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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該授信申請人的交易合理性

發布時間:2021-06-15 03:22:25

㈠ 合理性的評價指標怎麼選

第一節 選股的基本策略

如何正確地選擇股票,100多年來人們創造出各種方法,多得使人感覺目不暇
接,但是不論有多少變化,可以歸納為基本的幾種投資策略。

一、 價值發現:
是華爾街最傳統的投資方法,近幾年來也被我國投資者所認同,價值發現方法
的基本思路,是運用市盈率、市凈率等一些基本指標來發現價值被低估的個股。該
方法由於要求分析人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對於非專業投資者具有一定的困難。該
方法的理論基礎是價格總會向價值回歸。

二、 選擇高成長股:
該方法近年來在國內外越來越流行。它關注的是公司未來利潤的高增長,而市
盈率等傳統價值判斷標准則顯得不那麼重要了。採用這一價值取向選股,人們最傾
心的是高科技股。

三、 技術分析選股:
技術分析是基於以下三大假設:(1) 市場行為涵蓋一切信息;(2)價格沿趨勢變
動;(3) 歷史會重演。在上述假設前提下,以技術分析方法進行選股,通常一般不
必過多關注公司的經營、財務狀況等基本面情況,而是運用技術分析理論或技術分
析指標,通過對圖表的分析來進行選股。該方法的基礎是股票的價格波動性,即不
管股票的價值是多少,股票價格總是存在周期性的波動,技術分析選股就是從中尋
找超跌個股,捕捉獲利機會。

四、 立足於大盤指數的投資組合(指數基金):
隨著股票家數的增加,許多人發現,也許可以准確判斷大勢,但是要選對股票
可就太困難了,要想獲取超過平均的收益也越來越困難,往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
力,取得的效果也就和大盤差不多、甚至還差,與其這樣,不如不作任何分析選
股,而是完全參照指數的構成做一個投資組合,至少可以取得和大盤同步的投資收
益。如果有一個與大盤一致的指數基金,投資者就不需要選股,只需在看好股市
時候買入該基金、在看空股市的時候賣出。由於我國還沒有出現指數基金,投資者
無法按此策略投資,但是對該方法的思想可以有借鑒作用。
上述策略,主要是以兩大證券投資基本分析方法為基礎,即基本分析和技術分
析。由上述的基本選股策略,可以衍生出各種選股方法,另外隨著市場走勢和市場
熱點不同,在股市發展的不同階段,也會有不同的選股策略和方法。此外,不同的
人也會創造出各人獨特的選股方法和選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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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基本分析選股

基本分析選股,即對擬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進行分析,包括公司的經營情況、
管理情況、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前景等,由研究公司的內在價值入手,確定公司股
票的合理價格,進而通過比較市場價位與合理定價的差別來確定是否購買該公司股
票。

一. 公司所處行業和發展周期
任何公司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的速度與其所處行業密切相關。一般來說,任何行
業都有其自身的產生、發展和衰落的生命周期,人們把行業的生命周期分為初創
期、成長期、穩定期、衰退期四個階段,不同行業經歷這四個階段的時間長短不
一。一般在初創期,盈利少、風險大,因而股價較低;成長期利潤大增,風險有所
降低但仍然較高,行業總體股價水平上升,個股股價波動幅度較大;成熟期盈利相
對穩定但增幅降低,風險較小,股價比較平穩;衰退期的行業通常稱朝陽行業,盈
利減少、風險較大、財務狀況逐漸惡化,股價呈跌勢。因此公司的股價與所處行業
存在一定的關聯。
通常人們在選則個股時,要考慮到行業因素的影響,盡量選擇高成長行業的個
股,而避免選擇夕陽行業的個股。例如我國的通信行業,近年來以每年30%以上
的速度發展,行業發展速度遠遠高於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是典型的朝陽行業,通信
類的上市公司在股市中倍受青睞,其市場定位通常較高,往往成為股市中的高價貴
族股。另外象生物工程行業、電子信息行業的個股,源於行業的高成長性和未來的
光明前景也都受到熱烈追捧。
上市公司的股價,更多地是受到其自身發展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影響。任何一家
公司,與行業發展周期相仿,也存在自己的生命周期,同樣也可以劃分為初創期、
成長期、穩定期和衰退期。以家電行業的四川長虹為例,從初創到打出自己的知名
品牌,之後經歷了11年的高速成長期,目前已進入成熟期,它的股價,也在幾年
中經歷了十餘倍的狂飈後穩定下來。又如滬市中的大盤股新鋼礬,雖然屬於被認為
是夕陽行業的鋼鐵行業,但是由於自身良好的經營和管理水平,98年實現了凈利
潤增長超過100%的驕人業績,說明夕陽行業中照樣可以出現朝陽企業。以上事實
表明,行業發展周期和公司自身的發展周期有時可能差別很大,投資者在選股時既
要考慮行業周期,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我國,由於公司的一般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企業的短期經營思想比
較濃厚,要想獲得長期持續穩定的發展難度較大 ,上市公司中往往曇花一現者較
多,這從某種程度上增大了選股的難度。

