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求: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與信貸風險問題
信用風險(Credit risk)。信用風險可定義為銀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對象不能按事先達成的協議履版行義務的潛在可權能性。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一項傳統風險, 也是最主要的風險。
而信貸風險則是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中隱含損失的可能性。二者為不同的概念,細究之下,信貸風險應屬於信用風險的一部分。
信貸風險分類為:市場性風險和非市場性風險兩類。市場性風險主要來自企業(借款人)的生產和銷售風險(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由市場條件和生產技術等因素變動而引起的風險);非市場風險主要指自然和社會風險。自然風險是指由於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經濟損失無法償還信貸本息的風險;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在社會上的行為引起的風險。
② 對銀行而言,商業銀行個人經營性貸款信貸風險有哪些
抵押質押物不足,個人信用不足,貸款戶經營風險不可控,追償問題麻煩
③ 我市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成因分析
商業銀行自身的原因
銀行間惡性競爭。伴隨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加強和入世後金融准入的逐步兌現,外資銀行將大批湧入,銀行競爭強度日益加大。各銀行為了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大搞儲蓄大戰,為爭奪客戶、搶占市場不擇手段,銀行在面臨吸存工作的「量」與放貸的「質」間的矛盾時,很難正確地處理二者間的關系並把握好「度」,這就給了企業可乘之機,多頭開戶、多頭貸款、短貸長用現象屢禁不止,在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不完善的情況下,銀行無法了解貸款企業的真實風險狀況,致使監管失控,金融秩序混亂。這種惡性競爭循環的後果就導致許多貸款成為不良,信貸風險大增。
行政干預多。實證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幹預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是信貸風險產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銀行信貸資金財政化、資本化現象頻頻出現,商業銀行成了企業投資經營風險和市場風險的實際承擔者。我國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各級銀行都受制於當地政府,這就為政府行政干預提供了可能。行政干預利益與干預損失間的不對稱助長了干預之風,這種特定體制下行政干預的再生產機制導致銀行貸款自主權難以落實,成為供給財政資金的口袋和企業經營風險轉嫁的犧牲品。有的地方政府則將地方經濟發展速度的快慢完全寄託於銀行貸款數量的多寡。為提高任職政績,地方官員會千方百計令銀行放貸。貸款一經發放,銀行就猶如掉進了無底洞,因為這些項目往往由地方財政支出,而地方財政每年都在透支,拆東牆補西牆,常常只能勉強支付利息,銀行出於終止貸款會得不償失的考慮,只能給企業展期或要求企業資產重組。地方干預導致銀行貸出了不少不合規的款項,加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信貸操作不規范。國有商業銀行現代企業制度尚未真正建立,仍存在責權利不明晰的問題。雖然各行信貸管理上都強調「三查」,但往往重貸輕管,由於貸前調查不細致、貸中執行不到位、貸後監督不得力而最終流於形式。比如由於我國商業銀行缺乏企業信息資料資料庫,加之我國處於經濟轉軌期,經濟結構、法律制度等變動很大,歷史數據年度過短,不具強可比性,不僅給風險計量增添了難度,同時也不利於信貸員的貸前調查;很多貸款在批復時要求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根據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而基層行執行時卻往往置之不顧,在相關手續尚未辦妥的情況下就將貸款一次性發放出去;此外,信貸管理的基礎工作也沒有做到位,貸款檔案嚴重短缺,不僅使銀行的資產保全工作喪失了時機,同時也給銀行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設置了障礙。
貸款資金趨向長期化。由下表可見,近年來我國銀行短期貸款逐年減少,而中長期貸款佔比則逐年增加。這將導致銀行資產的流動性降低,信貸資金周轉速度減慢,同時,貸款資金集中化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更加突出,對經濟平衡發展帶來負面效應。雖然長期貸款可暫緩風險的到來,但卻增加了潛在風險。加之我國信用環境不完善,企業信用評級的波動概率很高,貸款期限過長,無疑將會增大銀行的信貸風險,一旦累積的信貸風險暴露出來,勢必會造成嚴重的信貸損失,對銀行的長遠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銀行內控機制存在問題。首先,銀行管理者貸款決策過程缺乏制約,行政化色彩濃厚,「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其次,銀行內部控制還存在空白點,比如很多銀行都擁有額度較大的抵債資產,但還未制定抵債資產管理制度等;此外,銀行多層次的組織架構導致銀行市場反應遲鈍,影響了全行統一的風險控制和風險-收益的匹配,導致經營效益低下,不良資產大增。
