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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2016年資本充足率

發布時間:2021-06-14 12:17:46

Ⅰ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Ⅱ 1.論述中國銀行業最近十年提高資本充足率的途徑。(800字)

  1. 一.增加財政注資,加大國家投入。

  2. 1988年,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第一次大規模地進行改革注資,為給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中央財政部向四大銀行定向發行了2700億特別國債,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本金。這是自中國成立以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第一次大規模的改革注資。第二次注資發生在2004年,當時國務院宣布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並且動用450億美元外匯儲備為兩家試點銀行補充資本金。

  3. 二.引進戰略投資者。

  4. 在我國商業銀行進行改革的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改變單一的股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成為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一種重要形式。由於引進了現代銀行運作機制和良好管理方式,因此促進了中國銀行業在競爭中的服務提升與業務發展,健康的競爭帶來創新活力和改革動力。截至2005年10月末,我國已有16家境內商業銀行本著自願和商業的原則引入了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改革後的國有商業銀行均引進了境外戰略投資者,如建設銀行引入美國銀行、交通銀行引入匯豐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也積極引進符合他們戰略發展意向的境外戰略投資者,13家股份制商業銀中,已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光大銀行和中國民生銀行5家銀行引進了境外戰略投資者。

  5. 三.公開上市。

  6. 銀行上市發行的股票籌集資金沒有償還期限,不需要償還本金,這部分資本可以相對穩定的留在銀行。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上市融資是商業銀行擴大資本規模,特別是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途徑之一。從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成功上市到2010年農業銀行上市,我國銀行股份制改革在幾年內初見成效。商業銀行通過上市獲得充足的自有資本,2010年我國銀行業獲得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融資。16家商業銀行中有14家募集資金超過3400億元,從而使資金得到有效補充。中國2011年2月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大幅提升,四季度末商業銀行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12.2%。

  7. 四.增加附屬資本,發行長期次級債。

  8. 新協議允許商業銀行發行期限在5年以上的無擔保的長期次級債券工具增加附屬資本。次級債券的主要發行對象是居民個人,且債券期限一般較長,利率較銀行存款利率高。長期次級債務工具快捷、靈活,可以迅速為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提供一個改善經營狀況、調整資產結構的緩沖期。2003年,當時實施股改上市的國有銀行資本充足率普遍不足,不得不採取發次級債的方式來進行資本擴張。當前債券市場流動性充裕,為適應銀監會的要求,採取發行次級債來補充資本也就自然成為銀行首選。在流動性充裕的債市環境下,發債不僅獲得投資者的積極購買,而且可取得較低發債利率,使籌集資金的成本大大降低。建設銀行於今年2月24日起發行300億元次級債券,充實附屬資本,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近日也紛紛表示將發行次級債券。

  9. 五.剝離不良資產。

  10. 1999年,國家通過組建4家資產管理公司,以向央行再貸款和向國有商業銀行發行債卷的形式,按面值向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收購形成於1995年底前的不良資產,從國有商業銀行剝離了14000億元的不良貸款,4家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因此平均下降十個百分點。
  11. 截止到2004年第二季度末,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理不良資產5672.6億元,共收回現金1128.3億元。不良資產的回收率是26.78%,現金回收率是19.89%。也就是說有4153億元的資產再也無法回收。
  12. 2004年5月22日,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第二次剝離不良資產。中行1400億元,建行569億元,分別轉移給東方和信達兩家資產管理公司。其特點是不按賬面價值轉移,由財政部給出一個適宜的價格比。據專家估計,這部分不按賬面價值轉讓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損失類貸款。基本上是些無法回收現金的壞賬。其賬面價格可能在賬面價值的20%到30%之間。
  13. 2004年6月21日,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第三次剝離的不良資產共計2787億元,均為可疑類貸款。這次是採取封閉式招標競價剝離的方式,確定中標者為一級批發商,然後由這些批發商將這些不良資產分包出售給服務商(或稱之為零售商)。最終,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標。
  14. 第三次剝離方式與前兩次不同,這次採用了市場化的資產處理方式,它標志著中國商業銀行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已經逐步向市場化、專業化提高,將有利於最大化的提高不良資產的回收率,培育中國良性的不良資產處置市場。
  15. 由此可見,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理不良資產方面經過不懈的探索,已經走向市場化、專業化,這將會對不良資產的處置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利於商業銀行挺高資本充足率。