二. 公司競爭地位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市場經濟的規律是優勝劣汰,無競爭優勢的企業,註定要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
萎縮及至消亡,只有確立了競爭優勢,並且不斷地通過技術更新、開發新產品等各
種措施來保持這種優勢,公司才能長期存在,公司的股票才具有長期投資價值。決
定一家公司競爭地位的首要因素是公司的技術水平,其次是公司的管理水平,另外
市場開拓能力和市場佔有率、規模效益和項目儲備及新產品開發能力也是決定公司
競爭能力的重要方面。對公司的競爭地位進行分析,可以使我們對公司的未來發展
情況有一個感性的認識。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分析,主
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管理人員素質和能力、企業經營效率、內部管理制度、人
才的合理使用等。
通過對公司競爭地位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分析,我們可以對公司基本素質有比較
深入的了解,這一切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很有幫助。

三. 公司財務分析
如果說,對公司的競爭地位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的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那
么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的財務分析則是對公司情況的定量分析。本書在第五章中已
對詳細介紹了公司財務分析的方法,此處就不再重復。

四. 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和利潤預測
投資者可以綜合分析公司各方面情況,對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作一基本估計,
分析方法主要從上面介紹的幾方面加以考慮。另外還可通過對公司的產品產量、成
本、利潤率、各項費用等各因素的分析,預測公司下一期或幾期的利潤,以便為公
司的內在價值作一定量估計。這項工作由於專業性較強,一般由專業分析師進行。
普通投資者雖然對利潤預測難度較大,仍然可以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作一大概的估
計,對於選股的投資決策不無裨益。

