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工廠搬遷怎麼賠償
你的情況屬於重大勞動合同要素變更,你可以以此為由提出離職,並主張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是根據你工作年限計算,你工作7年不足7年半,給你7.5個月的工資,工作7年半不滿8年,是8個月的工資。
工作標准就是你的每月應得工資,包括發生的加班費,以及企業代扣代繳的社保公積金部分,企業承擔部分不算。
『貳』 上海勞動法關於公司搬遷怎麼賠償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因用人單位搬遷而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與勞動者不能協商一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有爭議,當事人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不收費),依法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叄』 企業拆遷評估應注意哪些事項
隨著我國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對城市污染控制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使得越來越多的工廠需要搬遷。此外,因不少企業在不斷擴大生產規模,當原生產場地達不到發展需求時,也需要搬遷。工廠搬遷,必須停止生產,必定給企業造成一定的損失。因工廠搬遷而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的評估,對於拆遷賠償的計量以及企業搬遷的財務預算,都是十分必要的。工廠搬遷,涉及企業的人、財、物,產、供、銷,影響到企業的方方面面,因此,對於企業這一損失的評估也比較復雜。這不但關繫到需要工廠搬遷的政府,還涉及作為當事人的企業,因此,又不能不予以重視。
近年來在工廠搬遷損失和費用方面的評估工作中,總結了以下一些體會。
一般來說,工廠搬遷對企業的影響或者說對企業生產經營方面造成的損失,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搬遷准備階段、搬遷階段和搬遷後恢復正常生產階段。這三個階段的損失可以一條曲線來表示,即開始從零開始逐漸上升(搬遷准備階段),上升至最高值(搬遷階段),然後從最大值逐漸下降至零(搬遷後生產恢復階段)。
下面,就這三個階段分別進行一些分析:
(一)搬遷准備階段:
⑴ 因工廠的客戶得知該企業搬遷的消息,從而對其交貨能力缺乏信心,因此定單會逐步減少轉移;
⑵搬遷企業不能在原地上新產品和擴大生產規模,喪失了發展的贏利機會;
⑶由於工廠將要搬遷,對原材料的定貨將逐步減少,這勢必在與原材料供應商的價格談判中處於不利地位;
⑷由於工廠將要搬遷,企業管理層必然為此投入精力,因此影響了工廠搬遷前的生產管理;
(5 )工廠新址建設的一系列費用,包括征地、規劃設計、廠房基建、裝修、工廠配套設施的建設等等。在這個階段,企業所受到的影響和損失是從零開始,並曲線上升。
(二)搬遷階段:
在搬遷階段,工廠完全停工停產。業務收入為零,但,企業的另一些開支仍需要支付,包括:
⑴生產經營中仍需要支付的費用:
A 、職工的薪酬(包括工資、福利、社保)以及當涉及職工後勤服務的建築也需搬遷時、還需要保障職工的後勤需求;
B、生產設備、運輸設備、辦公設備按月計提的折舊費用;
C 、管理費用;
D 、不在搬遷范圍內的銷售、營業網點的日常開支(房租費等)。
(2)財務費用:
因工廠搬遷貸款的利息支出。在這一階段,搬遷對企業的影響和導致的損失曲線上升,可能達到峰值。
(三)、搬遷後生產恢復階段:
在這一階段,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將逐步完成,生產和管理秩序 逐步恢復;客戶對企業交貨能力的信心逐步得到恢復;原材料供貨渠道逐步穩定;企業管理層主要精力逐步轉移;員工的情緒也逐步穩定;最後使工廠的生產效率達到搬遷前的水平,或因工廠新址各種條件的改善,而超過了過去。在這個階段,企業搬遷的影響和損失的曲線是下降的,直至零。
『肆』 企業拆遷由什麼部門評估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大 中 小 紅 綠 藍 黑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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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05號)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經2001年6月6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朱鎔基
二00一年6月十三日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
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六條 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實施拆遷。
第七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託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託。
第十一條 拆遷人委託拆遷的,應當向被委託的拆遷單位出具委託書,並訂立拆遷委託合同。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託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將拆遷委託合同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被委託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務。
第十二條 拆遷范圍確定後,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准,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三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並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五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八條 拆遷中涉及軍事設施、教堂、寺廟、文物古跡以及外國駐華使(領)館房屋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轉讓的,應當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同意,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有關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受讓人。項目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並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告。
