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今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取代年檢。企業只需要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由企業自己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年度報告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企業在電腦前就能完成,企業和工商部門都不用再奔波。
B. 什麼是年度報告公示制
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取代年檢。企業只需要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由企業自己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年度報告包括投資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負債、登記及備案事項變化情況等內容,企業在電腦前就能完成,企業和工商部門都不用再奔波。
C. 什麼叫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新出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
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機關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並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D. 什麼是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是不是每年都要公示一次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了企業信息公示制度,並以此來促進企業誠信自律,擴大社會監督,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E. 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是如何進行的 公示什麼內容 在哪公示
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第55條:
企業法人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年度報告公示的內容及監督檢查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企業年度報告應當在工商局網站公示;
具體的請參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各地工商局規定。
F. 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什麼時候公告年報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填報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公示。
G. 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是什麼
以前是由工商局每年檢查一次,以後改由企業出報告並公示。
如發現企業年度報告弄虛作假,將依法予以處罰,並將信息通報有關部門。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將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超過3年未公示,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H. 營業執照網上年檢,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具體實施時間另行公布
廣州市這邊的申報已經從4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止。操作十分簡單:1、確認企業基本信息(名稱、注冊號);2、填寫聯系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日常聯系人);3、上傳資料(負債表、利潤表,如果是外資企業還要現金流量表);4、填寫黨建情況(黨員人數、黨組織建立時間及形式);5、確認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