五.發現公司已存在或潛在的重大問題
在選股時,除對公司其它各方面情況進行詳細分析外,我們還必須通過對公司
年報、中報以及其它各類披露信息的分析,發現公司存在的或潛在的重大問題,及
時調整投資策略,迴避風險。由於各家公司所處行業、發展周期、經營環境、地域
等各不相同,存在的問題也會各不相同,我們必須針對每家的情況作具體的分析,
沒有一個固定的分析模式,但是一般發生的重大問題容易出現在以下幾方面:
1. 公司生產經營存在極大問題,甚至難以持續經營
公司生產經營發生極大問題,持續經營都難以維持,甚至資不抵債,瀕臨破產
和倒閉的邊緣。
2. 公司發生重大訴訟案件
由於債務或擔保連帶責任等,公司發生重大訴訟案件,涉及金額巨大,一旦債
務成立並限期償還,將嚴重影響公司利潤、對生產經營將產生重大影響,對公司信
譽也可能受到很大損害。更為嚴重的公司還可能面臨破產危險。
3.投資項目失敗 ,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公司運用募股資金或債務資金,進行項目投資,由於事先估計不足、或投資環
境發生重大變化、或產品銷路發生變化、或技術上難以實現等各種原因,使得投資
項目失敗,公司遭受重大損失,對公司未來的盈利預測發生重大改變。
4.從財務指標中發現重大問題
從一些財務指標中可以發現公司存在的重大問題。(1) 應收帳款絕對值和增幅
巨大,應收帳款周轉率過低,說明公司在帳款回收上可能出現了較大問題;(2) 存
貨巨額增加、存貨周轉率下降,很可能公司產品銷售發生問題,產品積壓,這時最
好再進一步分析是原材料增加還是產成品大幅增加;(3) 關聯交易數額巨大,或者
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佔用上市公司巨額資金,或者上市公司的銷售額大部分來源於母
公司,利潤可能存在虛假,但是對待關聯交易需認真分析,也許一切交易都是正常
合法的;(4) 利潤虛假,對此問題一般投資者很難發現,但是可以發現一些蛛絲馬
跡,例如凈利潤主要來源於非主營利潤,或公司的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改變,某年
的凈利潤卻突然大幅增長等,隨著我國證券法的實施及監管措施的俞加完善,這一
困擾投資者的問題有望呈逐漸好轉趨勢。
實例:瓊民源(0508),96年公司業績發生突變,凈利潤由95年的38萬躍升
至4.85億元,每股收益高達0.87元。該股是96年和97年初的明星股,一年多時
間里股價翻幾番,以火箭般的速度一躍成為高價績優股,一時該股跟風者眾,許多
股民以持有瓊民源為時尚。然而細心的投資者會發現一些重大的可疑之處,該公司
96年的主營業務利潤僅39萬元,而其它業務利潤卻高達4.41億元,投資收益也有
3015萬元,這樣一種收益結構不能不讓人對該公司打上一個大問號。果然由於虛
假利潤等問題,該股自97年3月1日開始停牌,共計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該股的
投資者所遭受的資金損失和心靈上的傷痛無疑是巨大的,而假如當初投資者將該公
司列入問題公司行列,敬而遠之,則結果將不會這般慘痛。(雖說最後政府介入圓
滿地解決了瓊民源事件,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仍應引以為戒)
總之,投資者對選擇問題公司股票必須持慎之又慎的態度,最好是敬而遠之,
迴避問題股應是運用基本分析方法所堅持的基本原則。

六.結合市盈率指標選股
運用基本分析方法,我們可以通過每股盈利、市盈率等指標,並綜合考慮公司
所在板塊、股本大小、公司發展前景等因素,確定公司的合理價格,如果價格被低
估,則可作為備選股票,擇機買入。
在此方法中,市盈率是最重要的參考指標,究竟市盈率處在什麼位置比較合
理,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准,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平均市盈率差距也很大,歐美國家
股市平均市盈率經常保持在20倍左右,日本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高居60倍以上。
近幾年來,我國滬深股市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在30-50倍的范圍內波動,一般來
說,30倍左右是低風險區,50倍左右是高風險區。
從投資價值的角度分析,假如我們把一年期的銀行存款利率作為無風險收益
率,那麼在股市中高於這一收益率的收益水平就是我們可以接受的,例如我們以目
前的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3.78% 所對應的市盈率26.5倍,作為判斷股票投資價值
的標准,低於這一市盈率水平的股票,就可以認為價值被低估、具備了投資價值。
然而如果僅從這一角度去考慮問題,我們必然要犯錯誤,因為市盈率受一些因素的
影響巨大。
首先,市盈率水平與公司所處行業密切相關。例如,生物醫葯行業作為高成長
行業,其市場定位一直很高,動輒50-60倍的市盈率並不鮮見;97年的大牛股深
科技,作為電子信息行業的龍頭股,市盈率曾高達70倍;而曾極度不被人看好的
鋼鐵板塊個股,市盈率常常在10倍左右徘徊。
其次,市盈率還受股本大小和股價高低的影響。一般說,股本越小的股票越受
青睞,其市場定位和市盈率越高,有人將此成為小公司效應,美國的Baze 1981年
最早研究了這種現象,他將紐約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分為5類,發現最小一類的
公司股票平均收益率要高出最大一類的股票平均收益率達 19.8%。據筆者的觀察,
我國的小公司效應更為明顯,並且呈現不同的特點,由於非流通股的存在,市盈率
更多地是與流通股的聯系緊密。另外,偏愛低價股是我國股市的一大特色,股價越
低,市盈率越高,有時每股收益才幾分錢的股票,股價達到5、6元還被認為便
宜,這一價值取向不能說是成熟市場的表現,但在目前,在判斷市盈率的高低時,
我們還必須考慮到這一因素的影響。
此外,公司高成長與否,對市盈率有重大影響。俗話說,買股票就是買公司的
未來,一個對未來有良好預期的個股,其股價自然就高。公司未來前景越好,成長
性越高,市盈率水平就越高。那麼如何衡量這一因素呢,我們在此引入動態市盈率
的概念,從市盈率的公式可以看出,市盈率是股價與每股收益的比值,每股收益的
變化,使市盈率向相反方向變化,由每股收益的不同,我們可以計算出3種市盈
率,即市盈率Ⅰ,市盈率Ⅱ,市盈率Ⅲ。
市盈率Ⅰ=考察期股價 / 上年度每股收益
市盈率Ⅱ=考察期股價 / 中期每股收益 ×2
市盈率Ⅲ=考察期股價 / 預期本年每股收益
市盈率Ⅰ是基於假設企業考察期每股收益與上年每股收益相同,而上年每股收
益實際上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當前的實際經營情況和獲利能力,因此該市盈率不能
真實地反映實際市盈率水平,其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例如一隻市盈率Ⅰ為100倍的
股票,若其利潤增長1倍,則實際市盈率就降到50了,反之,一隻市盈率Ⅰ僅20
倍的股票,若其盈利能力大幅滑坡,則其市盈率就大大提高了。中期業績公布後,
許多人用市盈率Ⅱ來選擇股票,缺陷也是明顯的,公司上半年的收益不等於全年的
收益,有時還差距很大。由於企業的未來每股收益較難預測,不確定因素太多,市
盈率Ⅲ很可能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出入,但是無論如何,它是人們經過綜合分析公司
的情況,得出的結論,具有很大參考價值。 3種市盈率雖然各有不足,畢竟是投資
的重要依據,我們將3種市盈率結合起來考慮問題就會更加全面。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盈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要辯證地看待市盈率,而
且應該把市盈率和成長性結合起來考慮。在成長性類似的企業中,應選擇市盈率低
的股票,若一個企業成長性良好,即使市盈率高些也還是可以介入。

