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開發商怎麼拿地
開發商是如何獲取土地使用權的呢?當前我國的開發商獲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國有土地出讓,即參加招標拍賣掛牌,簡稱招拍掛。2007年後,地王現象頻出,很多人也將批評的矛頭瞄準了招拍掛制度,認為是招拍掛制度導致了房價的瘋狂上漲。
房地產行業分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和三級市場。土地市場就是一級市場,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級市場實行寡頭壟斷,所有的土地資源全部被國家獨家控制。一級市場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級市場土地交易在20世紀90年代採取協議轉讓形式,開發商與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協議,支付出讓金與前期動遷費等費用,就可以把土地轉讓到開發企業名下。協議轉讓也是時代的產物,那個年代土地資源豐富,拿地企業並不踴躍,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土地財政收入,主動向各類開發商熱情招商,以較為優惠的條件,吸引開發商拿地,從而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
1997年,正逢東南亞金融危機,上海整個市場極度低迷。當時上海政府就主動向香港的幾大房地產巨頭招商,讓這些富豪們來上海投資,開給他們的條件相當優惠,其他不說,就在土地開發期限上,極為寬松,大多數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土地開發周期長達八年之久,這樣就給這些外資囤積土地的機會,通過土地的長期儲備來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資到了2000年後也沒有主動開發,還是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把一塊塊土地轉讓給其他內資與外資企業,通過土地增值來獲取收益,錢賺得很輕松。
房地產發展史上有些開發商成長是有原罪的。不少內資小房企,限於資金窘迫,往往是與地方政府協商,先象徵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資幾百萬元就夠了,而房屋土地部門違規操作,收到定金後就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拿到了產權證後就可以去銀行融資,拿了銀行的資金再來進行房地產開發。
亂世出英雄,在房地產行業還很不規范的時候,這個行業造就了無數億萬富翁。有一個從百萬富翁變成億萬富豪的故事。一位當時在機關做團幹部的年輕人王為東,在常人看來,他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收入穩定,但他還是願意去商海里嘗試游泳而毅然下海。當時他憑著一股積極創業的熱情和社會關系資源,在上海浦東找到了一塊很小的土地,先簽訂了一份土地轉讓意向書。然後他憑著這份意向書到處找合作夥伴,終於被他找到了一家鄉鎮企業,這家企業對房地產開發一無所知,但對王為東很信任,答應去銀行融資後投入開發。王為東創業時候可以說一無所有,成立公司的錢還是這家企業在銀行融資時候多借了一百萬元後再借給他的,由王為東歸還銀行利息。在現在看來一百萬元只能開家小飯店,但在那個年代,運作得好,奇跡就會出現。
在浦東小地塊初試牛刀,賺了錢後,現金流就有了一些鋪墊,於是接著再拿地開發第二個項目。王衛東憑著一種悟性,每步節奏踏得很准,合作夥伴是鄉鎮集體企業,他利用這種優勢,藉助他們的資金實力,實行承包開發合作制,其他股東不參與經營,由他來全程操盤。君子協定,其他股東拿投入資金30%的固定回報,項目今後的虧損與否,其他股東永遠是約定的固定回報。要知道房價一直是處於上升趨勢中的,約定的回報率只是一個時點的定格,房地產的增值空間在實際運行中經常是無法預測到的。兩年後項目運行基本完畢,但項目的利潤回報並不是當初預計的那些,這樣王為東按照約定按時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回報後,他的個人身價頓時從小矮人變成了小巨人,新生代富豪就此產生了。
一級市場土地出讓到了2002年7月1日後由協議轉讓改為土地競拍,由房地部門通過組織競拍的形式讓拿地企業參與現場競拍。但各地在土地招拍掛的形式上又有變體,如上海實行的是土地競標方式,開發商的出價不是唯一獲取土地的因素。即每塊土地的取得,並不是價高者得,而是每家開發商把欲競標的土地,標上自己的出價,提供此地塊的規劃設計方案,同時提供銀行資金證明、開發資質等級證明等。由專家評審小組根據出價、方案、資信等綜合因素,當場評出該土地的得主。
拿地的模式還可以通過與政府合作,參與土地一級市場的開發後自己再保留一塊土地,這樣就可以以較為低廉的價格輕松獲取。也可以通過資本運營、企業股權收購獲取。