第二十條 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於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拆遷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 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七條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第二十九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三十條 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二條 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章 罰則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擅自實施拆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並處已經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拆遷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並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1%以上3%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拆遷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可以並處拆遷補償安置資金3%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
(一)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實施房屋拆遷的;
(二)委託不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的;
(三)擅自延長拆遷期限的。
第三十七條 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轉讓拆遷業務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合同約定的拆遷服務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後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或者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1991年3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伍』 企業拆遷評估,企業搬遷經營損失評估
拆遷損失評估分三個方面:
不動產損失評估(指不能隨遷的財產的拆遷補償價值評估);
停產損失評估(指因拆遷而停產給經濟體造成的損失價值評估);
拆遷費評估(指隨遷財產拆遷的全部合理費用)。
拆遷涉及企業的人、財、物,產、供、銷,影響到方方面面,因此,對於經濟體損失的評估也比較復雜。這不但關繫到政府部門,開發商還涉及作為當事人的受損主體,因此,對於經濟體拆遷對生產經營方面造成的損失,可以從三個階段來考察,即:拆遷准備階段、拆遷階段和拆遷後恢復正常生產階段。這三個階段的損失可以一條曲線來表示,即從零開始逐漸上升(拆遷准備階段),上升至高值(拆遷階段),然後從大值逐漸下降至零(拆遷後生產恢復階段)。
評估的思路為:從拆遷准備階段到拆遷後生產恢復到未拆遷時的生產水平這段時間內,假定企業未發生拆遷且持續經營,那麼在這段時間內企業正常的經營收益減去拆遷期間的實際收益即可估測出經營損失。
北京中恆正源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專業提供因拆遷涉及的實物資產評估、經營損失評估及人員誤工損失評估等資產評估服務,具體損失評估服務項目如下:
1、魚塘拆遷損失評估:魚塘實物資產損失評估、魚塘經營損失評估;
2、養豬場拆遷損失評估:養豬場實物資產損失評估、養豬場經營損失評估;
3、養雞場拆遷損失評估:養雞場實物資產損失評估、養雞場經營損失評估;
4、奶牛場拆遷損失評估:奶牛場實物資產損失評估、奶牛場經營損失評估;
5、果園果樹拆遷損失評估:果園實物資產損失評估、果園經營損失評估、果樹評估;
6、羊場拆遷損失評估:羊場實物資產損失評估、羊場經營損失評估;
7、企業拆遷損失評估:企業實物資產損失評估、企業經營損失評估;
8、生產線拆遷損失評估:生產線實物資產損失評估、生產線經營損失評估;
9、特種資源拆遷損失評估:特種資源實物資產損失評估、特種資源經營損失評估;
10、其它資產拆遷損失評估:其它實物資產損失評估、其它經營損失評估。
『陸』 企業拆遷評估應該注意什麼
評估要經過評估機構的選定(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委託評估合同的簽訂(一般由房屋徵收部門作為委託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託合同)、實地評估、評估結果的公示解釋、評估報告單的交付等程序,評估主要是評估公司採取適當的評估辦法來評估,對於被拆遷人來說,需要關注的主要是程序是否合法以及結果是否合理。如果已經評估但分戶評估報告未轉交被徵收人,可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公開。
『柒』 企業搬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在企業拆遷中,對中小企業、廠房拆遷來講一般能獲得六部分補償項目。吳少博律師總結
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
你所佔用的土地要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那麼土地使用權應該怎麼補償呢?有這么幾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關的土地所衍生出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這可能是通過拍賣、一次性買斷等方式取得的。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經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或者說通過劃撥取得,這都是納入土地使用權賠償范圍。但是租賃權現在還劃定在債權的范圍內,沒有劃歸物權的形式,所以租賃權是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的。
二、廠房重置成新價
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後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於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牆的要求,但是用於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麼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費
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停產停業損失應該滿足哪些補償呢?
