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這是在黨的代表大會報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構建和形成「現代金融體系」的問題。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十七大報告的這一重要精神,對於完善我國現代金融體系的建設與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般認為,金融體系包括金融調控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監管體系和金融環境體系五個方面: (1) 金融調控體系是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調控工具(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利率等) 和調控機制(如利率形成與傳導機制、匯率形成與傳導機制等)。(2) 金融組織體系是
指參與金融市場活動的一系列機構主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3)金融市場體系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以及其他金融
產品市場等所構成的各類市場。(4) 金融監管體系包括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制度與監管協調機制等。(5) 金融環境體系包括與金融相關的法律制度、金融
基礎設施、社會信用體系,企業產權制度與公司治理環境等。而現代金融體系是指除應具備上述體系的基本結構、框架和構成要素的特徵外,還應符合結構合
理、相互協調、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要求,具體地說,就是金融體系中的各類市場的構建分布恰當,布局合理;金融調控政策的運用與金融監管機制的建設
相互協調,有機配合;各類金融體系的制度建設基礎穩固,功能建設完備充分;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迅捷順暢,防範風險的機制靈敏、效能可靠。
我國金融體系與現代金融體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金融市場體系結構尚不合理,資本市場的發展結構失衡,債券市場發展嚴重滯後。從金融市場主體看,金融組織的國有產權比重過大,民營金融企業比例很低。金融環境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較為脆弱。
我們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快完善我國現代金融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1) 穩步推進各類金融市場的建設與發展,促進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及外匯與黃金市場的協調發展。對於資本市場,要重視債券市場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
(2) 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加強監管機構的協調。進一步完善中央監管機構監管、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金融行業自律、社會公眾監管四個層次的金融監管體
系,完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大中央監管的協調機制。
(3) 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機構,對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予以正確引導和適度支持,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民營金融機構及外資金融機構的協調發展。
(4) 加強金融法律制度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
(5) 樹立科學的金融發展觀,正確處理好金融創新、發展績效和風險防範三者關系,在現代金融體系的建設與發展中,統籌好金融改革、發展與穩定三者關系,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構建和諧社會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貳』 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意義
金融監管也被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如果監管治理不完善,監管當局的公信力和監管權威將受到影響,難以有效地推動被監管機構改進公司治理,進而會導致道德風險。咱們國家最初的金融監管工作是由央行來執行的。但隨著和國際接軌,要求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的職能加強,因此央行的監管職能被獨立出來,形成銀監會和保監會。對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監督管理。
意義: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與此同時,社會中介、行業自律、內部控制、市場約束也具有一定的監管優勢,成為防範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重要防線。從而在金融監管和上述各主體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整合、有機鏈接的機理。從長遠看,金融業合法、穩健的運行機制,不僅在於監管當局的監管,更在於通過監管鏈接,促使社會中介、行業公會、金融機構內部稽核與監管當局的監督管理形成一種默契,變成一種合作。
『叄』 金融監管的目的及意義
金融監管的目的是進行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
意義: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賬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是分業監管模式。1983年,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實現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標志著現代金融監管模式初步成形。
2003年初銀監會的成立,使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框架最終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國「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制。
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銀行業的監管,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和十大股份制銀行,以及規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機構。