土地市場招拍掛制度的建立,從整體上是規范了土地市場的混亂定價行為,有利於價格發現。199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包括住宅用地協議出讓的方式。但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以來,協議的形式佔了很大的比例,這就產生了權力尋租以及低賣國土的問題,房地產界權威專家孟曉蘇多次呼籲,要增加土地出讓中的招標和拍賣的比重,全面進行招拍掛這樣的一個階段性措施開始落地。但是包括孟先生在內的很多人士,都認為後來的招拍掛制度推高了地價:土地出讓招拍掛在不斷引發新「地王」的出現。所以要想抑制過快上漲的房價,就要完善我們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供應和出讓制度,這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早期的開發商拿地都是可以通過協商,分期付款來獲取土地資源。到了2000年後特別是招拍掛制度形成後分期付款的形式越來越被管理層所不容許。再加上土地價格的日漲夜大,中小房地產企業拿地的能力越來越削弱了。大體量的土地只有大型國企和上市企業有能力操作。很多大型房企不是靠著市場的積累獲得資本,而是靠具有國資背景容易籌錢,獲得了壟斷地位,並採取瘋狂推高土地價格的辦法,將民企逐步驅出市場。2009年一線城市房價漲了50%以上,這與土地一級市場不斷冒出的新地王有很大關系。
地王與金融危機有關系,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受益方很多都是國企,而中小企業貸款現在依然很難。地王的出現,一部分原因就是在於這些大型房企太兇猛,嚇到了一大批房企和購房者。地王的出現,斷了樓市一條修正自己的活路,樓市不斷躥火冒煙,危及房地產業的根本和可持續發展。
土地的招拍掛制度比以前那種採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做法更為合理,而且效果也很不錯。土地招拍掛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國土資源的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權力尋租等一系列人為干擾市場的行為,打擊圈地和炒賣地皮的行動,較好地維護公共利益。而且,從近些年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的勢頭來看,土地招拍掛方式確實為地方政府增加了收入,地方政府更有積極性去加速城市化進程。
土地招拍掛制度最初源於歐美,後來在我國香港廣泛推廣使用。我國目前的經營性土地招拍掛的形式,正是參照香港的土地拍賣規則而制定的。這個制度從理論上說可以從源頭上防治土地批租領域腐敗,同時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運營水平、改善投資環境的根本措施,讓土地可以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減少人為干擾因素,從而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別是從2007年開始,地方政府一味傾向於「價高者得」的做法,更加推動了地王的不斷產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國房價近幾年來不斷暴漲。也就是說各地的房價高企,是地方政府為了追求土地財政收入而推高了房價,麵粉比麵包貴的故事也在中國這個快速發展的國家經常上演。因此,必須改革土地拍賣制度,將其與民生問題掛鉤,避免土地拍賣對民生問題的傷害。---------上海菁英地產
❷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控制措施
房地產的成本控制要將成本理念貫穿於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具體包括前期調研、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和竣工結算階段。
(一)前期調研
在房地產工程開發前期,要充分考慮自身地理條件和市場要求,做好前期調研工作,論證其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對於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敗起著關鍵的作用,但是沒有幾個房地產公司願意花這份投入,就是做了也是流於形式,都是靠自己的感覺去上項目,這是非常危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項目開發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盈利,進行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經濟效益。在選立項時就必須對開發項目進行財務分析,了解可能的預期收入、成本、利潤和風險,這也是管理會計的重要內容。可行性研究是在對消費者的心理和市場容量、造價等進行准確分析、充分估計的基礎上,決定該工程是否開工。如果對消費者的心理沒有充分地掌握,對市場的容量沒有準確地估計,一切完美的銷售計劃都是空中樓閣。在可行性階段必須把資金的流量和銷售計劃做出來,這樣就可盡量地減少開發者的現金投入,減少資金成本,讓項目順利地進行下去。
