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預征土地增值稅的徵收額應是多少
土地增值稅是以納稅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依照規定稅率徵收的一種稅。
(一)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二)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
(三)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房產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項目或核算對象為單位計算。
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
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加計扣除、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四)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土地增值稅的預征與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預征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徵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
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准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於預征率的具體標准,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
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稅。
(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應向房地產所在地的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追問:
預征應該是估計數吧,這個估計數要參考什麼來定呢?
回答:
1、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預征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徵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
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准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於預征率的具體標准,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
2. 預繳土地增值稅稅率多少
預征是按預售收入乘以預征率計算,預征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核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
3. 預繳土地增值稅稅率多少
預繳土地增值稅稅率各地不一樣,具體參考如下:
預征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於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後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
預征率:國稅發〔2010〕5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
4.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精神,我省(湖南省)預征率調整為:
1.普通標准住宅1.5%;
2.非普通標准住宅(含車庫等)2%;
3.別墅、寫字樓、營業用房等3%;
4.單純轉讓土地使用權5%;
5.對房地產開發公司既開發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又開發建造其他類型商品房的,其銷售收入應分別核算,否則一律從高計稅;同時不能享受普通標准住宅的優惠政策。
5. 上海商業房產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是多少
除保障性住房外,住宅開發項目銷售均價低於項目所在區域 (區域按外環內、外環外內劃容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預征率為2%;高於但不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3.5%;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5%。
土地用途一般是商住用地。有商業也含住宅,寫字樓一般參照商住用地的標准。如有不清也可致當地國土部門咨詢,會有更詳細的說明。
6. 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點是多少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2%。
7. 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是按普通住宅稅率還是按其它什麼稅率
土地增值稅目前分兩種繳納方式,先是預繳,最後清算。
預繳是指在房地產項目銷售或預售的過程中按照核定稅率徵收,各地稅率略有不同。在2008年以前,各地土地增值稅預繳的額度一般在0.5%-1%,2008年初,廣州將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從0.5%提高到1%,其他商品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從0.7%提高到2%。隨後,各地紛紛仿效廣州做法。將預繳稅率提高到1%-3%。
在項目銷售結束後應進行清算,清算後按照四級累進制計算應繳稅額,毛利達50%的部分增值稅稅率達到利潤率30%,毛利高於200%的部分,增值稅稅率更是達到60%。
房地產公司土地增值稅預繳率是1.5%,預繳基數是預收款額(或銷售收入)。因為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時不一定確認銷售收入,只要取得預收款就要按比例預交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