對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銀監會、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銀監會和保監會。
『肆』 金融市場監管的意義
1、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必要性
1)、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成分復雜,為了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健康的市場秩序,使金融市場在規范的軌道上運行,既要防止可能出現的欺詐、壟斷和不合程序的內幕交易,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排除、抵禦市場波動風險。
2)、金融市場作為市場機制,帶有一定的自發性和盲目性。能否具有較高的效率,需要進行監督和管理,需要進行必要的引導、干預和調控。
3)、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也是政府調節和管理國民經濟的重要內容之一。
2、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目標
從宏觀經濟角度看,是為了保證金融市場機制,進而保證整個國民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以高效、發達的金融制度推動經濟的穩定發展。 從金融市場本身來看,是為了限制和消除一切不利於市場運行的因素,諸如各種非法交易、投機活動、欺詐手段黨的存在和發展,保障市場參與者的正當權益,保證市場在具有足夠的深度、廣度、彈性基礎上穩步運行。
3、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原則
合法性的原則、公平的原則、公開的原則、自願的原則
4、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包括金融市場監督和金融市場管理兩層含義。金融市場管理一般是指國家根據有關金融市場法律,如票據法、證券法、銀行法,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以達到引導金融市場健康有序運營、穩定發展的目的。金融市場監督是指為了實現此目的,而對金融市場進行全面監測、分析,發現問題並及時校址,是市場運行恪守國家法令及規定,嚴格遵循市場管理的過程。
金融市場監管的具體內容,因國家經濟金融體制不同而各有差異,但總的來說,主要是對金融市場要素構成的監管。
1)、對金融市場主體即交易者的監管
2)、對金融市場客體即交易工具的監管
3)、對金融市場媒體的監督管理
4)、對金融市場價格監管
5.金融市場監督管理的機構
政府對金融市場實施監管要通過一定的專門機構進行,這些機構一般有三類,即主要監管機構、輔助監管機構和自律性監管機構。
主要監管機構是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負有主要職責並進行全面監管的機構,一般都是由中央銀行充任。
輔助監管機構是指部分具有對金融市場監管的職責和主要監管金融市場中某一個或幾個子市場的機構和部門。如證券管理委員會
自律性監管機構是自我監管的機構,是通過自願方式,以行會、協會形式組合而成的監管機構,通過制定共同遵守的行為准則和自律規章,以約束會員的市場行為。如證券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
『伍』 金融監管對中國金融的意義有哪些
更加合規,就像花草不能總是胡亂生長,有人規劃才會更好。
『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目標和意義是什麼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體上看,它是以發行人為主線、由多方主體共同參加的制度。從各個主體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氣息的地位看,他們大體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它們所發布的信息往往是有關證券市場大政方針,因而也是較為重要的信息,這類主體包括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它們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既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也是有搓信息披露的法律得以實施的招待機關,因此它們在披露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第二類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體,即證券發行人,它們依法承擔披露義務,所披露的主要是關於自己的及與自己有關的信息,是證券市場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為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體,它們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一般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而是在特定情況下,它們才履行披露義務。第四類主體是其他機構,如股票交易場所等自律組織、各類證券中介機構,它們是制定一些市場交易規則,有時也發布極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應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
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開的時間上是個永遠持續的過程,是定期與不定期的結合。各國企業股份化的經驗證明,證券市場是股份制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給股份持有人創設一個可以隨時變現其股份的制度,股份制改造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更快的推廣,從而實現資金規模化所產生的效益。
