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論述財政補貼對經濟的消極作用
(1)財政補貼使補貼商品的價格信號失真,干擾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加劇供求矛盾。
(2)「補貼一物價上漲一再補貼」的惡性循環,加重財政負擔,對其他財政支出產生擠出效應。
(3)財政補貼助長受補貼者的惰性,容易產生「等靠要」的思想。
(4)財政補貼支出效益不高,且呈現出不公平。
(1)上海市循環經濟財政補助擴展閱讀:
財政補貼的特徵:
(1)政策性。財政補貼的依據是政府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政策目標,並隨著國家政治、經
濟形勢的發展變化而進行修正、調整和更新,因而具有很強的政策性。
(2)可控性。財政補貼具體補給誰、補貼多少、在哪個環節補貼、何時取消補貼等內容是由財政部門根
據政策需要決定的,是政府可直接控制的經濟杠桿,具有一定的可控性。
(3)靈活性。財政補貼杠桿作用的對象、范圍、效果和要達到的目標,由財政部門根據政策的要求適時
地確定和調整,因此財政補貼在直接調節經濟和協調各方面經濟關系時,比價格、稅收等經濟杠桿的作用
更為靈活、直接和迅速。
(4)時效性。財政補貼是為實現國家政策目標服務的,當某項政策發生變化時,財政補貼也將作相應調
整;當某項政策實施完結、失去效力時,某項特定的財政補貼也將隨之中止。
(5)專項性。財政補貼只對政府政策規定和指定的項目或事項進行補貼,其他以外的項目均不給予補
貼。
⑵ 關於汽車節能減排補貼,購置稅等政策以及對汽車市場的影響。
節能補貼,今年有,和去年的一樣。3000元。。。
購置稅,最近有一定的變化,,你參照這個網站:http://www.auto230.com/channels/instry/1390.html
希望對你有一定幫助。。。。
⑶ 怎麼才能得到政府補貼
具體要看哪方面的政府補貼,生活方面的可以直接詢問居委會和街道;殘疾人有殘聯;如果是商業方面的話,也有專門機構。
所以建議找一下自己需要政府補貼的相關機構進行詢問,網路一下電話聯系一下就可以了
⑷ 財政補貼的對經濟影響有
財政補貼是政府運用的一個經濟杠桿 ,在彌補市場缺陷、調節供求結構、貫徹產業政策和推行價格改革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但不管是"明補"還是"暗補" ,都會陷入"補貼→物價上漲→再補貼→物價再上漲"的循環 ,這是一把"雙刃劍"。本文通過對財政補貼必要性、財政補貼對經濟影響的分析 ,認為必須減少財政補貼項目 ,提高財政補貼效果
⑸ 國家補貼項目有哪些
國家補貼項目涉及到農業、林業、畜牧業、民生、養老、環保、高新技術、電子商務等方面的項目,國家會根據規定給予財政補助。具體操作申請可以到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科技部等相關網站上去查詢和收集。
(5)上海市循環經濟財政補助擴展閱讀:
政府補貼項目有:
一、種養類農業補貼
(1)畜禽良種基地項目申報;(2)商品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3)小雜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4)水產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5)蔬菜(食用菌)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6)茶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7)花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8)標准化畜禽養殖小區試點項目;(9)水果良種繁育示範基地項目申報;(10)桑蠶良種繁育示範基地項目申報;(11)深水網箱養殖基地項目申報;(12)秸稈養畜項目申報;(13)沼氣工程項目申報;(14)經濟林類項目申報;(15)設施農業類項目申報;(16)高產攻關作物項目申報。
二、加工類補貼
(1)糧食加工項目申報;(2)果蔬加工項目申報;(3)畜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4)油料加工類項目申報;(5)水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6)生物工程類項目申報;(7)農業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申報;(8)食品加工類項目申報;(9)液態奶加工類項目申報;(10)酒花麥芽類加工項目申報。
三、流通設施類補貼
(1)保鮮類項目申報;(2)集散地批發市場項目申報。
四、基本建設類補貼
(1)中低產田改造項目申報;(2)節水灌溉項目申報;(3)田間水電路改造項目申報;(4)中小型灌區水庫改造項目申報;(5)鹽鹼地改造項目申報;(6)沙荒地改造項目申報;(7)草地建設項目申報。
發改委
(1)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與現代農業高技術工程項目申報;(2)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申報;(3)現代中葯產業發展項目申報。
財政部
(1)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3)中葯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申報;(4)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專項項目申報。
商務部
(1)「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項目;(2)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項目。
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申報;(3)國家推廣計劃項目申報;(4)國家高新技術科研項目申報。
2017最新13項政府補貼政策,2017年政府補貼項目名單一覽如下,2017年國家對農業新發布了13項的補貼,那各地的政府都有什麼補貼的項目呢,補貼是怎麼申領的呢?
