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可轉債轉股價
可轉債轉股價就是股票發行公司發行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債券基金。可轉債是一種債券,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想跟你借錢,但是他沒什麼錢,於是他向你發行了可轉債,每年只給你1%~2%的利息,並承諾你可以在這一段時間內把這債券轉換成他們公司的股票,如果你轉換成股份,變成公司的股東的話,他們就不用還你錢了。
可轉債的特點:
1、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2、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3、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4、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1)調整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注意的風險
1、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⑵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固定的嗎
不是的。一般有幾種情況,會導致轉股價改變
一、公司因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況(不包括因可轉債轉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轉股價調整公式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A*k)/(1+k);
兩項同時進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D+A*k)/(1+n+k)。
其中:P為初始轉股價,n為送股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
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息,P1為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二、觸發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公司董事會提出了向下修正議案,並且得到股東大會的通過。例如新鋼轉債募集說明書裡面就有這樣一條
7、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
在本可轉債存續期間,當本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20個交易日中有10個交易日
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
案並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可轉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
較高者,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
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⑶ 可轉債轉股價上調條件如何才能上調
股價上調什麼意思?股價上漲?
可轉債的價值,一般有債券的保底性,還有轉專股的收益不屬確定性。
如果100元一張的轉債,25元轉股價,轉股的話轉四股;假定標的股上漲一倍,現價50元一股了,那麼轉股的話,這張轉債就價值200元了,這就有了漲價的內在動力。那麼股票的上漲趨勢也會影響轉債的價格,投資人就會綜合考慮後給出市場認同的價格了。
謝謝你的提問
望採納
⑷ 可轉債開始轉股後還能下調轉股價么
一般會下跌,但也不一定。主要不得看主力的意圖和動向了,若股票價格已提前下跌,這時版反而會趁機上權升。由於分紅轉股,轉股價就要相應調整。
可轉債上市價格一般是按面值賣的,100元一張。可轉債的價格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普通的債券,持有他每年能得到利息。另一部分是看漲期權。兩者相加就是可轉債的價格。由於股票的價格隨公司經營的變化不斷變化,所以看漲期權的價值波動很劇烈。同時,社會的資金成本不斷變化,也導致債券部分的價格上下波動。這就導致可轉債的價格波動很劇烈,有時候能遠低於面值,也能遠高於面值。我建倉的時候,底倉部分最喜歡配置可轉債。
⑸ 轉債轉股價格
好的地方是,山鷹不用還錢,將負債變為權益,有助緩解目前的財政壓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東多了,收益被攤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對股價總體而言影響不大,稍微利空多一點點。
⑹ 什麼事可轉債投資裡面的轉股價和轉債價
轉股價格是當初可轉債上市的時候就設定好的,每張可轉債的價格當初都是10元每張。
⑺ 請教可轉債轉股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一、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可轉換公司債券招募公告中有約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
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⑻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可以隨便更改嗎
所謂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由公司發行的,投資者在一定時期內可選擇一定條件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通常稱作可轉換債券或可轉債。這種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雙重屬性。
可轉換公司債券有何投資價值
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保證本金的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於:
1.可轉換公司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可轉換公司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公司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