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然氣球閥與普通球閥有什麼區別
燃氣專用球閥是指適用在天然氣,人工煤制氣、液化氣的長輸管線、城市燃氣輸配管網,是根據GB/T12237-2007《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球閥》、GB/T12224-2005《鋼制閥門一般要求》及相關閥門標准要求製造,具有防火、防靜電、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蝕性能高等的球閥。可專門用於天然氣、煤氣、液化氣等燃氣及非腐蝕性氣體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
燃氣專用球閥可專門用於天然氣、煤氣、液化氣等燃氣及非腐蝕性氣體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適用在天然氣,人工煤制氣、液化氣的長輸管線、城市燃氣輸配管網,採用浮動球二片式典型結構,全通徑設計,不銹鋼球體,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啟閉操作省力、便於維修維護、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蝕性能高等特點。
天然氣,燃氣,煤氣等管道是屬於特殊場合,其安全性和特殊性應該充分考慮和選擇合適的天然氣球閥,主要有以下產品特徵:
1、天然氣專用球閥防靜電、防火裝置;具有燃氣專用球閥具有彈簧靜電導出裝置,即在球體與閥桿、閥桿與閥體之間設置導電彈簧,使球體與閥桿及閥桿與閥體之間形成靜電通道,達到清除靜電的目的。避免靜電打火點燃易燃介質,確保系統安全。當萬一發生火災而使聚四乙烯等軟密封圈燒損時,球閥仍然能夠可靠操作並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火災的擴大,專門為燃氣、液化氣管道設計的專用球閥設有防靜電、防火裝置;
2、天然氣專用球閥採用PTFE(聚四氟乙烯)作為密封,具有良好潤滑性和彈性,與球體摩擦系小,使用壽命長;
3、天然氣專用球閥經配置有手動、蝸輪驅動、氣動、電動(防爆)可以實現遠程自動控制,能滿足用戶的各種工況使用要求;
4、保證天然氣專用球閥不能外漏;天然氣管網大多建在城市的邊緣,運行和管理不像一般工廠,經常有工人進行操作、維護和檢查。一般城市天然氣管線都在上百公里以上,只能定期巡邏、檢查,而且有時管線需要通過情況復雜的地區,介質的漏失可能會帶來嚴重的火災事故。尤其是離城市較近的管線,防止閥門的外漏顯得尤為重要。天然氣閥門的泄漏量要求十分嚴格,通常埋地和較重要的閥門都採用閥體全焊式結構。為了保證管線閥門的密封性能,要求密封副具有優良的耐蝕性、耐磨性、自潤性及彈性。近年來高分子材料的發展為管線閥門密封材料的選擇提供了廣闊的選材天地,如聚四氟乙烯、尼龍、、特殊合成橡膠(VITON)等。
5、天然氣專用球閥選材要選耐腐蝕的抗硫材料;因管線輸送的天然氣在脫硫前含有大量的硫化氫(這是一種有毒且腐蝕性極強的氣體,它和鐵反應生成硫化鐵,能呈片狀剝落,穿蝕機械設備)。即使經過脫硫等工藝處理的天然氣,仍有殘存的硫化氫。故管線閥門選材要選耐腐蝕的抗硫材料。
6、天然氣專用球閥的主要密封易損件如閥座等零件就要求壽命長;管線一旦投入運行,幾年內不允許停止運行,運行的時間越長越好,不像一般化工廠或煉油廠,有大修期。管線輸送的天然氣面對著整個城市的大量用戶,有居民、、工廠等,特別是以天然氣為原料的用戶,不允許有片刻間斷。串聯在管道上的管線閥門一旦失靈,後果不堪設想。因此管線閥門的主要密封易損件如閥座等零件就要求壽命長。一般主幹線管道閥門使用壽命要求30年以上。
比如,( 浙江摩根球閥 )完全能滿足以上的要求,根據美國燃氣閥門管線工業標准嚴格生產,應用於俄羅斯,中東,中國的各種天然氣管線上,長期穩定運行。
2. 燃氣專用球閥和普通球閥的區別,天然氣專用球閥和普
燃氣專用球閥是指適用在天然氣,人工煤制氣、液化氣的長輸管線、城市燃氣輸配管網,是根據GB/T12237-2007《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球閥》、GB/T12224-2005《鋼制閥門一般要求》及相關閥門標准要求製造,具有防火、防靜電、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蝕性能高等的球閥。可專門用於天然氣、煤氣、液化氣等燃氣及非腐蝕性氣體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
燃氣專用球閥可專門用於天然氣、煤氣、液化氣等燃氣及非腐蝕性氣體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適用在天然氣,人工煤制氣、液化氣的長輸管線、城市燃氣輸配管網,採用浮動球二片式典型結構,全通徑設計,不銹鋼球體,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啟閉操作省力、便於維修維護、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蝕性能高等特點。
天然氣,燃氣,煤氣等管道是屬於特殊場合,其安全性和特殊性應該充分考慮和選擇合適的天然氣球閥,主要有以下產品特徵:
1、天然氣專用球閥防靜電、防火裝置;具有燃氣專用球閥具有彈簧靜電導出裝置,即在球體與閥桿、閥桿與閥體之間設置導電彈簧,使球體與閥桿及閥桿與閥體之間形成靜電通道,達到清除靜電的目的。避免靜電打火點燃易燃介質,確保系統安全。當萬一發生火災而使聚四乙烯等軟密封圈燒損時,球閥仍然能夠可靠操作並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火災的擴大,專門為燃氣、液化氣管道設計的專用球閥設有防靜電、防火裝置;
2、天然氣專用球閥採用PTFE(聚四氟乙烯)作為密封,具有良好潤滑性和彈性,與球體摩擦系小,使用壽命長;
3、天然氣專用球閥經配置有手動、蝸輪驅動、氣動、電動(防爆)可以實現遠程自動控制,能滿足用戶的各種工況使用要求;
4、保證天然氣專用球閥不能外漏;天然氣管網大多建在城市的邊緣,運行和管理不像一般工廠,經常有工人進行操作、維護和檢查。一般城市天然氣管線都在上百公里以上,只能定期巡邏、檢查,而且有時管線需要通過情況復雜的地區,介質的漏失可能會帶來嚴重的火災事故。尤其是離城市較近的管線,防止閥門的外漏顯得尤為重要。天然氣閥門的泄漏量要求十分嚴格,通常埋地和較重要的閥門都採用閥體全焊式結構。為了保證管線閥門的密封性能,要求密封副具有優良的耐蝕性、耐磨性、自潤性及彈性。近年來高分子材料的發展為管線閥門密封材料的選擇提供了廣闊的選材天地,如聚四氟乙烯、尼龍、、特殊合成橡膠(VITON)等。
5、天然氣專用球閥選材要選耐腐蝕的抗硫材料;因管線輸送的天然氣在脫硫前含有大量的硫化氫(這是一種有毒且腐蝕性極強的氣體,它和鐵反應生成硫化鐵,能呈片狀剝落,穿蝕機械設備)。即使經過脫硫等工藝處理的天然氣,仍有殘存的硫化氫。故管線閥門選材要選耐腐蝕的抗硫材料。
6、天然氣專用球閥的主要密封易損件如閥座等零件就要求壽命長;管線一旦投入運行,幾年內不允許停止運行,運行的時間越長越好,不像一般化工廠或煉油廠,有大修期。管線輸送的天然氣面對著整個城市的大量用戶,有居民、企業、工廠等,特別是以天然氣為原料的企業用戶,不允許有片刻間斷。串聯在管道上的管線閥門一旦失靈,後果不堪設想。因此管線閥門的主要密封易損件如閥座等零件就要求壽命長。一般主幹線管道閥門使用壽命要求30年以上。
比如,( 浙江摩根球閥 )完全能滿足以上的要求,根據美國燃氣閥門管線工業標准嚴格生產,應用於俄羅斯,中東,中國的各種天然氣管線上,長期穩定運行。
3. 有關液化石油去的考試題
燃氣工程專業職稱考試大綱(試行)
有關說明:
一、關於考核目標的說明
本大綱對各章的主要內容規定了考核知識點和考核要求,使考試內容具體化和考試要求標准化。目的是為應試者能進一步明確考試內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統學習教材;為考試命題者能夠更加明確命題范圍,更准確地安排試題的知識能力層次和難易程度。
二、關於命題考試的若干要求
1、對於命題考試,應根據本大綱所規定的內容和考核目標來確定考試范圍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擴大或縮小考試范圍,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試命題覆蓋到各章,並適當突出重點章節,體現本大綱的重點內容。
2、試題要合理安排難度結構。試題難易度可分為較易、中等、較難三個等級。每份試卷中,不同難易試題的分數比例一般為:較易佔30%,中等佔50%,較難佔20%。必須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難度的問題。
3、本課程考試命題可能採用的題型有:判斷題、單項、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和論述題。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題要准確,回答也要准確;判斷題主要涉及對概念和原理的領會,回答要能夠抓住要點;論述題涉及知識、概念、原理的綜合運用,考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答題不僅要求准確、抓住要點,而且要能夠圍繞觀點展開必要的論述。
第一章 氣源概論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天然氣、干餾煤氣、氣化煤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了解燃氣凈化的原理、工藝過程及設備,天然氣的開采、輸送和儲存設備,本章使考生具有正確合理選擇城市氣源的能力。
考試內容
1、燃氣性質
掌握燃氣的分類和燃氣的質量要求,液化石油氣氣液組分換算及露點溫度,燃氣高、低熱值,了解燃氣的基本物理性質和燃燒特性。
2、干餾煤氣
了解煤炭分類和煤的特性,了解煤干餾定義和分類。
3、煤氣凈化
了解煤氣雜質、煤氣凈化基礎知識,如吸收、精餾等,掌握焦爐煤氣的凈化工藝流程,了解煤氣冷凝冷卻方法,了解煤氣中奈的脫除,了解硫化氫和二氧化碳的脫除方法。
4、天然氣
了解天然氣勘探、開采技術,氣井和氣田的開采,了解壓縮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
5、天然氣凈化
了解天然氣中雜質及危害,掌握脫水、脫油、脫酸性氣體方法。
6、氣化煤氣
了解氣化過程,理解其影響主要因素,了解發生爐和水煤氣爐的基本結構, 發生站的工藝流程,了解流化床和加壓氣化工藝,了解煤氣改制和地下氣化的內容。
7、油制氣
了解油制氣的原料、原理和制氣的方法。
8、液化石油氣
了解液化石油氣來源和特性。
第二章 燃氣輸配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輸配系統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計算方法的掌握程度,使考生對城市燃氣輸配技術方面的新理論、新技術、新設備有所了解,能在工作中擔負起城市燃氣系統(包括LPG貯配站)的設計、運行管理工作。
考試內容
1、城市燃氣需用量及供需平衡
掌握城市燃氣需用量計算,燃氣需用工況分析,理解燃氣輸配系統的小時計算流量確定以及燃氣輸配系統的供需平衡方法。
2、長距離輸氣系統
了解長距離輸氣系統的構成,輸氣干線及線路選擇。
3、城市燃氣管網系統
掌握城市燃氣管網的分類及其選擇,燃氣管道的布線,工業燃氣管道系統,建築燃氣供應系統。
4、燃氣管材及其連接方式
了解燃氣常用管材及其連接方式,燃氣管道的附屬設備,鋼制燃氣管道防腐方法。
5、燃氣管網水力計算
掌握燃氣管道內燃氣流動的基本方程式,理解燃氣管道的水力計算公式和計算圖表,掌握燃氣分配管網計算流量,管網水力計算。
6、燃氣管網水力工況
理解燃氣管網計算壓力降的確定原理,了解燃氣管網的水力工況分析方法。
7、燃氣壓力調節及計量
掌握燃氣壓力的調節過程、理解燃氣調壓器的作用、分類與選擇,掌握燃氣調壓站選址原則,熟悉燃氣的計量方法。
8、燃氣的壓送
了解活塞式壓縮機、回轉式壓縮機、離心式壓縮機的工作原理,理解變工況工作及流量的調節,熟悉壓縮機室的布置。
9、燃氣的儲存
了解低壓濕式罐、低壓乾式罐、高壓儲氣罐的結構和工作原理,掌握燃氣儲配站布置,理解長輸管線儲氣能力計算方法,了解天然氣的液化及液態儲存,燃氣的地下儲存方法。
10、液化石油氣儲配站
掌握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存、裝卸、灌裝工藝與方法,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工藝流程及平面布置,熟悉各種儲罐的構造、技術要求及檢驗規程和各種安全附件的工作原理,理解烴泵、循環壓縮機的工作原理、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液化氣灌裝秤、檢斤裝置的工作原理,熟悉鋼瓶運輸機、灌裝轉盤、殘液回收裝置的工作原理,熟悉汽車槽車的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空壓機及空氣凈化裝置的工作原理。