2017最新13項政府補貼
1、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每畝30-230元。由原來三項補貼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主要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規模適度經營補貼。
2、造林補貼,每畝100-600元。主要為:防護林補貼、石漠化綜合治理補貼。
3、測土配方施肥補貼政策(60-200萬)。選擇一些重點縣作為減肥增效試點給予補貼。
4、耕地輪作休耕補貼試點補貼政策,每畝150-1000元。主要為重金屬污染區、地漏區、耕地利用率貧瘠地區。
5、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貼,每畝20-40元。主要為大型機械深耕作業的補貼。
6、菜、果、茶標准化創建支持政策(50-100萬元)。主要補貼為標准化、品牌化、規模化的產區。
7、糧油綠色高產高效創建項目(400-600萬)。主要補貼為生產基礎好、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產業帶動能力強的農業新型主體。
8、種子工程植保工程儲備項目(500萬)。主要補貼為從事蔬菜集約化育苗的、有能力的項目主體。
9、低毒生物農葯示範補貼試點(20萬)。
10、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建設項目,每畝600元。
11、國家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100-300萬)。屬於國家中葯材生產扶持的地區,並報驗的項目。
12、農作物良種生產及加工基地(300-700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農作物良種生產及加工基地、園藝類良種繁育及生產示範基地等。
13、「糧改飼」支持政策,每畝50-200元。補貼為養殖基礎好,玉米種植面積較大的縣,以青貯飼料為主。
2017政府補貼不能申領情形
第一、關系戶,利用自身與村幹部的人情或親戚關系取得名額,或村幹部自身保留或通過非法手段取得名額,今年將不得領取。
第二、被拉入黑名單的,那些家裡有車有房經濟狀況良好的卻還領著補貼的人將會拉進黑名單。還有靠領導關系、冒充他人領取等的人將不得領取。今年會裁掉中間過程將補貼的錢精準打到領取者的個人賬戶上,精準撫貧。
切實將國家的優惠政策落實到真正需要的的人頭上,減少貪污的發生,切實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三、領取補貼的對象和實際情況不符合或者是部分條件不符合的人無法獲得補貼。通過在篩查的方式將矇混過關的人清查出來,將名額分配給真正需要的人。
第四、申報時沒有提供材料完善的資料的人需落實真實有效的材料。
第五、經過核實有土地但是不勞動與規定情況不符合的不能領取補貼。
⑹ 怎樣申請政府補貼
政府資金,狹義上又稱政府補貼資金、政府扶持資金、政府扶持項目、政府專項等。
政府補貼流程即資金申報流程:
第一步,政府發布政府扶持資金專項指南;
第二步,企事業單位根據指南要求提交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材料的形式審查,即看材料准備的是否是按照要求進行,如否可能會被打回;
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相關行業專家(包括技術方面及財務方面)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初評;
第五步,通過初評的項目,需要企業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進行答辯;
第六步,根據打分狀況將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劃檔,決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額數量;
第七步,政府部門公布項目評審結果,與企業單位簽訂項目協議及任務書,下發資金;
第八步,企業事業單位按照要求完成預定任務目標,進行項目驗收。
(6)上海市循環經濟財政補助擴展閱讀:
政府補貼的方式:
1、投資無償補助。指政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和下一級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給予的投資資金補助;
2、獎勵。指政府部門對表現突出,業績優秀,具有重大創新貢獻企業的一種鼓勵政策,獎勵額度視具體情況而定;
3、貸款貼息。是指政府部門對符合條件、使用了中長期銀行貸款的投資項目給予的貸款利息貼息。
⑺ 2011年度有什麼新的財政政策,法規
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當前我國財政經濟形勢
2012年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更加復雜,財政收支矛盾比較突出。收入方面,經濟保持穩定增長將為財政增收奠定堅實基礎。但國內外經濟形勢存在較多不確定性,企業實現利潤增幅下降,加上結構性減稅力度加大,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准和調整稅率結構翹尾,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提高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延長實施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等,都將減少收入,影響財政收入增長。支出方面,增加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等,都需要增加較多的財政投入,財政支出壓力較大。
(二)財政預算編制和財政工作總體要求
根據中央決策部署,2012年財政預算編制和財政工作,將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把握好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深化財稅制度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推動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節能環保以及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依法理財、統籌兼顧和增收節支的方針,加強財政科學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以經濟社會發展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落實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好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等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的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減半徵收優惠政策。開展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並穩步擴大試點范圍,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增加能源資源性產品、先進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范圍,完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對蔬菜的批發、零售免徵增值稅,減輕物流企業和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負擔。依法落實好其他各項稅收減免政策。清理取消部分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落實最低工資制度。擴大財政補助規模,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減輕群眾在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負擔,增強城鄉居民消費能力。支持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為城鄉居民創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三是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較大的財政支出力度,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層、農村、邊遠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推動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優化投資結構,加強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嚴格控制新上項目,防止重復建設。嚴格控制行政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四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充分發揮財稅政策在結構調整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斷增加財政投入,完善有利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財稅體制機制。加大科技投入,優化科技支出結構,大力支持自主創新和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節能減排,加快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體系。將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覆蓋到國家確定的全部牧業半牧業縣。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實施稅費減免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穩健經營和持續發展。大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推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提高困難地區落實各項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擴大綠色重點小城鎮試點,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2012年,全國財政將在統籌兼顧的基礎上集中財力辦幾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確保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二是加快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三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准,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緩解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四是扎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做好未完工項目建設的同時,新開工建設700萬套以上,緩解城鎮低收入群眾、新就業職工、農民工住房困難問題;五是大力促進文化發展繁榮,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六是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大力支持農田水利等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推動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三)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2012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指標、經濟社會政策和預算編制的總體要求,2012年公共財政預算主要指標擬安排如下:中央財政收入55920億元,比2011年執行數(下同)增長9%;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2700億元,合計可使用的收入總量為58620億元。中央財政支出總量64120億元,增長13.7%。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8519億元,增長12.1%;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45101億元,增長13%;中央預備費500億元,與2011年預算持平。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5500億元,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000億元。中央財政國債余額限額82708.35億元。