信息披露的強制性。有關市場主體在一定的條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項法定義務,披露者沒有絲毫變更的餘地。雖然從證券發行的角度看,發行人通過證券發行的籌資行為與投資者購買證券的行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發行人從而應按照招募說明書中的承諾,在公司持續性階段中履行依法披露義務,投資者之間關系的一個次要方面,而更主要的方面,還在於法律規定的發行人具有及時披露重要信息的強制義務。即使在頗具契約特徵的證券發行階段,法律對發行人的披露義務也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具體表現在發行人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招募說明書,在此基礎上,發行人的自主權是極為有限的,它有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後,才有少許自由發揮的餘地。這些信息不是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的結果,而是法律在徵得各方同意的基礎上,從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所作的強制性規定。並且,它必須對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信息披露制度權利義務的單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個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單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擔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責任,投資者只享有獲得信息的權利。無論在證券發行階段還是在交易階段,發行人或特定條件下的其他披露主體均只承擔披露義務,而不得要求對價。而無論是現實投資者或是潛在投資者均可依法要求有關披露主體提供必須披露的信息材料。
『柒』 研究股票價格波動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您好!我國股票市場經過十年建設,在金融領域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股票市場的建立和發展,為推動我國經濟改革,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股票市場的運行機制仍不成熟,交易量和價格經常大起大落,呈現不穩定的特徵。 股票市場在一國經濟生活中所佔據的地位,是由股票市場自身具有的功能所決定的。首先,股票市場充當連接籌資者和投資者的橋梁。在股票市場上,籌資者發行股票,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而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又為投資者提供了理想的投資方式。不同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對風險和收益的偏好,靈活地進行投資組合,承擔不同的預期收益和風險。其次,股票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重要功能。上市公司之間存在著所屬行業、經營管理水平等的差異,這些差異在股票市場上表現為整個市場資金從增長停滯的行業流向技術先進、成長性好的新興產業。社會資金追逐那些優秀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之間實現相互兼並、資產重組。這樣,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社會經濟得以發展。 由於各方面因素的變化,以及資金在各行業之間流動,股票市場產生在一定限度內的波動是正常的。但是,我國的股票市場波動性過強,投機氣氛濃厚,整個市場缺乏效率。股票市場缺乏效率,穩定性差不僅影響其重要功能的發揮,甚至危及到本身的進一步發展。 股票市場的效率,是指股票市場調節和分配資金的效率,即股票市場將資金分配到最能有效使用資金的企業的能力。效率市場假說理論根據股票價格反映的信息不同,將股票市場劃分為三種:「弱式有效市場」、「半強式有效市場」、「強式有效市場」。其中,在強勢有效市場中,股票市場價格不但充分反映了一切可獲得的公開信息,而且能迅速反映全部非公開的有關信息,任何投資者都無法利用任何信息(包括內幕信息)獲得超額收益。 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中,內幕交易、證券欺詐等行為屢見不鮮,價格反映信息的機制被扭曲。在這樣一個效率低下的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嚴重,市場參與者投機甚於投資,市場的不穩定性被進一步加大 。 WP=3我國股票市場不穩定的核心在於缺乏效率,而影響股票市場效率的因素歸納有三:市場制度,市場結構和市場參與者。其中市場制度是起基礎性作用的因素。市場在規定了一定的制度規范後,市場就形成一定的結構,市場參與者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特點。而制度一旦發生變革,必然會引起市場結構和市場參與者行為的變化。 綜上所述,本文將從股票市場制度入手,研究各種制度下的市場效率以及市場結構的成因,市場參與者的相應反應,和這些反應給市場穩定性帶來的影響。筆者也希望通過市場制度的改進,實現提高股票市場效率,消除市場不穩定性的目的。 上述內容簡要說明了本文的主題,具體將分成三個部分逐一論述。 第一部分 中國股票市場不穩定性 股票市場的波動在一定程度內是正常的。這與證券市場本身的固有缺陷有極大關系。證券業是一個信息偏差特別突出的行業,由於證券市場始終存在著信息不完全,證券市場主體間信息不對稱,股票價格形成時,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博弈關系。在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 貝葉斯-納什均衡 」最有可能被集體中的參與人採納。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否買賣股票的行為最有可能由其他投資者買賣股票的概率決定,而不是由上市公司價值或其他因素決定。然而,通過文章對不穩定性衡量指標的逐個羅列,不難發現,與外國股市各指標相比,中國股市不穩定性過強,價格與價值長期嚴重背離,其波動區間已遠遠超出了博弈論的解釋范圍。本文選擇了深市16隻個股作為抽樣樣本,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基礎上對深市的結構性價格波動進行定量研究。結果表明,中國股市系統風險水平高,為一般成熟市場系統風險水平的兩倍左右。從個股的系統性風險的分散度上看,β參數的分布區間過窄,中國股市個股股價之間聯動效應強。 股票市場整體系統風險過大,現代投資組合理論在這里失去意義,股票更多的是充當投機活動的媒介,又助長了市場的不穩定。 股票市場穩定性差帶來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它不利於以信用經濟為基礎的股票市場本身的發展,也使股市失去晴雨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還扭曲了價格信號,降低了股票市場資源配置效率,削弱了籌資、轉制、定價等本身應有的功能。 WP=4第二部分 中國股票市場不穩定性的原因 通過第一部分的分析,可以得出:股票市場要想消除過多的不穩定性,發揮其籌資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前提是市場必須有效率。股票市場制度是影響市場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該部分的研究內容著眼於股票市場制度上,力求從制度因素上找出最根本的問題。 1.上市與發行機制 筆者首先簡單介紹股票發行的兩種監管制度:注冊制和審核制。隨後具體到我國的股票發行制度,分析了以前股票發行核准制下存在的缺陷,同時通過分析股票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分割的現狀,指出這些弊端的根源出於制度的不完善。 2.股權結構分割 由於我國股票市場發展初期定位於為國有企業籌集資金,這種定位造成股票市場的發展片面強調籌資功能而嚴重影響了資本資源優化配置功能的發揮。祝炒股賺大錢!