11、液化石油氣供應
掌握液化石油氣的氣化方式,液化石油氣的管道供應方法,液化石油氣混空氣的管道供應方法,了解瓶裝供應站的有關標准規定,熟悉瓶組供氣的工藝,了解氣化器及調壓設備的工作原理。
第三章 燃氣應用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燃燒的基本理論和計算方法的掌握程度,掌握燃燒應用設備的基本原理,具有民用燃具燃燒裝置的設計知識,以及燃燒系統運行、調節的基本技能,基本掌握民用燃具及工業燃燒裝置性能的測試方法,了解燃氣應用方面的新理論,新技術和新設備。
考試內容
1、燃氣的燃燒計算
掌握燃氣的熱值計算,理解理論空氣量、過剩空氣系數計算方法,了解燃燒溫度的概念及焓溫圖的物理意義等。
2、燃氣燃燒反應動力學
了解燃氣的支鏈著火和熱力著火的條件,燃氣點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燃燒反應速度的影響因素和鏈反應的基本概念。
3、燃氣燃燒的火焰傳播
理解火焰傳播的理論基礎,法向火焰傳播速度概念及其影響因素,法向火焰傳播速度測定方法,火焰的傳播濃度極限等,了解紊流火焰傳播的基本理論等。
4、燃氣燃燒方法
掌握擴散式燃燒、部分預混式燃燒、完全預混式燃燒的原理及特點,了解燃氣燃燒過程的強化與完善的方法等。
5、燃氣燃燒器
掌握燃燒器的分類與技術要求,熟悉擴散式燃燒器、大氣式燃燒器、完全預混式燃燒器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和適用范圍,了解高速、平焰低NOX、浸沒等特種燃燒器工作原理和特點等。
6、燃氣的互換性
掌握燃氣互換性與燃具適應性的概念,華白數和燃燒勢的概念,了解火焰特性對互換性影響,互換性的判定方法等。
7、民用燃氣用具
熟悉常用燃氣用具的種類、結構、特點、性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燃氣用具材料要求及煙氣的排除等。
8、燃氣工業爐及鍋爐
了解燃氣工業爐與燃氣鍋爐分類、基本組成、熱工特性等。
9、燃氣工業爐余熱利用
了解余熱利用的技術經濟意義,換熱器,廢熱鍋爐等。
10、燃氣燃燒的自動與安全控制
了解燃燒的自動與安全控制意義,自動點火方式、自動控制,安全控制。
11、燃氣應用設備的運行管理及安全技術
熟悉燃氣應用設備的運行管理,燃氣應用設備的安全技術
第四章 燃氣工程施工與驗收
考試目的
本章的內容是燃氣工程施工與驗收相關知識,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管道和設備的施工技術、要求、國家相關施工與驗收標準的掌握程度,以提高應試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標准規范的能力和管理燃氣工程施工的能力,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
考試內容
1、燃氣工程常用管材、配件
了解燃氣工程管材、管件、閥門、法蘭種類及相關標准。熟悉鋼管、聚乙烯管道的特點。掌握根據介質參數和有關規范選用管材和配件方法。
2、土方工程
了解管道溝槽施工的有關方法、規定,熟悉土方分類與性質,溝槽斷面尺寸確定及土方量計算。掌握管道地基處理、土方回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質量要求。
3、防腐層與絕緣層的施工
了解防腐材料的特點,濕式儲氣灌的防腐施工,管道腐蝕控制的一般規定,熟悉管道腐蝕控制應考慮因素,電絕緣設置要求。掌握埋地鋼制管道陰極保護設置要求,腐蝕評價,管道防腐絕緣層的施工要求。
4、室外燃氣管道施工
了解燃氣管道入溝方式方法,鑄鐵管安裝,燃氣管道的帶氣連接。熟悉鋼管、聚乙烯管道的安裝,法蘭連接,管道埋深要求、與建構築物及其它管道凈距要求。掌握燃氣管道的試驗與驗收。
5、管道穿、跨越施工
了解頂管施工、水下敷設、定向鑽施工。熟悉管道通過河流的敷設要求。
6、室內燃氣系統的施工
了解室內燃氣管道的安裝和技術要求,已安裝未通氣燃氣管道復驗規定。熟悉室內管道焊接規定,鋼管支撐最大間距,燃氣計量表安裝規定,燃氣設備安裝規定,掌握燃氣計量表安裝前應具備條件,室內燃氣系統試驗和驗收的有關規定。
7、燃氣設備與管道附件的安裝
了解整體機泵的安裝及技術要求,整體壓縮機的安裝。熟悉閥門、凝水缸、補償器、絕緣法蘭的安裝,掌握燃氣調壓站(櫃)的安裝及技術要求。
8、燃氣儲罐的施工
了解球形儲罐、螺旋導軌式儲罐構造及施工特點,加工安裝,試驗與驗收,熟悉高、低壓儲氣罐的原理。
第五章 燃氣安全運行管理
第一節 場站的安全運行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門站、儲配站、調壓站、計量站和液化石油氣場站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設施的作用、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規程,門站和儲配站安全運行管理方面知識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對場站的運行管理水平。
考試內容
1、掌握天然氣門站、儲配站及調壓站計量站的工藝流程,熟悉各種設備、設施的作用和工作原理,了解各種設施的維護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規程及常見故障的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了解各種設備、設施的選型知識。
2、熟悉燃氣場站內的安全消防設施及其使用知識、檢驗周期,了解安全消防設施的檢驗方式。
3、熟悉天然氣的加臭方式,掌握加臭劑的作用和加臭量。
4、掌握燃氣的計量方法,熟悉影響計量數據准確性的因素,了解計量器具的選型。
5、熟悉液化石油氣接收工藝、灌裝槽車工藝、灌瓶供液工藝、殘液回收工藝、倒罐和儲罐排空工藝。
6、熟悉各種燃氣場站燃氣泄漏、著火、爆炸的安全措施和處理方法。
第二節 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對不同壓力級制城市管網及附屬供氣設施安全運行的基本條件、保證安全運行管理手段及突發事件搶險搶修等知識、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水平。
考試內容
1、了解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條件和試運投產程序,了解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有關資料、數據的管理,熟悉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2、了解高壓管道巡檢周期和管道保護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壓管道內外防腐的方法和防腐層、陰極保護設施定期檢查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壓管道維護修理的基本要求。
3、了解引起高壓管道泄漏和管道堵塞的原因和各種應急處理措施,了解高壓管道搶修和清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掌握國家有關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的規定、規范及標准,熟悉中低壓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運行管理的的基本要求。熟悉城鎮燃氣管網地上標識含義,了解根據地上標識判斷供氣設施的種類、壓力級別及定位的辦法。
5、了解供氣管道保護和防護的方式,掌握對運行管網進行安全評估的辦法。
6、了解城鎮燃氣管網通氣置換工作基本要求,熟悉管網置換程序和安全措施。
7、熟悉燃氣設施運行維護的基本要求,了解城鎮燃氣管網日常安全巡查的意義,熟悉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內容,掌握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方法。
8、了解燃氣管網壓力測查的意義和燃氣泄漏的危害,熟悉燃氣管網漏氣、堵塞的原因,掌握燃氣設施漏氣、堵塞檢查和修理的方法,了解燃氣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管道腐蝕情況的判定方法和處理措施。
9、熟悉燃氣管網附屬設施(閥門、凝水缸等)的作用和運行維護的基本要求,了解其維護保養內容、質量標准和安全操作規程。
10、了解城市燃氣調度運行管理的基本任務和調度工作基本要求,了解對燃氣場站及輸氣管網進行監控的意義及監控的方法。
11、了解有關燃氣事故搶修工作制度的建立、搶修人員和搶修器材的配備、搶修接警處理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各種突發險情(燃氣泄漏、著火和爆炸等)的危害,熟悉各種險情的緊急處置組織方式,熟悉應急搶修搶險預案的內容和要求,全面准確的進行事故分析。
12、了解各種燃氣事故(燃氣泄漏、著火和爆炸等)的上報程序,熟悉搶險作業現場工作要求和安全處理措施。
第三節 用戶安全使用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用戶戶內管道及設施、燃氣用具等安全運行管理知識及安全用氣常識的掌握程度,考察應試人員對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及燃氣具等的安全管理,提高對廣大用戶的安全用氣的服務保障水平。
考試內容
1、熟悉用戶室內燃氣管道、設施及燃氣具的性能特點,掌握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和泄漏的檢驗方法及處置辦法。
2、了解燃氣表的檢驗周期、使用年限,掌握燃氣表的正確使用和常見故障原因分析。
3、熟悉戶內燃氣管道安全運行和燃氣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4、了解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工作原理、安裝使用要求及其測試方法。
第六章 燃氣相關法律法規
第一節 建築法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行業主要法律制度、基本建設程序、建築法律責任等基本知識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自覺守法、增強法律意識。
考試內容
1、建築法概述
了解建築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及建築法所構建的基本法律制度。
2、建築許可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基本規定及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辦理的一般要求;掌握國家對工程建設從業人員及從業單位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的規定。
3、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一般規定。
4、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了解工程監理制度的一般規定;熟悉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范圍。
5、建築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和制度;明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必要性;熟悉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中安全生產管理的一般規定。
6、建築工程的質量管理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築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標準的制度、法定的質量責任制度、竣工驗收制度、工程質量保修制度、質量體系認證制度等;熟悉保證施工質量的基本法律措施。
