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法律電商市場分析

法律電商市場分析

發布時間:2021-04-16 09:56:43

Ⅰ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案例分析

(一)、內容概括:
甲公司通過E-mail向乙發出要約,且乙公司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承諾,屆時合同已形成,但甲卻未在有效期內履行合同,卻在有效期過後,根據正上漲的國際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絕,此後甲又將以另一價格與丙達成交易。從而引起糾紛。

(二)、乙公司承諾有效,他們訂立的合同成立。
因為:(1)、要約——承諾就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合同成立的條件:
合同的主體須有一方或多方當事人;
合同訂立程序須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3)、本案例中甲乙是以電子郵件方式訂立的合同,即電子合同。
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乙公司對甲公司的要約作出承諾,故乙公司的承諾是有效的。

(三)、甲公司以2300$/噸的價格將該批咖啡豆賣給了美國的丙公司構成了對乙公司的違約。
因為:1.甲、乙雙方已在規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內簽訂了電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約束力,受到電子商務法律的保護,故甲公司並未在有效期內對乙公司的承諾或雙方的合作作出回應,履行合同中的義務。
2.乙公司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對甲公司作出承諾,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發現該郵件,且已過了有效期,而後又以過期後正在上漲的國際市場價格與丙公司達成交易,故構成違約。
3.從報盤方面來講,甲公司作為發盤人,有權利按照國際市場價格確定報價,更新報盤,但卻是在有效期過後
4.現行的《合同法》第11條將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列入書面形式的類型之中,從法律人確認電子合同具有等同於書面合同的效力。

(四)、從而:有案例可得:
1. 電子合同是指:
廣義 : P255經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其他類似手段擬定的約定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形式。狹義:專指由EDI方式擬定的合同。
其特點是:
1. 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路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
2.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以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 對電子合同的法律適用:數據電文的法律承認,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規定:就合同的訂立而言,除非當事人各方另有協議,一項要約以及對要約的承諾均可通過數據電文手段表示。 對數據電文在合同訂立上的法律效力作出法律保障。

(五)、啟發:
1. 電子商務是在虛擬世界進行的貿易活動。作為一項朝陽產業發展中面臨重重阻礙,而有關其法律規范的制定應相對滯後,因此我們應大力健全我們的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保障
2. 作為交易雙方,都應自覺履行電子商務交易所簽訂合同的相應義務,這樣才能將電子商務這一潛力產業發展壯大。
3. 作為學習了本案例的我們,在今後的生活中在遵守電子商務法律的情況下進行交易,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Ⅱ 國內電子商務的法律現狀

主要針對電子商務的法律如下:

《電商法》《廣告法》《食葯法》等眾多法律。

Ⅲ 電商法主要是講什麼的電商行業的未來將會怎麼走下去

電子商務行業迎來爆發式增長 電商法出台凈化市場

電子商務產業走向井噴式繁榮

又到一年雙十一,在物流效率和消費品質雙雙提升後,消費者當前足不出戶就可享受全球高品質商品和服務,跨境的概念正在打破,很多時候已經不會注意商品來源,無意識中就已經沉浸在全球購的氛圍中。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趨勢與投資決策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繼續擴大並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全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9.16萬億元,同比增長11.7%。其中跨境電商數據更是高速增長,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總額同比增長80.6%,跨境電商正在日益成為電子商務的主流渠道,而且對國內電子商務產業帶動效果明顯。服務類電子商務交易額4.96萬億元,同比增長35.1%,比上年提高13.2個百分點。

2011-2017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統計及增長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電商行業法律法規亟待出台

這一切的繁榮也讓行業監管開始進場。眾所周知,幾年前與電商平台同樣高速增長的也有消費者投訴量,電子商務的特殊形式不能完全按照以往線下消費模式進行法律維權,因此,電商行業法律法規亟待出台。

最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出台,並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電商法》規定「海外代購」行為滿足「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提供服務」「經營」的要件。但是,他說道,「並不是去國外幫朋友帶東西就會被認為屬於此范疇,而在於其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經營活動』。比如盈利數額、行為頻率、商品總量、行為持續時間等。