選擇高成長股實例:中興通訊
中興通訊是一家通信行業領域的企業,97.11月上市,上市後一直定位較高,
股價在20幾元徘徊。98年初公布97年度報告,每股收益0.46元。年報公布後該
股並沒有大幅下跌,僅最低調整至21元、市盈率45倍時,即開始一波上揚行情,
股價最高升至37.88元,按97年業績計算,市盈率高達80倍。其原因就是投資者
對該公司的未來前景普遍看好,預測到它98年度會保持高速增長的勢頭。果然,
隨後公布的該股98年業績為0.47元/股,98年度全年業績在10送3擴股後還達到
0.97元/股,公司凈利潤增長100%以上,至此該股的市盈率大幅下降。假如有一個
投資者在97年初,經過對公司基本面情況的認真分析,認定該公司正處於高速發
展階段,98年利潤增長有望達到100%,即98年度可望達到每股收益0.90元,當
時的股價為21-24元,按97年業績計,市盈率Ⅰ為45--52倍,但是市盈率Ⅲ
僅23-27倍,而當時市場上對高科技股的定位可達市盈率35-40倍,即預計該股
的價格有可能達到36元,這時的股價與預計價格相差很大一段空間(50%左
右),投資價值顯現,即使預測有一定的偏差仍然不會導致虧損,市場風險較小,
這時如果該投資者果斷買入,在98年的最後一天賣出,可獲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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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技術分析選股

在股市投資實戰中,運用公司基本面情況選股的方法,主要適用於專業投資
者,對廣大中小投資者及利用業余時間炒股的股民,無論從時間、精力以及所要求
的知識面和掌握的信息來說,都存在一定困難,因此該方法在廣大中小股民中的應
用具有局限性。而技術分析選股,由於其不需要太多專業知識,考慮問題比較直
接,與市場聯系緊密,且由於價格、成交量等技術數據、技術分析手段的獲得相對
容易,以及電腦、乾隆軟體等技術分析工具的普及,使得該方法的應用日漸普遍。
技術分析方法一般是將選股與買入有機地結合起來,選股過程也是確定買入時
機的過程。