Ⅲ 誰知道上海銀行總行 行長名字

傅建華,1991年9月到1992年1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辦公室主任;1992年12月到1996年4月,任中國建設銀內行上海市分行容副行長;1996年4月到1997年5月,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1997年5月到1997年7月,任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1997年7月到2004年1月,任上海銀行行長、副董事長;2004年1月出任上海銀行董事長。 2006年8月2日,傅建華出任浦發銀行行長

Ⅳ 上海銀行2016紅利

根劇可靠消抄息:我襲問了上海銀行股票科同志。他說:上海銀行由於今年(2016年)股票上市證監會不允許上市前發送紅利,所以今年紅利是沒有的。他還說今年(2016年)不發紅利,已經在去年底12月份經過股董大會通過了!

Ⅳ 上海銀行年利率多少跪求!!!!!!!!!

活期 0.36
整存整取 一年 2.25
整存整取 三年 3.33

Ⅵ 2016農業銀行和上海銀行存三年一萬塊利息分別是多少

2016年銀行還沒有調整存款利率,目前執行的是2015年10月24日調整後的存款版利率,權現行存款利率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是:1.75% 1萬元存一年定期存款,按照目前的存款利率計算,到期可得利息: 10000×1.75% = 175.00(元).

Ⅶ 2016年銀行排名

2016年中國前100家銀行排名
1
中國工商銀行
2
中國建設銀行
3
中國銀行
4
中國農業銀行
5
交通銀行
6
招商銀行
7
中信銀行
8
中國民生銀行
9
興業銀行
10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1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12
中國光大銀行
13
平安銀行
14
華夏銀行
15
北京銀行
16
廣發銀行
17
上海銀行
18
江蘇銀行
19
恆豐銀行
20
浙商銀行
21
南京銀行
22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
23
盛京銀行
24
徽商銀行
25
寧波銀行
26
上海農商銀行
27
北京農商銀行
28
渤海銀行
29
廣州農商銀行

30
哈爾濱銀行
31
中原銀行
32
天津銀行
33
杭州銀行
34
成都農商銀行
35
廈門國際銀行
36
包商銀行
37
錦州銀行
38
昆侖銀行
39
順德宏商銀行
40
重慶銀行
41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
42
成都銀行
43
天津農商銀行
44
吉林銀行
45
江西銀行
46
廣州銀行
47
大連銀行
48
長沙銀行
49
鄭州銀行
50
蘇州銀行
51
青島銀行
52
漢口銀行
53
深圳農村商業銀行
54
河北銀行
55
東莞銀行
56
武漢農村商業銀行
57
西安銀行
58
貴陽銀行
59
富滇銀行
60
蘭州銀行
61
貴州銀行
62
青島農商銀行
63
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
64
洛陽銀行
65
九江銀行
66
華融湘江銀行
67
甘肅銀行
68
龍江銀行
69
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
70
南海農商銀行
71
廣西北部灣銀行
72
湖北銀行
73
蕭山農商銀行
74
浙江稠州銀行
75
廣東南粵銀行
76
吉林九台農村商業銀行
77
南充市商業銀行
78
台州銀行
79
齊魯銀行
80
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
81
長安銀行
82
重慶三峽銀行
83
溫州銀行
84
陝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
85
寧夏銀行
86
威海市商業銀行
87
晉商銀行
88
珠海華潤銀行
89
內蒙古銀行
90
桂林銀行
91
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
92
廈門銀行
93
唐山市商業銀行
94
阜新銀行
95
營口銀行
96
日照銀行
97
烏魯木齊銀行
98
大連農商銀行
99
江蘇江陰農村商業銀行
100
福建海峽銀行