對於真正屬於經營活動的海外代購行為和商家,《電商法》的出台是對規范經營和商家信用做出更加嚴格規范。據了解,《電商法》加強了對平台的監管,它要求跨境電子商務從業者依法注冊登記並繳納稅款。這意味著,代購在大型跨境電商平台上開店會受到更多限制,對消費者來說,「海淘」的商品價格可能會隨之上漲,但其正常權益將受到保護。

《電商法》中規定,從事海外代購的經營事業主體今後將統一登記、成為納稅主體,也就是說個人行為的海外代購將會逐漸減少,納入國家統一監管范圍內後可提升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質量關,讓廣大消費者真正享受全球高品質服務。

電商法》出台後,代購的價格優勢會有所減少,利潤空間會被擠壓。如果法律執行實施,相當一部分代購會因為難以為繼或不合規定而倒下。

對於真正合規合法經營的誠信微商、代購從業者來說,《電商法》的出台時行業凈化的一次契機,能夠真正去偽存真、促進良性競爭和生態發展。所以,在之前的媒體采訪中,有不少從業者還是對改法的出台表示認可和支持。法律的出台可以消除行業中「害群之馬」,讓所有從業者真正深入產品生產製造流程和源頭探查產品質量,向消費者推薦真正合規的良心產品,也為代購行業樹立口碑和品牌。

電商法出台深度凈化市場

從長遠發展來看,法律的出台將使現階段處於法律盲區的海外代購有章可循,代購的違法成本將增加。對於消費者而言利大於弊,在購買商品時不僅質量可以得到保障,同時,在售後維權等環節的權益也會得到保護。

除此之外的一大亮點,還體現在對過度包裝和綠色包裝的規定。其中明確指出各級主管政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推動綠色包裝、倉儲、運輸,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這意味著,商家將逐步採用環保包裝材料,在確保商品完好的情況下盡量減少使用包裝材料,減少固體廢物污染。倉儲、運輸同樣需遵循綠色原則,比如電商平台採用新能源汽車、無人駕駛貨車等方式完成運輸和配送。

今年即將到來的雙十一慶典被稱為是明年1月1日《電商法》正式實施前的最後狂歡,有關代購消失、價格上漲的傳言如今看來更多是杞人憂天。正像多數電商平台說的那樣,法律出台讓跨境海淘更加合理分工,「個人買手」並非走投無路,而是可以加入正規加盟商成為其中一環,合法合規經營同時還能獲得自身收益,長遠來看是對電商行業整體的深度凈化。

Ⅳ 法律電商來了,律師該如何應對

現在大多數的的律師同行還處於手工作坊時代,封閉保守的堅守著自己的地盤不願分享,這與互聯網時代是格格不入的。平心而論中國的大律師就那麼幾個,慕名而來的案件委託人絡繹不絕,收入頗豐。與此相對立的現實情況卻是,很多同行奮鬥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後仍然苦於名氣不大很難找到案源,更不用說,我們這些看似沒有經驗的80後年輕律師群體。律師找不到案源,法律需求者找不到律師,法律市場的供求矛盾在傳統的法律市場越來越突出。法律需求者找不到律師,卻只因為他們普遍認為法律服務是昂貴的。
面對需求失衡的市場,法律電商的出現給傳統的法律市場造成沖擊的同時也讓整個市場趨於平民化。這里所說的法律電商並不等同為在線法律服務,在線法律服務是個非常寬泛的概念,普法咨詢、法規收集、司法考試培訓、法律技能培訓等等都可以包含在內。法律電商,則是參與雙方基於網路運營商提供瀏覽交互平台的應用方式進行法律服務交易活動,它的贏利點就在於電子商務模式。說的通俗一點,法律電商就是另一種形式的阿里巴巴,只不過法律電商出售的是法律服務,專業律師的法律服務像商品一樣被展示在網上,顧客可以選擇自己所需要的法律服務。
平民化的定位使得法律電商擁有廣闊的市場空間,通過智能化的服務方案,讓繁瑣的法律程序變得簡單,讓昂貴的律師法律服務變得便宜。這種模式在國外已形成規模,但在中國,這種模式可以說才剛剛起步。近年發展起了一些像中顧網、找法網、110網這樣的法律網站,兼收並蓄涵蓋了幾乎所有法律服務門類,並且掘出了自己較為穩定的盈利模式。中國的市場在這一方面的需求量巨大,以中小企業為例,中國有上千萬的中小企業,每年還新增上百萬家,但它們90%以上沒有請法律顧問。法律電商的市場就在於,在企業和律師之間搭建一個平台,企業法律服務不再昂貴,律師也越來越多的走向企業法律服務市場獲取更多的案源。

