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二套房房產稅百分之幾
第二套和第一套是一樣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1)上海二套房房產稅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納稅申報
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並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② 二套房房產稅繳納政策
上海本地戶籍: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以上;外地戶籍:新購。計稅價格:交易價格70%,以後按評估價 稅率:0.6%低於平均價格2倍的0.4%,人均60平(含60),超出後,超出部分減稅。 第二套購入後一年內套賣出,退稅。所以如果您首套沒有超過人均60平,是不需要繳稅的。
③ 二套房產稅費怎麼計算
二套房產稅費按照以下標准計算:
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所需材料:房產稅認定申報表,並提交;
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購房人的戶籍(或 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資料。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
房書面查詢結果後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
④ 如果在上海買了第二套房把第一套房賣了還需繳納房產稅嗎
具體看你名下存量房的人均面積是不是超過60平,超過部分繳納房產稅。 如果你是在買第二套房一年內賣出第一套,可以返回這一年已交第一套房產稅。
⑤ 房產稅怎麼計算的二套房房產稅是多少
上海的房產稅的稅率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具體以徵收試點的當地政府具體規定。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五條 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5)上海二套房房產稅擴展閱讀: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徵收對象。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⑥ 上海房產稅和二套問題
您好,我是上海德佑地產王建軍,很高興為您解答:
按你們的情況可以買一套婚房做為首套房,不用管面積多大不用交房產稅的!但契稅有可能要按3%交的!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⑦ 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稅是多少
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稅是多少?想必很多置業者都很關注這個問題,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稅是多少?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提供一些資料,希望能為您答疑解惑。根據上海房產稅徵收細則,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根據上海房產稅徵收細則,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並且在辦理房地產登記的時候,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這就衍伸出一些問題:
1、如果每年交,我的錢應該交到哪裡?
2、如果我嫌麻煩,我不每年交,以後我房子再交易的時候一次性繳納可不可以?
3、10年一交或者20年一交會不會有處罰措施?
其實上海房產稅來的是轟轟烈烈,聲勢浩大,但是細細看下細則,卻不難發現徵收環節還有好多東西值得去完善,在不久的將來,這類型法律糾紛將是樓市不間斷的議題。
難道只要不是在1月28日後買的房,原來有多套房的也不用交稅嗎?
細則上明確提到「新購」兩字,徵收對象具體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下面幾種情況不用繳稅:
A)凡是2011年1月28日前成交的商品住房,即使是一人擁有千萬平方米,也無需繳稅。
B)只要是本地人購買首套房,哪怕是幾千萬的獨幢別墅,也是不用繳稅的。
C)只有一套房的人,不用繳稅。
D)沒房的人,自然不用繳稅。
A類代表實力派,真有錢的人;B可以代表暴發戶;C代表溫飽型;D顯然是無產階級。這四類人扣除後,那麼剩下的就是有些財富,但遠不及富豪的、夾在中間的一類人,他們才是最糾結的人,錢到底放哪裡,這是個令人范愁的問題。
假如一個房子180平,房產證上3個人,A,B,C一般親戚關系,現在C要再買房,怎麼算面積?每個人算60平米?
按照問題中的假設,A,B,C三人的人均住房面積是60平,如果C再買房,就超過人均60平的標准,按照細則上所說的,60平以下免徵,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是指哪個?是房屋交易後的預登記,還是交契稅辦產證的日期?2008年買進的房,一直沒辦產證,算新房還是老房?
從相關業內人士了解到的情況,2008年買的房不算新購房,購房日期以列印購房合同的時間為准。
計算稅費的公式是不是面積*單價*70%*稅率=稅額?
細則上說,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也就是說,如果一套應稅住房價值100萬,那麼只按照70萬的價格來徵收,計算方式為:總價*70%*0.6%;如果剛巧這套住房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房均價2倍,那麼稅率就為總價*70%*0.4%。
為什麼會有70%的說法?
根據《暫行辦法》,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為何要按照交易價的70%計算,而給予30%的「優惠」呢?是否可以這樣設想:政府認為上海房價中平均存在30%的泡沫成分,對於這部分「虛假」的「泡沫價格」,應該給予免稅,以示公正。
那麼衍生出大問題:
A)官方認為上海房價虛高30%
B) 十二五上海房價調控目標:房價下調30%
徵收房產稅以後,房租會不會進一步上漲?增加普通租房者的經濟壓力?
0.6%的稅率,然後還要打7折,相當於交易價格的0.42%。這個稅率比起以往的房價增長速度是多少?1/50還是1/100還是更少?以上海一套300萬的兩房計算,一年需繳納12600元房產稅,如果物業閑置,那麼就當是每月多還了1050元貸款吧,不算重吧。
如果出租,這樣的房子裝修後租金大約在5500左右每月,增加1050元相當於20%不到,實際上房產稅完全可以通過提高租金消化掉,租金可能會有20%左右的漲幅,普通住房者的經濟壓力會增加。
有兩個值得考慮的建議:
1、自己買套房子,不去租房(顯然,這個方法對於大多數沒有房子的人來說過於艱難)
2、租房的時候問下房東這房子是不是要交房產稅,我們的目標是,只租舊的,不租新的。
這個政策是不是對沒有上海戶口的人都算在內的?
如果沒有上海戶口,但是今年你又打算買房了,那你就准備交稅吧,細則將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也納入了徵收對象范圍。
真正炒房的會在乎那點錢嗎?
1、關於炒房:新國八條已經明確了限購,本市戶籍及非本市戶籍限購一套住房,從這點上來說,已經限制了炒房者的房源和銷售渠道。
2、關於出台房產稅的目的:房產稅重不重,是否影響到投資決策結果,關鍵還是看房產稅率和房價增長率之間的比值關系,對於現在輕松20%,甚至100%的房產增值速度,0.6%(實際是0.42%)的房產稅實在是輕到可以無視。如果房價增長率控制在5%以內,那麼房產稅說不定才能起到調節房產投資的作用。顯然,房產稅出台的目的絕對不是所謂的調控房價。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4-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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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購房契稅交多少 上海二套房購房契稅徵收
購房契稅交多少:上海二套房購房契稅徵收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徵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徵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徵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資料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並報市政府同意後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11)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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