信貸員綜合素質不高。在我國商業銀行中,信貸員對貸款的發放享有表決權,但由於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使得信貸員工作的風險與回報難以平衡,致使這一職位流動率頗高,很多高學歷的畢業生不願從事這一工作,間接造成信貸人員素質低下,尤其是懂經濟、計量、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嚴重匱乏,抵押物估價過高、決策失誤以及以貸謀私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信貸損失。
借款企業的原因
企業體制不健全是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根源。產權制度不完善、利益約束機制不對稱,使得銀行在信貸活動中處於被動狀態,信貸配給、投資飢渴症、企業行為短期化等問題接踵而至。轉軌時期,大批企業虧損甚至倒閉,很多銀行貸款化為虛有。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為支持國家保持社會穩定的政策,往往還得發放大量政策性貸款,諸多風險因素降低了銀行信貸風險的可控性。
在體制轉軌期,伴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不少瀕臨危機、無力還貸的企業借改制之機,逃廢銀行債務,懸空銀行債權。即使有的企業具有還貸能力,但主觀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諸如虛報利潤額、非法轉移資金、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等也層出不窮,給銀行信貸資金造成巨大損失,加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對於申請正常破產的企業,銀行的第一索賠權得不到應有保護的情況也十分常見。目前我國貸款違約案件普遍存在調查取證難、結案審判難、強制執行難的三「難」問題,加上訴訟費用高昂,令有些銀行不願訴諸法律,從而大大降低了法律效力,使得失信行為的法律解決機制大大弱化。
企業為獲取貸款,不擇手段,導致了尋租行為的出現,這些年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一些銀行高級官員被拉下水,成為設租的源頭,為一些不合條件的貸款開路,而這些貸款十有八九成為不良貸款,這種現象不僅對銀行信貸業務的規范化設置了障礙,而且動搖了社會的信用基礎,極大地損害了國家的形象,降低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
外部環境的原因
社會信用環境缺失。據鄭州市企調隊對該市107家企業調查,發現企業信用缺乏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障礙。107家企業參加資信評估的佔53.3%,其中沒有達到A級的企業佔51.5%,AAA級企業只佔18.7%。還有近1/2的企業資信觀念淡薄,不願接受評估。銀行業是由信用支撐的行業,社會誠信體系不單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生命線,而且是整個金融體系的基本保障。然而由於我國當前經濟正處於轉軌時期,產權制度改革尚在進行之中,加上法制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沒有建立,社會上坑蒙拐騙、欠債不還、金融欺詐的失信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信用缺失者的行為得不到處罰,就會使恪守信用者產生信用缺失「有利、有理」的認識,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調整。銀行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敢輕易發放貸款,「惜貸」現象一度盛行,同時也導致信貸風險呈現集中化趨勢。若任由這種狀況持續下去,最終整個經濟領域的公信力將會喪失,信用缺失將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成為危害社會經濟發展的壁壘,給銀行帶來的只會是信貸風險的劇增。
法制不健全。雖然目前我國已陸續出台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破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但仍有一系列與信貸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信託法》、《政策性銀行法》、《社會保障法》等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這些法律本身內容過於簡單,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與國家政策相悖,致使銀行在債權保全工作上障礙重重。根據世界銀行的一份調查,我國國有企業的破產過程對債權人保護不夠,債權銀行一般只能回收其3%-15%的債權。1998年全國法院受理的經濟糾紛和債權債務民事糾紛案件為289萬件,約佔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其中,判決未執行的案件數量達53萬件,1999年1-5月份,又激增至85萬件,未執行的標的數量達2534億元。「起訴不受理,受理不開庭,開庭不宣判,宣判不執行,執行不見效」這句順口溜反映的就是這種情況。由於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問題,常常會「賠了夫人又折兵」,故銀行一般不願採用這種途徑。如此一來,不但加大了銀行潛在的信貸風險,更加劇了社會信用狀況的進一步惡化。
金融市場發育遲緩且不規范,使得信貸風險的產生成為必然。一方面,企業融資渠道狹窄,在直接融資有限的情況下,只好轉向銀行貸款;另一方面,居民投資無門,大量資金以存款儲蓄形式湧入銀行。對借款人的軟債權和對存款人的硬債務,使得銀行成為信貸風險的聚集地,在當前我國信貸衍生工具較為匱乏的條件下,銀行只好被動地接受風險。另外,利率自由化進程的加快也可能會使商業銀行資產質量進一步下降。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低、不良貸款比率高問題十分突出。在利率放開以後,銀行間競爭將趨向白熱化,為吸引資金流入,商業銀行將不得不提高存款利