Ⅳ 目前我國電商領域的法律法規現狀

2005年是中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環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眾多部委都出台了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法律,加強宏觀指導,營造發展環境,落實優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務,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一、2005年我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建設情況

1.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電子簽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電子簽名法》),並於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電子簽名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電子商務法律建設發展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電子簽名法》既是我國信息化領域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許可法》頒布施行以來在信息產業和信息化方面立法設立的第一個行政許可。《電子簽名法》通過確立電子簽名法律效力、規范電子簽名行為、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從而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了電子交易安全,促進了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發展,同時為電子認證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為我國電子商務安全認證體系和網路信任體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礎。

我國電子簽名法的起草,經歷了徵求意見稿、草案和最終稿三個階段。整個起草過程也是對電子簽名這一新型核證技術認識逐步深化的過程。

1998年,聯合國在頒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兩年後啟動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範法》的起草工作。每年2月和9月分別在維也納和紐約討論《電子簽字示範法》的起草問題,參加國家由最初的十幾個逐步擴展到80多個國家。我國於1999年開始跟蹤聯合國電子簽字的立法工作。當時的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部派遣代表團參加有關會議,並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情況提出對示範法的起草意見。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範法》正式通過。我國學者在更大范圍內對電子簽名問題展開了深入研究。經過多年跟蹤和深入的研究與爭論,電子簽名在現代社會政務和商務活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被各界人士所認識。

2002年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下達了有關國家電子商務政策框架研究課題,對國際上,包括美國、OECD、日本、韓國、新加坡有關立法進展做了大量的研究,在國內也做了大量的實際調查。

《簽名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啟動可以追溯到2002年5月,當時由國務院信息化領導小組組織。次年4月,根據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開始接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徵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

2003年6月,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電子簽名法》的立法列入審查計劃,《電子簽名法(徵求意見稿)》發至各地徵求意見。

2004年3月24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電子簽名法(草案)》獲得原則通過,隨即被提交全國人大討論。4月2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第一次對該法進行審議,並通過人大系統在全國徵求意見。

所謂電子商務是指企業利用互聯網路處理日常的業務、交易,即與供應商、顧客、銀行、分銷商和其他貿易夥伴的日常聯系。美國學者Kalakota & Whinston認為,從通訊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利用電話線、電腦網路來傳輸資訊、產品和服務;從企業流程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商業交易及工作流程自動化的技術應用;從服務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是企業管理階層想要降低成本,同時又要提高產品品質及加速服務傳遞速度的一種工具;從網路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提供了網路上的采購與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的能力。

電子商務改變了傳統的買賣雙方面對面的交流方式,也打破了舊有的工作經營模式,它通過網路使企業面對整個世界,為用戶提供全天候的服務。近年來,以發達國家為先導的全球電子商務高速增長,到2003年全球企業對企業 (B2B)的網路交易額將達3.2萬億美元。電子商務如此飛速的增長速度,使它帶來的商機是巨大而深遠的。各國政府紛紛制定電子商務規劃,大力發展自己國家的電子商務建設。我國雖說這幾年電子商務炒得如火如荼,但在實際推廣過程中,其效果還只是停留在電子商務的初級水平上。這種情況有必要認真地分析其中的原因,從而研究適宜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對策,積極、穩妥地推進電子商務的發展。本文通過對我國目前電子商務的現狀的分析,提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基於此,文中更進一步探討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源於70年代的EDI應用,我國海關是最早引入EDI進行報關,經過幾年的完善發展目前企業可以通過上網申請報關。電子商務迅速發展始於Internet的商用發展,從1998年資料界和媒體宣傳電子商務的概念開始算起,在短短的兩年間,中國的電子商務已從啟蒙階段迅速進入實施階段,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截至2000年7月,中國的網上商店由1998年底的100多家已發展至近1000家,並以平均每天兩家以上的速度增長。發展的區域從北京、上海、廣州等少數城市向沿海和內地各大城市擴展,許多傳統行業的工業和商業企業也開始登上電子商務的舞台,目前電子商務活動發展較快的是網上銷售、網上促銷、網上服務。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據中國信息產業部有關部門統計,1999年,全國網上消費額(不含個人對個人的拍賣)為5500萬元(相當於 660萬美元),僅占當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0.00177%,以此推算,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水平僅為美國的0.23%。 1999年末,全國上網計算機為350萬台、互聯網用戶890萬,其中50%在家中上網。現有網路用戶中,參與消費類電子商務的比例僅為28.6%。網路用戶參與網上購物的僅占 20.3%,其中只有40%感到滿意。中國的網上交易還處在起步階段,即使有部分交易額,也多是將網上溝通信息與傳統的資金結算、物流方式相結合實現的。由於傳統企業對電子商務的介入甚淺,整體上看,中國的電子商務尚處於萌芽階段。