一. 尋找真正底部,捕捉潛在黑馬
運用MACD指標選股

選擇股價經深幅下挫、長期橫盤的個股,同時伴隨成交量的極度萎縮,繼爾股
價開始小幅揚升,MACD指標上穿零軸。此時還不是介入時機,還應耐心等待股
價回調,待MACD指標回至零軸之下,再觀察股價是否創下新低。在股價不創新低
的前提之下,股價再次上揚,同時MACD指標再次向上穿越零軸時,則選定該
股,此時為最佳買進時機。
選股原則:
(1)深幅回調:股價從前期歷史高點回落幅度,就質優股而言,回落30%左右;對
一般性個股來說,股價折半;而對質劣股,其股價要砍去2/3可謂深幅回落。這里必須
結合對股票質地的研究,例如對於高成長的績優股來說,跌去1/3就屬不易,而對
於一隻有摘牌危險的ST個股,跌去2/3也屬正常,這里沒有絕對的標准。因此必
須辯證地看待某隻個股的跌幅,當投資者對此把握不住時,建議重點關注股價已跌
去2/3的個股。
(2)長期縮量橫盤:一般而言,在控盤機構完成出貨過程之後,如果股價沒有一
個深幅的回調,就很難有再次上揚的空間,這樣當然無法吸引新多入場。只有經過
股價的長期橫盤使60日、80日、120日等中長期均線基本由下降趨勢轉平,即股價
的下降趨勢已改變,中長期投資者平均持股成本已趨於一致。這時股價才對新多頭
有吸引力。長期橫盤時應伴隨著成交量的極度萎縮,如果仍然保持大的成交量,說
明做空能量依然較強,上升動力不足。
(3)MACD第一次上穿零軸時不動:股價經過大幅下跌後,第一波段行情極有可
能是被套機構的解套行情。即使是新多頭的建倉動作,絕大多數情況下也還存在一
個較殘酷的洗盤過程。因此,MACD指標第一次上穿零軸並非最佳買點。(此處
MACD取常態指標)
(4)股價不再創新低:從趨勢角度而言,股價高低點的依次下移意味著整個下降
波段沒有結束,在一個下降趨勢中找底是一種極不明智的行為,因此股價不再創新
低是保證投資者只在上升趨勢中操作的一個重要原則。在此基礎之上,伴隨著股價
上揚,MACD再次上穿零軸,又一波升浪已起,方可初步確認已到中線建倉良機。

利用上述原則選擇並買入潛力個股後,如果股價不漲反跌,MACD再次回到零
軸之下,應密切關注股價動向,一旦股價創下新低,說明下跌趨勢未止,應堅決止
損出局。否則應視為反復築底的洗盤行為。

實例:龍舟股份(600711),(見圖4.),該股自97年7月下旬見頂18.72元之後,
在兩個月內跌至7元以下,股價幾乎跌去2/3。而經過這次典型的「深幅下挫」之後,
該股隨滬市大盤在9月23日見底,開始了長達三個月的築底階段。這期間,股價窄幅
波動,成交低迷,12月3日單日成交量僅4.6萬股,相當於行情高峰時413萬股的單日
最高成交量的1/10,滿足「長期縮量橫盤」的必要條件;同時,股價始終在6.5元上
方,沒有再創新底。進入12月底龍盤股份股價開始出現異動,先是成交量溫和放大,
每隔一個月有一個量能急升的過程。MACD指標在零軸下方5個月後第一次上穿
零軸,60日、80日、120日等中長期均線基本走平,說明中長期投資者持股成本接
近,無殺跌動能,且有新多入場收集底部籌碼。隨後開始的洗盤行為使MACD指標重
回零軸之下,但股價在觸及回調1/2位時受60日、80日、120日等多條中長期均線
交匯帶的支撐無法下行,並開始重拾升勢,MACD指標第二次上穿零軸,此時已到最佳
買點。即使隨後仍有大規模洗盤行為,但三條中長期均線已開始上行,顯示後期股
價走勢已成大漲小回的中期上揚格局。

