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樓市從嚴調控,夫妻離異3年內限購,你支持此規定嗎
我支持此規定,因為這有利於促進上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上海是很多人的夢想之地,可是想要在上海買房真的是一房難求,而樓市熱度的非理性上升,也讓真正有購房需求的人十分苦惱。日前上海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代表著將從嚴調控。
其實對於普通人而言,這項規定貌似並不會真正影響我們的生活。可是規定背後所代表的含義,以及在長遠發展當中所帶來的有利因素,會持續不斷影響普通人的生活狀態。
希望國家能夠持續加強樓市調控,真正做到“房住不炒”。⑵ 是不是只有假離婚才能在上海買首套房 –
買首套房,為什麼要離婚呢?
買首套房本來就不需要離婚的啊,上海市民如此,外地人更是如此。
因為外地人只有是已婚狀態的,才有資格在上海買房,離婚人士是被限購的。
⑶ 為打擊假離婚購房,上海出台了什麼樣的政策
假離婚買房是指夫妻關系的其中一方或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圖,為實現購房等共同利益為目的,經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虛假行為。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調控樓市的新政策,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此次政策出台,主要打擊涉及假離婚購房的群體,優先保障無房家庭以及調整增值稅免徵年限等幾個內容,業內人士認為,新政策直接針對了此前上海房子認籌過熱、房價上漲過快的現象,這次政策非常及時和全面,涉及土地、限購、信貸、稅費等內容,充分體現了上海穩定房價、穩定預期的導向。
⑷ 為什麼上海市民辦假離婚買房的那麼多
可以減免約200萬的首付
不是少給
是先少付200萬
⑸ 上海假離婚多長時間才能買房
上海戶籍離婚後隨時可以去公安局開單身證明,隨時買房,但需注意 如果婚前有房有貸,那麼離婚1年內購房好像是按二套首付來的,也就是非普通住宅首付要7成
⑹ 上海單身滬籍限購二套房 和假離婚有什麼關系
上海現行法律規定,上海本地戶口可以購買兩套房產,如果夫妻雙方名下均有一套可視為家庭共有財產(有關部門計算房產數據是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如果假離婚,就是你們都還可以再買一套房子,但是現在,假離婚的危險性很大,操作起來也比以前要難,建議你們如果如果不是特別需要,不要選擇這樣做,請三思而行,希望可以給你帶來幫助,
⑺ 我在上海 婚前買一套房,現房產證只有我的名字,受制於限購政策想假離婚以老婆的名義再買一套,請高人指點
你老婆戶籍在哪裡?如果在上海,你們不用離婚就可以買,如果在外地,你老婆有正規稅單嗎?如果有,並且稅單滿一年,你們可以離婚並以你老婆的名字買一套。補繳稅單是不行的。 你老婆如果沒有正規稅單,離婚也不能以她名義買房的。
⑻ 大家對上海普遍的假離婚買房怎麼看
雙方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了離婚證,或取得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生效判決書,離婚就成立,。雙方就是離婚單身身份,合法。
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⑼ 為什麼假離婚能規避限購令
假離婚不能規避買房子的限購令的。如果被查明是假離婚證,購房合同就會變成無效合同,購房的當事人還會涉嫌違法及偽造證件、印章之類的犯罪的。
如果是真離婚,才能規避房子的限購令。因為,現在是提倡自由離婚的,如果想購房的夫妻去婚姻登記部門領取了真的離婚證,購房後再去辦復婚手續,才屬於真正的規避行為,又不能說他們違法。
⑽ 上海如何包裝成首套房
所謂包裝涉嫌騙貸,建議不要輕易嘗試。
由於二套房還處於嚴控狀態,少數樓盤的銷售人員幫助找包裝公司將二套房 「包裝」成首套,可能是鑽 「徵信系統」錄入不及時的空子,或是通過不當手段修改資信記錄,在銀行審批貸款時看不到之前貸款記錄。前者是利用信息不對稱騙取買房人的包裝費,買房人仍存在貸款審批不獲通過的風險;後者可能性很小,即便是操作成功,也有通過非法手段騙取銀行貸款之嫌。
更有少數人為了所謂的包裝,用假離婚的手段,將二套房做成首套房情況。目前交易中心與民政局已實現信息聯網,假離婚已無法採用,必須真離婚方能購買。但一旦真的離婚,就存在較多的不可預測風險。
假離婚方式完全不可取。法律上並不存在假離婚之說,雙方至民政局協議離婚,辦了手續領了離婚證,法律上夫妻關系就不復存在,如果一方放棄房產凈身出戶,那就有 「弄假成真」之法律風險,「丟」人又丟財。即便又復婚,那麼放棄的房產也屬於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何況,在財產因素之外,弄虛作假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本身就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購房人在購買「二套房」之前必須謹慎考慮,注意限購政策和限貸政策可能引發的合同風險,不要輕信所謂包裝公司的忽悠,最好在簽署買賣合同之時,用補充條款方式寫明 「如果因購房政策限制或貸款不成造成交易無法進行的,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以免引發糾紛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