市場化方向改革是對的,市場起決定性的作用了。
但什麼是注冊制?是不是什麼企業注冊了就可以上市?那恐怕也不行。這個注冊制指的是什麼?美國IPO也叫注冊制,但和我國的工商注冊是兩回事。華生說,不管怎麼理解吧,目前來看這個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力度是空前的。實際上過去還沒有認真研究過,一下子就將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寫進了《決定》里,這個步子邁得非常大的,肯定股票市場直接融資方面,力度會是空前的。但是,希望在制度設計上,要有大智慧(6.66, 0.17, 2.62%),不然,對證券市場的沖擊也將非常大。
過去20多年,政府負責審批審核,但政府也在保護這個市場。一下子市場化了,全面放開了,這個沖擊是不言而喻的。特別是A股股價,中小盤股比起香港市場仍然高高在上,對這個沖擊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因此,在制度設計上要有大智慧,不能因為改革給投資者造成太大的傷害,要有一個過渡。總體來說,《決定》指明了方向,看來證券市場配合整個國家市場化改革的力度非常大。
老艾:券商股是最受益的
新浪財經評論員老艾稱,審核制改注冊制是中國股市一項革命性的突破,上市公司數量將大大增加,此項規定最受益的是券商,投行業務有望再次成為最賺錢的一塊,這也是周五券商股集體井噴的直接原因。
劉紀鵬[微博]:IPO不宜從核准制直接過渡到注冊制
據華夏時報報道,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表示,需要強調的是,盡管一直提到新股發行的改革,但我並不太主張一步就從核准制過渡到注冊制。證監會未來有可能放鬆審批,可太快變成注冊制也並不適合中國的市場。舉個例子,美國實行注冊制,因為它是有前提的:一是因為美國有強大的訴訟文化,很多納稅人都有自己的律師;二是美國股市機構投資者居多,比較理性;三是它的事後懲罰很嚴格,公司一旦發生問題需要追索,保薦人有的要終身取消保薦資格等。而這三點我們的市場直到今天還都未完全具備,所以監管層當下的改革重點,應該是監審分離,變實質性的核准為程序上的核准,然後把審核的權利下放到交易所。此外,證監會在人員配置上,也應該把90%的力量著重放在監管上, 只留10%的力量用在審批上即可。用16個字來形容,就是「監審分離,下放發審,程序核准,保留否決」。

2. 股票里創核和創注各是什麼意思

股市創注的意思是創業板注冊制、創核的意思是創業板核准制。在創業板實行注冊製版以前,創業板權上市都是採用核准制。注冊制和核准制的區別就是發行審核制度的不同。

(2)股市核准制審批制擴展閱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

3. 我國現行的股票發行制度是什麼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演化的機理分析

為了在現有框架內最大程度地發揮核准制的作用,系統提高中國上市公司質量,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正在引入保薦代表人制度,變「關口式監管」為「管道式監管」

從各國證券市場的實踐來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上額度管理和指標管理屬於審批制,通道制和保薦制則屬於核准制。

1、審批制:

從「額度管理」到「指標管理」

審批制的行政干預程度最高,適用於剛起步的資本市場,由於在監管機構審核前已經經過了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選拔」,因此審批制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發行定價也體現了很強的行政干預特徵。

在資本市場建立之初,股票發行是一項試點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發行股票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需要有一個通盤考慮和整體計劃,也需要由政府對企業加以初步遴選。一是可以對企業有個基本把握,二是為了循序漸進培育市場,平衡復雜的社會關系。再者,當時的市場參與各方還很不成熟,缺乏對資本市場規則、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的深刻認識,因此,實行額度管理是歷史的必然選擇。

為了擴大上市公司的規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1996年新股發行改為「總量控制、限報家數」的指標管理辦法。同時,為了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發行股票,改革後的監管政策明確要求,股票發行要優先考慮國家確定的1000家特別是其中的300家重點企業,以及100家全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企業和56家試點企業集團,並鼓勵在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發行股票並上市。

2、核准制:

從「指標管理」到「通道制」

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審批制的弊端顯得愈來愈明顯。第一,在審批制下,企業選擇行政化,資源按行政原則配置。上市企業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產物,擔負著為地方或部門內其他企業脫貧解困的任務,這使他們難以滿足投資者的要求,無法實現股東的願望。第二,企業規模小,二級市場容易被操縱。第三,證券中介機構職能錯位、責任不清,無法實現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第四,一些非經濟部門也獲得額度,存在買賣額度的現象。第五,行政化的審批在制度上存在較大的尋租行為。