二. 尋找由底部起動的強勢股
1.運用ROC指標選股
經過長期縮量橫盤的個股,在開始進入上升趨勢後,股價首次出現加速上揚,
使得ROC指標在常態下,第一次出現連過零軸以上三條天線的現象,顯示該股極
具黑馬相,可於回調時介入。
選股關鍵:
(1)底部區域起動:首先結合上文判明股價處於底部區域。(ROC取常態值)
(2)股價快速拉升:變動速率ROC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其在測量極端行情時
有著良好的績效。伴隨股價在上揚初期所出現的快速拉升,ROC指標連續越過三
條天線,顯示出機構有拉高建倉跡象。而強調這種狀況需第一次出現則是為了保證
股價仍在底部區域附近。
(3)適用范圍:該方法不適用於超級大盤股及剛上市新股。ROC指標連過三條
天線,一般股價已有50%以上漲幅,對於超級大盤股而言已具有很大風險,漲升
空間已經不大。而剛上市新股的市場定位尚未經受時間考驗,利用該指標行動缺乏
合理性。
上文中所謂ROC指標在常態下,是指在錢龍動態中不對開機界面做放大或縮小,
以免引起第三條天線值的變化而無法取得統一標准。

實例:仍以龍舟股份(600711)為例,(見圖 ),該股在盤出底部之後於98年4
月份開始第一波加速上揚行情。這期間成交量明顯放大,股價從不足9元在一周之
內迅速上摸11.89元高位,帶動ROC指標在4月7日達到28.91,一舉突破當時第
三條天線27.7,顯示有機構不計成本拉高建倉。雖然其後仍有深幅洗盤動作,但黑
馬相已顯露無遺。該股在半年多時間里連續大幅揚升,股價最高於98年10月達到
23.47元,從第一次突破第三條天線時介入計,漲幅達一倍多。
該方法即可幫助投資者選擇強勢股,又可使投資者避免過早將黑馬股拋掉。

㈡ 如何解析授信合理性

1.貸款用途合理、合法,這里指申請的用途與申請品種能匹配,你申請流貸去蓋樓肯定是不行滴;拿來貸款去炒股票肯定也是不行滴 等等;
2.還款來源分析 借這么多錢能不能換的上呢?看收入、利潤、現金流,以及其他第二還款來源,擔保人呀 抵質押物啊 什麼的
3.資金額度測算,看銷售收入啊 一年才賣200塊錢 現在說要進500塊的貨 肯定是不合理嘛
4.綜合收益考量 這個利率定的多少啊 有沒有存款啊 銀行忙半天混個白玩就沒意思了。。『差不多了吧 我寫了這么多專業內容 嘻嘻~

金融機構對於向中國反洗錢檢測中心所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經分析識別,有合理的理由認為該交易或客戶與

洗錢無關的,可以不提交。

㈣ 從交易成本角度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合理性

金融中介的存在是為那些不如帶懂金融的人進行的一種有報酬的推薦行為,雙方都是有益的

㈤ 誰能提供幾份銀行授信審批的案例,加說明分析的

首先這個是機密
還有你要的是審批書還是授信報告?審批書是沒有詳細分析的,你要的應該是授信審查報告吧?只有在報告才會對企業的情況還有資產負債表等進行詳細分析。
審批書格式:
XX支行:
你行報送的XX公司XX萬元貸款申請報告,經審查,現同意對其發放XX萬元貸款,期限X年。審批條件如下: 1、需辦理好足值合法有效的抵押2、…………
授信報告格式
XX公司成立於200X年,目前主要從事XX業務。2007年主營業務收入XX萬元。由於目前該公司資金較為緊張,現向我行申請XX萬元貸款,期限X年。現將情況分析如下: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二、申請人財務情況分析
三、抵押品情況
四、授信用途及還貸來源分析
五、主要風險及防範措施

