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公司去外地做工程,是不是一定要在當地開發票要怎麼開呀~~求賜教
工程項目要交稅。交納營業稅,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綜合稅率要在3.5%左右。
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也就是說,存在工程分包的情況下,總承包單位應以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方價款後的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分包人應該就其完成的分包額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
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的,總承包人應該按照建築業營業稅納稅地點的規定,扣繳分包應繳的營業稅,即建築業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在什麼地方就在什麼地方代扣代繳,具體來說就是:
1、非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繳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繳。
2、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繳人在扣繳人的機構所在地代扣代繳;如果分包人將工程再一次分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該段跨省工程的營業稅亦由總承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代扣代繳。
(1)上海外地工程票擴展閱讀:
計稅依據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提供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或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統稱為營業額。營業稅的營業額一般按以下原則確定:
(1)以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營業額。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各種性質的價外收取。
(2)通過正列舉,規定一些項目的若干費用可扣除。如廣告公司付給媒體的廣告發布費可扣除,旅行社代遊客支付的門票、交通費等費用可扣除等等。
(3)如果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①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②按納稅人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4)納稅人取得的外匯收人在計算營業額時,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摺合成人民幣計算,其營業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2. 外地的企業在本地開施工發票需要什麼手續
正常流程是
一、需從當地地稅局開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一式三份,一般情況下要的是1.外管證(外出經營活動證明)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5.法人代表(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7.委託代理人證明書一份 8.工程合同復印件 9.資質證明書復印件等。
二、本地施工的工程合同(以復印件加蓋公章為主)、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代理人證明等。
以上復印件原則是加蓋公章。
具體細節可能因地方政府管理不同,審批流程不同,需去施工所在地咨詢。
3. 在外地施工必須在工程所在地開票嗎
在外地施工必須在工程所在地開票。
4. 請問:在上海的外地建築施工企業納稅的詳細標准
具體的標准你可以參考上海地稅局網站(網路一下就出來的)納稅指引中專的相關規定!我這屬里說點其他的,外地企業一般都是從總公司國稅,(如果沒有國稅登記就在地稅)開局外出經營證明,拿到上海之後,在開局工程發票的時候,繳納除了企業所得稅之外的所有稅種!最近,國稅總局發了一個文,說開外經證之後,也需要到工程所在地稅務局繳納0.2%的企業所得稅,這個暫時沒有全國稅務局執行,至少在我這里,只有極少數的稅局又執行這個標准!具體可以打電話或者直接到稅務大廳咨詢!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繼續咨詢我!希望能幫到你!
5. 個人承包的外地工程能去上海的地稅局開發票嗎工程是在外地的。
應該是可以開服務發票的,工程類的比較麻煩,他們可能會跟你要各種證明文件。建議:你和他們商量一下,可以不可以現金結賬,如果可以,你隨便搞個公司正規發票給過去入賬就可以了。請把我選為最佳答案
6. 到異地經營工程安裝,怎麼開發票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納稅人異地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應使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供或代開的發票。 (二)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和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可以憑《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單》以及付款單位提供的付款證明(稅務機關統一的格式化付款證明)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購領或者代開發票。 (三)持有《納稅人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的,在經營地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回機構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納稅人異地經營的連續時間超過180天的,應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7. 建築企業異地工程開建安發票步驟
開具要求:
1、《建築業發票》應使用計算機開具。
2、凡按規定確定為自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開具《建築業發票》;凡按規定確定為代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建築業發票》。代開發票時先征稅後開票,稅務機關按月匯總,如該納稅人未達到起征點可申請辦理退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規定:
第十四條營業稅納稅地點: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築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根據上述規定,建築業發票至少應該在勞務發生地所在縣以內主管稅務機關開具,不能由其機構所在地或其他縣或市以上稅務機關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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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異地開工程發票的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因此,貴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時應當索取發票。
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建築業勞務的納稅地點為建築業勞務發生地繳納營業稅,因此,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築項目所在地開具發票或向建築項目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代開發票的流程和資料要求:
一、納稅人到建築項目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一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需出示的資料
1)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2)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2.需報送的資料
1)付款方對建築勞務品名、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或建築安裝合同;
2)異地施工的,施工單位機構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稅務機關採取「先繳稅、後開發票」辦法,普遍採用一窗式服務,即,一個窗口完成繳稅、代開發票事項。綜合稅率大約在5.8%左右,各地不一。
9. 在外地施工,自己開票,稅怎麼交
一、帶著營業執照(三證合一的)與相關合同,在施工地的辦稅服務廳開具《外管證》(外出管理經營證明),然後預繳2%的稅款,然後自己按實際的進行開票。
二、注意,外管證到期之前要進行報驗登記,申報的時候,還是在企業所在地進行申報。
三、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二)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營改增之前,建築企業異地提供建築施工業務,需要持有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局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到項目所在地地方稅務局辦理報驗登記,在工程所在地自行開具或代開建築業發票。
營改增之後,建築企業異地提供建築工程服務,改為持有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局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到項目所在地辦理報驗登記,但是建築企業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9)上海外地工程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修改。
將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修改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
10. 外外地干工程,在本地開發票合法嗎
建築安裝業應該按照建築業工程屬地開具發票,而不能在企業所在地開具建安發票,除非有些海上項目沒有稅務局管理,可以到所屬稅務局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