④ 信貸風險的分析有哪些
信用貸的風險分析首先是借款人資質,還款能力,還款意願等方面,這些都是銀行風控必須要做的審查,尤其是無抵押物的信用貸,這就是為啥目前的優質信用貸主要鎖定體制內單位的員工,另外就是喜歡組織團辦,團體辦理不容易出現違約。
⑤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⑥ 個人經營性貸款的操作流程和存在的主要風險點在哪裡
無抵押貸款操作需要文件:
1 銀行流水,直接關繫到能申請到的貸款額度。
2 個人徵信報告,在北京市月壇北街能打到,免費的
3 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由你所在單位開具。裡面涵蓋具體職位信息,收入信息等。
4 工作證,這個一般公司都會有的,就是工牌。
5 身份證,不用說了,二代身份證才是標准。一代身份證到哪裡都不好使。
6 個別公司需要提供住址證明,也可以是水電費單據。
以上是一般需要提供的無抵押材料,不管哪裡,都是差不多的資料。需要亂七八糟資料的,另外收費也是含糊不清的話,樓主可以另外選擇一家,這家肯定是死騙子。
無抵押公司的操作流程這里不能說的太具體,有些涉及人家公司的內部機密。
首先,你把以上資料遞交上去,無抵押公司的業務員看過之後,一般都會和你溝通,資料是不是合格,是不是缺了什麼,什麼時候能補全等等等一些小事,如果都沒事的話,那麼業務員聯系你的,就是資料合格,你可以簽合同了。簽合同的時候有一個小插曲,就是必須要提供一個老家座機號碼,可以是親戚朋友的。簽完合同過後大約3到5天就能放款。
其中要注意的就是利率問題。一般無抵押公司除了收利息之外沒有任何費用。利率問題不同的公司都有不同的收費方式,但大約就是那麼多,樓主可以自己選擇一下。第二就是時間問題,貸款多久,多久能放款,什麼時候還等。
要貸款最好找正規的銀行或者投資公司,您可以咨詢151下我的5806一個朋友9736,他銀行信貸員,問下您的情況是否可以通過正規銀行貸出,這樣比較安全,放心
⑦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涵義:
信用風險是指由於信用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而導致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確切地說,是所有因客戶違約而引起的風險。
比如資產業務中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引起的資產質量惡化;負債業務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取現款形成擠兌等等。
2、形成原因:
信用風險是借款人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足額償還債務或銀行貸款而違約的可能性。
發生違約時,債權人或銀行必將因為未能得到預期的收益而承擔財務上的損失。
信用風險是由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經濟運行的周期性:
在處於經濟擴張期時,信用風險降低,因為較強的贏利能力使總體違約率降低。在處於經濟緊縮期時,信用風險增加,因為贏利情況總體惡化,借款人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足額還款的可能性增加。
(2)對於公司經營有影響的特殊事件的發生:
這種特殊事件發生與經濟運行周期無關,並且與公司經營有重要的影響。例如:當人們知道石棉對人類健康有影響的的事實時,所發生的產品的責任訴訟讓一個著名的在石棉行業中處於領頭羊位置的公司破產並無法償還其債務。
(7)商業銀行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風險分析擴展閱讀:
1、信用風險有四個主要特徵:
(1)不對稱性:預期收益和預期損失不對稱,當某一主體承受一定的信用風險時,該主體的預期收益和預期損失是不對稱的。
(2)累積性:信用風險的累積性是指信用風險具有不斷累積、惡性循環、連鎖反應、超過一定的臨界點會突然爆發而引起金融危機的特點。
(3)非系統性:與市場風險相比,信用風險觀察數據少且不易獲取,因此具有明顯的非系統性風險特徵。
(4)內源性:信用風險不是完全有客觀因素驅動的,而是帶有主觀性的特點,並且無法用客觀數據和事實證實。
2、信用風險的特點:
(1)風險的潛在性。很多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明知還不起也要借,例如,許多國有企業決定從銀行借款時就沒有打算要償還。據調查,目前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高達80%左右,其中有70%以上是銀行貸款。這種高負債造成了企業的低效益,潛在的風險也就與日俱增。
(2)風險的長期性。觀念的轉變是一個長期的、潛移默化的過程,尤其在當前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這一過程將是長久的陣痛。切實培養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契約」規則,建立有效的信用體系,需要幾代人付出努力。
(3)風險的破壞性。思想道德敗壞了,事態就會越變越糟。不良資產形成以後,如果企業本著合作的態度,雙方的損失將會減少到最低限度;但許多企業在此情況下,往往會選擇不聞不問、能躲則躲的方式,使銀行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也不能彌補所受的損失。
(4)控制的艱巨性。當前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理措施,都具滯後性,這與銀行不良資產的界定有關,同時還與銀行信貸風險預測機制、轉移機制、控制機制沒有完全統一有關。不良資產出現後再採取種種補救措施,結果往往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