㈥ 你認為銀行授信人員在進行財務報告分析時重點注意哪些內容 急急急急

一、授信分析報告總體要求
信貸人員在按照世行項目及總分行相關文件精神撰寫授信分析報告的同時,應按本指引的要求對有關內容進行重點分析說明,首先應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撰寫授信分析報告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充分、細致的實地調查的基礎上,按照《交通銀行**分行對公授信業務盡職工作要求》,對企業經營及財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並全面、真實地反映在報告中,避免片面或遺漏,摒棄非客觀的描述或主觀臆斷、誇張或粉飾的成分。
(二)始終堅持謹慎性原則。對實地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點,信貸人員必須予以充分揭示。
(三)言簡意賅、詳略得當。重點放在對關鍵的風險點和核心問題的集中探討,單個客戶授信分析報告的篇幅以6000-8000字為宜,集團統一授信報告可適當增加篇幅。
(四)重點突出,特點鮮明。信貸人員應根據授信客戶行業特性及經營特點確定個體的分析重點,如有必要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世行項目及本文要求的撰寫內容及體例進行取捨、調整及添加,避免機械照搬,形成八股。
(五)本文部分內容針對某些特殊類型企業提出了詳細撰寫的要求,此類要求已在內容中予以明示,要求之外的企業可簡化撰寫。
(六)本文規范的是一般企業授信,需項目融資的應按總行要求撰寫項目評估報告。
二、授信報告的重點分析內容及要求
(一)授信客戶背景情況
1、企業概況
(1)成立背景、歷史沿革及主營業務簡介。
(2)實收資本情況:借款人注冊資金、股東出資方式、注冊資金到位情況。
(3)所有制:主要分析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質,所有制性質指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廣泛持股的上市公司、外資企業(合資、獨資、合作)、集體或集體控股企業、民營或民營控股企業(特別注意揭示名為外資實為民營的情況)等。
(4)主要負責人情況:包括年齡、學歷、從業經歷、行業經驗、管理風格等,如發生主要領導人變更應對變動原因及影響詳細說明,對於民營企業,還應了解其實際擁有的資產情況。
(5)首筆業務應對客戶開發背景進行說明。
(6)企業如有的重大涉訴事項,應對原因現狀進行說明。
2、股東及關聯企業情況:I
此部分內容對民營企業(包括名為合資實為民營的企業),或股權關系復雜有必要明確揭示的企業應按要求詳述,其他企業可簡化。
(1)股東情況:分析股東結構,各主要股東的經營概況,股東間的關系,對股東的股東進行了解,並應追溯到企業的最終控制人,盡量掌握最終控制人的背景及信用狀況。股東或股東結構變化頻繁的應對變化的原因進行詳細分析。
(2)關聯方式,對授信對象的關聯關系,包括個人或家族為紐帶的關系、資產為紐帶的關系等要予以揭示,對控制關系的具體體現,要詳細描述。
(3)關聯企業情況:分析授信對象的關聯企業分布及其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對於關系密切、資金往來頻繁的關聯企業要重點分析。
(4)關聯關系分析:重點分析授信對象與股東及關聯企業間在資金、人員、業務等方面的關聯程度,授信對象在整個關聯企業體系中所處的地位(如:核心企業還是附屬企業)。
(二)授信業務背景情況1、授信對象與我行的合作歷史及合作關系,包括建立授信關系時間(包括為他人擔保),歷史上授信金額、品種及使用情況,是否能夠按期還本付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詳細說明發生時間、金額、原因及處理情況
2、在本行授信情況,包括授信額度及授信余額,授信條件及執行情況,實際用途及直接用途情況,貸後監控要求。
3、在本行結算情況,包括日均存款余額、國際結算量等。
4、在他行授信情況,包括在他行授信額度、授信條件及額度使用情況,在他行的融資能力如何,有無不良信用記錄。企業對外擔保情況等。
(三)經營風險分析
1、對特殊企業應進行行業分析:(對常見行業如電力、石油、石化、房地產、施工、酒店、批發業中分行已有授信的行業及行業地位在第三層次及以下企業的此部分內容可視情況簡化)。
(1)確定行業分析對象是關鍵,應選取授信對象主營業務所涉及的具體行業及所輻射的地域,進行有針對性的詳細分析,並與企業有關分析相結合進行。
(2)行業特徵及市場特點
(3)行業中主流企業運營概況及財務概況