7、建築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築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築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安全生產法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旨在檢驗考生對安全生產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加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考試內容
1、安全生產法概述
了解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及適用范圍;熟悉安全生產法的基本規定。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了解安全生產條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的規定;熟悉安全設施、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規定;熟悉生產經營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其他規定。
3、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了解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義務;熟悉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權利。
4、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了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的職責;熟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容。
5、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了解各級人民應急救援的職責;了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定;熟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6、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三節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在工程建設中增強質量意識、保證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考試內容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一般規定
了解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熟悉建設工程活動的基本原則。
2、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3、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4、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5、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的一般規定。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了解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監督管理的一般規定。
8、建設工程質量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頒布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應試人員在工程建設中樹立安全意識、保證工程安全。
考試內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一般規定
熟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掌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
2、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3、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4、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施工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5、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了解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時所採取的主要措施。
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了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的職責及應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熟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一般規定。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設工程安全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設工程安全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節 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山東省人大頒布的《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山東省燃氣工程的安全審查、燃氣經營許可、燃氣安全宣傳、監督檢查等各項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在燃氣行業從業中增強燃氣安全意識、保障燃氣安全。
考試內容
1、山東省燃氣管理的一般規定
了解本條例的立法目的;熟悉本條例的適用范圍。
2、燃氣工程規劃與建設
熟悉燃氣專項規劃編制、審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掌握燃氣工程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的基本要求。
3、燃氣經營管理
掌握燃氣經營許可的具體規定;掌握燃氣經營在經營管理中應遵守的各項規定。
4、燃氣使用管理
掌握燃氣用戶在使用各類燃氣時的用氣規則及禁止性規定。
5、燃氣設施與器具管理
熟悉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相關規定;熟悉各類燃氣器具在生產、經營、檢測、安裝維修時的各項要求。
6、監督檢查與事故處理
熟悉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主要職責;掌握燃氣事故處理的內容和程序。
7、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燃氣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違反本條例應承擔的具體法律責任。
第六節 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濟南市人大頒布的《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濟南市的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及燃氣設施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提高燃氣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
考試內容
1、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定
熟悉本條例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掌握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2、燃氣設施安全管理
掌握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具體要求;掌握燃氣設施搶險搶修的具體規定;熟悉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維修、更新責任的劃分。
3、燃氣經營安全管理
掌握燃氣經營經營管理的具體要求;掌握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具體要求。
4、燃氣使用安全管理
掌握各類燃氣用戶安全用氣及安全使用燃氣設施、器具的具體規定。
5、監督檢查
熟悉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主要職責和許可權。
6、法律責任
熟悉各類燃氣違法行為及具體罰則。
主要參考教材
1、高福燁等編,《燃氣製造工藝學》,中國建築工業;
2、段常貴主編,《燃氣輸配》第三版,中國建築工業 2001.12;
3、同濟大學等編,《燃氣燃燒與應用》第三版,中國建築工業;
4、《燃氣工程施工》,中國建築工業;
5、《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國建築工業;
6、《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06
7、《天然氣管道試運行投產規程》SY/T6233—2002
8、《天然氣管道運行管理規范》SY/T5922—1994
9、《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
10、《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94-2003
11、《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63-1995
12、《城鎮燃氣埋地鋼質管道腐蝕控制技術規程》CJJ95-2003
4. 能耗預測技術
能耗預測技術最重要的就是正演算法能耗預測技術的應用。正演算法的技術路線是利用現有模擬技術及管道模型研發「正演算法」能耗預測軟體。經研究分析,「 正演算法」能耗預測軟體開發,建議採用基於SPS等模擬技術進行二次開發的技術路線。
預測模塊應實現根據月度、年度輸量計劃給定的輸量,自動生成開機輸送方案,並預測不同方案的能耗,對油氣管道能耗進行自動預測;要具備對燃料費、動力費用預測的功能。預測模塊內部應包括「方案自動生成子模塊」、「能耗指標折運算元模塊」、「邏輯判斷子模塊」等3個功能子模塊。「方案自動生成子模塊」、「能耗指標折運算元模塊」、「邏輯判斷子模塊」等3個功能子模塊應通過通信協議與SPS模擬軟體聯動,實現自動預測能耗的邏輯過程。開發「方案自動生成子模塊」,將壓縮機機組、泵機組、加熱爐的開機方案,作為此子模塊的主要輸出信息,按照一定的演算法,自動生成若干開機方案。開發「能耗指標折運算元模塊」,將耗能量及能耗指標作為此子模塊的主要輸出信息。開發「邏輯判斷子模塊」,根據SPS模擬軟體輸出的管輸介質輸量、壓力、溫度,以及耗能設備功率、轉速、負荷等數據,和「能耗指標折運算元模塊」輸出的耗能量及能耗指標,按照既定邏輯判斷是否需要繼續試,並給出優先挑選哪一類方案進行試算的指向性輸出信息。
正演算法所實現的能耗預測軟體是離線的,即不以實時的SCADA數據作為數據來源進行業務過程的修正。基於「正演算法」的能耗預測軟體,應以油氣管道離線水力、熱力模擬計算軟體為基礎進行開發。能耗預測模塊,應實現對天然氣管網、成品油管道、原油管道的能耗預測。
正演算法預測是基於SPS模擬軟體進行二次開發而建立的能耗預測模塊。其主要特點:一是運行方案自動生成及初步優選;二是利用SPS對運行方案進行模擬,並將模擬結果轉化為能耗數據、燃料費、動力費等。
正演算法預測模塊的功能結構如圖11-3所示:
方案自動生成模塊,根據用戶輸入的管道參數、約束條件,進行方案自動生成並初步優選,形成方案庫,為後續進行模擬模擬提供輸入基礎。