二、我國電子商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電子商務的興起,對中國來說是挑戰大於機遇。中國在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遠比一般發達國家多得多,不僅需要解決EDI商務由封閉到開放的轉變問題、網際網路商務中大宗交易的保密和安全問題,以及電子納稅及其管理問題等等,而且還存在亟待解決的一系列特有的問題。

1.企業現代化問題。構成電子商務的有政府的管制行為和居民的消費或投資行為,但主要是企業的購銷行為。因此,企業的發展與現代化程度直接關繫到電子商務的基礎。目前我國企業普遍存在著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機構不健全、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與建設成本過高、經營管理中運用計算機網路不充分等問題。國家企業中的信息處理能力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1%,國家重點企業中70%認為信息化投資不足,用於信息技術和設備投資累計僅占總資產的 0.3%,與發達國家大企業8%~10%的水平相距甚遠,有 62%的企業還認為缺乏專業信息技術人才。

2.信息網路的環境和條件問題。目前我國具有知識產權的基礎或核心技術多為國外研發機構或IT廠商所擁有;產品的關鍵部件或軟體開發的基礎平台多為國外廠商提供,國內廠商只完成組裝和屬地化的應用開發;高性能的計算機和網路設備多是由品牌的產品所壟斷,國內廠商的產品只佔有拾遺補缺的地位;在信息集成的增值和增值領域,國內企業的服務水平相對較低,尤其是涉及企業、行業及國民經濟基本情況與運行狀況的綜合,其開發利用、有效傳輸與社會共享等方面基本處在空白狀態。另外,我國由於經濟實力和技術方面的原因等,網路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比較緩慢和滯後,已建成的網路其質量離電子商務的要求相距甚遠。因此,從電子商務的要求看,無論是網路技術、網路管理、技術標准、消費水平、通信速度、安全和保密條件等各方面都存在較大差距。

3.市場成熟問題。電子商務的應用領域分兩類:企業間交易和個人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交易。就其發展過程來看,它又必然經歷—個從簡單的商情查詢到網上購物和實現交易的階段。據調查,1997年消費者用於購買網上服務和產品的總價值為32億美元,但上網尋找產品信息後再進行離線購物的達42億美元,這說明建立通暢快速的購物網路並不困難,但建立成熟可靠的消費體系和互相信任的市場運作方式,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中國,由於在貨源的質量保證上,存在許多不規范的行為,假冒商品、偽劣產品、售後服務不能兌現等等現象,使顧客對網上的消費心有疑慮,所以即使擁有上網條件的顧客,也願意傳統的選貨方式。此外,對於網上的交易,客戶或企業對網上資金帳戶的安全沒有信心。在這種情況下,要發展電子商務,必須加速培育市場.使其盡快成熱起來,從而使電子商務能健康地發展。

4.網上支付問題。電子商務的進行需要支付與結算,將來要在網路上直接進行交易,就需要通過銀行的信用卡等各種方式來完成交易,以及在國際貿易中通過與金融網路的連接來支付和收費。而目前我國各個國有專業銀行網路選用的通信平台不統一,不利於各銀行間跨行業務的互聯、互通和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以及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標准不一樣,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實現網上支付。中國的金融業亟需適應全球化進程而加快變革步伐。
5.協調統一問題。電子商務是個跨越工商行政管理、海關、保險、財稅、銀行等眾多部門和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商務活動,為了保證電子商務的順利實施就必須要有一定的標准和規則、統一的法律、行政框架以及強有力的綜合協調組織。

