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用戶在該交易系統中沒有個人的賬戶。
股票開戶
股票開戶流程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證券營業部開戶
(1)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2、銀證通開戶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Ⅱ 大股東是公司法人的股票解禁後會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大股東是公司法人股票解禁之後,對股票沒有什麼任何的影響,只不過價格變低了。
Ⅲ 買股票時顯示提交失敗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
這復種情況是交易系統沒有自製己的股票賬戶,如果能夠順利登錄交易系統,用的交易系統是開戶是交易所給的指定軟體,然後在交易就沒有這樣提示了。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開立股票賬戶的注意事項如下: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註:所有證券公司以及各大銀行。
Ⅳ 購買股票顯示有股東限制是什麼意思請股神指教
是不是你未開通某些許可權導致無法購買股票,如你想買入創業板股票,卻僅開通了滬深兩市購買許可權而沒開通創業板購買許可權。
Ⅳ 上市公司原股東如何解禁手裡的股票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股東解禁劃分為「大小非」。俗稱的「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Ⅵ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他的股票該怎麼辦呢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意思是控股股東不得再擔任與證卷相關的職務,其持有股票是不受影響的。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6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5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從業人員;
(四)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證券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第五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3至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者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等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5至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
(二)從事保薦、承銷、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採取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應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
(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6—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七)組織、策劃、領導或者實施重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活動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六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單獨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一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並可同時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配合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三)受他人指使、脅迫有違法行為,且能主動交待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第八條 共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需要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對負次要責任的人員,可以比照應負主要責任的人員,適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十條 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者因同一違法行為同時被認定有罪或者進行行政處罰的,如果對其所作有罪認定或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並因此影響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基礎或者合法性、適當性的,依法撤銷或者變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十一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中國證監會將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或指定媒體向社會公布,並記入被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的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宣布個人或者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施行的《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證監〔1997〕7 號)同時廢止。
Ⅶ 股票解禁是利好還是利空
限售股市值解禁對公司的影響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來分別討論。
一般來講,如果解專禁股的股東是自然人小股東。屬那麼為了達到套利的目的,通常都會在股票解禁後迅速拋售,因為其成本很低,套利空間非常大,而且如果存在主力想通過故意砸低股價來逼出散戶這種情況的話,股價就會跌得很慘。如果解禁股股東是機構投資者或者國資股等,他們為了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有想將公司做大做好的想法,就不會大量拋售股票,希望能將股價維持在平穩的水平,甚至造成微微上漲的情形。但如果是增發解禁的話,由於機構持股人在定增時一般會享受一定的折扣,這些優惠的目的就是在解禁之後能賣個好價錢,機構投資者此時會有很強的賣出慾望,所以這樣也會造成股價的下跌。
就投資者心態而言,如果持有者認為後市會有很好的行情,就會繼續持有受傷的股票,不會對股價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果認為當前股價過高,就會有拋售的可能性;對於主力而言,要考慮到他是否持有足夠的籌碼或者目前是否有建倉的趨勢,會對股價造成或漲或跌的影響。
Ⅷ 買入股票時提示有股東限制是怎麼回事
股東限制沒有放行散戶購買
Ⅸ 大股東解禁對股價的影響
解禁股分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解禁只是一個時間窗口,解禁當日開始,解禁了的股票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投資者是否買入或者拋出,取決於自己。
股票解禁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取決於解禁數量,解禁後的大盤走勢以及投資者。如果解禁後,如果大盤下跌,投資者跟隨大盤的走勢,拋出手中的股票,這是利空消息,導致股價的下跌;如果解禁之後,碰上大盤大漲的行情,股票持有者繼續持有,外面投資者買入,這是利好消息,促使股票的上漲;解禁股的股東小股東較多,在解禁之後,他們可能會拋出手中股票,刺激股價下跌;股東大機構較多,在解禁之後,股價平穩或者上漲的機會較大,總而言之,股票解禁對股價的影響受大盤的點位、股票的走勢、持有者這三大因素影響。
股票限售解禁是利好還利空?
股票限售解禁是指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限制的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
股票限售解禁是利好還是利空,需要結合綜合因素,進行具體分析。
1、股東的類型。其大股東屬於大機構或者國有股東,他們會保持較高的持股比例,不會進行輕以的拋出手中股票,進行套現,對股價具有一定的穩定作用,反之,小股東較多,紛紛拋出手中股票,套現壓力增加,對股價有一定的打擊作用。
2、業績狀況。經營狀況良好的公司,股票解禁之後,套現需求不大;業績不佳的公司,在股票解禁後,投資者恐慌,紛紛拋出手中股票,套現需求較大,股價下跌趨勢可能性較大。
3、有無套現價格、增持計劃。上市公司答應較高的套現價格,大股東增持計劃,解禁之後,套現性較低,對股價有一定的好處,反之,對股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