根據管道設備情況,採用列舉法,即不考慮管道水力熱力條件,將管道所有可能的泵組合、壓縮機組合等進行列舉,形成開機方案的全集。
圖11-3 正演算法預測模塊結構圖
在輸量一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計算公式計算出所有開機方案的泵(壓縮機)、加熱爐功率,得到各方案能夠提供的總壓頭和總功率。
在輸量一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計算得到管道所需要消耗的總壓頭、總能耗的最低值,利用該值對方案全集內的方案進行對比判斷,從而獲得最接近能耗最低值的方案。
方案模擬模擬模塊是通過其中的控制模塊讀取開機方案模塊所生成方案集中的指定方案,包括關鍵設備的啟停狀態、流量控制值、溫度控制值等,並將其寫入SPS模型中對應的點,實現對SPS模擬模擬的控制。
邏輯判斷分為兩種:即可行性判斷,判斷方案是否有超壓、無法翻越最高點等情況,確定方案可行性;指向性判斷,判斷方案能耗高低,將指向性結果輸出到方案生成模塊。
能耗折算模塊是正演算法預測模塊中進行數值轉換的重要模塊,其將SPS輸出結果折算為生產單耗、耗油量、耗氣量、總能耗等能耗指標。
如圖11-4所示,原油管道方案生成採用如下流程:
1)管道情況描述。採用站場、管道、泵、加熱爐、油品5個數據類對這條管道進行表達描述。
2)輸入管道輸量、分輸量、注入量以及管道最低進站溫度等必要參數。
3)流量分配,根據輸量、分輸量及注入量對全線進行流量分配,確定各管段的流量。
4)管段溫降計算。採用蘇霍夫公式計算管道全線的溫度分布情況。
5)管段壓降計算。採用達西公式計算各管段在給定輸量條件下所需要消耗的壓頭。
6)通過3、4、5步迭代確定出管道所需消耗的最低能量。
7)根據管道壓頭損失情況,確定各個泵站所需要開啟泵的最低數量;根據管道設計承壓能力,確定各個泵站能夠開啟泵的最大數量。
8)依據各站開泵的最大、最小數量,進行全線的開泵情況組合,形成方案集,並對各方案的能耗進行計算排序。
9)將方案集中的方案與最低能耗進行對比分析,初步確定最優方案。
10)將最優方案寫入資料庫,SPS控制模塊取出資料庫中的方案,通過事先對好的點,將開機方案對應的指令寫入SPS模型中對應的設備,驅動SPS模型模擬方案所指工況。
11)邏輯判斷模塊讀取SPS計算結果,如果需要調整,則返回方案生成模塊進行調整(根據產生總壓頭與管道所需壓頭進行比較,確定是高還是低;然後將方案的節流量與剩餘壓頭之和同主泵單泵產生壓頭進行比較,確定是否具備增加、減少泵的條件)。
圖11-4 管道方案生成流程圖
12)如果不需要,則輸出方案到能耗折算模塊。
13)能耗折算模塊讀取SPS模擬數據,計算出該方案設定時間范圍內的總能耗和生產單耗,供使用人員參考。
14)對於任何一次完整的預測過程,系統都將自動將其存入資料庫,以備後期查詢;可按管道查詢歷史預測結果,其中包含用戶輸入的數據和計算的結果和開機方案。
下面再介紹一下天然氣管道方案生成數學模型。
首先設定目標函數。
天然氣管道系統方案生成模塊數學模型以最小能耗為目標,其數學表達式為: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S為生產總能耗,kW;Nj為第j個壓縮機站的功率,kW;Nc為管網系統中壓縮機站總數。
基本約束條件分為進(分)氣量約束和進(分)氣壓力約束。
進(分)氣量約束:運營部門購買的天然氣只能在一定氣量范圍內變化。另外,各用戶根據自身需要對購氣量也有一定要求。即: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i=1,2,…,Nn。
式中:Qi為第i節點進(分)氣量,m3/d;Qimin為第i節點允許的最小進(分)氣量,m3/d;Qimax為第i節點允許的最大進(分)氣量,m3/d。
進(分)氣壓力約束:天然氣運營部門購買的天然氣的壓力應該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同時,用戶根據自身需要對管網各分氣節點的壓力也有一定要求。因此,管道各進(分)氣點的壓力需滿足下式: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i=1,2,…,Nn。
式中:Pi為第i節點壓力,Pa;Pimin為第i節點允許的最小壓力,Pa;Pimax為第i節點允許的最大壓力,Pa。
管道強度約束:設天然氣管道系統中管道總數為Np,為了保障管道的安全運行,管道k中的天然氣壓力必須小於此管道的最大允許操作壓力,即: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k=1,2,…,Np。
式中:Pk為第k管道中天然氣的壓力,Pa;Pkmax為第k管道允許的最大壓力,Pa。
下面介紹管道壓力降方程。天然氣在管道中流動時會產生壓力損失,根據氣體在管道中流動的連續性方程和動量方程,得出氣體在管道內穩態流動應滿足的方程為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M為通過管道的氣體流量,kg/s;PQ為管道起點壓力,Pa;Pz為管道終點壓力,Pa;T為氣體流動溫度平均值,K;L為管道長度,m;D為管徑,m;Δh為管道起始端與終端高程差,m;Z為氣體壓縮系數,按BWRS狀態方程計算;A為氣體摩阻系數。
管網節點流量平衡約束。在天然氣管道任意一節點處,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可知流入和流出該節點的天然氣質量應該為0。一般地,對於有N。個節點的天然氣管網系統,節點的天然氣流量平衡方程組可以寫為如下形式: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Ci為與第i個節點相連元件集合;Mik為與第i個節點相連元件k流入(出)i節點流量的絕對值;Qi為i節點與外界交換的流量(流入為正,流出為負);aik為系數,當k元件中流量流入i節點時為+1,當k元件流量流出i節點時為-1。
壓縮機功率約束。天然氣管網系統中每個壓縮機站中壓縮機的個數和種類都不盡相同,因此,每個壓縮機(站)的功率(由於壓縮機的特性原因)被限制在了一定的范圍內。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j=1,2,…,Nc。
式中:Nj為第j個壓縮機(站)的功率,W;Njmin為第j個壓縮機(站)允許最小功率,W;Njmax為第j個壓縮機(站)允許最大功率,W。
壓縮機方程。當氣體經過壓縮機增壓時,應滿足方程(11-8)。往復壓縮機和離心式壓縮機的理論方程如下: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N為壓縮機功率,W;ε為壓縮機壓比,P2/P1;k為壓縮機絕熱指數;P1為壓縮機入口壓力,Pa;P2為壓縮機出口壓力,Pa;V1為壓縮機入口處的體積流量,m3/s;ηp為壓縮機多變效率,當壓縮機為往復式壓縮機時,ηp=1。
研究需要優化的運行方案變數,確定出天然氣管道系統方案生成數學模型的優化變數為:管道節點處的壓力和壓縮機(站)的功率。
油氣管道能效管理
i=1,2,3,…,Nn;j=1,2,3,…,Nn。
式中:Qi為第i節點流量,m3/d;Pi為第i節點壓力,Pa;Nj為第j壓縮機(站)功率,W。
採用動態規劃法對上述模型進行求解,其框圖如圖11-5所示:
圖11-5 方案生成流程
5. 燃氣行業標准2010年以後執行的或更新的標准有哪些要求全面點的。
好像有個燃氣驗收規范更新了,GB50028基本上沒有變
6.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滬府(2012)第123號《上海市處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內容是什麼
上海市處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1.1編制目的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本市各類突發燃氣事故,提高本市應對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燃氣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和《上海市燃氣管理條例》、《上海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上海市液化石油氣管理辦法》、建設部制定的《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以及《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1.3事故分級1.3.1本預案所稱的燃氣事故,指燃氣(含天然氣、人工煤氣和液化氣)在生產、輸配、運輸、儲存、銷售、使用等環節中發生的事故,包括燃氣工程安全運行和管理事故以及因其他突發事件衍生的燃氣事故。1.3.2參照建設部制定的《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燃氣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市突發燃氣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1)Ⅰ級(特別重大)燃氣事故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燃氣事故:①死亡3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或嚴重中毒和死亡60人以上,或由於管線損壞造成本市中心城區交通中斷48小時以上;②燃氣管線、附屬設施的損壞,造成家庭用戶10萬戶以上、重要工業用1戶或一般工業用7戶以上(不足7戶的參照下一事故等級實施應急處置,下同)燃氣中斷供應72小時以上;③氣源生產廠(含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下同)中斷供氣72小時以上;④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2)Ⅱ級(重大)燃氣事故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重大)燃氣事故: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造成30人以上、60人以下燃氣中毒;或由於管線損壞造成本市中心城區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②燃氣管線、附屬設施的損壞,造成家庭用戶3萬戶以上10萬戶以下、重要工業用戶1戶或一般工業用戶7戶以上燃氣中斷供應24小時以上、72小時以下;③氣源生產廠中斷供應48小時以上、72小時以下;④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3)Ⅲ級(較大)燃氣事故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較大)燃氣事故: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燃氣中毒;或由於管線損壞造成本市中心城區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②燃氣管線、附屬設施的損壞,造成家庭用戶1千戶以上、3萬戶以下、重要工業用戶1戶或一般工業用戶7戶以上燃氣中斷供應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③氣源生產廠中斷供應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④直接經濟損失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4)Ⅳ級(一般)燃氣事故: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一般)燃氣事故:①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10人以下燃氣中毒;或由於管線損壞造成本市中心城區交通中斷2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②燃氣管線、附屬設施的損壞,造成家庭燃氣用戶1千戶以下、重要工業用戶1戶或一般工業用戶7戶以上(不足7戶的按報修處理)燃氣中斷供應8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③氣源生產廠中斷供氣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④直接經濟損失在200萬元以下。1.3.3根據《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並提高響應等級。