6.人員素質和技能問題。電子商務是新生事物,它的知識亟需普及。對我國來說,特別需要提高企業領導計算機水平,商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網路技能。

顯然,根據我國的國情和觀有條件,我國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把上述問題都解決了,但我們也不可能等所有問題都解決了再來發展電子商務。發展電子商務是我國必須的、迫切的問題,因此,我們只有在發展電子商務的過程中,積極促成這些問題的逐個解決。

三、解決目前電子商務問題的對策建議
1.應當把企業信息化作為電子商務的基礎。企業信息化是指應用信息技術,開發和使用企業的信息資源,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開發能力、經營水平的過程。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全球信息技術飛速發展,尤其是網際網路的出現和應用的普及,使得信息技術得以迅速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標志著全球信息社會的形成,信息化成為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世界潮流。九十年代以來,美國經濟持續增長,原因之—是信息技術及其相關產業的高速發展,具體體現在企業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和信息技術應用的迅速普及。一方面運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工業,迅速完成了產業升級;另一方面,對信息技術的運用及互聯網的擴展,拉動了計算機軟、硬體的開發和生產。「高增長、高就業與低通脹」,成為美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標志。

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當前企業信息化的工作重點是:建立和完善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管理系統,循序漸進地推進電子商務的發展。率先推進基礎比較好的國家重點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帶動全國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步伐。我國企業信息化的策略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企業信息化的准備。強化企業決策層對企業信息化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建立以企業信息主管(CIO)為核心的信息工作體系,研究制定企業信息化的整體規劃和技術方案,做好資金、技術和人才准備。

(2)企業內部資源的整合。按照企業內部資源管理的要求,實現基礎管理、研究與開發的信息化。藉助企業資源計劃(ERP)、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CIMS)、計算機輔助設計 (CAD),對研發、生產、供應、營銷、服務等環節的連接,對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等資源的優化。

(3)企業外部資源的利用。通過加強企業間的供應鏈管理、客戶資源管理(CAM),密切企業與供應商、銷售商的聯系,跟蹤技術、客戶、市場,確保對市場變化的及時了解、迅速反應與競爭優勢。

(4)建立電子商業社區。企業信息化發展到一定階段,要從自身的信息化轉向於建立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業社區。通過互聯網,在同業、上下游企業間開展貿易和業務協同,以信息的實時交互實現信息共享,減少中間環節、消除信息障礙。

(5)開展電子商務。在企業內部信息資源整合的基礎上,在企業間實現信息採集、交流和共享的基礎上,以信息流向資金流、物流遞進,以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升級,積極穩妥地開展電子商務。

2.加強政府的積極參與,發揮國家的宏觀規劃和指導功能。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政府和企業的積極參與和推動。在發達國家,發展電子商務主要依靠私營企業的參與和投資,但政府仍需積極引導。在發展中國家,則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參與和幫助。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企業規模偏小,信息技術落後,債務償還能力低,政府的參與有助於引進技術、擴大企業規模和提高企業償還債務的能力。另外,發展中國家的信息產業大都處於政府壟斷經營或政府高度管制之下,沒有政府的積極參與和幫助將很難在這些國家快速地發展電子商務。

在發展電子商務方面,我國不僅要重視私營、工商部門的推動作用,同時也應加強政府部門對發展電子商務的宏觀規劃,並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規環境。

(1)加快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電子商務是在電信網路上發展起來的。因此,先進的計算機網路基礎設施和寬松的電信政策就成為發展電子商務的前提。在我國由於電信的壟斷機制以及經濟實力和技術方面的原因,造成我國電信服務價格過高,帶寬有限,服務不及時或不可靠等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制約因素。同時影響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制約因素是信息終端設備的普及率低。

