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吸收合並
吸收合抄並是指在兩個襲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並形式(A+B=A)。在這類合並中,存續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公司的名稱,而且有權獲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同時承擔它們的債務,被吸收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再存在。
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由於母子公司發展的需要,便於股權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率,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將實現在證券交易所整體上市,同時注銷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電氣集團股*公司吸收合並上海輸配電股*公司實現整體上市。在這次換股吸收合並中,母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A股與吸收合並上*股份同時進行,母公司發行的A股全部用於換股合並上*股份,不另向社會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吸收合並完成後,上*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轉換為母公司發行的A股,其終止上市,法人資格因合並注銷,全部資產、負債及權益並入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