根據地方預算初步安排情況,中央財政代編的地方本級收入57680億元,增長10%,加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45101億元,地方財政收入合計102781億元;中央代地方發債2500億元。地方財政支出105281億元,增長13.9%。發行地方債比上年增加500億元,主要是考慮保障性安居工程需加大投入,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管理後公益性在建項目需要安排一部分後續資金等。地方財政收支預算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安排,全國財政收入113600億元,增長9.5%。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2700億元,可安排的收入總量為116300億元。全國財政支出124300億元,增長14.1%。收支差額8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5500億元),比上年減少500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下降到1.5%左右。
1.中央預算主要收支項目安排情況
(1)主要收入項目安排情況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關預期指標,考慮財稅政策調整的增減收因素,對各項收入進行具體分析測算,2012年中央財政主要收入項目指標擬安排如下:國內增值稅20250億元,增長10.8%;國內消費稅7700億元,增長11%;關稅和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17528億元,增長8.7%;企業所得稅11120億元,增長11%;個人所得稅3400億元,下降6.4%;出口貨物退增值稅、消費稅9950億元,增長8.1%;非稅收入2826億元,增長5.6%。
(2)主要支出項目安排情況
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中央財政主要支出項目擬安排如下:
教育支出3781.32億元,增長16.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028.87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752.45億元。落實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補助150億元,增長48.1%。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進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安排資金1057.54億元。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安排獎補資金160億元。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支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接受義務教育,安排資金82億元。繼續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安排資金256.8億元,增長91.7%。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體系,補助206.97億元。推進「985工程」、「211工程」等,大力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安排資金1352.5億元,增長24%。
科學技術支出2285.46億元,增長12.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234.4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51.06億元。進一步優化科學技術支出結構,突出支持重點。保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安排資金456億元。增加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投入,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基礎科研機構能力建設等,安排資金324.59億元。支持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等,安排資金1193.9億元,增長19.7%。加強產業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安排資金41.2億元。啟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地方科技工作發展,促進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動發展自主知識產權。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93.84億元,增長18.7%。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07.33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86.51億元。大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繼續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資金145.46億元。加大對國家重點文物、大遺址、紅色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安排資金61.24億元,增長40%。加強重點媒體國際傳播能力建設,促進中華文化「走出去」,安排資金27.5億元,增長37.5%。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安排資金34億元,增長70%。
醫療衛生支出2035.05億元,增長16.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83.31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951.74億元。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准增加到每人每年240元,並適當提高報銷水平,補助1050億元,增長37%。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繼續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安排資金358億元。加快推進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支持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安排資金114.83億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50.73億元,增長21.9%。其中,中央本級支出570.63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5180.1億元。從7月1日起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補助771億元。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健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補助2173.73億元。適當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中央財政分別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補助,進一步完善孤兒、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等社會救助體系,安排資金928.88億元。適時調整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安排資金288.37億元。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資金130億元。加大就業扶持政策力度,安排資金439.17億元。
住房保障支出2117.55億元,增長23.1%。其中,中央本級支出374.4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743.15億元。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適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范圍並提高中央財政補助標准,扎實推進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安排資金1787.46億元,增長24.8%。
農林水事務支出5491.45億元,增長14.8%。其中,中央本級支出427.44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5064.01億元。大力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適當提高建設標准和補助標准,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安排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1654.46億元。完善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增加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規模,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和品種,進一步加大造林補貼力度,安排資金1693.38億元。加大農業科技投入,改善農業科技創新條件,支持現代種業發展和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安排資金101億元,增長53%。以糧食主產區和產糧大縣為重點,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安排資金290.12億元。全面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安排資金150.58億元。大幅增加綜合扶貧投入,其中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372.86億元,增長18.7%,提高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深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完善村級公益事業民辦公助機制等,補助248億元。