從目前我國經濟的發展政策和發屜速度看,隨著電子技術的,經濟的發展必然使硬體終端設備的價格下降,價格的下降必然導致硬體終端設備的普及。因此我們的硬體終端設備的發展將會在不長的時間有很大得改善。對於另一個制約因素,我國目前也正加大競爭機制政策的扶持,而且,隨著我國加入WTO的確定,在此,基於此硬體設施的基礎上,我國在發展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上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府一貫的決策、支持和引導是推廣電子商務的基礎。國家要在不斷發展變化的經濟活動中及時制訂適於我國國情的方針政策。從我國國情出發,放寬電子商務的定義,除推進EDI和網際網路這兩種電子商務外,同時在國內大力提倡和積極推廣通過電話、傳真、電視、電子支付及貨幣傳遞系統等四種途徑的電子商務,以便從電子商務的尋求階段、訂貨及支付階段、運輸階段分別積累有益的經驗和創造必要的條件。

第二,建立於等開放的市場競爭機制。根據不少發達國家發展計算機信息網路,特別是發展Internet/Intranet的經驗,搞電信業壟斷的國家Internet的發展就比較緩慢。例如一些歐洲國家和日本。而電信業開放的美國、加拿大等國家,Internet/Intranet以及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就發展迅速。競爭的最大收益者是用戶,他們總是可以得到較好的服務和低廉的價格。電子商務推廣的快慢,是和網路使用的價格高低密切相關的。

第三,大力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統一的電子商務應用和服務平台。由於我國目前基礎建設環節薄弱的情況,導致了交易的阻礙以及電子商務應用的良性發展。所以要實現我目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必須大力建設堅實有效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

(2)鼓勵試點,積極引導,推動企業參與電子商務。在推廣電子商務的過程中,應鼓勵試點,取得經驗,逐步推開。電子商務涉及的領域眾多,形式多樣,加上中國行業和區域差別較大,企業管理水平有高有低,對電子商務上的認識不統一。在這種情況下,試點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對於那些經濟比較發達、信息化程度比較高、領導重視、對電子商務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區,應鼓勵他們不失時機地發展各種方式的電子商務以發揮其示範效應,以便在電子商務和傳統商務的結合中逐步擴大電子商務比重的做法。電子商務解決不了的問題先由傳統商務的老辦法解決,這樣,電子商務的起步和發展就會容易一些。在我國可以先發展沿海、東部等基礎較好的區域,然後再帶動西部。

第二,應在一些管理和經營特點比較適合電子商務發揮的領域中推行電子商務,例如計算機軟體、圖書出版、醫葯等行業。讓這些行業的企業先行動起來,獲得成功,再帶動其他企業。同時應注意推廣重點的選擇。大企業資金雄厚,上馬比較容易,但有些大企業運用傳統商務一直做的比較好,讓他一下子改變營銷方式容易遇到阻力,而有些中小企業更需要藉助於電子商務促使自己的產品走向市場。因此,也許某些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積極性會更高一些。

對於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的試點的單位,國家應在資金、稅收、宣傳等方面給予大力的支持,從宏觀角度加強行業管理,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困難,才能保證我國電子商務實現良性發展。

(3)構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全球電子商務的持續發展將取決於合同法律框架的制訂,它們將使電子市場中的跨邊境交易具有統—性及法律上的確定性,無論這些交易是在同一國家之內還是跨國的。在網路空間中,傳統管轄邊界不再適用,也使得兩種或更多的法律中哪—個適用於規范合同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就需要制訂通用的法律原則,來解決類似的合同問題及明確相關的法律責任。只有出台地方、國家和國際法律當局所認可的、明確的、共同的法律原則,也只有當客戶、政府和公司認為電子商務與其目前進行的面對面的或紙上的交易具有同樣的確定性時,全球電子商務才能發揮出其全部潛能,中國參與全球電於商務也才有其意義。電子商務涉及的法律保障問題主要有:

第一,從交易安全方面看,要制定一些相關的電子商務法律,使它能夠保證網上交易合同的有效性,加強數據保護,保證用戶的個人隱私權,保證用戶具有對Internet上的信息進行控制的自主權,以解決電子商務上發生的各種糾紛,防止詐騙等案件的發生,保證消費者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防止單方面對交易信息的生成和修改。

第二,從電子支付方面看,也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明確電子支付的當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制定相關的電子支付制度,認可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同時還應出台對於電子支付數據的偽造、變造、更改、餘銷問題的處理辦法。

第三,此外,還有一部分法律法規應根據電子商務的發展情況加以補充、修改和完善。這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票據法如何適用於電子商務憑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何保護網上購物的消費者權益;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如何保護網上知識產權;廣告法如何管理控制網路廣告等。