由於審批制明顯阻礙了資本市場規范發展,因此,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對發行監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管理機構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核准股票發行申請。」2000年3月6日,《股票發行核准程序》頒布實施,標志著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股票發行條件,對按市場原則推選出的公司的發行資格進行審核,並做出核准與否決定的制度。核准製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標的做法,改為由主承銷商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表決、證監會核準的辦法。核准制最初的實現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製取代審批制,反映了證券市場的發展規律,表明一家企業能否上市,已經不再取決於這家公司能否從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計劃和指標,取而代之的是企業自身的質量。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的轉變,體現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反映了證券監管思路的變化,表明中國的證券市場監管逐步擺脫計劃經濟思維方式的束縛。因此,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絕不僅僅是從計劃分配製向委員會舉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優化:

「保薦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發行「名額有限」的特點未變,但通道制改變了過去行政機制遴選和推薦發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銷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起股票發行風險,並且獲得了遴選和推薦股票發行的權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顯的。第一,通道制本身並不能真正解決有限的上市資源與龐大的上市需求之間的矛盾,無法根本改變中國資本市場深層次結構性失衡的問題。第二,通道制帶有平均主義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銷資格,實力再強,手中項目再多,也只有8個通道,規模再小,也不少於2個通道。這種狀況下,大小券商的投行業務有分散化的傾向,這導致投行業務中的優勝劣汰機制難以在較大范圍內發生作用,不利於業務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廣度發展。第三,通道制對主承銷商的風險約束仍然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銷商勤勉盡責。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國股票發行制度從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初期的過渡性措施和階段性產物,它依然帶有計劃干預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實質性審核主要是考察發行人目前的經營狀況,但據此並不能保證其未來的經營業績,也不能保證其募集資金不改變投向,更不能在改變投向的情況下保證其收益率。中國有相當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當年,或者上市後一年內出現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即媒體所稱的「變臉」)、募集資金變更等現象,有些上市公司內部運作還很不規范,存在比較多的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為了在現有框架內最大程度地發揮核准制的作用,系統提高中國上市公司質量,增強中介機構對於發行人的篩選把關和外部督導責任,促使中介機構能夠把質量好、規范運作的公司推薦給證券市場,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正在引入保薦代表人制度,變「關口式監管」為「管道式監管」。

保薦人制度的引入將試圖通過連帶責任機制把發行人質量和保薦人的利益直接掛鉤,使其收益和承擔的風險相對應。保薦人對於行業和公司價值判斷的專業水平及工作作風,將對其保薦績效和業務收益形成直接影響,並最終決定其在行業中的競爭力。如果保薦人督導不力,在保薦責任期間出現嚴重的大股東、董事或者經理層對上市公司的利益侵佔等現象,保薦人將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保薦人為了減少上市公司行為不規范而給自身帶來督導不力的連帶責任風險,其必須十分重視對大股東的資質和誠信進行充分調查,同時,還需要採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簽定協議)以對大股東行為進行有效約束。
參考資料:文章來源 股市馬經 http://www.goomj.com

