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本市購房提取材料:
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提取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
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1)上海住房公積金提撥擴展閱讀: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B. 個人公積金提拔額是什麼意思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指個人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所能申請的最大貸款金額。只有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2年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才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C. 上海在職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條件不一樣。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3)上海住房公積金提撥擴展閱讀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D.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1、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1.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2.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條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實施辦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4、還貸提取條件住房貸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相關推薦: 其他類房屋提取條件 退休等非住房類提取條件 不可提取公積金條件 網友常見公積金提取條件解答租房提取公積金新政策關注熱點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租房提取公積金政策出台:連續繳存3個月可提
提取材料
購房材料
1、本市購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2)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銆異地購房提取材料銆慭所需材料:提取申請人身份證(上海戶口職工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購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發票(個人購房交款憑證)、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1) 先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
(2) 提取證明開好攜帶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區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提取業務。
註:購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稅完稅憑證代替購房發票。
溫馨提示:根據目前上海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如果購買的是外地自住產權房,那麼個人公積金帳戶余額自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的半年(六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提取的金額為個人房地產權證發證當月您公積金帳戶余額,且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
租房材料
1、租房提取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能夠證明相互之間關系的證明資料。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區(縣)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認定的配租審批件、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相關單位租賃補貼證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付款憑證、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其他房屋類提取材料
退休等非住房類提取材料
公積金提取表格下載及樣表填寫說明
提取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提取額度
住房公積金繳納人在下情況下可以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1、離退休或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個人。
2、死亡:住房龔建軍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3、戶口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4、出境定居,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5、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為截止到房產證發證日當月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得大於購房款總額。
2、申請經濟適用房在產證下發之前,已經提取過住房公積金了。在拿到產證後可以再辦理提取,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產證前已經提取部分的金額。
提取時間
1、租房類提取時限: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應在租賃合同生效後至合同終止後半年內提出申請。職工可每季度申請一次或按季的倍數(不超過12個月)申請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
2、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時限: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時限:
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4、其他類提取時限:
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取到賬時間: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提取住房公積,此提取為銷戶提取,一般情況下,審核通過後當場就可以辦理完成,請慎重考慮
其他類住房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是在約定提取到賬時間的三天內。
E. 住房公積金提拔率12%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提拔率12%是指繳存比例為12%。繳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就是你應繳公積金的系數。
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你的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數和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平均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相應變化。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5)上海住房公積金提撥擴展閱讀:
國家規定: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2018年5月,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F. 上海住房公積金,可以轉嗎可以提現嗎有哪些條件
滿意答案āη靜āη靜14級2010-10-20住房公積金有三種情況可以提取:1,自然人死亡的 2貸款購房的 3 退休支取。住房公積金可以轉移,但一定要有接收單位,先由轉入單位開具轉移單,交給轉出單位。謝謝 追問: 離職不能提現嗎?好像可以的吧!就是不知道條件。我在上海,是不是每個地方都一樣的啊?能具體說說嗎? 回答: 如果你屬於離休人員,按「退休支取」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帶以下資料: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個人住房公積金卡和密碼,工商銀行的牡丹卡(我們當地住房公積金要求辦理的)。謝謝 追問: 那個,要交一定的時間嗎?比如說交一年?然後才能提現?離職之後要滿多久才能拿資料去辦理嗎? 回答: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是沒有統一時間的,就算繳費一個月也可以提取。離、退休人員只要資料齊全就可以辦理。謝謝
G. 上海住房公積金比例是多少
法定公積金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意公積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又稱任意盈餘公積金。
H.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8)上海住房公積金提撥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第十七條職工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住房消費費用的,應當按以下情形提供證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聯系單、房租發票或者收據等;
(二)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物業服務發票或者收據等;
(三)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維修費或者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同時還應當提供以下任一項家庭生活困難證明材料: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的證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的證明、病歷證明、家庭生活困難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網-《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I. 上海住房公積金每年幾月份調整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每年的六月份調整,七月份開始執行。
舉例:自2017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6年月平均工資。
註: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調整依據是根據2016年的月平均工資。
(9)上海住房公積金提撥擴展閱讀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2018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確,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6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月平均工資。
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方便和優化單位辦理環節,逐步與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同步,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申報時間從7月提前到4月起,各單位可從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陸上海公積金網的基數調整專欄辦理。
《通知》指出,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2019年1月至3月申報繳存基數,4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請各單位注意提前做好經費和預算安排,與社保明年基數調整工作在時間上同步安排,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為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執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具體措施精神,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
企業可以根據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文所列舉的降低繳存比例的情形,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
《通知》強調,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對選擇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99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140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13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