(4)加強電子商務安全技術的研究和標準的制訂。要增強人們對電子商務的信任度,除了法律的制訂外,還必須加強計算機的安全技術。有關部門應組織一支精乾的安全技術研究隊伍,集中力量盡快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技術問題,包括密碼技術、防火牆技術、認證技術、留痕技術等,並能夠隨著計算機和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改進這些技術,同時為保證網路交易的安全,應著手建立相應的國家級的安全控制中心系統。這一系統應包括國際出入口(信息海關)監控、電子交易證書授權、密鑰管理、安全產品評測認證、病毒檢測和防治、系統攻擊與反攻擊等分中心。通過各種安全控制分中心的協調作用,將電子商務交易風險降低到最小限度。

為了保證網上電子商務活動物理方面的順利完成的,要建好公共電子商品導購平台,它主要涉及網路平台建設和企業信息庫建設兩方面的問題。人們發送到網路上的交易信息,必須准確、迅速地在供應商、流通商、管理部門、銀行、交通運輸等部門之間傳送,這需要各國家、各部門統一信息存儲、通訊、處理的標准和協議,具有—個協調一致的導購平台。同時,各企業的商品信息庫建設是平台的基礎,企業沒有與平台標准一致的商品信息庫,電子商務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礎。

(5)加強人才培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在每一個領域,每—個過程都離不開人,在我國現在的電子商務中,不僅需要高新技術人員,而且需要大量的掌握現代信息技術和現代商貿理論與實務的復合型人才。因此政府應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和手段培養、引進並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質較高、層次合理、專業配套的網路、計算機及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以加快我國電子商務建設步伐。國家應該鼓勵教育部門向學生普及網路知識,在有條件的學校,特別是一些大專院校經濟、貿易、計算機等專業院系開設Internet、電子商務、信息管理等選修課程,從而培養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以適應社會的需要。

Ⅵ 我國電子商務市場准入分析

通過對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分析,明確電子商務領域的消費者權利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確立市場准入制度和資格認證制度,加強對行業自律行為規范,建立全國統一的...

Ⅶ 關於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研究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設中的作用

政府的宏觀規劃和指導
政府在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應發揮宏觀規劃和指導作用,通過宏觀規劃、協調組織,制定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引導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電子商務的應用。要加強政府有關部門間的相互協調,保持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的一致性、連續性。
電子商務的規則和法律包括諸如貿易慣例和指導原則等自發形成的行業規則和政府確立的法律體系。政府應當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證,以創建一個適合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法規環境環境。電子商務的參與者應在政府的指導下,理解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制定行業規則,加強行業自律。
在促進和應用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重點領域包括:選擇和實施值得信賴的技術和政策;制定網上交易恰當的支撐法規;制定行為規范、標准以及各產業和機構方面的規定;確定"行業自律"所必須的技術工具;在不同的環境下有效地保護用戶和向消費者授權。
在制定有關法律法規時,政府應與所有參與者,包括消費者、工商界和公眾團體進行合作,廣泛開展社會對話,設法減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貿易障礙;促進建立有利於競爭的環境。政府應當承認工商界在制定標准、加強可互操作性方面合作的重要性,工商界也應當繼續在開發和實施對電子商務發展至關重要的一系列問題的解決方案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同時,應當承認並考慮基本的公眾利益、經濟和社會目標,在必要時,確保對關鍵的公眾利益目標給予恰當的保護,如同物理世界中的情況一樣。
政府對於電子商務的宏觀規劃和指導在技術上應當是中性的,而且是有節制的、透明的、前後一致的和可預測的。在可能的條件下,所頒布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應當與國際上有關法律法規相吻合,爭取得到國際上的公認,以便推動所有國家電子商務的國際化和國際舞台上的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目前,國際上電子商務的立法活動進展很快,政府有必要跟蹤國外電子商務立法的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國外利用法律調整電子商務交易的經驗,對照我國電子商務的應用狀況,提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並與國際電子商務立法基調吻合的法律法規。
現有的民商法對於商業交易當事方之間(商家與商家、商家與消費者、商家與政府)進行交易的法律和商業框架是在非數字化時代設計的。當消費者和商家試圖啟用新的平台(數字化平台)時,他們希望政府能保證其"游戲規則"與物理世界的游戲規則是盡可能對等的;在絕對必要時才引進新的規則和法規,或修改現有的規則,並能保證這些規則是透明的、可預測的。
由於管理體制的問題,我國的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工作還沒有明確主管單位,各部委的有關立法條例也沒有系統的安排。從全局考慮,這種狀況亟待改變。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立法工作,盡快與國際接軌,建議對這項工作進行統籌策劃,從系統科學的角度,參考國際立法框架,形成我國自己的立法思路。

