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籍經歷了一次大改革後,作為外來者要落戶上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可辦上海戶口種類大全
一、人才引進政策:
1、 本科學歷層次:本科有學位,高新技術企業做技術方面的工作,畢業3年以上;
2、碩士學歷層次:碩士有學位,理工科類專業,畢業2年以上;
3、高級職稱層次:本科有學位,高級職稱已評上3年以上者。可隨遷配偶和小孩。
4、博士,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級人才。
5、省、市級獎項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結婚時間不足一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1) 配偶一方是高級職稱;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獲省部級獎項者;
(4) 上海戶口方是中級職稱3年以上者;
(5) 上海戶口方是本科有學位,專業是計算機、電子、信息類專業者;
(6) 上海戶口方單位是集成電路企業者,而上海戶口方是技術崗位的;
(7) 上海戶口方是碩士,在滬工作3年以上者。
2、 結婚3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1)上海戶口方有中級職稱但不滿3年;
(2)上海戶口方是碩士,畢業3年;
3、結婚5年就可以辦理的情況:
除了1、2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情況外。
三、人才引進程序
1、單位備齊材料
2、報市、區、縣人事局審核批准;
3、批准後,開具「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4、憑「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上海落戶地所屬區、縣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准遷證」;
5、憑「調令」和「准遷證」到原工作單位和戶口所在地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出和檔案轉遞手續;
6、來滬報到並辦妥檔案轉遞手續後,憑《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由承辦部門出具「申報戶口證明信」;
7、到上海落戶地派出所或警署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2. 上海戶籍改革制度前段時間剛剛出台,想問一下其中一直提到的「居轉戶」是什麼意思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 上海戶籍改革……憤怒了
兄弟放心,我也是上海人。初見這篇文章也有同感,但仔細一想不大可能。引進的都是人才,比我們強,比我們有實力。上海海納百川,才稱為上海。現在常住戶口1500多萬,流動800萬還有好多沒登記的。不可能都成為上海人。另外上海在地方保護政策上做的已經很好了。現在四金政策全國都在執行,就上海是例外。雖說已不晚了。但當務之急先把我們這些土人強大起來。那樣我們上海才能更強大。不然按兄弟的意思,上海乾脆像科索沃一樣獨立吧。
4. 上海戶口落戶政策2020
2020年上海將完善「居轉戶」等人才引進政策。應勇指出,2020年上海將加快建設國際人才高地。深入實施人才高峰等引領性人才工程,完善居住證轉戶籍等人才引進政策,加快形成更具競爭力的人才集聚制度。促進人才柔性雙向流動,提升人才市場服務能級,加快形成更為順暢的人才流動機制。
探索開展跨專業新興領域職稱評價,推進技能人才多元評價,加快形成更加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機制。人才是第一資源,要以海納百川的胸懷擁抱人才,以宜業宜居的環境留住人才,以前景廣闊的發展舞台成就人才,使上海始終成為各類人才近悅遠來、追夢圓夢的熱土,始終保持澎湃不竭的發展動力和創造活力。
(4)上海戶籍改革擴展閱讀:
轉戶條件
居住證轉戶籍也是方案的另一個主要內容。此前據媒體報道,上海正在細化第四次戶籍改革以吸引人才。其中一種方案建議實行打分制,凡滿足七大類指標累積得分達到100分者,即可具備入戶上海的條件,包括:1.學歷;2.在滬就職;3.在滬繳納社會保險;4.在滬繳納個人所得稅;5.外省市(海外)工作資質;6.特殊成就;7.在滬創業投資納稅。
這一方案在公平性、普適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有所提高。它事實上給了公眾對於未來的明確預期,有利於公民通過合理合法的努力,去為社會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比起當前很多地方過於嚴苛地規定哪一類人才可以入戶,上海的綜合積分制更科學、更普適、更公平。
這樣的綜合積分,也使戶籍人口的增加始終處在有序的、財政和社會都能容納的范圍內,防止入戶「井噴」導致可能的公共資源緊張,是一種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5. 外地戶口如何轉上海戶口
一:按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上海常住戶口: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 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 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4. 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 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二: 《辦法》同時規定,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常住戶口:
1. 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 (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 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 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 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滿足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需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
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
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企業納稅完稅證明;
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
6. 上海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文件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上海居住證持有人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受理工作進入操作階段,這也意味著上海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正式實施。不過,不少網民認為,居住證轉戶籍的門檻過高,此次能夠真正落戶的人數應該非常有限。
■申辦條件:
持居住證累計滿7年
在外界普遍關注的申辦條件上,細則對《試行辦法》作了進一步細化:《試行辦法》規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實施細則明確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對於《試行辦法》中規定的「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明確是指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正常繳費累計滿7年;此外,對於《試行辦法》中關於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規定,也進行了細化。