4. 深度分析:為什麼企業上市容易退市難

也就是說,中國股市退出機制即將啟動。但在現行制度環境下,中國股市退出機制要有效地實施還存在著種種障礙。 PT制啟退出機制 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中,上市公司退出機制,早就有明確的規定,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上市地位:一、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具備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三、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四、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五、公司決議解散的;六、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的;七、公司被宣告破產的。有關專家據此認為,退市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建立起來了,已經實施的PT制度可視為退出機制的開端,關鍵就是怎麼執行,要有具體的退市標准和退市程序。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對外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就是針對連續虧損上市公司的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做出了具體規定。該辦法是迄今為止中國證券市場有關退市機制的首份具體操作性文件,今後連續虧損的上市公司將依照此辦法有關規定被淘汰出局。此《辦法》一公布,掌聲四起,好評如潮。反映到股市上,盡管PT族(連續虧損二年以上的上市公司)在《辦法》發布的那一個星期均大跌不止,PT紅光一下就跌去了近三成,但在三月二日,有些PT族上市公司,不跌反升,甚至走出了漲停板之勢。這樣的情況,看上去實在讓人詫異,百思不得其解。但實際上,只要對中國證券市場的特徵、性質及運作方式的特殊性有些了解,你就會豁然開朗了。也就是說,盡管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的退市辦法,但中國股市退出機制要真正的實施還存在著種種障礙。 猶抱琵琶半遮臉 首先,從中國股市的特徵來看,中國股市與歐美發達國家的股市不同,它完全是一個國有股市。這種國有股市有以下幾種特徵:一是基本不分紅,即投資者無法從上市公司的利潤中獲得其回報,投資者的收益只能來自對股票的炒作;二是國有上市公司資金的2/3是不流通的,只有1/3左右是流通的。這就使得市場上的股票價格與上市公司股票的真實價格相背離;三是股市上的股票價格變化的趨同性,即如果股價上漲,那麼九成以上的股票都是上漲的,而只有一成左右的股票是下降的;如果股價下跌,那麼九成以上的股票是下跌的,只有一成股票是上漲的。而在發達的股市中,股價的趨同性一般都很小;四是股市價格的回報率不能從上市公司本身的微觀績效來說明,而只是以股市的價格波動來表示。這樣,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根本無法反映本身的經營情況,上市公司也沒有動力改善自身的經營;五是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資產的價格變化並不反映資產重組之間的關系。 正是中國股市的國有性質,也就決定了它的運作機制。股市上市公司的進入或退出市場並非由市場來選擇,而是由政府行政來安排。政府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意願來決定上市公司的進出,公司上市具有壟斷性。在上市准入政府壟斷的前提下(現在的核准制與以往的審批制差別不大),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即使它的經營完全破產了,它的上市資格還是很值錢。大量的沒有上市的企業願意付出代價獲得這個上市資格,因為購買這個上市資格比自己申請上市更可行,成本更低。更何況只要擠入股票市場就有機會大量「圈錢」,因此,要讓一家企業上市後退出十分困難。其實,市場關於退出機制的討論已在幾年前農墾商社即將連續虧損三年的時候開始,但至今該問題仍然停留在討論與研究階段。按理說,《證券法》對上市公司退出機制有明確規定,但法律條文形同虛設,具體落實難上加難。 同時,股市由政府決定,而在中國科層制政府的體制下,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利益及意圖,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利益,它們之間的利益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異之處。由於各上市公司都隸屬於各級政府,對於隸屬於哪個政府的上市公司退出,不僅對為政者的業績形象會有所損害,而且會將很大的一塊利益損失掉。為了保證上市公司本身的「殼」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果一個地方的上市公司在股市上出了問題,這個地方的政府就會充分利用其職權把轄下的社會資源不斷地注入該公司。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進行資產重組也就成了近幾年上市公司扭虧的慣用模式,即將屬於地方的好的企業去置換已瀕臨破產的上市公司。這樣做既可以保住本地企業的上市資格,又可以讓自己政績保住好的形象。 還有,在地方政府看來,其管轄下的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有繼續存在下來的理由,而中央證券管理部門是沒有力量與地方政府抗衡的。因為,論級別,證監會至多是與地方政府平級,中央證券部門沒有權力來管理地方政府的事情;還有,證監會沒有司法權利,從而也就限制了證監會對一些違規行為的調整與處理。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正因為地方政府對隸屬於自己的上市公司極力保護,退出機制的實施一定會遇到各種障礙。 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其次,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市場投資的收益與風險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你想獲得高收益,就應該具有承擔高風險的心理准備,這就是市場競爭的買者自負原則。在股票市場,如果法律監管體系嚴密,如果能夠保證中小投資者是在信息完整真實和沒有欺詐的市場下投資上市公司,那麼上市公司因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惡化退出市場而導致的投資者的損失,這當然應該由投資者自己來承擔。而且,在這樣的法律制度下,如果投資者由於非法行為而導致損失,受害者也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獲得補償,違法侵害者也會受法律嚴厲制裁。如果情況不是這樣,要中小投資者來承擔其損失既不可能,也不公平。 但是,在國有股市中,實際上,有些上市公司的失敗並不是市場失敗使然,而主要是存在企業經營者腐敗、大股東違規行為等原因造成。如果這類上市公司破產或退市,而把股市的風險完全轉嫁給無辜的中小股東的話,即讓中小投資者來承擔並非真正由市場帶來的風險。這樣情況一旦出現,中小股民豈有不積極抗爭之理﹖這也就是千呼萬喚的退出機制抱著琵琶遮著面、只聞樓梯聲不見人下來之原因。為了社會的政治安定、減少社會的動盪不安,地方政府一定會千方百計地阻礙證券市場退出機制的實施。 還有,從上市公司來說,公司一旦上市,就形成了很多與上市公司有關的既得利益集團。如果上市公司要退出市場,必然關繫到這些人榮辱、經濟利益、日後安置等一系列敏感問題,因此,利用這種既得利益關系反對上市公司退出也就會十分頻繁,這自然會給退市機制的實施增加重重困難。

