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可轉債轉股價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 可轉債投資的策略
從上述可知,可轉債兼具了股票和債券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安全和收入優勢。但為了提高可轉債投資收益,投資者應依據自身的資金數量和要求的收益水平選擇合適的投資策略和投資時機。 (一)可轉債投資的基本策略 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公司的償債能力、行業地位、發展戰略以及財務、產品、管理、技術、市場等綜合基本面因素,重點對其未來業績和現金流做出預測,確定可轉債投資品種。 一是穩健性投資,即投資於市價接近債券本身價值的可轉債,從而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獲取穩定的投資收益; 二是進取型投資,即投資於基本面較好、具有成長性、轉股價格修正條件優惠的可轉債,從而在風險相對較低的前提下獲得不低於基準股票的投資收益; 三是尋找套利機會,即市場存在一定的無效性,當處於轉股期內的可轉債市價低於轉股價格時進行套利操作。 (二)不同價位的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債在不同價位下會顯示出不同的特性。因此,投資者應區別對待不同價位的可轉債。 一是債券溢價在30%以上的高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的下跌空間相對比較大,但如果投資者看好其基準股票,則可以投資於該類可轉債。因為一方面可轉債買賣的手續費低於股票,可以降低投資者買賣成本;另一方面可轉債在中長期持有的情況下能夠獲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在股市長時間下跌的情況下,可轉債還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故該類可轉債的未來收益相對於普通股票還是有比較優勢的。 二是債券溢價在15%到30%的中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股性和債性都適中,其轉換價值比其市價要低得多。在股市上漲時,獲取收益相對要慢一些;但在股市下跌時,其損失也會小一些。進行這類可轉債投資時可多關注轉換溢價率相對較低而基準股票的波動性又較高的可轉債。 三是債券溢價低於15%的低價位可轉債。這類可轉債的債性較強,下跌空間有限,進行中長期投資時一般不會有大的損失,而且也很可能在未來分享到股市上漲的收益。這類可轉債比較適合低風險、期望在中長期投資中獲益的投資者進行投資。 (三)可轉債投資時機的選擇策略 可轉債還本付息的特性確保了穩定的收益;可轉換成股票的特性提供了獲取更高收益的機會。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分為三種: 一是當股市向好,可轉債股票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股性更多;可轉債價格隨股市上升而上漲並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應拋出可轉債以直接獲取價差收益。 二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將可轉債按轉股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股票攀升的利益。 三是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債券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市場定價考慮債性更多;可轉債和基準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及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投資者應保留可轉債以獲取到期的固定本息收益。[編輯] 可轉債投資時應注意的問題
雖然與股票相比,可轉債投資風險要小得多,但投資者還會面臨如下風險: 一是當基準股票市價高於轉股價格時,可轉債價格隨股價的上漲而上漲,但也會隨股價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是當基準股票市價下跌到轉股價格以下時,持有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為轉股會帶來更大的損失;而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故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風險。 三是提前贖回風險,可轉債都規定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這不僅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也給投資者帶來再投資風險。 四是轉換風險,債券存續期內的有條件強制轉換,也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會高於提前贖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無條件強制轉換,將使投資者無權收回本金,只能承擔股票下跌的風險。 為了避免和降低上述各項風險,投資者在可轉債投資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要注意把握可轉債投資的時機。可轉債投資的關鍵在於對買賣時機和持有期的把握,可轉債尤其適合在景氣復甦的初期投資,較適合中長期持有。投資者正確的操作策略是以中長期持有為目標,低價買進可轉債,等股價上漲後,再將可轉債轉換為股票或直接賣出可轉債,賺取其中的差價收益。 (二)要注意把握可轉債的特定條款。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一般包含票面利率、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強制轉股規定。具體來說,一是票面利率,它涉及到可轉債的債券本身價值。一般來說,由於可轉債具有可轉換性,其票面利率低於其它債券和銀行利率。但可轉債的利率水平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呈每年遞增的趨勢,不同的可轉債的票面利率和利率遞增方式仍有區別,投資者應十分關注。二是回售條款,投資者須關注其回售期限以及回售價格。一般來講,回售時間越早、價格越高,對投資者越有利。三是轉股價格修正條款,目前上市可轉債多為股票市價連續N個交易日低於轉股價80%-90%以上時向下進行修正。該條款體現了可轉債發行人對持有人的保護程度,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制定得越靈活,投資者的風險越小。四是贖回條款,發行人制定贖回條款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間盡快轉股,投資者要充分理解該條款的內容,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可轉債是否包含了上述幾個條款,具體條款的實現條件如何。 (三)最後也最重要的是發行人的信用評級和基本面。可轉債作為一種企業債,其信用比國債低,因此投資者須關注可轉債發行人的信用評估等級及擔保人的經濟實力。可轉債的價格與基準股票價格有正向的聯動性,而公司的基本面是股票價格的決定因素,因此投資者把握好公司基本面,最好有良好的業績支撐,同時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業務拓展空間。