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突發各類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1.5工作原則在上海城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總體框架下,依託和發揮城市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和功能,貫徹「政府領導、社會參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專群結合、協同應對」的原則。2 組織體系2.1領導機構《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2.2應急聯動機構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台,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能。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2.3工作機構2.3.1市市政局市市政局是本市燃氣行業的主管部門,也是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之一,作為本市處置燃氣事故的責任單位,承擔本市燃氣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2.3.2市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燃氣事故,市政府根據市市政局或市應急聯動中心建議以及應急處置需要,視情成立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對本市重大和特別重大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應急行動結束,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解散,轉入常態管理。2.3.3現場指揮部根據重大和特別重大燃氣事故的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事發地區縣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也可由市市政局組織有關專業機構開設。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協調現場各應急隊伍實施應急處置。2.4專家機構組建燃氣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燃氣事故發生後,從燃氣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中確定相關專家,組成突發燃氣事故現場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評估。3 預警預防機制3.1監測預報3.1.1建立健全本市突發燃氣事故監測預報制度,完善監測信息共享機制。3.1.2市市政局定期制定本市燃氣安全的預警和預防規劃,開展日常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和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監測和傳報。3.1.3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分別負責本責任區域內燃氣事故相關信息的匯總、收集和研究,及時作出預報,並迅速報送重要信息。3.1.4燃氣企業負責本企業燃氣事故相關信息的匯總、收集和研究,及時作出預報。3.2預警級別與發布3.2.1預警級別按照燃氣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本市燃氣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3.2.2預警信息發布市市政局根據本預案職責、許可權和有關規定,明確預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門和落實預警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按許可權適時發布預警信息。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路、警報器、宣傳車和其他方式進行。3.2.3預警級別調整根據燃氣事故的發展態勢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可視情對預警級別做出調整。3.3預防措施3.3.1市市政局負責建立健全本市燃氣安全工作責任保證體系,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3.3.2各區縣政府負責加強對本地區的燃氣安全工作的領導,結合本地區特點,加強檢查和監管。各區縣燃氣主管部門開展職權范圍內的燃氣安全監督檢查,並對街道、鄉鎮的燃氣安全工作進行指導。3.3.3燃氣企業根據本企業實際,制定各級專業處置規程,構建處置燃氣事故應急管理網路;搞好現役燃氣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測和風險評估,為燃氣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3.3.4進入燃氣事故預警期後,事發地區縣政府,市市政局、市應急聯動中心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採取相關預防性措施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4 應急處置4.1信息報告與通報4.1.1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有關單位、所在社區和市民一旦掌握和發現燃氣隱患和燃氣事故,應及時通過「110」、「962777」電話或本區域燃氣應急電話報警。4.1.2各區縣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上海燃氣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接到燃氣事故信息後,應立即向市市政局或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4.1.3市市政局、市應急聯動中心接到燃氣事故報警後,應及時匯總相關信息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一旦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燃氣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向分別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口頭報告、在2小時內作書面報告。特別重大、特殊情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4.1.4加強與毗鄰省市的溝通與協作,建立突發燃氣事故信息通報、協調處置渠道。一旦出現燃氣事故影響范圍超出本市的態勢,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向毗鄰省市通報並加強聯系和協調。4.2先期處置4.2.1燃氣事故發生後,燃氣事故單位和所在社區應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開展自救互救,在第一時間實施即時處置,採取相關應急措施及時排除故障,防止事態擴大。4.2.2市市政局協同市應急聯動中心,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採取必要的措施,對燃氣事故實施先期處置,並確定事故等級,同時按程序規定,通知相關責任部門。當其發展態勢或次生事故災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時,市市政局或市應急聯動中心應及時報請市政府,提出啟動相應應急處置規程以及應急等級和范圍的建議。4.2.3事發地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燃氣事故發生後,應根據職責和規定許可權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控制事態並向上級報告。4.3應急響應4.3.1分級響應本市燃氣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燃氣事故。(1)Ⅰ、Ⅱ級應急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燃氣事故,啟動Ⅰ、Ⅱ級響應,市政府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調度本市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各級響應人員迅速到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應急力量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應及時將燃氣事故及處置情況上報市政府。(2)Ⅲ、Ⅳ級應急響應。發生較大、一般燃氣事故,由事發地區縣政府及燃氣主管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市市政局、燃氣企業決定響應等級,啟動Ⅲ、Ⅳ級響應,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相應等級響應人員迅速到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將處置情況報市政府或上級機構;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請求支援。4.3.2響應等級調整各類燃氣事故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響應等級。當燃氣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處置響應等級視情況相應提高。4.4現場指揮與協調4.4.1按照「分級負責」和「條塊結合」原則,由事發地區縣政府等單位和有關專家組成現場指揮部,設在燃氣事故現場周邊適當的位置,必要時部署相應警力,保證現場指揮有序進行。4.4.2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救援和提供保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4.5安全防護4.5.1燃氣企業應建立健全有關應急搶修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現場搶修所必須的器材設備。備品備件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證完好狀態。4.5.2燃氣企業或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現場處置時,應首先掌握事故發生的地點、部位、原因或影響范圍,按照預案要求,落實搶修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防止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事態擴大。4.5.3一旦突發燃氣事故超出燃氣企業處置能力時,應立即報告市市政局其他上級機構請求支援。4.5.4公安部門應針對燃氣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害和發展態勢,採取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等措施,以防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4.6信息共享和處理4.6.1建立和完善燃氣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系統,明確相關要求,保證應急處置需要。