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會計准則中引入保險風險來確定保險合同的意義何在
為了使會計准則有更大的適用性和可比性。比如說保險公司銷售一個完全不含死亡風險的投連險,這樣的產品其實性質是和基金公司銷售的基金是一樣的。但是按照舊的准則,保險公司作為保費收入,基金公司不確認收入直接進負債。這樣的話會計報表的可比性就差了。
⑵ 新會計准則下企業的財產保險費應該記在哪個科目
根據新會計准則的規定,對於預付,後期才逐漸形成的費用的項目,應直接計入相關費用類科目進行核算。屬於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計入管理費用;屬於企業生產車間為生產產品或者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計入製造費用;屬於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計入銷售費用。預提費用就是屬於當期的費用應計入當期,企業按期預提計入原制度規定的費用金額,主要包括預提租金、保險費、短期借款利息、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根據新會計准則的資產負債表觀的要求,當實際發生上述費用時,可一次生計入相關成本及損益,不再進行預提。
⑶ 新舊會計准則具體差異對保險業的影響
新舊會計准則具體差異對保險業的影響?
於2007年1月1日在全行業執行的新會計准則,中國保監會下發了《保險行業新會計准則實施指南(徵求意見稿)》。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新會計准則將從諸多方面對保險公司產生影響。「比如,就保險公司的經營策略而言,產品設計、人事政策、信息系統的更新,甚至在稅務方面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某些關鍵績效指標如保費收入的核算、投資收益的比較分析等可能需要改變。」在償付能力方面,該負責人表示,由於新會計准則大量改變了不同項目的核算基礎,實際償付能力額度和監管指標也可能受到有關的影響。最明顯的是金融資產部分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在計算實際償付能力時,有關金融資產的認可價值是否應該也與公允價值掛鉤,便是一個需要研究的課題。另外,新會計准則明確規定了壽險公司的應收未收的保費收入和再保險資產不能與負債抵銷等規定,反而又消除了部分舊的會計處理方法與償付能力編報規則的差異。就保險公司的流程管理和內部控制,該負責人表示,新准則引入了准備金充足性的概念,對那些歷史比較悠久的保險公司來說,由於銷售了大量老保單,存在較大的利差損,尤其要考慮對准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以及帶來的財務影響。一旦公司確定了充足性測試影響的財務結果,那麼投資部門將需要考慮現有資產負債匹配的問題從而影響到投資決策;精算部門應將充足性測試納入工作計劃並檢查充足性所應用的假設是否合理。這些對公司的業務流程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新會計准則對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也會帶很大影響,因此保險公司在進行產品設計及定義保險責任及其他條款時,關於新會計准則對於財務核算方面提出的識別保險合同的種類、分拆保險合同的相關要求給予一定的關注,因為產品條文的改變對產品如何核算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⑷ 新會計准則對保險業的影響有哪些
在新會計准則體系中,與保險業密切相關的准則是《第25號——原保險合同准則》和《第26號——再保險合同准則》,這兩個准則的特點主要有:
(一)新准則明確了保險合同的概念及確定方法
保險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的主要特徵在於保險人承擔了被保險人的保險風險,新准則在借鑒國際慣例、考慮我國現行保險會計實務的基礎上,引入保險風險概念,把是否承擔保險風險作為判斷和確定保險合同的依據。對於既有保險風險又有其他風險的合同,准則要求進行分拆,並分別對保險風險部分和其他風險部分的會計處理作出規定。這一要求和國際會計准則報告相一致。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保險合同定義為"保險合同是這樣一種合同,在這種合同下,一方(即保險人)承擔保險風險,同意另一方(保單持有人),在特定的不確定未來事項對保單持有人或者其他受益人有不利影響時,向保單持有人和其他受益人做出支付。這些特定事項不是指以下變數的變化,即特定利率、證券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或利率指數、信用等級或信用指數,或者類似變數。"根據該定義,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法律費用保險、壽險、年金和養老金保險殘疾保險、健康和醫療費用保險以及履約保證保險等均被包括在此准則的范圍內,而投資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自保等不符合保險合同的定義,因此被排除在保險合同准則范圍之外,以22號准則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的標准進行規范。
(二)新准則規定了保險合同的分類標准
按不同種類保險合同性質的不同,其會計處理也有相應的差異,如新准則規定按照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延長期內是否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將保險合同分類為非壽險保險合同和壽險保險合同,並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三)新准則規定了保費收入的計量方法
不同種類的不同保費收入的計量方法因保險合同性質而不同。新准則規定,非壽險保險合同的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確定;分期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當期應收取的保費確定;一次性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一次性收取的保費確定。我國原有的《保險公司財務制度》沒有非壽險和手續合同之分,只規定了保險合同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保費的,於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保費收入;採取躉交保費的,於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四)新准則規定了保險合同准備金的確認時點和計量方法