節能環保支出1769.1億元,增長9%。其中,中央本級支出63.44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705.66億元。推進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加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力度,淘汰落後產能,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安排節能減排資金1069.19億元,增長13.3%。鞏固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安排資金474.56億元,與上年持平。加快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推進能源清潔化利用,大力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安排資金141億元。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支持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
交通運輸支出3565.93億元,增長8.1%。其中,中央本級支出434.65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3131.28億元。提高綜合交通運輸能力,推進國省干線、內河航運、綜合客貨運樞紐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安排資金2367.44億元。繼續對城市公交、農村客運等公益性行業給予油價補貼,安排資金659.46億元。支持地方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補助260億元。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877.26億元,增長6.1%。其中,中央本級支出450.6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426.66億元。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安排資金146.59億元,增長42.4%。推進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安排資金396.74億元。繼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示範,安排資金70億元。
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974.19億元,增長9.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609.57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364.62億元。繼續實施糧食直補政策,安排糧食風險基金320.3億元。健全糧、棉等主要農產品收儲制度,穩步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安排糧油等重要物資儲備資金518.76億元。
國防支出6503.11億元,增長11.4%。其中,中央本級支出6479.2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23.91億元。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改善部隊訓練生活條件,提高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1826.64億元,增長7.7%。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142.89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683.75億元。完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穩步提高地方政法經費補助水平,支持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化解政法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債務,提高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加強基層監管部門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促進保障食品安全。
(3)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安排情況
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45101億元,增長13%。其中:稅收返還5188.55億元,增長2.2%;一般性轉移支付22526.19億元,增長23.1%;專項轉移支付17386.26億元,增長5.2%。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均衡性轉移支付8583.65億元(其中: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1075億元,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371億元,產糧大縣獎勵資金277.65億元),義務教育等轉移支付1680.32億元,基本養老金和低保等轉移支付3774.38億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轉移支付1063.48億元,村級公益事業獎補等轉移支付253.09億元,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784億元。
匯總各項支出,2012年中央財政用在與人民群眾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計13848億元,增長19.8%;用在農業水利、公共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等方面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支出安排合計15124億元;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大部分也將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安排合計12286.6億元,增長17.9%。其中:支持農業生產支出4724.2億元,對農民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支出1628億元,促進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5313.9億元,農產品儲備費用和利息等支出620.5億元。中央基建投資安排合計4026億元。
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情況。2011年初余額為878億元,執行中用超收收入補充和支出結余轉入,共增加2892億元,年底余額為3770億元。2012年初預算調入使用2700億元後,剩餘1070億元。
2.地方預算主要收支項目安排情況
主要收入項目。國內增值稅6640億元,增長10.9%;營業稅14820億元,增長9.7%;企業所得稅7550億元,增長12%;個人所得稅2267億元,下降6.4%;城市維護建設稅2920億元,增長12%;契稅3050億元,增長10.4%;非稅收入12485億元,增長10.1%。
主要支出項目。教育支出17900.24億元,增長18.4%;科學技術支出2110.3億元,增長13.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971.5億元,增長15.9%;醫療衛生支出7264.6億元,增長1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367.29億元,增長16.2%;住房保障支出4024億元,增長15.2%;農林水事務支出10816.78億元,增長14.2%;城鄉社區事務支出8586.05億元,增長12.4%;交通運輸支出7790億元,增長9.1%。以上各項支出,包括地方用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支出。
地方財政收支預算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1.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35億元,下降4.3%。其中:鐵路建設基金收入680.4億元,港口建設費收入92億元,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及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218.35億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49.2億元,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收入234.8億元,中央農網還貸資金收入105億元等。加上上年結轉收入817.31億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3807.66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807.66億元,增長22.7%。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497.33億元,增長15.8%,包括鐵路建設支出680.4億元,港口建設支出64.44億元,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及機場管理建設支出134.08億元,彩票公益金用於社會福利、體育、教育等社會公益事業支出319.51億元,中央農網還貸資金支出109.68億元等;對地方轉移支付1310.33億元,增長38.4%。
