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票如何開具
國家允許轉讓的土地是指通過國有土地出讓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且尚未到期的土地,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手續,手續辦結之後,持相關文件資料或國土資源局出具的證明到稅務部門開具發票。
不是通過國有土地出讓途徑獲取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雖然是通過國有土地出讓途徑獲取的土地使用權但未辦理轉讓手續的屬私下交易,沒有合法有效的發票可開。
㈡ 那些就是家裡有16畝工業用地,100多個工人,他們這類人生活質量怎麼樣,孩子生活如何
這樣的情況應該是一個小老闆了,他們的生活質量應該比普通的老百姓要強一點,但是工作也是很辛苦的,掙錢是不容易的
㈢ 工業用地土地證可以分割嗎
可以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一、辦理部門
工業用地分割由土地權利人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分割登記申請,填寫《工業用地分割登記呈批表》並提交相關資料,經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規劃、經信部門簽具意見,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同意後辦理。
二、收費情況
分割土地證,分兩種情況:
1、開發公司辦理《分割轉讓證書》,免費;
2、用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時分別收取工本費20元,測圖費元,土地登記費13元(居住面積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加收5元,高不超過30元。
(3)2016年上海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第三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參考資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岳陽市國土資源局
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准服務指南-監利縣國土資源局
㈣ 全國工業用地2007年到2016年漲幅多少
你可以在手機上下一個蝌蚪的股票KAI戶的app,平時跑營業廳去也麻煩,可以kai戶的卷商也很多,選擇緯度很大,對於股票需要的手續也少,你可以在手機各大商城裡,或者應用寶裡面找蝌蚪股票kai戶,就可以下了
㈤ 工業用地與商業用地的區別,在使用許可權、年限上有何差別
1、使用年限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30年,商業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價格不同
工業用土地價格低、商業用地價格高。
3、使用許可權不同
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即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商用用地從事工業活動。
4、區位不同
商業用地主要在市區內、工業用地主要在市郊或接近市郊處。
(5)2016年上海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程序:
1、寫個變更用途的申請,然後報送到土地局,逐級上報到主管土地規劃的副市長簽字,然後拿著批復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變更,和土地局重新簽定土地合同,然後補交土地證》不等同於《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土地規劃用途性質分類有多種,如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等。
2、價格與此地塊價格有關,沒有明確的標准,各個地市也不同,建議您去相關部門咨詢。《土地證》不等同於《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土地規劃用途性質分類有多種,如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等。
3、《土地證》只說明有擁有該地塊土地使用權,但所建項目是否符合規劃用地性質,以及是否適合在該地實施所建項目,則要進行審批,並由規劃土地管理部門和有關機構出具《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必要時,需進行土地使用用途變更手續,俗稱「土地變性」。土地是劃撥並不影響房產交易。
參考資料
網路-工業用地
網路-商業用地
㈥ 2016年土地新政策法規是什麼
2015-2016年棚戶區改造政策已經出台 一、以凈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事如下優惠政策 (一)土地儲備中心對危房棚戶區土地實行收購,以凈出讓方式供地。凈地出讓後獲得的出讓收益,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後,專項用於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的周轉以及危房棚戶區安置房建設。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後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 (三)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費還貸項目除外)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項明細附後)。 (四)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稅先繳後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准戶型增加的建築面積部分,營業稅等稅種由地方稅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 (五)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無償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空用於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摘牌的商品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准結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 (六)對安置房建設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 (七)小區配套建設標准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區政府組織被安置居民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 (八)在進行安置房建築設計時,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於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政府所有,由區政府負貴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一)市財政籌措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包括開發企業上繳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上繳的稅費地方留用部分,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等),建立專戶,專款專用。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為基數,作為政府投入返還給開發企業。危房棚戶區供地實行土地公開掛牌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竟標情況,可採取遞減返還比例競標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一次性繳齊後,15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項目明細附後)。 (三)涉及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的各項稅種全額徵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餘.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開發主體繳納稅金後,力爭10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四)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不突破國家剛性標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後,規劃設計不再做調整。 (五)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一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定向用於熱力、供水、排水管網建設,缺口部分由熱力、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電力外網改造費用,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交納;燃氣外網改造費用由開發企業按每戶700元交納。安置房住宅建築面積(戶)相關配套費用(含電力外網改造費和燃氣外網改造費)免繳。 (六)對確實難以實施的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市政府將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 (七)市政府已經明確優惠政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不執行此政策;對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執行此政策。 三、以建經濟適用住房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 (一)住宅用地實行行政劃撥。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減半收取。
㈦ 我在2009年投資225萬購買了一塊土地16畝,但只付了該土地的一半錢,後因為沒錢投資,在2013
當然有了,如果以後公司業績好,比如市值翻十倍,那你的股票也是水漲船高,更值錢了,主要看長遠怎麼樣了,望採納
㈧ 工業用地上建立的小區住房能不能買
要看他的 五證兩書是否齊全
五證:房地產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應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 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個證由市規劃 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一般購房者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其實也不必記住這么多。您購房時只需看一下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未取得上述兩個《規劃許可 證》和《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就可以證明該項目在 規劃、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過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備了將開發的商品房進入市場交易的資格。根據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關法規規定,開發商只有具備《預售許可證》才能與客戶簽署正式 的《預售契約》。在此提醒一下購房者,簽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內,提防開發商「偷梁換柱」。
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以上就是人們常說的五證二書!
㈨ 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文件規定:「三、其他政策
(二)......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四、本通知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