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甘肅第六建設集團怎麼樣
甘肅第六建設集團是2012-09-14在甘肅省注冊成立的集團。
甘肅第六建設集團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628000010018,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甘肅第六建設集團,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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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甘肅省六建四分公司農民工討薪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③ 甘肅六建怎麼樣
甘肅六建是甘肅省唯一獲得全國用戶最滿意的企業,而且六建對基層員工的待遇比七建要好,很人性化,我很多同學七建的天天喊苦喊累嫌工資低,這就是例子!
④ 甘肅第六建設公司是國企嗎,工資待遇怎麼樣,見習期一年是什麼意思
甘肅六建屬於央企,工資待遇根據自身級別所定,見習就是實習,你一年的實習期拿的工資要比正常員工少三分之一,希望我這樣解釋你能明白
⑤ 上海青浦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青浦發展集團是由上海青浦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核心母公司,與上海青浦軌道交通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水利建築工程項目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農工商經濟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亮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蘊湖實業有限公司等7家全資子公司聯合組建成立的區屬大型國有集團。青發集團根據青浦區委、區政府的戰略部署,主要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及市政公用項目的投資、融資、運營、管理任務;從事授權范圍內國有資產經營和資本運作、盤活城建存量資產及有助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相關業務;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實施項目投資和管理、資產受益管理、產權監管、資產重組和經營等相關工作並將通過市場化手段和競爭機制,對青浦區城市基礎設施實施投資建設管理,建立健全城市開發的投融資機制,奮發有為、勇於擔當,快速成長為青浦區城市化建設的主力軍,努力打造成為青浦區投融資的「航空母艦」。
法定代表人:章凌雲
成立時間:2013-09-22
注冊資本:25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800289698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公園路99號舜浦大廈708室
⑥ 甘肅第五建設集團公司上海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甘肅第五建設集團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於2005年08月0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在滬承接母公司相關業務等。
法定代表人:原偉國
成立時間:2005-08-01
工商注冊號:310230000235597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機構(非法人)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江農場長江大街268號221室
⑦ 甘肅六建討薪
1、公司存在拖欠員工工資,以工傷賠償時,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