2.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31806.41億元,下降16.8%。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7010.66億元(下降18.6%),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722.49億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4.41億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70.04億元等。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1310.33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為33116.74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116.74億元,下降11.7%。其中: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8241.05億元,包括征地拆遷補償等成本性支出19415.71億元、農業土地開發整理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補助農民等支出1534.92億元、教育支出305.94億元、農田水利建設支出297.97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24.89億元、城市建設支出6061.62億元;彩票公益金用於社會福利、體育、教育等社會公益事業支出312.49億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637.44億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支出665.99億元。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安排,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6.76億元,下降15.9%,加上上年結轉收入817.31億元,可安排的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35614.07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35614.07億元,下降10.2%。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1.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2012年,進一步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將部分部委所屬的一些企業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增加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844億元,增長10.3%。其中:利潤收入823億元,產權轉讓收入20億元等。加上上年結轉收入31.07億元,可安排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875.07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875.07億元,增長13.7%。主要用於:中央企業兼並重組支出80億元,國有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支出133億元,重大科技創新支出110億元,節能減排支出80億元,支持企業「走出去」支出80億元,企業改革補助支出225億元,新興產業發展支出45億元,國有股減持收入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支出20.1億元,其他用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支出51.97億元,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50億元(增長25%)。
2.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收入402.49億元。其中:利潤收入208.98億元,股利、股息收入76.2億元,產權轉讓收入79.91億元,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36.02億元等。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支出402.49億元。主要用於:企業兼並重組支出30.46億元,國有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支出166.98億元,科技創新及產業化支出28.11億元,節能減排支出16.79億元,企業改革補助支出70.2億元,其他項目支出49.1億元等。
匯總中央和地方預算安排,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246.49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31.07億元,可安排的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1277.56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支出1277.56億元。
匯總上述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安排用於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2012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21984.63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4%以上。
以上有關預算安排的具體情況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全國預算執行情況2012年全國預算(草案)》。
三、堅持依法理財,強化科學管理,確保完成2012年預算
(一)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三)強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四)狠抓增收節支。
⑻ 每節約1噸煤補助200元 是什麼政策
南京市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注意 第六條)
(市經委、市財政局 2008年7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發揮政府專項資金對節能降耗和循環經濟發展的導向與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力量,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南京市節能減排行動方案》(寧政發〔2007〕248號)、《南京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暫行辦法》(寧政發〔2008〕46號)、《南京市工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結合國家和省對節能及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政策和要求,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南京市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對全市企業(單位)為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等實施的節能及循環經濟項目的補助;對全市節能目標責任單位節能效果的考評獎勵;對能源審計以及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重大專項活動、服務體系建設的補助等。
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列入國家、省、市節能行動的重點耗能企業(單位)所實施的節能項目,以及列入國家和省、市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單位)所實施的循環經濟項目。
第三條 專項資金由市政府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並由市經委、市財政局共同管理。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定向使用、科學監管的原則。
第二章 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的補助
第五條 節能項目是指以節能為主要內容的工藝和技術改造項目、《南京市「十一五」節能規劃》中確定的「十大節能工程」項目以及開發、生產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產品、技術、設備項目等。
第六條 對以工藝和技術改造為主要內容的節能項目的補助,主要依據項目的節能量。補助標准為,每節約1噸標准煤補助200元左右,且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
對開發、生產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產品、技術、設備項目的補助,主要補助對象為國家和省重點推薦的節能產品、技術、設備開發生產企業,補助標准依據企業投入的研發、生產費用和實際產生的社會節能效果確定。
對能源審計以及節能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國際合作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設的補助金額,將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和產生的效果進行確定。
第七條 節能項目實現的節能量,由項目單位按國家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測算,待項目建成後,由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審核後確認。
第八條 申請節能補助資金的項目,以工藝和技術改造為主要內容的,節能量必須達到1000噸(含)標准煤以上,且已取得項目備案、核准或審批文件,並按規定辦理過環保審批手續和能評審查手續的當年竣工、在建和擬建的項目。同時,項目單位須為納入全市能源消耗統計范圍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以及完善的能源管理、統計和計量體系且已開展能源審計工作的企業及單位。
第九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節能項目,由項目單位提出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並經法人代表簽字。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包括: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和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表一、二);
(二)項目單位能源管理情況;
(三)項目實施前用能狀況;
(四)項目採用的節能技術措施;
(五)項目節能量測算和監測方法;
(六)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的復印件;
(七)項目備案、核准或審批文件的復印件;
(八)項目的環評審批、能評審查文件的復印件;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條 循環經濟項目,是指以節水、節材為主要內容的資源節約項目;以綜合利用各種「三廢」資源為主要內容的綜合利用項目;通過清潔生產驗收的中高費方案項目;運用產業生態鏈和生態鏈接技術建設、改造工業園區項目;開發、生產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項目。
第十一條 對循環經濟項目的補助,主要依據項目的技術設備投資額和產生的循環經濟效果。補助標准為,在完成申報的預期循環經濟效果的情況下,按項目技術設備實際購置額5-10%的比例進行補助,且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
對循環經濟宣傳、教育、培訓、國際合作和服務平台建設的補助金額,將根據實際情況和產生的效果進行確定。
第十二條 循環經濟項目實現的循環經濟效果,由項目單位申報時詳細說明,待項目建成後,由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審核後確認。
第十三條 循環經濟項目補助資金,主要安排能產生顯著循環經濟效果,且已取得項目備案、核准或審批文件,並按規定辦理過環保審批手續和能評審查手續的當年竣工、在建和擬建的項目。同時,項目單位應為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以及完善的能源管理、統計和計量體系並已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及單位。
第十四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循環經濟項目,由項目單位提出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並經法人代表簽字。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包括: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和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表一、二);
