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告和公告的區別是什麼
1、內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來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的,涉及內容多是國家大事或省市級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規定必須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項和非法定的事項,不能採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通告是用來發布在一定范圍內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的,它所涉及的事項一般沒有公告那麼重大。
2、對發文機關的限制性有較大不同
公告是一種高級別的文體,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項或法定事項時,才能由高級別的行政部門發布,這一點前面介紹公告的特點時已有闡述。
通告是一種高級機關和基層單位都可使用的文體,不僅行政機關可以制發,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自己的職權范圍之內,也可以制發。
3、發布范圍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國內外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採用的文種,它的發布范圍比較大,面向全國,有時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體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雖然也是面向社會發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個特定社區范圍內,而且內容也多是指向一個特定的人群,要求這一社區的某一類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
4、發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數是在報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紅頭文件的方式下發,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開張貼。
通告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刊登,也可以用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還可以公開張貼。
B. 公告與公示的區別
公告與公示它們的區別如下:
一、詞語內涵不同
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宣布的內容,包括向國內外宣布的重要事項、法定事項等,具體內容應當依據相關法律和政策。招標采購中的公告是專業性的或向特定對象發布的,絕大部分不屬行政機關公文。公告具有嚴肅、莊重、權威等特點。
公示同公告的內涵與性質不同。公示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事先預告群眾周知,用以征詢意見、改善工作的一種文體。公示具有公開性、周知性,科學性和民主性等特點。
二、確定性不同
公告發布的信息與通知不可更改,公示發布的信息與通知可以後續更改。
三、適用范圍不同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上至國家高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下至各機關部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向有關方面或人民群眾宣布重要事項的知照性公文。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C. 請問公告與通告有什麼區別
公告與通告的異同
《國家行政公文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從上述定義和實際運用的情況來看,公告和通告有兩個共同的特點:一是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圍,了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二是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朴莊重。
當然,這兩個文種的區別也是比較明顯的:
第一,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范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啟的范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第三,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這兩個文種在實際運用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混亂現象。在報紙雜志中,在公共場所的招貼欄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業開業的《鳴謝公告》,宣傳產品質量的《公告》,補交電話費的《公告》,《橋牌大賽通告》,老幹部體檢的《通告》,等等。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些作法都是不規范、不妥當的,「魚目混珠」的後果,使得這樣兩種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對公眾應有權威性和約束力。這種現象應該引起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注意。
D. 通告與公告的異同
通知與通告的區別在於:
1,適用范圍不同。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可見通知的適用范圍要比通告廣,在所有的公文中,通知的應用范圍最為廣泛。
2,收文機關不同。通知一般具有明確的受文對象,換句話說,通知主要針對的是主送機關發文,有明確的主送機關;而通告一般沒有明確的受文對象,也就是說,通告一般沒有明確的主送機關,都是泛指的,大多數都是直接行文或直達行文。
3,命令性程度不同。從通知的適用對象來看,通知的作用主要在於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這就說明通知具有很強的命令性和約束性,下級機關和有關單位必須履行上級機關所要求的事項;通告的作用主要在於要求下級或相關單位應當遵守或者周知,雖然通告也具約束性,但通告並沒有通知那麼強的命令性。
4,主要特點不同。通告具有專業性和行業性的特點,即:通告的內容多涉及到公安、交通、郵電、稅務、市政建設、工商管理以及金融等方面,行文中常常帶有一些行業術語。通知的內容則相對很廣泛。
通知的特點在於內容的真實性。真實是通報的生命。通報的任何情況、事實都必須是真實的,不能有差錯。其次是目的的告知性。
通告擁有知照性下行文,具有鮮明的告知性,一定的制約性等特點,因其內容多涉及具體的業務活動或工作,所以,通告在內容上還具有專業性的特點。
E. 「通告」與「公告」、「告示」的區別與用法
1.公告與通告的異同
《國家行政公文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從上述定義和實際運用的情況來看,公告和通告有兩個共同的特點:一是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圍,了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二是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朴莊重。
當然,這兩個文種的區別也是比較明顯的:
第一,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范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啟的范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第三,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這兩個文種在實際運用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混亂現象。在報紙雜志中,在公共場所的招貼欄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業開業的《鳴謝公告》,宣傳產品質量的《公告》,補交電話費的《公告》,《橋牌大賽通告》,老幹部體檢的《通告》,等等。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些作法都是不規范、不妥當的,「魚目混珠」的後果,使得這樣兩種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對公眾應有權威性和約束力。這種現象應該引起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注意。
2.公告、通告、告示,三者的共同點都是要對外發布,區別主要在於是否正式公文文種、主要用途上。
告示是舊時的一種用法,布告的意思。通告大眾的文件。不如公告和通告有權威性。
F. 公告與通知的區別
公告是較高級別的國家行政機關、法定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大事件或者法定事項的周知性公文。
通知是批轉下級公文、轉發上級及不相隸屬機關公文、發布規章、傳達事項,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周知、辦理或共同執行的普遍使用的文種。
拓展資料:
1.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發布的通告。如《毛主席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公告》。
2.公開宣告;宣布。
鄒韜奮 《事業管理與職業修養·關於領導機構的幾個要點》:「我如有事被處分,我只靜候公告,決不願纏夾不清地向著參加領導機構的同事探聽誰人在會議時說我好話,或誰人當時說我壞話。」
1.猶通曉。
《漢書·平帝紀》:「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至者數千人。」
2.把事項告訴人知道。
《水滸傳》第十九回:「先生何故只是冷笑?有事可以通知。」
3.告知事項的文字或口信。
巴金 《大鏡子》:「開會的通知不斷,索稿的信不停。」
G. 簡述公告與通告的區別
1、相同點 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圍,了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朴莊重。
2、不同點 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范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告啟的范圍不同。
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
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3、定義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H. 公告與公示的區別是什麼
二者的「內涵與性質」都不同。
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宣布。
公示:就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事先預告群眾周知,用以征詢意見、改善工作的一種應用文文體。
I. 公告和通告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一、釋義不同:
公告:
1、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如公告、布告或命令)
2、書面的或印刷的通告。
通告:
1、普遍地通知。
2、普遍通知的文告。
區別二、用法不同:
公告:公告的目的性很強,告知事項、布置工作、部署行動等等,需要下級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嚴格約束、嚴格要求,按照所發通知的內容來執行部署工作。
通告:通告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交流、了解情況,通過典型事例教育人們,宣傳先進思想和事跡,主要是起到一個教育宣傳的作用。
(9)在股市中預告與公告的區別擴展閱讀
一、公告的近義詞:
1、宣布[ xuān bù ]
解釋:公開正式告訴(大家)。
引證:毛澤東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我們現在是這樣做了。我們團結起來,以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內外壓迫者,宣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了。」
2、公布[ gōng bù ]
解釋:(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
引證:航鷹 《金鹿兒》:「為了不使被動局面進一步擴大,我立即找了老郭 ,提出先不公布選舉結果。」
二、通告的近義詞:
通知[ tōng zhī ]
解釋:把事項告訴人知道。
引證:巴金 《大鏡子》:「開會的通知不斷,索稿的信不停。」
J. 公告與通告的區別
1、相同點
它們都屬於公開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圍,了解其內容的人愈多愈好。
在寫法上要求篇幅簡短,語言通俗易懂、質朴莊重。
2、不同點
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范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性、知照性。
告啟的范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告啟面廣;通告的告啟面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使用許可權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而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3、定義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