Ⅷ 上海銀行信用卡分期利率多少

上海銀行信用卡分期手續費的計算方法是:交易金額×月費率×分期數版,雖然手續費可能在首期一權次性收取,也可能是按月收取,但兩者金額是相同的。隨著還款的增加,欠銀行的錢減少了,而手續費卻不會隨著還款進度遞減,這與銀行貸款的利息計算方式是有區別的。
相對於目前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31%的標准而言,有些人可能認為6%的信用卡年化分期手續費率可能不算高,但是細算下來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卻高於同期貸款利息。以消費6000元為例,若採用一年期分期付款的方式共需支付手續費:6000×6%=360元,而按照銀行一年期基準利率的標准,採用等額本金法按月還款,貸款一年共計支付的利息:6000×6.31%/12×13/2=205.075元,遠低於通過信用卡分期360元的手續費。也就是說當一年的消費貸款利率大於11.08%時,採用分期付款才是劃算的。

Ⅸ 大幅度降低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有什麼危害

資本充足率也稱資本充實率,是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

根據《巴塞爾協議》,我國規定商業銀行必須達到的資本充足率指標是: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的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率不低於4%。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包括貸款呆賬准備、壞賬准備、投資風險准備和五年期以上的長期債券。

2004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面借鑒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和即將出台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並結合我國銀行實際,出台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必須建立在各項資產損失准備充分計提的基礎之上,將專項准備從附屬資本中剔除,且在計算信用風險資本時採取更為審慎的標准。這套資本監管制度體現了審慎監管的理念,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張既是一種限制和制約,更是一種促進與提高,它要求銀行重視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制定和實施更為穩健的經營戰略,並貫徹到銀行經營管理的全過程。

一、資本是銀行對抗金融風險的緩沖器

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由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組成;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以及長期次級債務等構成。資本的作用一是界定產權和方便所有權的讓渡,二是為公司提供資金。

與一般公司不同,商業銀行所具有的中介功能,使其可以極大地運用金融杠桿來獲得負債(存款),其成本要比發行股票低得多,且銀行具有吸收、轉移和管理風險的職能。商業銀行的資本是銀行已經持有或必須持有的金額,資本配置不是銀行經營的附屬,而是銀行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資本的目的在於防範頭寸價值減少或者商業損失等風險,從而保護存款者和一般債權人不受損失。基於此,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資本及其充足程度提出了要求,體現為兩個目標:一是資本充足以「加強國際銀行系統的穩健性」;二是資本充足以「減少……目前各國銀行間存在的不平等競爭因素」。前者將迫使銀行持有的資本高於最低標准,從而減少銀行倒閉的可能性,增加銀行系統的穩定性;後者將有助於銀行系統全球范圍的統一協調,從而避免不同銀行間因遵循不同的標准而出現競爭失衡,促進金融市場公平競爭,切實保護銀行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當銀行治理目標從股東至上轉向兼顧利益相關者利益時,由於銀行的各利益主體對銀行風險的不同理解,進而對資本的關注點也各有側重。克里斯·馬滕區分了其中些微差別,即銀行財務管理關心的是實繳資本和籌資的總成本———不論是以股東權益、次級債務、混合型工具還是其他形式;風險管理者關注的是損失的風險,而不論是誰將承受損失的成本;而監管者對資本的定義較為狹窄,只包括所有合格的實繳資本。例如,即將到期的次級債務只有一部分能被當做資本,而混合型工具可能根本不能被包含在資本的范圍之內;銀行股東更多關心的是自己的投資,即銀行的股東權益、未分配利潤以及股本溢價等。

二、《辦法》的特點及影響《辦法》

對國內銀行業的影響是深遠和巨大的。首先,未來三年國內銀行業將面臨著巨大的資本缺口。根據中銀國際預測,實施《辦法》將使各類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下降2~3個百分點,資本金缺口近5000億元。為此,各商業銀行將採用國內外上市、發行可轉債、增發及配股、發行次級債務和私募等方式來解決。其次,《辦法》將抑制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張沖動。為在2006年底前資本充足率達標,各銀行必須「開源節流」,除增加資本外,調整信貸結構和適當控制資產增長速度勢在必行。特別是對一些缺乏融資渠道的非上市銀行而言,資產的增長速度更將為資本金的補充所拖累。再次,銀行業凈資產收益率會受到一定影響。以往在資本不足情況下,銀行股東過度利用杠桿獲取較高收益。而《辦法》的實施將限制銀行業的融資杠桿效應。若不能改善資產收益率,銀行的凈資產收益率將會下降。因此,銀行勢必調整其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增加國債投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以及票據貼現等資金運用項目,並相應調整股利分配政策,較多採用較低股利支付率和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三、商業銀行的應對之策