(二)項目單位能源管理情況;
(三)項目採用的循環經濟措施;
(四)項目循環經濟效果說明和監測方法;
(五)項目單位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證明;
(六)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項目備案、核准或審批文件的復印件;
(八)項目的環評審批、能評審查文件的復印件;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五條 每年四月底前和十月底前,區縣(開發區)所屬單位通過區縣發改局(開發區)、財政局共同審核上報;市直屬和無主管部門單位直接上報。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分別報送市經委四份和市財政局一份。
第十六條 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果和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情況,進行綜合平衡,提出擬支持的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及補助資金計劃,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共同行文下達。
第十七條 項目及補助資金計劃下達後,市財政局將按照各項目補助金額的60%預撥資金,並按現行撥付程序,將區縣、開發區所屬單位的項目資金撥付到區縣和開發區財政局,再由其及時足額地撥付給項目單位;市直屬和無主管部門單位的項目資金直接撥付。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收到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補助資金後,按國家現行財務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並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 區縣(開發區)發改局、財政局應跟蹤、督促所屬企業(單位)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的實施,保證項目按時完工並實現節能目標和循環經濟效果。
第二十條 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完成後,有關開發區、區縣發改局和財政局應及時向市經委和市財政局報告,以便進行項目節能量和循環經濟效果的核定。
第二十一條 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委託有關專家組成審核組,參照國家有關辦法對項目實際節能量和循環經濟效果進行審核;由審核組出具審核報告並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市經委、市財政局根據各項目節能量和循環經濟效果的核定情況,對項目的剩餘補助資金和預撥的補助資金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第三章 節能效果的獎勵
第二十三條 市經委、市財政局每年從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的資金,專項用於對全市節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 節能效果獎勵的考評對象為: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與節能工作關系密切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有關開發區管委會;年綜合能耗5000噸(含5000噸)標煤以上的市重點用能單位;市經委和市統計局確定的全市非工業重點用能單位。
第二十五條 對節能效果的考評獎勵,按照《市政府關於批轉市經委等部門〈南京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08〕46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 節能效果獎勵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各若干名,各等級的獎勵金額,根據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獎勵名額來確定。
第二十七條 節能效果獎勵的等級、單位及個人,由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被考評對象完成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得分情況進行擬定,並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四章 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八條 市經委負責組織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審以及項目和資金使用計劃的擬定,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核實並組織驗收;市財政局負責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的落實和管理,參與項目的會審、擬定和驗收,審核辦理資金撥付,並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各區縣發改局(開發區)、財政局應對所報項目精心組織、嚴格審核、規范申報、全程監控。
第三十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保證項目申報的預期目標的實現。同時,主動配合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對項目的專項檢查、核查工作。
項目專項資金應實行專項核算、專款專用;專項資金項目所購置的技術設備,未經市經委、市財政局批准不得轉讓和處置;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或撤銷的專項資金項目,須逐級上報市經委、市財政局核批。
第三十一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截留、挪用和擅自處理項目技術設備、提取管理費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財務制度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通報全市。同時,三年內取消其申報該專項資金的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經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市工業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寧經資源字〔2005〕185號、寧財企〔2005〕760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經委市財政局〈南京市節能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12號)同時停止執行。
⑼ 上海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是怎麼回事
上海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等等,考公務員會涉及到的,最好買一本《公共基礎知識》看看。公共基礎知識,考考你的知識面。
第一部分 法理學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徵,法律的本質,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涵義和原則,法律的淵源,法律的分類,法律體系。
三.法律的實施:法律實施的概念,法律執行,法律適用,法律的效力,法律關系,法律責任和制裁,法律解釋。1
四.法律的歷史發展:中國法律傳統的特點,世界主要法系、法治。
第二部分 憲法
一.憲法概述: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歷史發展,憲法的分類,憲法監督保障制度。
二.國家的基本制度:國體,政體,選舉制度,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的經濟制度。
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四.國家機構:國家機構的概念和活動原則,中央國家機關。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律關系。
二.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公務員。
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特徵和分類,行政行為成立的條件,行政行為的效力,行政行為的無效,撤銷和廢止。
四.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的概念和原則,行政許可的設定,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五.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種類,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
六.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概念和原則,行政復議的范圍,行政復議的管轄,行政復議的申請和受理。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適用范圍。
二.犯罪和犯罪構成:犯罪的定義與特徵,犯罪構成的要件。
三.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四.故意犯罪的形態:犯罪預備,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六.刑罰:刑罰的概念,刑罰的種類,量刑,數罪並罰,緩刑和假釋,時效。
七.瀆職罪和貪污賄賂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二.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三.民事行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無效民事行為與可撤消民事行為及其後果,代理的概念和種類,代理人和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後果。
四.民事權利:物權,相鄰權,債權,人身權。
五.民事責任:違約的民事責任,侵權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六.民事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時效期間,民事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第六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種類,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二.合同的訂立:合同訂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條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可變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則和規則,合同履行的擔保。
五.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六.合同責任: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知識產權法
