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股市中保持理智
在股市投資有沒有秘訣呢?說起來,股市裡人們的行為只有買入股票待價格上漲,賣出股票盈利。就這么簡單。但具體到實際操作里,因有各種各樣的信息情況,因而造成人們各種各樣的思維和心理。具體來說,就是如何對待恐慌和貪婪,各人的認識標准和度的問題。由此各人定下在股市投資或投機的策略和方法,也可說是投資之道。一些高手總結的心得經驗之談,你要說秘訣也可以。譬如在八十年末九十年代初,深圳股市裡傳出一投資要訣:炒股不如打新股,打新股不如藏股。這裡面有奧妙。當時上市公司只有幾家,而深交所准備向廣東全省甚至全國擴充交易系統。這就要多上市公司股票。而原來幾家股票因需求大,基本在場內是買不到,因有漲停限制。如此就衍生場外交易。後因漲幅巨大,又產生許多矛值糾紛。而新股認購人們又根據限制拚命搜集身份證,甚至後來傳出買身份證50元100元來排隊拿表。諸多麻煩造成人們考慮不如買到一隻股票藏著。如深發展,有人計算它由上市開始,每年送股送錢配股,十年左右竟然擴展了四千倍多。而上海股市的大飛樂,初上市是50元一股,後來復權價是6萬元多一股。有些人藏股藏出高收益。當時就有傳出有人在萬科上市時買一萬股,五六年竟盈利500萬多。而炒股則傳出有建築包工頭不明就裡,參與當時的融資形式透支,結果將自己千多萬投入全輸掉,昏倒在交易廳門前。所以人們就傳上所說的口訣。當然,這裡面要你參透要義,從原始上市或跌透低位買入來選股藏也有很大不同。如果在瘋狂炒作高位被套,那就難翻身。如後來中石油上市炒至48元多,有人就說100年都無望翻本。另外當時上市公司少,退市公司也極少。許多虧損掛警示ST,即時重組,又來新一輪炒作。這是當時實際情形而得出的總結。我見過有人在大家談論股票時,他就只問人股市裡哪只股最低價,別人說出,他馬上去買。過了幾個月他就說賺了大錢。根本不問技術和基本面。到2000年後,股市裡上市公司多了,人們又總結出波段炒作,眾人恐慌時你貪婪,眾人貪婪時你恐慌等口訣。這些裡面都有致勝之道,但也要悟透其中要義,而且要結合技術和基本面來選股操作實施。因為當時大家都知中國股市裡過幾年就有一波大行情。許多機構大戶在大行情里充分博弈。過後就放假休養。待慘跌之後又來重新布局。這是那時的秘訣。我自己根據自己參與股市投資二十五、六年的體會,總結了輸時間不輸錢的策略,作中長線投資,也同藏股和波段炒作兩者結合差不多。也在股市得到當初投入資金幾十倍的收益。許多老股都參與玩過,包括當年被稱四大天王中的深市兩只,深錦興和瓊海虹。低位買高位出,當然不是最高。幾千元的投入盈利幾萬,十倍有多。而從未參與退市或連續跌停板十幾二十個的股票的買賣。可以只有贏而從未輸過一分錢。因為輸我不賣出藏著,最多等三五年又來沖鋒,一下就是幾倍盈利,什麼過程都值得等。過後又不玩這只股,重新選低價股。這是我個人的秘決。
② 在股市中增發是什麼意思
基本定義——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上市公司在擴充股本的時候都會採取增發的方式,增發分為定向增發和公開增發兩種。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對特定的對象發行新股,而公開增發指的是上市公司對所有股民、機構發行新股雖然這兩種增發方式都是對新股的增量發行,對股本和股東權益有一定的攤薄作用,但是兩者有非常大的區別。
增發條件——
1.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是指上市公司採用不同增發股票方式都應當具備的條件,該條件有:
(1)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2)盈利能力應具有可持續性。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最近24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財務狀況良好。上市公司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3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
(4)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不存在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不存在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不存在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5)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符合規定。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驀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為: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②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⑥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以下簡稱配股)的條件,配股除了應當符合前述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以下簡稱增發)的條件,增發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3)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4.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③ 股票年報無法表示意見是什麼意思
解釋如下:
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通常分為5種類型,分別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後四種均屬於「非標」審計意見。
「無法表示意見」表明審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且可能產生影響重大而廣泛,審計師不能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在四種非標意見里,最嚴重的就屬於無法表示意見,這意味著審計師對公司提供的財務數據到了無法相信的地步。
④ 股票的審計意見有哪些各表示什麼如標准無保留意見
1. 無保留意見,表示財務會計符合法規要求,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
2. 保留意見,表示有部分地方有出入.