『捌』 中國股市監管的現狀,缺陷,及改正方法措施
股市是一個有著嚴格法治的市場,中國股市只有在規范中才能健康發展,而所謂「規范」最基本的含義就是「法治」,如今,在防範股市風險、推進股市健康發展中,加強法治、完善監管已成為最為緊迫且十分關鍵的機制。
上市公司編造並披露的各種不真實甚至虛假的信息,對股票發行市場中的虛假信息等問題,缺乏法律規定。
政府部門或母公司長期佔用上市公司募股資金,上市公司募股後擁有大量資金便利用行政權力從上市公司中調用資金並長期不還,不僅嚴重影響了這些上市公司的正常運作和經營業績,而且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股東的權益;一些母公司利用母子關系,直接調用或通過各種關聯交易從上市公司轉移大量資金,使上市公司事實上成為母公司的「取款機」,也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股東的權益。這些現象均屬嚴重侵害法人權益的行為,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其責任,《公司法》、《證券法》和《刑法》均無規定。
一些上市公司在資產、財務、投資及其他方面的弄虛作假中,有關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咨詢機構等中介組織實際上起著「協同」甚至「主角」作用,按照國外的規定,這些機構應負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我國《證券法》雖對證券公司一些行為違法規定了法律責任,但均列明了罰款數額(屬有限責任范疇),因此,《公司法》、《證券法》、《刑法》等法律中均無有關證券中介機構承擔無限清償責任的規定。這不僅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的合夥人制度不符,而且不利於約束證券中介機構的相關行為。
投資失誤是導致上市公司業績快速下落的一個主要原因,有的上市公司幾年來累計投資損失高達幾億、十幾億元乃至幾十億元,且投資決策基本是在國有股「一股獨大」而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抉擇的背景下做出的,由此,提出了一個問題,由亂投資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否屬於犯罪,公司的直接當事人應承擔什麼責任?《公司法》、《證券法》和《刑法》等對此沒有做出規定。
顯而易見,在法律制度存在以上缺陷的條件下,要完善A股市場的監管機制是相當困難的,為此,在法律制度方面修補這些缺陷就成為一項緊迫的基礎性工作。
『玖』 想問中國股市存在的真實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1、積聚資本
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發行股票來為公司籌集資本。上市公司將股票委託給證券承銷商,證券承銷商再在股票市場上發行給投資者。而隨著股票的發行,資本就從投資者手中流入上市公司。
2、轉讓資本
股市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很難想像股票將如何流通,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當一個投資者選擇銀行儲蓄或購買債券時,他不必為這筆錢的流動性擔心。因為無論怎麼說,只要到了約定的期限,他都可以按照約定的利率收回利息並取回本金,特別是銀行存款,即使提前去支取,除本金外也能得到少量利息,總之,將投資撤回、變為現金不存在任何問題。但股票就不同了,一旦購買了股票就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此後,你既不能要求發行股票的企業退股,也不能要求發行企業贖回。如果沒有股票的流通與轉讓場所,購買股票的投資就變成了一筆死錢,即使持股人急需現金,股票也無法兌現。這樣的話,人們對購買股票就會有後顧之憂,股票的發行就會出現困難。有了股票市場,股民就可以隨時將持有的股票在股市上轉讓,按比較公平與合理的價格將股票兌現,使死錢變為活錢。
3、轉化資本
股市使非資本的貨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本,它在股票買賣者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非資本的貨幣向資本的轉化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股市的這一職能對資本的追加、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