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創立上海合作組織是為了和哪些國家或地區的關系
俄羅斯和中亞國家
(成員國有中國、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烏茲別克)
⑵ 上海合作組織的對外交往
上海合作組織奉行外開放的原則,致力於同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對回話、交流與合作。答上海合作組織已與聯合國、東南亞國家聯盟、獨立國家聯合體、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聯系。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組織獲得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地位。2005年4月中下旬,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分別與獨聯體執委會和東盟秘書處簽署了諒解備忘錄。2005年11月,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與阿富汗駐華大使簽署《關於成立上海合作組織與阿富汗聯絡組的議定書》。2006年2月,聯絡組舉行了首次會議。此外,上海合作組織還派代表參加了歐安組織的一些活動。成員國正在研究和商談上海合作組織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太經合組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亞歐經濟共同體、歐洲聯盟、世界海關組織和經濟合作組織建立聯系的問題。
2004年,塔什干峰會通過《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規定了吸收觀察員的條件、程序、觀察員權利等。2004年6月塔什干峰會和2005年7月阿斯塔納峰會分別給予蒙古和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觀察員地位。
⑶ 土耳其為何想加入上合組織
入這個組織之後,能夠給土耳其帶來更多的利益。
⑷ 上海合作組織擴大後有那些國家
中國,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印度
⑸ 上合組織成員國共多少個國家,發起國是哪個國家
現有成員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印度。
觀察員國
阿富汗、白俄羅斯、伊朗、蒙古國、
對話夥伴國
亞塞拜然、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土耳其和斯里蘭卡、
起源
上海合作組織的前身——「上海五國」機制源於中、俄、哈、吉、塔5國加強邊境地區信任和裁軍談判進程。1996年和1997年,5國元首先後在上海和莫斯科簽署《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和《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由此建立「上海五國」機制。2000年起,烏開始參與該機制。2001年6月15日,中、俄、哈、吉、塔、烏6國元首在上海會晤,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布在「上海五國」機制的基礎上建立上海合作組織。
成立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在上海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組織的前身是上海五國會晤機制。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國元首在上海舉行第六次會晤,烏茲別克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國」。15日,六國元首舉行首次會議,並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立。此次峰會還簽署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
2001年6月14日~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元首在上海舉行第六次會談,烏茲別克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組織。並在次日,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元首舉行首次會談並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元首正式簽署《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宗教激進主義公約》。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組織政府首腦在哈薩克阿拉木圖舉行首次會談。上海合作組織政府首腦在會談中聯合決定啟動上海合作組織多邊經濟合作進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組織政府首腦定期會談機制。
拓展資料: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共和國、烏茲別克共和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中國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前身是「上海五國」會晤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2015年7月10日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烏法峰會通過關於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程序的決議,上合組織擴員的大門正式打開。
2017年6月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將在阿斯塔納上合組織峰會上成為正式成員。這是上合組織2001年成立以來首次擴大。
⑹ 上海合作組織有哪些國家
上海合作組織(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 SCO)的前抄身是「上海五襲國」會晤機制。
1996年4月26日,中國、俄羅斯聯邦、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五國元首在上海舉行首次會晤,從此,「上海五國」會晤機制正式建立。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國」元首在上海舉行第六次會晤,烏茲別克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國」。
⑺ 上海合作組織現有幾個國家它是屬於什麼性質的
上海合作組織是中國、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和烏茲別克六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宣布成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的主要宗旨是:加強成員國之間的相互信任與睦鄰友好;發展成員國在政治、經貿、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環保等領域的有效合作;共同維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推動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上海合作組織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互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所有成員國一律平等;通過相互協商解決所有問題;不結盟、不針對其他國家和組織;對外開放,願與其他國家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對話、交流與合作。
⑻ 上海合作組織的6個成員國中,除了中國、俄羅斯外,還有
哈薩克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塔吉克共和國、烏茲別克共和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中國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前身是「上海五國」會晤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2015年7月10日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烏法峰會通過關於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程序的決議,上合組織擴員的大門正式打開。
2017年6月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將在阿斯塔納上合組織峰會上成為正式成員。這是上合組織2001年成立以來首次擴大。上海合作組織已成為人口最多、地域最廣、潛力巨大的跨區域多邊綜合性組織,為維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共同發展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
(8)上海合作組織接入土耳其擴展閱讀:
上海合作組織的宗旨是:
加強成員國之間的互相信任與睦鄰友好;鼓勵成員國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環保和其它領域的有效合作;聯合致力於維護和保障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上海合作組織每年舉行一次成員國國家元首正式會談,定期舉行政府首腦會談,輪流在成員國舉行。為擴大和加強各領域合作,除了已形成的相應部門領導人會談機制外,可視情況組建新的會談機制,並建立常設和臨時專家工作組研究進一步開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