一.知識產權法概述: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徵,知識產權法的概念和淵源。
二.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及其著作權的客體,著作權人及其權利,著作權的利用和限制,鄰接權,著作權的保護。
三.專利法:專利法和專利權的客體,專利權人及其權利,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和程序,專利權的保護。
四.商標法:商標和商標法,商標權利,商標注冊,商標權的使用,商標權的保護。
第八部分 經濟法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不正當行為的特徵,種類和法律責任。
二.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管,產品質量義務,產品質量的法律責任及其糾紛解決途徑。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法律責任及爭議解決途徑。
四.勞動法:基本的勞動法律制度,勞動合同制度,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九部分 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刑事訴訟中涉訴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二.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管轄,訴訟參加人,證據,強制措施,審判和執行程序。
三.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受案范圍,管轄,舉證責任,行政訴訟程序。
《綜合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公共行政管理
一.公共行政的概述:公共行政的涵義,主體,客體。
二.行政職能:政府職能的涵義和地位,政府職能的發展,政府職能體系,政府職能轉變。
三.行政組織和行政體制:行政組織的涵義和特徵,行政組織設置的原則,行政組織體制、行政組織的理論、行政機構改革。
四.行政領導:行政領導的涵義,行政領導者的職位,職權和職責,行政領導和管理理論,行政領導體制,行政領導的方式,行政領導者的素質與結構。
五.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涵義,特徵和功能,公共政策的類型,公共政策的主體與客體,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公共政策的執行,公共政策的評估,公共政策的終結。
六.行政執行:行政執行的涵義,行政執行的原則,行政溝通的涵義,行政溝通的類型與模式,行政協調的涵義,行政協調的類型,行政協調的方式,行政控制的概念,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監督的涵義,行政系統的外部和內部監督體系。
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的涵義,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則,西方公務員制度的特點,中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
八、公共財政:公共財政的涵義,公共預算的涵義,公共預算管理的基本模式,公共預算的過程,稅收管理的涵義和特點,政府收費管理的涵義和形式,公共支出的類型,我國公共財政的體制。
九.行政文化和行政倫理:行政文化的涵義,行政文化的構成,行政文化的功能,行政倫理的涵義,行政倫理的構成,行政倫理的規范。
十.行政效率:行政效率的涵義和特徵,行政效率測評的要素,行政效率測評的原則和方法,影響行政效率的因素。
第二部分 行政法學
一.行政法的概述:行政法的涵義,行政法的調整對象,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律關系的涵義和特徵。
二.行政主體:行政主體的涵義,行政主體的范圍。
三.行政行為:行政行為的涵義,行政行為的類型,行政行為的構成要件和合法要件,行政行為的效力。
四.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涵義,行政立法的種類,行政立法的許可權,中國的行政立法體制,行政立法的效力。
五.行政許可和行政確認:行政許可的涵義,行政許可的種類,行政許可的程序,行政確認的涵義,行政確認的形式和內容。
六.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的涵義,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的程序,行政強制的涵義,行政強制的種類。
七.行政徵收、行政補償和行政裁決:行政徵收的涵義,行政徵收的種類,行政補償的涵義,行政補償的性質,行政裁決的涵義,行政裁決的種類,行政裁決的程序,行政指導的涵義,行政合同的涵義,行政事實行為的涵義及種類。
八.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涵義,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則,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九.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涵義,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行政復議的基本制度,行政復議的法律關系,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行政復議的管轄,行政復議的程序。
十.行政賠償:行政賠償的涵義,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行政賠償的范圍,行政賠償的程序。
十一.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涵義,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的參加人,行政訴訟的證據,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行政訴訟的審理。
第三部分 綜合管理實務
一.秘書理論與實務概述:秘書的涵義和特徵,秘書工作的內容、性質和作用。
二.秘書工作機構的職能與工作要求:秘書工作機構的性質,秘書工作機構的設置,秘書工作機構的職能與工作要求,秘書部門和人員的管理。
三.秘書的社會活動與人際關系:秘書的社會活動和社會地位,秘書的角色意識,秘書人際關系的內容、方式與准則,秘書的公關禮儀。
四.綜合管理的日常工作:辦公室管理,公文管理,督查工作,保密工作。
五.信息與調查研究:收集信息的主要內容和形式,信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調查研究的內容,類型與方法,調查研究的程序和步驟。
六.會議管理:會議的涵義和要素,會議的類型,會議的程序,會議的控制與管理。
七.信訪工作:信訪的基本職能,信訪工作的程序與方法,信訪工作制度。
八.公文寫作:公文的主題、結構、類型、格式、規則,公文主題的特點,公文結構的特點和形式,公文格式,行文規則。
九.行政機關公文的寫作:命令,議案,決定,意見,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十.事務性文書寫作:計劃,記錄,總結,調查報告,簡報。
《經濟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產業組織
一.市場結構:市場結構的基本類型,完全競爭、完全壟斷、壟斷競爭、寡頭壟斷的市場行為特徵和市場效果分析,行業進入壁壘的概念和分類,行業退出壁壘的概念和分類,規模經濟的概念及原因,范圍經濟的概念及原因,交易費用理論的基本觀點,博弈論的基本概念,信息不對稱產生的問題。
二.市場行為:傾銷與反傾銷的概念,企業並購的形式與動因,企業縱向一體化的收益和成本,企業技術創新的目的,技術創新與市場結構的關系。
三.市場績效:市場績效的衡量方法,帕累托效率的概念,市場失靈的概念和原因,外部性的概念,公共物品的概念。
四.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的目標和實施手段,政府管制與放鬆管制,反壟斷政策。
第二部分 產業結構
一.產業成長與演進:產業分類方法,產業結構變化的趨勢,產業結構變化的動因。
二.產業關聯:產業關聯的方式,投入產出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假設,中間需求與最終需求的概念,產業關聯效應系數的經濟涵義和分析,生產波及效果的分析。
三.產業結構政策:主導產業選擇的基準及適用條件,不同類型的產業政策。
第三部分 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
一.基本概念與一般原理: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的概念,工業化的含義與基本特徵,發展水平的度量,內生增長理論的含義,二元結構的基本含義,經濟發展中的制度因素,制度變遷理論的基本思想。
二.經濟發展戰略與策略:進口替代與出口促進戰略,比較利益和要素稟賦的概念,關稅的作用,外國直接投資的作用和消極影響,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的貢獻,WTO對中國產業發展的影響,可持續發展的概念。
三.區域經濟與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增長極理論,梯度轉移理論,點軸開發模式,區域發展的基本-非基本原理,產業布局的影響因素,區域分工的意義和形式,區域經濟政策的目標和內容。
四.循環經濟:循環經濟的內涵和意義,產業生態學的基本思想,循環經濟的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循環經濟的實踐。
第四部分 城市經濟與管理
一.城市化與城市體系:城市經濟規模的概念,城市聚集經濟的成因和作用,城市化的內涵和動力,城市化的發展階段與基本形式,城鎮體系的形成、特徵與類型,中心城市的類別和作用。
二.城市經濟管理問題:城市人口、就業、與土地利用的基本問題,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城市經濟開發區的種類和作用,地方政府的職能和作用,政府失效的含義與尋租問題,提升政府能力的戰略與途徑。
三.城市財政與城市金融:城市財政的職能與作用,稅收的經濟效應,城市金融機構的種類及其在城市經濟中的作用,城市金融市場的組成及其作用。
四.上海城市經濟:上海市支柱產業概況,上海市工業產業的特點,上海市工業產業的調整和優化,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及發展戰略。
《財務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概論: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任務、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
二.預算管理:定員定額,單位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管理。
三.資產和負債管理:資產的概念,各類基金,負債管理,應繳資金管理。
四.財務清算和財務報表:財務清算,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年度財務決算。
五.國有資產管理:國有資產的內容,效益評價體系。
第二部分 公司財務管理
一.財務估價:貨幣時間價值,風險報酬,股票、債券的價值,資本資產定價模型。
二.資本成本和資本結構
三.籌資管理:資金需求預測,籌資方式的選擇。
四.投資管理:投資項目評價,現金流量分析,固定資產投資。
五.流動資產管理:現金管理,應收賬款管理,存貨管理。
六.股利政策:股利分配,股利政策。
七.財務分析:財務報表,財務比率分析,杜邦分析體系。
第三部分 審計
一.基本概念:概念和種類,職能目標,職業規范與責任。
二.審計基本理論:審計證據,審計的方法和程序,審計計劃、重要性和審計風險。
三.內部控制及其測試與評價:內部控制的目標與要素,了解與記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測試,內部控制評價。