3. 拒絕發表意見,表示審計無法實施.
4. 否定意見, 有充分證據表明公司財務會計有問題,反映不實,做假.
⑤ 股市中說存在較大於情風險什麼意思
不是中存在很牛比較大的風險,他的意思就是他有風險越大它的利潤就越大。
⑥ 股市中上漲進二退一,進三退二等各指什麼主要從哪方面來說的呢
一般說來是指K線平穩的走法
如果上漲方式來看會是上漲2天回1天或上漲3天回2天
但整體來說還是上漲的 這就算是標準的平穩的上漲趨勢
這些都是理論
實際上跑出來的線千奇百怪 完全沒有套路可言
理論是理論 實際是實際
但是想知道實際 還是從理論一步一步爬到實際
⑦ 在股市中應該保持什麼心態
應當保持心靜如水的心態,現實生活就是這么殘酷,許多東西在我們看來不是這樣的,我們參與其中,卻無力改變,只能適應。在股市中淘金,面對變化多端的大盤,作為普通的投資者來說,最明智的做法恐怕就是惹不起但是躲得起。炒股,偶爾賺點錢,不難,難的是持續賺錢。原則,堅持一天,不難,難的是一直堅持。內心的直覺是最重要的,所以大家不要跟股市一般見識。總而言之,廣大投資者應該做到平常心,堅決扞衛自己的操作原則,這樣才能在股市中長久生存。
⑧ 關於股市中的幾個問題不懂.
綠色代表某一天的收盤價低於開盤價,所謂跌了;紅色代表收盤價高於開盤價,所謂漲了;
藍/黃/紅線代表5日10十日20日平均股價!
⑨ 關於股票的貌似很簡單的問題
ST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翻譯為特別處理。如果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則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有6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均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股民通俗理解就是: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等等。如:億安科技股票2000年曾創造過100元的神話,但是2001年和2002年出現虧損,則被戴上了ST帽子。是否ST股都是虧損股?不一定。如:高斯達(600670)1998年到2000年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它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
*ST 2003年5月8日開始,警示退市風險啟用了新標記:*ST。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並區別於其他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3)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的公司;(6)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滬深證券交易所在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內無法完成200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並同時在報紙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半年度報告的原因及最後期限。交易所將自2003年9月1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並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兩個月結束後,公司仍未披露半年報的,交易所將自到期日次日起對其股票復牌,股票簡稱前冠*ST標記,以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此規定,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均冠以*ST標記,目的是使股民能夠非常容易地區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哪些不存在退市風險,便於作出投資決策。
ST行情顯示有特別之處, 指定報刊上另設專欄刊登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將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與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ST何時取消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狀況異常的6種情況已消除,並且滿足(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條件的,公司應當自收到最近年度審計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報告並提交年度報告,同時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
ST股票都是虧損股嗎? 不是。如:高斯達1998年到2000年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它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如中川國際(600852)1997年每股收益是 0.334元,也實行了ST處理。但虧損股一定要ST嗎?也不是。1997年重慶川儀(000607)、二紡機(5.02,-0.17,-3.28%) (600604)、龍舟股份(600711)等虧損股沒有實行ST。因此,實行ST要由公司申請。有的公司,如中川國際,雖未虧損,但烏干達項目可能會給收益帶來影響,所以也申請ST。2002年,ST南摩扭虧為盈,為慎重起見,沒有取消ST,撤回了取消ST的申請。
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證券交易所依法決定上市公司股票的暫停、恢復或者終止上市。證券交易所應在作出上述決定後2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國證監會認為證券交易所作出的暫停、恢復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可以要求證券交易所予以糾正,或者直接撤消其決定。
暫停上市 公司出現最近3年連續虧損的情形,證券交易所應自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恢復上市 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一)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
(二)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
終止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未披露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提出申請後證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證券交易所應在披露後15 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證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的,應在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的,公司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應在接到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未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在法定期限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證券交易所應在其披露年度報告後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如果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公司財務報告盈利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期限之內。
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司也不是無退路可言,可以依照有關規定與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股份轉讓(三板交易)。如2001年,水仙電器、粵金曼、深中浩先後退市,之後到三板轉讓。2002年,ST九州、ST海洋等,也先後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