■激勵條件:
連續3年納稅百萬以上
而在激勵條件上,細則也作了進一步細化。例如,細則明確了對遠郊地區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人才積聚的鼓勵和引導,規定在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對於納稅額及聘用員工達到一定標準的規定,《實施細則》明確,是指創業人才在上海市投資創辦的企業,連續三年納稅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員工100人及以上的創業人才,可以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毛大立還表示,對於沒有「職稱」概念的外企和私企員工,可通過薪酬或納稅來替代職稱條件,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或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管理技能平均收入水平的,可以不受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在農民工是否也能落戶的問題上,毛大立表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也可提出申請,尤其是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的先進製造業中骨幹企業的藍領工人,他們當中有很多都是農民工。
■陽光操作:
審核通過名單將在網上公示
在昨日實施細則公布前,不少上海居住證持有者普遍擔心「依次輪候」能否公開透明,他們擔心在轉戶籍的過程中會出現「走後門」、「插隊」等問題。此前,一些居住證持有者還在網上公開呼籲通過公示讓居住證轉戶籍能陽光操作,並做到真正的公平、公開。
昨日上海市公布的《實施細則》對這一問題做出回應稱,為體現申辦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和申辦的透明度,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將審核通過的人員信息在政務網上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及相關證明。
■適用人群:
不同人群持證及參保年限條件
7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遠郊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者
年均納稅百萬者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
7. 怎樣才能申請上海戶口2017年最新條件匯總
上海市政府發布了關於戶籍改革的若干意見,新的文件中提出,上海將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直接落戶政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
政策已出,我們能做的不是討論,更不是抱怨,而是仔細看清每一款條例,弄清楚究竟什麼樣的條件才能辦理上海戶口並落戶。
依照目前施行的方案,想在上海落戶,你需要成為下面三類人之一。
第一類
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務員、事業編制、國企等且滿足用人單位落戶條件的可直接落戶。
第二類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可落戶。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超過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擁有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於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其中,4、5、6、7、8、9淺顯易懂,今天重點分析一下1,2,3需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
1、居住證滿7年
既然是居住證滿7年,首先得辦一個居住證。而辦理居住證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上海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上海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上海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上海市居住6個月以上。
三、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居住證積分超過120分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基礎指標:
但是要注意了:累計7年,每年都要達到120分才可以哦!(無論是居住證到期,還是忘記的原因,只要中斷,積分都會清零的哦)而且據數據顯示,從2013年居住證積分制實施至2015年年底,共有110萬人申請了居住證。經過審核確認,其中有30萬人積分分值達到120分以上。這30萬人中,約有2.6萬人取得了上海戶口,其中1.1萬人直接落戶,1.5萬人居住證轉戶籍。
為什麼比例會這么低?那是因為還有第三個條件——買房!
3、買房條件:
首先,你必須是已婚人士。單身狗,就別妄想擁有上海戶籍了;
第二,你必須5年內連續交滿社保及個稅60個月;
第三,你必須攢夠錢付首付。現如今,上海的房價已經可以用10/5/3來形容了,想買一套房子,腰包真的是完全看不到底啊;
第四,不能買只有40、50年產權的商鋪、loft、或者酒店式公寓了。這些房源是不能落戶的,買了你也拿不到上海戶籍。這下知道為什麼120分好拿,戶籍難入了吧。
第三類
滿足上海落戶新政的5類人才
第一、創業人才
居轉戶: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創業人才。
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創業人才。
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直接落戶: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第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居轉戶: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於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
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於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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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怎樣才能有個上海戶口
一、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9. 按國務院要求進行戶籍改革的省份有幾個
24個省份出台戶籍改革明確標准和時間表
9月2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布會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透露,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出台了具體的戶籍改革實施意見。
此時,距離2014年7月21日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已經過去整整14個月。在1年多的時間里,各地對於戶籍改革這塊「硬骨頭」,都使出了怎樣的招數?又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效?
