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原本每天往返上海太倉工作,住在太倉,在上海無居住地,要怎麼隔離
在此規定期間,不能再每天往返上海太倉工作了。因為出一次太倉,再次返回太倉,就需要居家隔離14天。
❷ 為什麼太倉號稱為「上海的後花園」呢
另外太倉本身的優勢也很明顯,存在很強的發展潛力。它的旅遊資源很豐富,在境內擁有很多出色的景點,比如金倉湖和沙溪古鎮都是不錯的去處,每年都會吸引很多遊客來到此處留下足跡,素來還有眾多的美譽陪伴在左右。如果之後它可以把自身的優勢全部凸顯出來,相信會帶來更好的發展前景。對於中國最像上海的城市,由蘇州代管,生活習俗和語言文化相似度高,不知你怎麼看?
❸ 我公司從上海搬到太倉,以前是上海的底薪上海的社保,現在公司要給我們交太倉市的社保,底薪還會發上海嗎
這個要看公司是如何規定的,
不過,這種情況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需要告知員工具體情況,並徵得員工的同意,
否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❹ 太倉並入上海有可能嗎
決對不會的。太倉有個港口,江蘇怎麼會放手啊
❺ 上海工廠搬遷到太倉我們員工在工廠幹了十七年。不知道怎麼賠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十七年,一般情況下,補十七個月工資。但是如果你的月工資高過上海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❻ 太倉最近幾年會並入上海嗎
目前沒有這可能的幾年內,只會納入共同發展輔助城區
❼ 2020年1.28日到上海後怎麼回太倉
從上海回太倉的話其實是有很多條道路的
有經濟補償。因用人單位搬遷而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與勞動者不能協商一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有爭議,當事人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不收費),依法維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❽ 聽說太倉和上海馬上要被上海收編了是不是真的
太倉管嘉定沒錯,但現在的太倉只是那時的鎮洋縣,
嘉定縣
含寶山+鎮洋縣=太倉州。後來太倉州拆了,鎮洋縣才更名
太倉縣
的,太倉一詞為今太倉轄區(鎮洋縣)獨有。嘉定的
歷史書
上這樣寫的。
❾ 太倉會並入上海嗎
國家發改委還沒有這方面的打算,就目前來說太倉並入上海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