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特點和意義是什麼
入選深證成指指數是是指在證券市場中,某一個企業的股票被選入恆生綜合指數、道瓊斯指數等指數的現象。同時入選這三隻指數,意味著該公司已經從當地的一家上市公司,發展成為具有行業成長代表性,對股東投資回報穩定,較好地承擔了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為市場投資者積極認同的上市公司。入選三隻指數樣本股以後,該公司的二級市場走勢,將對深證100指數、深證紅利指數,泰達環保指數表現產生影響。
⑵ 深證綜合指數是什麼意思
深證綜合指數指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
⑶ 深證綜合指數是什麼意思
深證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
⑷ 為什麼同花順上顯示,深證成指成交金額比深證綜指大
因為深成指成交額是深圳全市場的,而深綜指的成交額用它自己的,卻非全部,只有成分股的。
1、深證成份指數,簡稱深證成指(SZSE COMPONENT INDEX)[1] 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准選出50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股,用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數作為權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自2015年5月20日起,為更好反映深圳市場的結構性特點,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深交所對深證成指實施擴容改造,深證成指樣本股數量從40家擴大到500家,以充分反映深圳市場的運行特徵。截止至2015年6月1日,深證成指暴漲5.07%報16971.53點
2、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調整。
新股票上市後「基日成分股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成分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一天收盤價
從2007年11月19日起,變更為從上市第十一個交易日起納入指數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按下式調整。
新股上市後,「基日指數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指數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十個交易日收盤價」
⑸ 上證綜指、深證綜指價格與行業板塊的判別分析,應該怎麼分析
上證綜指選的都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得股票,以6開頭,大多為大盤股!
深證綜合指數,都是深證證券交易所以0開頭,多位中小盤股
⑹ ·上證綜指和深證成指都怎麼理解
上證綜指通常是指技術壓力和支撐 。
從階段上海綜合指數的移動籌碼來看 ,其-1450點為其重要套牢密集區 ,而目前的重要支撐位於1090一線 ,如果明年實施基點1000點 ,其支撐變阻力 ,盡管實際上並非如此 ,但由於一些權重股的年尾拉抬 ,其將起到吃力不討好的境地 ,1090支撐位又成為滬市較大的重要心理阻力區 。
最後 ,從歷史上來看 ,每一種新指數的推出均會出現較大的上下落差 。
新綜指的計算
新上證綜指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100
市價總值=∑(市價×發行股數)
其中 ,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亦稱為除數 。
修正方法(技巧)
當市價總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 ,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 ,以維持指數的連續性 ,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原除數=修正後采樣的市價總值/修正後的除數由此得到修正後的連續性 ,並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
當股票分紅派息時 ,指數不予修正 ,任其自然回落 。
根據上海股票市場的實際情況 ,如遇下列情況之一 ,須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數量變動(送股、配股、減資等等);
(4) 股票撤權(暫時不計入指數)、復權(重新計入指數)
(5) 匯率變動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計入指數 ,即當天不計入指數 ,而於當日收盤後修正指數 ,修正方法(技巧)為:
當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當日的市價總值+新股的發行股數×當日收盤價/修正後的除數
除權:在股票的除權交易日開盤前修正指數:
前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前日的市價總值+除權
「深證成指」即「深證成份股指數」,他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
計算方法是: 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
⑺ 深證綜指和深證成指區別是什麼
股價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制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根據股價指數反映的價格走勢所涵蓋的范圍,可以將股價指數劃分為反映整個市場走勢的綜合性指數和反映某一行業或某一類股票價格走勢的分類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該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深證綜合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全部A股和B股上市股票的股價走勢。此外還編制了分別反映全部A股和全部B股股價走勢的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深證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2年10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點。深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為基日,1992年10月6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點。
深證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該指數取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成份股指數於1995年1月23日開始試發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啟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及行業分類指數,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還就A股編制分類指數,包括工業分類指數、商業分類指數、金融分類指數、地產分類指數、公用事業分類指數、綜合企業分類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選取樣本時考慮的因素有:1.上市交易日期的長短;2.上市規模,按每家公司一段時期內的平均總市值和平均可流通股市值計;3.交易活躍程度,按每家公司一段時期總成交金額計。確定初步名單後,再結合以下各因素評選出40家上市公司作為成份股:1.公司股票在一段時期內的平均市盈率;2.公司的行業代表性及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3.公司近年的財務狀況、盈利記錄、發展前景及管理素質等;4.公司的地區、板塊代表性等。為保證指數的代表性,必須視上市公司的變動更換成份股,深圳證券交易所定於每年1、5、9月對成份股的代表性進行考察,討論是否需要更換。
⑻ 深證綜合指數的計算范圍
(1)
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稱為指數股。
(2)
綜合指數類的指數股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深證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深證B股指數。
(3)成份股指數類的指數股(即成份股)是從上市公司中挑選出來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於計算深證成份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成份股按其行業歸類,其A股用於計算行業分類指數。
⑼ 深證綜合指數的介紹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