各地設定目標與時間表
截至目前,已經出台具體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區是,新疆、黑龍江、河南、河北、四川、山東、安徽、貴州、山西、陝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蘇、福建、廣西、青海、甘肅、廣東、重慶、雲南、遼寧、湖北、內蒙古。
戶籍改革,改成什麼樣?各地都因地制宜地設定了不同的目標。但在設定目標的省區市中,劃定的時間表則是類似的:2020年。
在這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年份,多個省份都定下了不同的轉移農業人口數量目標。廣東,要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城鎮 落戶;湖北提出努力實現5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內蒙古和河北省都把轉移農牧民人口進入城鎮的數量定在400萬,而在廣西,這一數 字則定在600萬。
之所以有總量人口的落戶目標,是因為《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努力實現1億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同時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大量農業人口進入城鎮,帶來的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變化。
比如,江蘇省就提出,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要縮小到5個百分點;河北省提出,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要達到45%;青海則把這一目標定在50%。
而重慶除了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的整體目標,還根據本市的功能分區設定了更具體 的目標:在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和城市發展新區,要「突出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促進結構優化」;而在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渝東南 生態保護發展區,則突出「人口有序減載」。
之所以要重視「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是因為在目前城鎮的大量常住人口中,許多在城鎮工作的人員並未擁有相應戶籍,無法享受一些城鎮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因此,重視這個指標,就單純追求「城鎮化率」更有意義。
定下目標之後,目前公布具體方案的24個省區市,不約而同地採取了「分割任務」的方式,將不同的任務分配給各部門,甚至不同部門的任務提出不同的時間期限。
比如,在重慶,由市公安局牽頭的任務是制定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辦法,2015年就要完成;同樣要在今年完成的,是由當地發改委、規劃局等部門制定的 人口發展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而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和各區縣政府負責的制定居住證實施細則,則定在2016年完成。
落戶政策趨向降低門檻
戶籍改革,關鍵是落戶。在以往的戶籍管理制度中,長期實行的是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二元結構,農村戶口者可以擁有自己的宅基地、農業用地等,城市戶口則是所謂的吃「商品糧」,享受諸如醫療、教育、就業、社保等城市帶來的服務和便利。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大量的農村務工人員進城打工,人口的跨省跨地區流動,給戶籍管理帶來許多挑戰。因此,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戶籍改革被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議題提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組成立後的第三次會議,就開始討論戶籍改革這項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議題。
在去年國務院的改革意見中,已經明確提出「取消城市農村戶口區別、實行統一登記」的意見。但具體怎麼落戶,什麼樣的城市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則各有分異。 這一點也是根據國家的總體意見精神——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所謂「放開」,也就是「降低落戶門檻」,指的是以往農村務工人員或流動人口難以達到的一些標准,現在有了松動。比如,在多地,無論住房是租賃還是購買, 只要穩定,就可以算作是合法穩定住所;只要有合法執業,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等條件,也都可以放寬。至於大城市的落戶,國家的意見是參加社保年限 要求不得超過5年,而在河南和安徽,這一要求已經放寬至參加2年、3年即可。
以福建省為例,在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廈門市三個地 區,就提出包括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在內的主要指標,以此為基礎,將建立積分落戶制度;而在省內 的其他地區,只要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有合法工作,未達法定婚齡的子女、父母,均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在廣東,達到上述條件的,同樣可 以將戶口遷入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人口密集城市以外的縣市。人口密度大的發達城市,在連續居住、參加社保等方面的年限要求更高;最發達 的廣州和深圳,其改革的重點則是吸收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專業人才」,加快調整人口結構。
在環繞京津的河北省,這樣的落戶政策松動 更具特色。除了全面放開城區人口100萬以下的設區市市區、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之外,對於距離北京和天津最近的五個地區——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 香河縣、永清縣和固安縣五市縣,則採取了「單獨設限」的方式,而非全面放開限制。至於這樣做的原因,則是因為北京和天津本身已是特大城市的規模,因此在其 周邊已經不適合布局大城市以上的規劃,而是要合理控制城市規模。
同時,除了農村向城市落戶,此番戶籍改革制度中的另一亮點,是解決以往按照政策無法落戶的「黑戶」問題。
