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上海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2017年上海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靈活就業人員(或非正規就業人員)28%。
2.醫療保險:單位9.5%,個人2%,靈活就業人員(或非正規就業人員)11.5%。
3失業保險:單位0.5%,個人0.5%,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1%。
4.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1%,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0.2%-1.9%,個人不繳費。
據上海市人社局消息,2017年度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自4月1日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9512元和3902元。
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
(1)上海社會保險費率建築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㈡ 滬建市管【2015】54號社會保險費率生產工人的費率是變動的嗎
關於貫徹執行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取費和繳交核付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滬建市管[2015]54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本市建築業外來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維護外來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取費和繳交核付辦法的通知》(滬建管[2014]1065號)的要求,現對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中社會保險費取費調整如下:
一、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進行招標的施工項目,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規費項目中列支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包括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的社會保險費,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社會保險費取費費率固定統一。投標人在投標時分別填報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的社會保險費金額,兩項合計後列入評標總價參與評標。
二、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規費項目中的社會保險費應以分部分項工程、單項措施(可計量措施項目)和專業暫估價的人工費之和為基數,乘以相應社會保險費費率(市政養護、綠地養護仍以人工費為基數)。其中,專業暫估價中的人工費按專業暫估價的20%計算;社會保險費費率中管理人員部分為5.55%,其餘為生產工人部分。
三、水利工程相關費率由市水務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另行發布。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關於對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中社會保障費報價及評審方法的監管工作規則》(滬建市管[2012]82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社會保障費評審規則的通知》(滬建市管[2014]2號)廢止。凡發布之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建設項目,仍按原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執行。
附件: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中的社會保險費費率表
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上海市建設工程造價中的社會保險費費率表
工程類別
計算基礎
計算費率
備注
管理人員
生產工人
合計
建築和裝飾工程
分部分項工程、單項措施和專業暫估價的人工費之和
5.55%
23.86%
29.41%
安裝工程
23.59%
29.14%
市政工程
土建
26.61%
32.16%
安裝
23.59%
29.14%
軌道交通工程
土建
26.61%
32.16%
安裝
23.59%
29.14%
公用管線工程
25.48%
31.03%
園林工程
園林綠化
26.26%
31.81%
園林建築
23.86%
29.41%
民防工程
23.86%
29.41%
房屋修繕工程
27.11%
32.66%
市政養護
土建
人工費
32.05%
37.60%
含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越江隧道、黃浦江大橋
機電設備
33.55%
39.10%
綠地養護
28.39%
33.94%
㈢ 2019年上海社保費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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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上海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公布
市人社局今天發布2018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21396元和4279元。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各類人群的社保繳費比例標准見下圖↓
2、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從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從1660元調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
具體調整為:
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准增加110元/月,調整為1770元/月。
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為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3、調整有關就業補助標准
隨著4月1日起最低工資的提高,本市青年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和帶教費補貼、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將作相應調整。
青年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從1840元/月提高到1936元/月
青年見習帶教費補貼從690元/月提高到726元/月
協保人員就業補貼、大齡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就業崗位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從11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
4、提高醫保封頂線,增加個人賬戶計入標准
今年4月1日本市醫保進入2018醫保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本市將2018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46萬元提高到5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
為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水平,本市將適當提高個人賬戶計入標准。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按實際繳費金額計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賬戶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職職工中:
34歲以下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
35-44歲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
45歲至退休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
在退休人員中:
74歲以下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歲以上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
同時,2018醫保年度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准、統籌基金起付標准均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7醫保年度標准執行。
此外,為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今年4月1日起,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配的胰島素注射筆用針頭納入醫保支付。
5、調整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
按照國家人社部《關於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為保障工傷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本市對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進行調整。
一是工傷致殘一級至四級人員享受的傷殘津貼,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致殘一級的,增加576元/月;致殘二級的,增加506元/月;致殘三級的,增加472元/月;致殘四級的,增加439元/月。
調整後的傷殘津貼最低標准為:致殘一級6426元/月、致殘二級6036元/月、致殘三級5672元/月、致殘四級5319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1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90元/月。
調整後的生活護理費標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8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4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增加94元/月。
上述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准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此外,結合近年來本市定點醫院住院伙食費隨著居民消費價格變化不斷上漲的實際,本市工傷人員住院伙食補助費標准也同時進行調整,從20元/天調整為30元/天,並從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
㈣ 上海市歷年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按照國家要求,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從2019年5月起,本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標准按24633元/月和4927元/月執行。
根據國家降低社保費率的統一部署,上海市自今年5月1日起,降低職工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
一、從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4個百分點,即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0%降至16%。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從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執行1%的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單位0.5%,個人0.5%)。
三、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從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20%,調整為0.16%-1.52%。
四、2019年繼續暫停徵收企業欠薪保障費。
同時,按照國家要求,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並以此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上述方案實施後,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明顯下降,並將確保參保人員的社保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
(4)上海社會保險費率建築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㈤ 社會保險費率 上海2019
2016年上海市平均工資為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6504*300%=19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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