建立用戶和消費者的信任
用戶必須對數字化市場具有信心,才能積極地參與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隨著電子環境下的商業活動的日益發展,消費者和商家期望他們使用的網路服務是安全可靠的;他們進行的交易是沒有風險的;他們能夠驗證有關交易和交易對方的重要信息。消費者要求能控制對他們個人數據的收集和使用;確認並能夠使用糾正錯誤的機制。如果可信的技術和政策法規能夠到位,能夠解決可能出現的失誤、公眾教育、糾錯和防範濫用等問題,那麼電子商務的發展就可能要順利的多。從目前國際上的情況看,要做到這一點,在物理市場上提供這種信心的國家法規體系和保證措施必須加以修改,以確保人們對數字化市場抱有信心。在這方面,政府負有根本的責任,同時,也需要企業和消費者的主動性。
目前,電子商務發展迅速,有關的法律問題日益突出。對涉及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作出合理的解釋和分析,特別對於涉及到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保護問題,其中包括充分而公正地披露必要的信息、廣告業務、投訴處理、糾紛解決、賠償以及其它與保護消費者有關的問題進行介紹,將有助於電子商務的正常發展。

形成良好的競爭環境
電子商務的成長有賴於對信息基礎結構普遍的和價格合理的使用。電信市場的公平、有效競爭可以確保一個長期的、可持續的、低成本高質量服務的電子商務發展趨勢,從而不僅促進了貿易的發展,也擴展了對信息基礎結構及其服務的使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決定了市場對電信資源的配置起支配作用,並以其內在規律約束和激勵企業;同時,也決定了電信企業只有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才能真正加速創新、提高效率、降低價格、改善服務,才能不斷提高企業素質,增強競爭能力,在激的國際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市場競爭應當是在國家宏觀調控與管理下的有序競爭。這就需要法律先行。政府部門必須通過有力、完善的政策、法規來調控市場,進一步破除壟斷,促進競爭,建立公平有效的競爭格局,引導企業發展,最終實現國家的戰略規劃。要完善市場准入制度,對不同的業務領域採取不同的管制手段,限制不止當競爭行為;要建立公平透明的互聯互通規則,制定統一的技術標准,保證平等接入,保證信息流動的暢通和安全;要加強國家通信資源管理,實行資源的集中統一配置和監督使用;建立科學合理的資費調整機制,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減少重復建設;還要建立用戶權益保障制度,監督管理企業及用戶的市場行為,維護國家、企業利用戶的合法權益。

上網站看吧,有更多精彩
http://www.a119.net/ARTiclesw/Law/Index.html
http://www.chinaeclaw.com/

Ⅷ 分析《電子商務法》的實施

這部法律的最大意義不是實施,而是給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以前這個領域是空白的,也就存在真空地帶,出現很多問題在處理上無法可依,現在不同了,有了可依的法律了。

閱讀全文

與法律電商市場分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科威特投資局持股 瀏覽:11
國家限制資金外流的措施 瀏覽:562
銀冬瓜理財 瀏覽:127
擔保貸款結清證明 瀏覽:277
甜菜理財 瀏覽:985
恆瑞寶理財 瀏覽:995
湖南理財平台 瀏覽:176
外匯ea騙局 瀏覽:370
汽車貸款不押產證 瀏覽:340
信託期刊 瀏覽:269
中銀國際期貨做空橡膠 瀏覽:662
基金代碼202801基金凈值 瀏覽:469
瑞有基金 瀏覽:207
股票保變電器 瀏覽:460
理財滬深 瀏覽:558
融資沉澱效應 瀏覽:921
來億財富酒價格 瀏覽:423
寶鋼5月份價格政策 瀏覽:344
口子窖酒股票價格多少錢 瀏覽:958
淄博公司融資 瀏覽: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