(1)預期利益損失,一年可產生的預期利潤是一百萬,拆遷造成經營中斷,造成三年的停產停業損失,這樣有可能要賠償三年的損失。
(2)違約的損失,企業和客戶簽訂了一百萬的合同,由於拆遷不能按時供貨,一百萬的違約成本是五萬塊,要補償企業的違約損失。
(3)財務成本,向銀行貸款一百萬,每年付財務成本利息,現在由於經營斷了,財務成本是累計增加的,所以財務成本也要納入停產停業損失中。
這些是可能遭受的損失。還有很多人會問道的人員安置遣散費,我們要糾正一下,人員安置遣散費只出現在國營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當中,一般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沒有,基本含在停產停業損失之列了。
四、裝修附屬物
對現有建築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動的,是按照重置費來算。實踐中一個水泵、變壓器、機器設備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范圍內。
五、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六、搬遷費用
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捌』 企業整體搬遷補償評估所需資料
企業整體評估所需資料
2010-3-12 11:5
企業整體評估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可能不同企業及不同評估機構稍有差別):
1、資產佔有企業全部資產、負債清查申報明細表;
2、企業評估基準日及前三年財務報表;
3、企業未來5年的收益預測表及其說明;
4、現金庫存檔點表、銀行對帳單和余額調節表;
5、往來款詢證函;
6、存貨盤點表;
7、產成品銷售價格表;
8、有關企業資產的產權證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9、有關企業資產的存放證明;
10、有關重要資產的購置發票、協議、付款憑證和照片;
11、車輛行駛證;
12、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13、借款合同;
14、關於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說明;
15、無形資產(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注冊申請及有關證書;
16、土地使用權證書;
17、當地基準地價或土地取得、開發費用的支付憑證;
18、長期股權投資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資協議、同期會計報表;如持股比例為50%及以上則需對其進行整體評估(需單獨提供本清單所列資料)
19、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增加資本的驗資報告;
20、房屋建築物的預(決)算資料以及當地的取費依據;
21、企業廠區總平面圖;
22、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資料;
23、企業管理當局就某些重大事項的聲明。
24、資產負債清查核實及調整的情況說明。
『玖』 房子馬上拆遷了要選放地方公司估價機構選票 有3投哪個好 1 上海房地產估價事務公司2 上海申楊房地產
這三家都是一級資質的,應當都不錯。
上海房地產估價事務公司,成立時間較長,前身是上海房地產評估中心,2000年脫鉤改制後成立,比較注重小團隊作戰。
上海申楊房地產估價公司,前身是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估價部,也於2000年脫鉤改制。
上海信衡房地產估價公司,由工商銀行估價部門脫鉤分離出來。
『拾』 企業拆遷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征地拆遷中五種評估方法分別是: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比較法、假設開發法、基準地價修正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最常見的評估方式,也就是所謂企業的地上建築物、廠房進行重置。選擇一個評估時間點,假如要求五月一日起進行實地徵收,由這個實際的評估時間點所得出的重置價值。例如,土建的價值+人工的價值+相關稅費的價值=所得重置價值,再扣除相應的折損率(70%或80%等)。
成本法在以前運用相當廣泛,土地價值,房屋價值都可以運用成本法進行評估,但現在590號令以及建設部的房屋徵收評估辦法都要求按照市場比較法。
第二、收益法
在590號令當中是有相關的要求,如果用於生產經營的對於其生產經營的評估要運用收益法,其實也就是預估一下未來預期收益,選取適當的資本化率來體現,把資本投入到不動產所帶來的收益率。資本化率的概念在實踐當中不常運用,意思是把不動產房屋、土地投入到相關的收益當中所產生的利潤率。
收益法主要評估一些在實踐當中進行實際生產經營的商業性質的主體,一些勞動附加值比較大、勞動性密集的行業、專利技術性行業可帶來的勞動收益成幾何倍增長的行業,原則上對其行業企業應按照收益法進行實際評估。
收益法在實踐的過程中運用不是很多,在實踐過程中與評估公司進行交涉的同時評估公司未涉及收益法部分,評估公司運用較多的是成本法和市場比較法兩種。
第三、市場比較法
需要注意的是,參照類似的房地產市場價值,意思就是要根據同區位、同地段、同性質(國有、集體)、同用途(商業、工業、住宅),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商業用途。在實踐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屬於什麼用地,要參考附地范圍之內相同性質的用地價值,主要是參照類似房地產市場的價值。
第四、假設開發法
假設開發法在實踐中運用不多,例如我所律師在貴州雲岩區遇到的案例,開發商反過來作為被拆遷人與政府交流,必然運用到假設開發法來進行實際評估,開發商需要土地利用實際開發,土地開發後目的可能作為商業、住宅也有可能是廠房,需要運用土地開發滿足開發的主體要件。所以要預估出土地開發後的價值,扣除相應的稅費、土地利用後相應的損耗等,所體現出的市場價值。
第五、基準地價修正法
基準地價修正法主要是評估土地在進行實際區位確定的時候使用的一種評估方法。按照土地的位置確定修正的系數以及修正出來最後的價值,在實踐當中應用不是很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