4.6.2實施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時,由燃氣企業負責收集、匯總信息,及時報告事故現場進展情況;各聯動單位負責應急處置信息收集和匯總,及時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事發地區縣政府、民政等部門負責人員傷亡、物損情況等信息的收集和匯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4.6.3市市政局負責跟蹤和掌握燃氣事故的處置情況、發展趨勢及善後處置等有關信息,並及時上報市政府。4.7信息發布4.7.1燃氣事故的信息發布應及時、准確、客觀、全面,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搞好後續信息發布。4.7.2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燃氣事故時,市政府新聞辦要配合市市政局搞好信息發布。4.8應急結束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由負責決定、發布或執行的相應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5 後期處置5.1現場清理燃氣事故單位負責事故調查後的現場清理。供氣單位負責落實供氣恢復,以及公眾與相關單位的告知和安全宣傳,並向有關部門通報。其他相關部門依據相應職責,搞好現場清理。5.2救濟與安撫5.2.1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迅速採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5.2.3事發地區縣政府和民政部門要搞好災民安置,確保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各事故相關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做好善後事宜,確保社會穩定。5.3保險燃氣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承保單位快速勘察並及時搞好理賠。5.4調查與評估一般、較大燃氣事故發生後,由公安部門、市燃氣管理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或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參與,開展事故調查,提出燃氣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有關部門。重大、特別重大燃氣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務院規定執行。6 應急保障6.1信息與通信保障6.1.1燃氣企業應根據燃氣事故應急管理要求,建立相應的信息資料庫。市市政局負責燃氣事故的信息管理,為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決策依據。6.1.2相關聯動單位負責提供所掌握的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和技術信息資料,必要時派出專家指導,協助現場搶險救援。6.1.3市通信管理局建立通信應急保障機制,保障現場應急指揮的信息通暢。6.2隊伍保障6.2.1燃氣企業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擔任指揮的人員應具有組織協調能力,並熟悉相關預案;從事燃氣應急處置的人員須經業務技術培訓,具備燃氣行業安全、防護等相關知識和技能。6.2.2燃氣企業要與本市有關專業應急隊伍保持聯系,互通信息,確保應急救援渠道的暢通和應急救援隊伍快速反應,以利應急處置時有效協同配合。6.2.3民防、供水、供電、通信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建立相應的專業應急隊伍。6.3物資保障6.3.1燃氣企業應按照本預案或有關規定,配備必須的應急設備設施,並保持良好狀態。對本單位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情況必須掌握,建立物資清單,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報廢、補充、報告和調用等制度。依託市、區縣各級應急保障系統,保證應急物資及時供應。6.3.2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等部門負責協調組織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調度和後續供應。6.4治安保障6.4.1由市公安局明確燃氣事故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方案。燃氣事故發生後,屬地警力、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迅速組織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秩序,及時疏散群眾。6.4.2市公安局負責燃氣事故處置中的治安保障,事發地區縣政府予以協助配合。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群治,協助公安部門搞好治安保障。6.5經費保障燃氣企業應建立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由各級財政按有關預案和規定予以安排。6.6技術支撐6.6.1燃氣企業應積極建立並逐步完善安全預警系統,提高燃氣設施設備系統的可靠性,為突發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提供保障。6.6.2依託社會科研機構、高校及各方面專家,建立燃氣應急科學論證和決策咨詢機制,為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7 監督管理7.1宣傳與教育培訓7.1.1市市政局應依據《上海燃氣管理條例》,加強安全用氣宣傳與培訓的組織管理。7.1.2各區縣政府、區域行政主管部門、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應將燃氣安全納入安全社區的工作內容,搞好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安全使用燃氣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市民群眾的燃氣安全意識和安全用氣知識,預防和減少燃氣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燃氣事故的發生。7.1.3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單位要加強和擴大燃氣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和覆蓋面,採用各種形式,引導市民關注燃氣安全,提高市民安全用氣和應急防護的意識與能力。7.1.4教育、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將普及燃氣安全常識和相關燃氣的法律、法規作為學校和勞動就業前的培訓內容。7.1.5燃氣企業應加強燃氣安全進社區的宣傳,不斷提高燃氣用戶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用氣知識;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7.2演練燃氣企業應建立燃氣事故應急演練制度,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救災能力,並確保急搶修隊伍始終處在預警狀態;市市政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7.3獎懲7.3.1對因參與應急處置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與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7.3.2對在燃氣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7.4預案管理7.4.1預案制定本預案由市市政局負責編制和解釋,報市政府審定。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7.4.2預案修訂本預案由市市政局結合本市實際適時修訂,並報市應急辦審核。7.4.3預案實施本預案由市市政局組織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7. 歷年燃氣中級職稱考試試題
燃氣工程專業職稱考試大綱(試行)
有關說明:
一、關於考核目標的說明
本大綱對各章的主要內容規定了考核知識點和考核要求,使考試內容具體化和考試要求標准化。目的是為應試者能進一步明確考試內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統學習教材;為考試命題者能夠更加明確命題范圍,更准確地安排試題的知識能力層次和難易程度。
二、關於命題考試的若干要求
1、對於命題考試,應根據本大綱所規定的內容和考核目標來確定考試范圍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擴大或縮小考試范圍,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試命題覆蓋到各章,並適當突出重點章節,體現本大綱的重點內容。
2、試題要合理安排難度結構。試題難易度可分為較易、中等、較難三個等級。每份試卷中,不同難易試題的分數比例一般為:較易佔30%,中等佔50%,較難佔20%。必須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難度的問題。
3、本課程考試命題可能採用的題型有:判斷題、單項、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和論述題。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題要准確,回答也要准確;判斷題主要涉及對概念和原理的領會,回答要能夠抓住要點;論述題涉及知識、概念、原理的綜合運用,考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答題不僅要求准確、抓住要點,而且要能夠圍繞觀點展開必要的論述。
第一章 氣源概論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天然氣、干餾煤氣、氣化煤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了解燃氣凈化的原理、工藝過程及設備,天然氣的開采、輸送和儲存設備,本章使考生具有正確合理選擇城市氣源的能力。
考試內容
1、燃氣性質
掌握燃氣的分類和燃氣的質量要求,液化石油氣氣液組分換算及露點溫度,燃氣高、低熱值,了解燃氣的基本物理性質和燃燒特性。
2、干餾煤氣
了解煤炭分類和煤的特性,了解煤干餾定義和分類。
3、煤氣凈化
了解煤氣雜質、煤氣凈化基礎知識,如吸收、精餾等,掌握焦爐煤氣的凈化工藝流程,了解煤氣冷凝冷卻方法,了解煤氣中奈的脫除,了解硫化氫和二氧化碳的脫除方法。
4、天然氣
了解天然氣勘探、開采技術,氣井和氣田的開采,了解壓縮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
5、天然氣凈化
了解天然氣中雜質及危害,掌握脫水、脫油、脫酸性氣體方法。
6、氣化煤氣
了解氣化過程,理解其影響主要因素,了解發生爐和水煤氣爐的基本結構, 發生站的工藝流程,了解流化床和加壓氣化工藝,了解煤氣改制和地下氣化的內容。
7、油制氣
了解油制氣的原料、原理和制氣的方法。
8、液化石油氣
了解液化石油氣來源和特性。
第二章 燃氣輸配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輸配系統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計算方法的掌握程度,使考生對城市燃氣輸配技術方面的新理論、新技術、新設備有所了解,能在工作中擔負起城市燃氣系統(包括LPG貯配站)的設計、運行管理工作。
考試內容
1、城市燃氣需用量及供需平衡
掌握城市燃氣需用量計算,燃氣需用工況分析,理解燃氣輸配系統的小時計算流量確定以及燃氣輸配系統的供需平衡方法。
2、長距離輸氣系統
了解長距離輸氣系統的構成,輸氣干線及線路選擇。
3、城市燃氣管網系統
掌握城市燃氣管網的分類及其選擇,燃氣管道的布線,工業企業燃氣管道系統,建築燃氣供應系統。
4、燃氣管材及其連接方式
了解燃氣常用管材及其連接方式,燃氣管道的附屬設備,鋼制燃氣管道防腐方法。