Ⅱ 何為轉股價
轉股價:
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與轉股價格緊內密相聯的兩個概容念是轉換比率與轉換溢價率。
簡介:
我國法規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價格規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針對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其轉股價格是以擬發行股票的價格為基準,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點國企發行時轉股價格是未知數,但轉股溢價率顯然小於零;二是針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其轉股價格的確定是以公布募集說明書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盤價為基礎,並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時轉換溢價率通常大於零。
Ⅲ 怎樣才可以知道公司調整轉股的價格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送股、增發、分立等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回股份變動的,會調整轉答股價格,並予以公告。投資者可關注公司在各種信息披露媒體和交易所網站上的公告。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可轉債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Ⅳ 轉股價比正股價高好還是低好
在牛市中,轉債標的股票隨市場上漲,轉債價格也隨之上漲。在這種版情況下,純債券的價值權對轉債的影響不大,純債券的溢價率在實際操作中幾乎沒有參考作用。此時應關注轉債的保險費率問題。
可轉換債券溢價率指純債券溢價率和可轉換債券溢價率。純債溢價率表明可轉換債券價格超過純債價值的程度,表明債務的強度。計算方法是將可轉換債券價格減去純債務價值,然後將純債務價值乘以100%。目前每股可轉債價格在130元以上,其中最高價格為海華可轉債125822元,一度達到389元,純債溢價289%。
轉股價值的影響因素:
1、轉股價值越高,可轉債價格越高;轉股價值越低,可轉債價格越低。
2、轉股價值比較低的時候,由於可轉債的債券屬性決定,可轉債的價格不會沒限度的低,這也就是常說的下有保底(債券收益)。
除了轉股價值外,還有很多因素會對可轉債價格有影響,比如:正股PB(影響轉股價下調空間)、PE、所屬行業;市場環境、可轉債發行規模、大股東認購情況等等,但是相對轉股價值而言,這些都是次要因素。
Ⅳ 轉股價格的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Ⅵ 如何促進可轉債轉股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目前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目前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目前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目前的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為發債公司本身利益著想留得一條後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擔心回購潮造成公司的資金鏈出現緊張的問題,修正後能促進轉股,也解決了公司的緊張局面。
Ⅶ 怎樣才可以知道公司調整轉股的價格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送股、增發、分立等其他原因引專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屬會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投資者可關注公司在各種信息披露媒體和交易所網站上的公告。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可轉債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Ⅷ 請問轉債的轉股價格會因為正股的價格上升而上調嗎
這葯在鹿參正元膏的官方網站或者淘寶網上就有賣的,一般都是58元每付,每付使用3天,十付一療程。580元一療程!
Ⅸ 可轉換公司債券調低轉股價,有何影響
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與轉股價格緊密相聯的兩個概念是轉換比率與轉換溢價率。
轉換比率是指一個單位的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數量,
即轉換比率=單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面值/轉股價格
轉換溢價是指轉股價格超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可轉換公司債券按標的股票時價轉換的價值)的部分;轉換溢價率則指轉換溢價與轉換價值的比率,
可轉換公司債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銷售,即通常所說的「以面值發行」。但實現轉換時通常有一個溢價比例,即轉換溢價。轉換溢價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所包含的期權的特徵。轉換溢價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時股票價格為基礎的,它是目前市場價格與轉換值的差,用公式表示為:Cp = Vm − V
其中:Cp代表轉換溢價;Vm代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價格;V代表轉換價格。
為了將一種其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比較,一般轉換用百分比表示,稱為轉換溢價率,用公式表示為:Cr = Cp / v
其中:Cr代表轉換溢價率。
轉股價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