(二)設計階段
降低建築安裝成本,首先要搞好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把全面造價管理工作的關鍵放在設計階段。未雨綢繆,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建設單位應以對建安成本影響最大的設計階段為關鍵環節,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1. 實行方案設計、工程設計的招投標制度。建設單位在委託設計時應大力引進競爭機制,以達到控製成本的目的。首先要通過設計招標來選擇設計單位。必要時組織設計方案競選,從中選擇能保證設計質量的設計單位;在設計時,可以根據情況實行分階段招標或委託。如一個好的項目,如果完全委託或全部由境外設計,則設計費用本身會相當高。可以將方案進行招標,中標的方案在施工圖設計時,可以再組織進行招標或委託。
2.加強技術溝通、實行限額設計。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中,要推行限額設計。凡是能進行定量分析的設計內容,均要通過計算。要通過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數據說話。在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和經濟性,要和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相適應;要特別注意選用建築材料或設備的經濟性,盡量不用那些技術不過關、質量無保證、采購困難、運費昂貴、施工復雜或依賴進口的材料和設備;要盡量搞標准化和系列化的設計;各專業設計要遵循建築模數,建築標准,按設計規范、技術規定等進行設計。在保證項目設計達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嚴格控制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不合理變更,保證總投資限額不被突破。在設計招標中,應明確要求設計方提供真實的設計概算指標,特別是結構數據,如含筋量、砼量等,以方便對結構設計的造價比較。
3.加強設計出圖前的審核工作。加強出圖前的審核工作,將工程變更的發生盡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從設計階段所設計的成果來看,設計方案的不足或缺陷加以克服時,所花費的代價最小,可取得的效果最好。在設計出圖前加強對設計圖紙的審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設計質量,避免將設計中的不足帶到施工階段。
(三)施工階段
施工階段投資成本控制的關鍵,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控制:
1.合理控制工程變更。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進度計劃變更和工程項目變更,這些變更主要由建設單位引起。控制施工變更的關鍵在於建設單位自我約束,按洽商變更程序辦事。應建立工程洽商簽證管理制度,明確工程、預算等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許可權、分工及職責,確保洽商簽證質量,杜絕不實及虛假簽證的發生。洽商變更後應根據合同規定及時辦理增減預算,審核應嚴格執行國家定額及有關規定,經辦人員不得隨意變通。
2.嚴格審核承包商的索賠要求。對於承包商索賠要求的處理,則應按合同辦事。加強對索賠資料的審查,強調處理索賠的及時性,加強預見性,盡量減少索賠案的發生,以免索賠額過大引起投資失控。
3.搞好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預算人員要廣泛掌握建材行情。嚴格按有關規定做好材料限價工作,合理控制價差水平。對施工單位自行采購的材料,屬於指定價范圍的,只監督質量,不幹預訂貨。屬於指導價范圍的,應實行「適當參與(不包辦代替),推薦廠家(不指定廠家),監督質量(采購質量的主要責任者是施工單位)及合理限價(不是不顧產品質量的片面壓價)」的原則,設備采購實行招投標,確保質優價廉。
(四)竣工結算階段
凡結算工程必須按設計圖紙及合同規定完成,必須要有竣工驗收單。如有甩項應在驗收單中註明,結算中予以扣除。應做好工程洽商簽證及預算增減賬的清理。重點做好材料價差及竣工調價的審定工作。審核時應與原招標文件對照,凡原標底內已含項目不能重復出現。要嚴格按合同及有關協議的規定,合理確定技措費、提前獎和優質獎等相關費用,認真實行結算復審制度及工程尾款會簽制度,確保結算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