5、燃氣管網水力計算
掌握燃氣管道內燃氣流動的基本方程式,理解燃氣管道的水力計算公式和計算圖表,掌握燃氣分配管網計算流量,管網水力計算。
6、燃氣管網水力工況
理解燃氣管網計算壓力降的確定原理,了解燃氣管網的水力工況分析方法。
7、燃氣壓力調節及計量
掌握燃氣壓力的調節過程、理解燃氣調壓器的作用、分類與選擇,掌握燃氣調壓站選址原則,熟悉燃氣的計量方法。
8、燃氣的壓送
了解活塞式壓縮機、回轉式壓縮機、離心式壓縮機的工作原理,理解變工況工作及流量的調節,熟悉壓縮機室的布置。
9、燃氣的儲存
了解低壓濕式罐、低壓乾式罐、高壓儲氣罐的結構和工作原理,掌握燃氣儲配站布置,理解長輸管線儲氣能力計算方法,了解天然氣的液化及液態儲存,燃氣的地下儲存方法。
10、液化石油氣儲配站
掌握液化石油氣的運輸、儲存、裝卸、灌裝工藝與方法,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工藝流程及平面布置,熟悉各種儲罐的構造、技術要求及檢驗規程和各種安全附件的工作原理,理解烴泵、循環壓縮機的工作原理、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液化氣灌裝秤、檢斤裝置的工作原理,熟悉鋼瓶運輸機、灌裝轉盤、殘液回收裝置的工作原理,熟悉汽車槽車的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構造及技術要求,熟悉空壓機及空氣凈化裝置的工作原理。
11、液化石油氣供應
掌握液化石油氣的氣化方式,液化石油氣的管道供應方法,液化石油氣混空氣的管道供應方法,了解瓶裝供應站的有關標准規定,熟悉瓶組供氣的工藝,了解氣化器及調壓設備的工作原理。
第三章 燃氣應用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燃燒的基本理論和計算方法的掌握程度,掌握燃燒應用設備的基本原理,具有民用燃具燃燒裝置的設計知識,以及燃燒系統運行、調節的基本技能,基本掌握民用燃具及工業燃燒裝置性能的測試方法,了解燃氣應用方面的新理論,新技術和新設備。
考試內容
1、燃氣的燃燒計算
掌握燃氣的熱值計算,理解理論空氣量、過剩空氣系數計算方法,了解燃燒溫度的概念及焓溫圖的物理意義等。
2、燃氣燃燒反應動力學
了解燃氣的支鏈著火和熱力著火的條件,燃氣點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燃燒反應速度的影響因素和鏈反應的基本概念。
3、燃氣燃燒的火焰傳播
理解火焰傳播的理論基礎,法向火焰傳播速度概念及其影響因素,法向火焰傳播速度測定方法,火焰的傳播濃度極限等,了解紊流火焰傳播的基本理論等。
4、燃氣燃燒方法
掌握擴散式燃燒、部分預混式燃燒、完全預混式燃燒的原理及特點,了解燃氣燃燒過程的強化與完善的方法等。
5、燃氣燃燒器
掌握燃燒器的分類與技術要求,熟悉擴散式燃燒器、大氣式燃燒器、完全預混式燃燒器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和適用范圍,了解高速、平焰低NOX、浸沒等特種燃燒器工作原理和特點等。
6、燃氣的互換性
掌握燃氣互換性與燃具適應性的概念,華白數和燃燒勢的概念,了解火焰特性對互換性影響,互換性的判定方法等。
7、民用燃氣用具
熟悉常用燃氣用具的種類、結構、特點、性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燃氣用具材料要求及煙氣的排除等。
8、燃氣工業爐及鍋爐
了解燃氣工業爐與燃氣鍋爐分類、基本組成、熱工特性等。
9、燃氣工業爐余熱利用
了解余熱利用的技術經濟意義,換熱器,廢熱鍋爐等。
10、燃氣燃燒的自動與安全控制
了解燃燒的自動與安全控制意義,自動點火方式、自動控制,安全控制。
11、燃氣應用設備的運行管理及安全技術
熟悉燃氣應用設備的運行管理,燃氣應用設備的安全技術
第四章 燃氣工程施工與驗收
考試目的
本章的內容是燃氣工程施工與驗收相關知識,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管道和設備的施工技術、要求、國家相關施工與驗收標準的掌握程度,以提高應試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標准規范的能力和管理燃氣工程施工的能力,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
考試內容
1、燃氣工程常用管材、配件
了解燃氣工程管材、管件、閥門、法蘭種類及相關標准。熟悉鋼管、聚乙烯管道的特點。掌握根據介質參數和有關規范選用管材和配件方法。
2、土方工程
了解管道溝槽施工的有關方法、規定,熟悉土方分類與性質,溝槽斷面尺寸確定及土方量計算。掌握管道地基處理、土方回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質量要求。
3、防腐層與絕緣層的施工
了解防腐材料的特點,濕式儲氣灌的防腐施工,管道腐蝕控制的一般規定,熟悉管道腐蝕控制應考慮因素,電絕緣設置要求。掌握埋地鋼制管道陰極保護設置要求,腐蝕評價,管道防腐絕緣層的施工要求。
4、室外燃氣管道施工
了解燃氣管道入溝方式方法,鑄鐵管安裝,燃氣管道的帶氣連接。熟悉鋼管、聚乙烯管道的安裝,法蘭連接,管道埋深要求、與建構築物及其它管道凈距要求。掌握燃氣管道的試驗與驗收。
5、管道穿、跨越施工
了解頂管施工、水下敷設、定向鑽施工。熟悉管道通過河流的敷設要求。
6、室內燃氣系統的施工
了解室內燃氣管道的安裝和技術要求,已安裝未通氣燃氣管道復驗規定。熟悉室內管道焊接規定,鋼管支撐最大間距,燃氣計量表安裝規定,燃氣設備安裝規定,掌握燃氣計量表安裝前應具備條件,室內燃氣系統試驗和驗收的有關規定。
7、燃氣設備與管道附件的安裝
了解整體機泵的安裝及技術要求,整體壓縮機的安裝。熟悉閥門、凝水缸、補償器、絕緣法蘭的安裝,掌握燃氣調壓站(櫃)的安裝及技術要求。
8、燃氣儲罐的施工
了解球形儲罐、螺旋導軌式儲罐構造及施工特點,加工安裝,試驗與驗收,熟悉高、低壓儲氣罐的原理。
第五章 燃氣安全運行管理
第一節 場站的安全運行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門站、儲配站、調壓站、計量站和液化石油氣場站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設施的作用、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規程,門站和儲配站安全運行管理方面知識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對場站的運行管理水平。
考試內容
1、掌握天然氣門站、儲配站及調壓站計量站的工藝流程,熟悉各種設備、設施的作用和工作原理,了解各種設施的維護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規程及常見故障的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了解各種設備、設施的選型知識。
2、熟悉燃氣場站內的安全消防設施及其使用知識、檢驗周期,了解安全消防設施的檢驗方式。
3、熟悉天然氣的加臭方式,掌握加臭劑的作用和加臭量。
4、掌握燃氣的計量方法,熟悉影響計量數據准確性的因素,了解計量器具的選型。
5、熟悉液化石油氣接收工藝、灌裝槽車工藝、灌瓶供液工藝、殘液回收工藝、倒罐和儲罐排空工藝。
6、熟悉各種燃氣場站燃氣泄漏、著火、爆炸的安全措施和處理方法。
第二節 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對不同壓力級制城市管網及附屬供氣設施安全運行的基本條件、保證安全運行管理手段及突發事件搶險搶修等知識、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水平。
考試內容
1、了解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條件和試運投產程序,了解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有關資料、數據的管理,熟悉長距離輸送燃氣管道試運投產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2、了解高壓管道巡檢周期和管道保護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壓管道內外防腐的方法和防腐層、陰極保護設施定期檢查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壓管道維護修理的基本要求。
3、了解引起高壓管道泄漏和管道堵塞的原因和各種應急處理措施,了解高壓管道搶修和清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掌握國家有關城鎮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管理的規定、規范及標准,熟悉中低壓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運行管理的的基本要求。熟悉城鎮燃氣管網地上標識含義,了解根據地上標識判斷供氣設施的種類、壓力級別及定位的辦法。
5、了解供氣管道保護和防護的方式,掌握對運行管網進行安全評估的辦法。
6、了解城鎮燃氣管網通氣置換工作基本要求,熟悉管網置換程序和安全措施。
7、熟悉燃氣設施運行維護的基本要求,了解城鎮燃氣管網日常安全巡查的意義,熟悉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內容,掌握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方法。
8、了解燃氣管網壓力測查的意義和燃氣泄漏的危害,熟悉燃氣管網漏氣、堵塞的原因,掌握燃氣設施漏氣、堵塞檢查和修理的方法,了解燃氣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管道腐蝕情況的判定方法和處理措施。
9、熟悉燃氣管網附屬設施(閥門、凝水缸等)的作用和運行維護的基本要求,了解其維護保養內容、質量標准和安全操作規程。
10、了解城市燃氣調度運行管理的基本任務和調度工作基本要求,了解對燃氣場站及輸氣管網進行監控的意義及監控的方法。
11、了解有關燃氣事故搶修工作制度的建立、搶修人員和搶修器材的配備、搶修接警處理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各種突發險情(燃氣泄漏、著火和爆炸等)的危害,熟悉各種險情的緊急處置組織方式,熟悉應急搶修搶險預案的內容和要求,全面准確的進行事故分析。
12、了解各種燃氣事故(燃氣泄漏、著火和爆炸等)的上報程序,熟悉搶險作業現場工作要求和安全處理措施。
第三節 用戶安全使用管理
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旨在檢驗考生對燃氣用戶戶內管道及設施、燃氣用具等安全運行管理知識及安全用氣常識的掌握程度,考察應試人員對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及燃氣具等的安全管理,提高對廣大用戶的安全用氣的服務保障水平。
考試內容
1、熟悉用戶室內燃氣管道、設施及燃氣具的性能特點,掌握燃氣設施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和泄漏的檢驗方法及處置辦法。
2、了解燃氣表的檢驗周期、使用年限,掌握燃氣表的正確使用和常見故障原因分析。
3、熟悉戶內燃氣管道安全運行和燃氣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4、了解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工作原理、安裝使用要求及其測試方法。
第六章 燃氣相關法律法規
第一節 建築法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行業主要法律制度、基本建設程序、建築法律責任等基本知識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自覺守法、增強法律意識。
考試內容
1、建築法概述
了解建築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及建築法所構建的基本法律制度。
2、建築許可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基本規定及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辦理的一般要求;掌握國家對工程建設從業人員及從業單位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的規定。
3、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一般規定。