1、以資本充足率為准繩,全面評價商業銀行治理水平,強化風險管理能力。資本充足率管理貫穿於商業銀行設立、持續經營、市場退出的全過程,它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是全方位的,並且隨著銀行業務范圍逐步擴大,風險成因和表現復雜化,資本充足率在銀行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還將進一步提升。銀行應在完善公司治理和強化內部權力制衡監督的基礎上,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理念,優化風險評價機制,要根據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把銀行整體目標分解為各產品線和各業務系統的目標,根據各業務系統和產品線風險來分配資本,並對所有風險實行組合管理,把風險管理落實到業務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

2、制定穩健的經營策略,追求可控風險下的持續發展。穩健經營的實質是在實施審慎會計原則的基礎上,真實反映商業銀行的資產與負債的價值,客觀評價商業銀行的風險狀況,並及時予以預警和控制,防止金融風險的聚集和蔓延。商業銀行保持穩健性,一個主要標志就是銀行自身持有的資本水平、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以及資產組合的風險狀況。為維持平衡的資本結構,銀行應該實行穩健經營方針,採用國際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告,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銀行股東應支持銀行在資本充足率不達標時不分紅,並提足壞賬准備,保持適當的利潤分配率,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支撐未來持續增長。

3、主動引資,尋找合適的投資者,將發展目標與完善治理有機結合。從近幾年國內銀行引資案例看,不論是花旗銀行受讓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匯豐銀行投資上海銀行,還是興業銀行引進恆生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資有限公司的投資組合,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境外戰略投資者既有資金實力和銀行管理經驗,又能著眼於銀行的長遠發展;既有盈利方面的要求,又能理解、認同並支持銀行經營理念、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注重風險控制與銀行、員工、社會及股東間的利益平衡;另外,戰略投資者在銀行可持續發展中還能相應提供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幫助和支持。因此,主動引資,調整股東結構,有助於促使商業銀行業務發展和完善治理的有機結合。對此,應從法規和政策上予以鼓勵支持。

4、盡快謀求公開上市,建立持續融資渠道,滿足業務發展對資本金的需求。近年來,盡管國內各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都通過調整資產結構、自身利潤積累、發行次級債務以及境內境外的私募等手段增加資本金,但隨著銀行規模的不斷擴張,今後兩三年銀行資本充足率將難以達到或維持8%的監管要求,從而將面臨監管部門在業務發展、機構增設和開辦新業務等方面更加嚴格的限制,難以在金融市場全面對外開放前完成做強做大的戰略調整。因此,盡快謀求在國內外公開上市是國內商業銀行打通資本補充渠道的必然選擇。

5、主動調整,實現業務和盈利模式的轉變。商業銀行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應立足現代金融服務業的本質,加強對市場細分的研究,明確核心業務領域和資源投入重點,以差別化服務為導向,加大品牌建設,確立銀行的核心競爭優勢,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競爭優勢確定業務定位,積極探索存貸業務和增值服務並重的業務盈利模式,把有限的資源向特色業務傾斜,進一步做好資產的結構優化、質量優化和負債來源多元化工作。同時,要推進組織再造,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加強各個業務系統聯動支持、協調發展,深化信息技術應用,為戰略轉型提供強大技術支持,力爭在重要的局部領域形成相對優勢,務求把銀行最擅長的核心業務做好.

Ⅹ 求上市城商行與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上市城商行與農商行資本充足率

現在至多可以查到2014年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數據。盡管2014年報近期陸續披露,版但仍有很多銀行尚未權披露。
所以現在可以查閱到最新數據只能是2013年數據。
由於城市商業銀行數量多,差異大,個人很難一一查詢。建議查閱相關研究做出的城市商業銀行研究報告。
如果是寫論文的話,建議把范圍縮小到上市的城市商業銀行范圍內(上市銀行公布信息較為及時並全面)。
2013年年底,全國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均值為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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