比如,在新疆,就專門提出了針對無戶籍人員的落戶措施。無論超計劃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孩子、公民私自收養的人員還是非醫療機構出生的人員,只要經過公安機關審批,都可以予以落戶。而流動人口中的無戶籍人員,只要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也可以辦理落戶。
居住證及配套服務勢在必行
取消城鄉區別、統一進行人口登記之後,按照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接下來就是在城市中推行穩定的居住證制度。
2014年12月,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提出,居住證的持有者可以與戶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包括免費 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同時可以逐步享受諸如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社會福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高考等權利。此舉是為了解決長期在當 地務工、經商人員的落戶問題,也是對之前長期施行的暫住證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
在各地的具體改革意見中,「居住證」三字也都基本沒有缺席。江蘇、廣西、內蒙古、山東、廣東等地,均提出要全面建立、深化、健全居住證制度。只要在當地的城市居住超過半年,就可以申領居住證;以居住證為載體,經過各地不同的積分制度,則可以申請辦理常住戶口。
為什麼要下這么大力氣進行戶籍改革,同時設計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
答案是,現行的戶籍制度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給「外地」工作者帶來了諸多不便,進而影響人口的自由和優化流動。
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辜勝阻統計,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導致了60多種城鄉間的不平等福利,涉及就業、住房、醫療、社保、公共服務等方方面面。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這種不平等福利更為明顯,可謂「同城同工、卻不同待遇」。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閻雨表示,實現在法制基礎上的居住和遷徙自由,是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目標。但各地區之間以及大城市與小城鎮、城鎮與農 村之間,在就業、居住、社保等方面巨大的政策性差異必然存在,仍然無法快速實現均等化。就地方政府而言,戶籍改革就意味著給外來人口以市民待遇,也意味著 要擴大財政開支。就眼前的利益看,改革的成本是大於改革帶來的利益的,短期內會花掉大筆的錢,而沒有明顯的政績,這也是戶籍制度改革重要的阻礙。
這也就意味著,無論以怎樣的政策吸引外來人口進城落戶,根本的問題還是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擴大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這關繫到各地的財政負荷能力,因此各地的力度和進度也不盡相同。
比如,山東省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同時,明確進城落戶的農村人口將繼續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調節過渡期」;江蘇 的目標則更為具體,到2020年,江蘇隨遷子女與戶籍學生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參加升學考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例將達到100%,同時要落實省征地 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推進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
各地在推進「戶籍城鎮化」的過程中,也強調尊重農民的意見,不搞強制、不讓人「被落戶」。
內蒙古的改革措施就指出,不得把退出土地(耕地、草場、林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權等「三權」作為農牧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不得以生態移民、扶貧移民、土地集中整治、土地集中流轉等名義強迫農牧民落戶城鎮;山東省則提出,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在完全尊重農民意 願的前提下,開展試點探索,有序推進。
「戶籍制度改革背後,其實還是一個地方層次的財政能力、管理能力能不能與其實際規模或者和其地位相匹配的問題,是整個城市治理體系改革的過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彬說。
(來自新聞報道)
10. 上海戶籍新政
2016年留學人員落戶上海新政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需要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獲得本科、學士需要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2016年留學人員落戶上海需要先工作,再申請。參考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2016年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和市委、市關於深化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有關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制事務所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並在本市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非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見附件1)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畢業生參照「211」高校畢業生執行),並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並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於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