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准備金的性質不同。新准則規定,在確認非壽險保費收入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作為保費收入的調整項目;在非壽險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未決賠款准備金,計入當期損益;在確認壽險保費收入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壽險責任准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計入當期損益。原《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只規定未決賠款准備金應於期末按估計保險賠款額入賬,可以看出新准則明確了以保險精算結果來確定未決賠款金額,更凸顯了精算在確定未決賠款准備金提取中發揮的作用,同時在確認時點上也更提前。新准則同時明確了未決賠款准備金除包含已發生已報案准備金、已發生未報案准備金外,還應當包括理賠費用准備金。這與保監會頒發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管理辦法(試行)》第7條規定相一致。理賠費用准備金,是指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發生尚未結案的賠案可能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損失檢驗費,相關理賠人員薪酬等費用提取的准備金。它分為直接理賠費用准備金和間接理賠費用准備金。
⑸ 求有關新會計准則方面的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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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馬永義.新會計准則執行中熱門難點題目解讀[M].北京: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187-188. [4]陳玲鳳.解決國有企業塊及信息失真問題初探[j].會計之友,2008,(5):35. [5]董潤香.淺析會計信息失真的成本及對策[j].會計之友,2008,(8):34. [6]陳信元等.我國會計信息環境的初步分析[j].會計研究,200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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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賀志東.新會計准則釋疑[M].北京:機械產業出版社,2008.465-467.
毛華揚;宋軒;崔錦艷;;新會計准則三大理念對會計和會計軟體的影響[J];會計之友(下旬刊);2009年01期[2]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2004[3] 《准則差異袖珍手冊:國際會計准則與中國會計准則比較》,德勤國際會計師事務所,2006[4] 《管理會計》第三版(《management accounting》,third edition),Anthony A. Atkinson, Rajiv D.banker, Robert S.Kaplan, S.Mark Young,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 [16] IASB,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2003.[6]FASB,FAS No.144,Accounting for the Impairment or Disposal of Long-Livde Assets(Issued 8/01).
[7]FASB,FAS No.142,Goodwill and Other Intangible Assets(Issued6/01)。
⑹ 新會計准則下的車間財產保險攤銷
新會計准則下的車間財產保險攤銷,一般作為製造費用處理,最後結轉到產品成本中。
⑺ 新會計准則在投資方面的變化對於保險公司有什麼影響
6月4日 20:16 主要變化是關於「權益法」和「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新准則里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即投資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本准則規定的成本法核算,(但同時規定,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
舊制度里,「控制」的情況要採用權益法核算。
新制度里,只有「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本准則第九條至第十三條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
另外,還有一個不同之處,採用權益法和算時,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舊制度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也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⑻ 新會計准則下每股收益的含義和計算 有沒有具體的計算公式哦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確定,考慮的是當期實際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反映目前的股本結構下的盈利水平。以公式來表示,基本每股收益=P÷S,即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股本變動都要按照當年實際增加的時間進行加權計算。如當期發生利潤分配而引起的股本變動,由於並不影響所有者權益金額,
也不改變企業的盈利能力,
在計算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時無需考慮該新增股份的時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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