5. 什麼是股票發行管理制度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演化的機理分析

為了在現有框架內最大程度地發揮核准制的作用,系統提高中國上市公司質量,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正在引入保薦代表人制度,變「關口式監管」為「管道式監管」

從各國證券市場的實踐來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上額度管理和指標管理屬於審批制,通道制和保薦制則屬於核准制。

1、審批制:

從「額度管理」到「指標管理」

審批制的行政干預程度最高,適用於剛起步的資本市場,由於在監管機構審核前已經經過了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選拔」,因此審批制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發行定價也體現了很強的行政干預特徵。

在資本市場建立之初,股票發行是一項試點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發行股票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需要有一個通盤考慮和整體計劃,也需要由政府對企業加以初步遴選。一是可以對企業有個基本把握,二是為了循序漸進培育市場,平衡復雜的社會關系。再者,當時的市場參與各方還很不成熟,缺乏對資本市場規則、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的深刻認識,因此,實行額度管理是歷史的必然選擇。

為了擴大上市公司的規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1996年新股發行改為「總量控制、限報家數」的指標管理辦法。同時,為了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發行股票,改革後的監管政策明確要求,股票發行要優先考慮國家確定的1000家特別是其中的300家重點企業,以及100家全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企業和56家試點企業集團,並鼓勵在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發行股票並上市。

2、核准制:

從「指標管理」到「通道制」

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審批制的弊端顯得愈來愈明顯。第一,在審批制下,企業選擇行政化,資源按行政原則配置。上市企業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產物,擔負著為地方或部門內其他企業脫貧解困的任務,這使他們難以滿足投資者的要求,無法實現股東的願望。第二,企業規模小,二級市場容易被操縱。第三,證券中介機構職能錯位、責任不清,無法實現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第四,一些非經濟部門也獲得額度,存在買賣額度的現象。第五,行政化的審批在制度上存在較大的尋租行為。

由於審批制明顯阻礙了資本市場規范發展,因此,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對發行監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管理機構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核准股票發行申請。」2000年3月6日,《股票發行核准程序》頒布實施,標志著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股票發行條件,對按市場原則推選出的公司的發行資格進行審核,並做出核准與否決定的制度。核准製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標的做法,改為由主承銷商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表決、證監會核準的辦法。核准制最初的實現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製取代審批制,反映了證券市場的發展規律,表明一家企業能否上市,已經不再取決於這家公司能否從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計劃和指標,取而代之的是企業自身的質量。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的轉變,體現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反映了證券監管思路的變化,表明中國的證券市場監管逐步擺脫計劃經濟思維方式的束縛。因此,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絕不僅僅是從計劃分配製向委員會舉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優化:

「保薦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發行「名額有限」的特點未變,但通道制改變了過去行政機制遴選和推薦發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銷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起股票發行風險,並且獲得了遴選和推薦股票發行的權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顯的。第一,通道制本身並不能真正解決有限的上市資源與龐大的上市需求之間的矛盾,無法根本改變中國資本市場深層次結構性失衡的問題。第二,通道制帶有平均主義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銷資格,實力再強,手中項目再多,也只有8個通道,規模再小,也不少於2個通道。這種狀況下,大小券商的投行業務有分散化的傾向,這導致投行業務中的優勝劣汰機制難以在較大范圍內發生作用,不利於業務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廣度發展。第三,通道制對主承銷商的風險約束仍然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銷商勤勉盡責。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國股票發行制度從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初期的過渡性措施和階段性產物,它依然帶有計劃干預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實質性審核主要是考察發行人目前的經營狀況,但據此並不能保證其未來的經營業績,也不能保證其募集資金不改變投向,更不能在改變投向的情況下保證其收益率。中國有相當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當年,或者上市後一年內出現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即媒體所稱的「變臉」)、募集資金變更等現象,有些上市公司內部運作還很不規范,存在比較多的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為了在現有框架內最大程度地發揮核准制的作用,系統提高中國上市公司質量,增強中介機構對於發行人的篩選把關和外部督導責任,促使中介機構能夠把質量好、規范運作的公司推薦給證券市場,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正在引入保薦代表人制度,變「關口式監管」為「管道式監管」。