4、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了解工程監理制度的一般規定;熟悉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范圍。
5、建築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和制度;明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必要性;熟悉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中安全生產管理的一般規定。
6、建築工程的質量管理制度
了解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築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標準的制度、法定的質量責任制度、竣工驗收制度、工程質量保修制度、質量體系認證制度等;熟悉保證施工質量的基本法律措施。
7、建築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築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築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安全生產法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旨在檢驗考生對安全生產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加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考試內容
1、安全生產法概述
了解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及適用范圍;熟悉安全生產法的基本規定。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了解安全生產條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機構的規定;熟悉安全設施、危險物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規定;熟悉生產經營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其他規定。
3、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了解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義務;熟悉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權利。
4、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了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的職責;熟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容。
5、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了解各級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的職責;了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定;熟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6、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了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責任追究的規定。
第三節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在工程建設中增強質量意識、保證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考試內容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一般規定
了解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熟悉建設工程活動的基本原則。
2、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3、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4、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5、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的一般規定。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了解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監督管理的一般規定。
8、建設工程質量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設工程質量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應試人員在工程建設中樹立安全意識、保證工程安全。
考試內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一般規定
熟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掌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
2、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3、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了解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4、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熟悉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施工單位應承擔的主要安全責任。
5、政府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了解政府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時所採取的主要措施。
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了解政府管理部門應急救援的職責及應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熟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一般規定。
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建設工程安全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各類建設工程安全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節 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山東省人大頒布的《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山東省燃氣工程的安全審查、燃氣經營許可、燃氣安全宣傳、監督檢查等各項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在燃氣行業從業中增強燃氣安全意識、保障燃氣安全。
考試內容
1、山東省燃氣管理的一般規定
了解本條例的立法目的;熟悉本條例的適用范圍。
2、燃氣工程規劃與建設
熟悉燃氣專項規劃編制、審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掌握燃氣工程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的基本要求。
3、燃氣經營管理
掌握燃氣經營許可的具體規定;掌握燃氣經營企業在經營管理中應遵守的各項規定。
4、燃氣使用管理
掌握燃氣用戶在使用各類燃氣時的用氣規則及禁止性規定。
5、燃氣設施與器具管理
熟悉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相關規定;熟悉各類燃氣器具在生產、經營、檢測、安裝維修時的各項要求。
6、監督檢查與事故處理
熟悉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主要職責;掌握燃氣事故處理的內容和程序。
7、法律責任
了解各類燃氣違法行為及責任主體;熟悉違反本條例應承擔的具體法律責任。
第六節 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條例
考試目的
本節的內容是濟南市人大頒布的《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條例》,旨在檢驗考生對濟南市的燃氣經營、燃氣使用及燃氣設施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進應試人員提高燃氣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
考試內容
1、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定
熟悉本條例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掌握濟南市燃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2、燃氣設施安全管理
掌握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具體要求;掌握燃氣設施搶險搶修的具體規定;熟悉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維修、更新責任的劃分。
3、燃氣經營安全管理
掌握燃氣經營企業經營管理的具體要求;掌握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具體要求。
4、燃氣使用安全管理
掌握各類燃氣用戶安全用氣及安全使用燃氣設施、器具的具體規定。
5、監督檢查
熟悉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主要職責和許可權。
6、法律責任
熟悉各類燃氣違法行為及具體罰則。
主要參考教材
1、高福燁等編,《燃氣製造工藝學》,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段常貴主編,《燃氣輸配》第三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1.12;
3、同濟大學等編,《燃氣燃燒與應用》第三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4、《燃氣工程施工》,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5、《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6、《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06
7、《天然氣管道試運行投產規程》SY/T6233—2002
8、《天然氣管道運行管理規范》SY/T5922—1994
9、《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
10、《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94-2003
11、《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63-1995
12、《城鎮燃氣埋地鋼質管道腐蝕控制技術規程》CJJ9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