四.公司會計報表項目的審計:主營業務收入審計,應收賬款審計,應付賬款審計,固定資產審計,存貨的監盤,現金及銀行存款審計,特殊項目的審計。
第四部分 統計基礎
一.統計資料的搜集和整理:統計調查的組織方式,調查方案的設計,統計分組和變數數列,統計表和統計圖。
二.概率和概率分布:概率的基本概念及運算,全概率公式和貝葉斯定理,離散型和連續型隨機變數及其概率分布,三種常用的離散型隨機變數的概率分布,正態分布。
三.相對指標和指數:常用的相對指標,指數的分類和個體指數的編制,總指數的編制方法,綜合指數法和平均指數法,我國物價指數的編制和應用,零售物價指數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四.抽樣和抽樣分布:抽樣的概念和特點,隨機抽樣設計的方式,樣本平均數的抽樣分布。 分布和F分布。
《信息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信息技術基礎
一.計算機硬體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組成,硬體的功能,計算機的分類。
二.計算機軟體系統:計算機軟體系統的分類,操作系統的基本概念,WINDOWS操作系統。
三.計算機網路:OSI、TCP/IP 、IEEE802等標准,ARP、UDP、FTP、SMTP、HTTP等協議,協議功能和基礎知識。
四.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乙太網、ATM網、VLAN、VPN、ADSL、ISDL等知識,上網查詢訪問方法,收發郵件方法,網路信息下載上傳的方法,網路信息共享方法。
第二部分 資料庫管理與網站管理
一.資料庫技術:資料庫概念,資料庫特徵,資料庫類型,資料庫管理系統,SQL基本知識。
二.計算機網路設備:伺服器、數據機、集線器、交換器、路由器等設備的原理、特徵、功能和選型。
三.綜合布線和區域網構建:布線子系統,IP地址和子網掩碼等知識,網路規劃基礎技能,域名系統基礎知識和域名配置,操作系統的網路配置。
四.網站管理:網站的規劃,網站的維護,網站託管,網站的用戶管理,網頁製作。
第三部分 信息法規與信息安全
一.信息法規:信息化法律概念,信息傳輸與網路相關法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
二.信息化安全技術:主機安全管理,網路加密技術,防火牆,內外網隔離,網路安全域隔離,應用代理,網路地址轉換等技術。
三.信息化安全:信息化的安全威脅,信息化安全的實施。
四.信息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風險與評估,信息化安全管理的內容。信息化安全管理的實施。
第四部分 信息管理與電子政務
一.信息管理概念:信息與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系統的整體構架,信息管理系統的整合。
二.信息化規劃:信息化規劃概念,信息化規劃過程,信息化規劃方法,信息化規劃與可行性研究。
三.信息管理項目:信息化項目概念,信息化項目管理,信息化項目管理的知識體系,信息化項目管理的五個主要領域(界定、組織、質量、進度、費用),信息化項目的過程管理。
四.電子政務:電子政務的基本概念,公文的自動化管理,辦公自動化系統,視頻會議及實現技術,政務公開的規劃與實施。
⑽ 廢紙,廢塑料,廢鋼鐵國家財政部有補貼政策嗎
相關簡介:相關簡介:為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推進園區循環經濟發展,提升園區綜合競爭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繼續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工作,現就申報2015年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備選園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廳)、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推進園區循環經濟發展,提升園區綜合競爭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繼續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工作,現就申報2015年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備選園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推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組織推薦循環化改造備選園區。各地區限報1個備選園區(已獲批復的再製造產業示範基地有園區循環化改造內容的可另報),對於超報地區,兩部門對其報送的全部實施方案不予組織評審。
(一)基本條件
1.列入《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07年第18號)或2007年以來經國務院批準的各類開發區、通過驗收的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再製造示範基地(「城市礦產」示範基地除外);
2.園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3.園區內的產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具有明確的園區邊界以及園區組織管理機構或投資運營主體;
5.園區具備一定的產業基礎和產業規模;
6.園區土地開發利用潛力較大;
7.園區廢棄物產生量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和循環化改造潛力較大;
8.園區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具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各項環保設施,近三年未出現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群體事件;
9.園區具備循環化改造基礎,已開展相關工作;
10.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的園區優先,列入國家或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範基地的園區優先。
(二)推薦材料
1.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聯合推薦文件。
2.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產業發展現狀及園區特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意見》(發改環資[2012]765號)的要求,參照《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見附件),組織編寫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在開展園區物質流分析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園區循環化改造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提出擬建設完成的循環經濟重點支撐項目。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專家對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進行評估審核後,擇其優者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3.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園區的批復文件,符合土地利用、城市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劃的證明文件,國土資源部門確定的四至范圍證明文件,環境保護部門的環保審查報告,以及成立管理機構的證明文件等各類證明文件。
二、程序安排
(一)地方初審實施方案。各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專家對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和評審專家名單隨同申報材料一同報送。
(二)評審批復實施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評審。方案通過評審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批復。對實施方案獲得批復的園區,可在適當位置標示「國家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標志和建設內容等,接受社會監督。
(三)簽訂承諾書。園區所在地市(包括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地級市)、州、盟、區(指直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簽訂承諾書,確定園區循環化改造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和優惠政策。
(四)撥付資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綜合考慮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投資計劃,共同確定給予園區循環化改造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額,採取預撥與清算相結合的綜合財政補助方式,按照補助金額的50%下撥啟動資金。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由地方政府統籌使用,專項用於園區循環化改造。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支持內容包括:
1.園區循環化改造的關鍵補鏈項目。包括循環經濟產業鏈接或延伸的關鍵技術,資源共享設施建設、物料閉路循環利用、副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的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污染物「零排放」或系統構建項目。
2.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園區內污染集中防治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廢物交換平台、循環經濟技術研發及孵化器、循環經濟統計信息化及監測體系建設、生產型服務業循環改造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台項目。
(五)實施改造。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加強跟蹤,督促園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復的實施方案進行循環化改造,幫助協調解決循環化改造中的問題,並於每年年底(12月31日)前將方案實施進展情況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項目管理的有關程序和規定執行,項目有重大調整的要及時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准。
(六)考核驗收。實施期內,園區公共服務設施和關鍵補鏈項目建設進度完成實施方案設定目標,且資源環境指標達到實施方案預期目標90%以上的,由地方政府提出驗收和餘款撥付申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組織進行考核驗收。考核合格的,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撥付剩餘資金,並命名為「國家循環化改造示範園區」,不合格的不再撥付剩餘資金。3年內工作無實質性進展的,扣回已撥付補助資金。具體考核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