保薦人制度的引入將試圖通過連帶責任機制把發行人質量和保薦人的利益直接掛鉤,使其收益和承擔的風險相對應。保薦人對於行業和公司價值判斷的專業水平及工作作風,將對其保薦績效和業務收益形成直接影響,並最終決定其在行業中的競爭力。如果保薦人督導不力,在保薦責任期間出現嚴重的大股東、董事或者經理層對上市公司的利益侵佔等現象,保薦人將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保薦人為了減少上市公司行為不規范而給自身帶來督導不力的連帶責任風險,其必須十分重視對大股東的資質和誠信進行充分調查,同時,還需要採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簽定協議)以對大股東行為進行有效約束。

6. 注冊制對股票市場的影響

具體如下:

1、注冊制對市場影響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長遠來看,注冊制將減少為權力尋租買單,減少波動,強化價值投資,這對中小投資者帶來的好處要大於其損失。

2、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當一些人或部門手握「誰可以上市」「誰先上市」的大權時,不可避免會引發權力尋租現象,這些權力可能會被轉化為個人利益。最終,誰為這種昂貴的「審批權力」買單?絕不是上市企業,而是中小投資者。這就好比,誰為計程車的牌照,為「份子錢」買單?普通乘客呀。所以,核准制隱藏著對中小投資者的「暗中掠奪」的不合理機制。如果不實施注冊制,無法談投資者保護。

二、注冊制可以有助於將資金引流到實體經濟,有助於「萬眾創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僅僅是讓上市企業獲得資金支持,與其他企業無關,與經濟無關。這是因為,長期以來,因為審批制及上市難問題,A股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獨立市場,股市走牛也只是讓殼資源更搶手,更稀缺。如果實施注冊制,那就不同了。注冊制讓風投、創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機制。有了上市預期,A股的高估值將會吸引大量的資金進入股權投資市場,進入中小微企業,投資和服務於新經濟。這種市場化的資金導流,打通股市和經濟的「任督二脈」,顯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讓A股由賭場向市場轉變,減少毫無意義的殼資源炒作。我們知道,核准制的結果是殼資源稀缺,而不是投資資金稀缺。其結果是,很長時間里,一堆資金圍著殼資源亂炒一通,在5000點的時候,創業板平均市盈率達到120倍以上。這其實就是賭場,我想不出這些炒作資金對經濟的任何意義。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樣的賭場中,價值投資成為空話,中小投資者大多為輸家。

四,增加市場穩定,減少大幅波動。對於上一波股災,有很多人認為是股災拖延了注冊制施行。其實不然,筆者認為是注冊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股災。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短時間內暴漲,因為泡沫。我們知道,在嚴格的核准制下,企業上市的節奏肯定跟不上杠桿資金入場的節奏。如果注冊制早點推,如果股票供應與杠桿資金入場保持更好的市場動態均衡,可能就不會短期暴漲暴跌。

3、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漲跌停板也會助漲助停。筆者認為這都是A股長期大幅波動的根源,務必要引起重視。

4、利空:

因為目前的股票價格是有殼資源溢價的,也就是含有「審批權力」的價值。如果推行注冊制,部分股票,特別是中小市值股票的價格會受影響。這個原因完全可以理解。這就好比,手裡如果持有計程車牌照的人大多會反對完全市場化且無需牌照的專車。

7. 股票發行的監管制度包括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選題的緣起
第二節 目的和意義
第三節 研究思路、創新點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 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研究的理論基礎及文獻回顧
第一節 股票發行監管理論
第二節 相關文獻回顧
第三章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回顧
第一節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演變的時代背景
第二節 中國股票市場發行監管制度演變歷程
第四章 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的國際比較
第一節 國外主要證券市場的發展和管理體制介紹
第二節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研究
第三節 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研究
第四節 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簡要比較
第五節 我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的國際比較
第五章 利益集團理論基礎上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分析
第一節 利益集團理論
第二節 中國證券市場利益集團的形成、特點及利益沖突
第三節 中國股票市場發行監管制度變遷的利益集團理論分析
第六章 誠信理論基礎上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分析
第一節 關於誠信的基礎理論
第二節 什托姆普卡的信任文化社會生成模型及其實踐性建議
第三節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變遷:基於什托姆普卡誠信理論的解釋
第四節 加強和完善股票市場誠信建設的對策
第七章 完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意義
第一節 資本市場之於國家意義
第二節 我國資本市場安全性需提高
第三節 優化股票發行監管制度,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第八章 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優化建議
第一節 重塑股票發行監管理念和原則
第二節 優化中國股票發行監管制度的建議

8. 現在中國股市是核准制還是注冊制

核准制就是需要符合上市條件並獲得證監會批准才能上市,而注冊制只需要向證監會登記即可上市,注冊制等於放寬了上市條件,對市場影響巨大,會出現好多老千股和沖淡市場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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