(4)行業發展預測:包括宏觀經濟形勢、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市場因素等對行業未來發展的影響預測及未來市場競爭的格局。
2、授信對象組織結構情況:授信對象內部機構設置,下屬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及業務分工情況。
3、授信對象基本情況:
(1)主要業務情況:包括授信對象主要業務或產品的特點,經營方式,主要業務內容及業務流程等。對於有多項業務的綜合性公司,或集團統一授信的多家企業有多種主要業務的,應分項進行分析。非主營業務也應進行簡要說明。
(2)授信對象在當地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要分析說明對當地經濟的影響及當地政府的態度。
(3)政府監管較嚴的行業,要分析監管措施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的影響。
(4)高科技企業要進行技術及市場可行性分析
4、市場特點:
(1)市場供應與需求的狀況及價格的變動趨勢。
(2)主流企業的所有制形式、財務特點及經營狀況,市場競爭格局。
(3)授信對象的市場定位情況,市場地位,競爭中的優勢和劣勢,產品市場佔有率。
(4)關聯行業對本行業影響重大的要進行關聯影響分析,對上下遊行業的關聯度高的,要分析關聯關系造成的影響。
(5)涉外業務為主的企業要進行涉外市場分析要分析國際環境的影響或業務對應的國別風險。
5、授信對象經營表現:
(1)重點分析企業近3年業務發展的趨勢,經營的業務種類、收入的構成情況及業務量情況。對於外貿企業,應著重了解其國際結算量情況,包括:近3年進出口貿易量,近3年進出口業務中自營業務和代理業務的比例,近3年進出口業務中各種結算方式所佔比例。以上情況應按進出口分別列示。
(2)融資項目情況(需要時進行分析,如房地產項目):包括項目概況、批復情況、項目進度、資金供給和需求情況、項目回款情況等。
6、供應分析
(1)對信息來源的描述:是否查看了供貨合同、供貨單據、付款單據等,若是則應具體描述,若否應說明具體來源。
(2)分析授信對象的購貨渠道,掌握企業主要上家客戶分布情況,重點分析購貨渠道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要分析企業與上家客戶是否為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是否存在購貨渠道過於集中的問題,如果存在,企業如何控制相關業務風險。
(3)分析授信對象在采購流程中所處的地位(主動或被動),並詳細說明企業與主要上家客戶之間的結算方式,如:是否需預付貨款,預付比例是多少,剩餘款項何時支付,上家客戶是否給企業賬期等。上述分析應同財務分析中對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的分析結合進行。
(4)分析公司在采購流程中存在的風險,是否存在存貨積壓的風險,重點分析企業在采購時,是否已經落實了業務下家,具體是如何落實的,如:是否在與業務下家簽定了相關業務合同(或落實可靠的銷售渠道)後,再辦理相應的采購手續。上述分析應同財務分析中對存貨的分析結合進行。
7、對於工業企業,除上述情況之外,還要進行以下分析:
(1)所處行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技術密集型企業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對規模經濟的要求。
(2)主要生產條件情況,包括對機器設備、廠房、實驗室、倉庫等資產現狀的詳細描述,上述資產是自有還是租用,工人人數、結構、技術水平等情況,要根據實地調查所看到的情況進行描述。
(3)生產工藝狀況:重點分析主要設備的先進性(特別注意技術是否屬於國家淘汰技術,及設備的市場競爭能力)、設備新舊程度(是否需要大規模設備更新或改造)、生產工藝的復雜程度、生產周期、自有技術情況等。(4)主要產品的技術性能、質量情況。
(5)倉庫管理及對存貨的實地盤查情況。
(6)生產情況:企業如何制定當期生產計劃,是否採取以銷定產的生產方式,以銷定產具體是如何落實的,如:根據下家客戶的訂單排產。
(7)根據實地調查,詳細描述企業生產能力及近2年的開工率情況,若開工率偏低,需分析主要原因。
(8)對盈虧平衡情況進行分析
(1)對企業銷售收入真實性的確認:是否查看了企業銀行對帳單,是否看過銷售終端等,具體描述查看結果。若從其他途徑得到的信息,應具體說明,如企業文件、現場查看結果、企業計劃等
分析授信對象的銷售模式,重點分析企業是採用自行銷售還是代理銷售的模式,企業銷售渠道是否順暢、穩定,評價企業主要銷售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企業未來銷售發展趨勢及影響因素。
2)分析授信對象主要下家客戶分布狀況,包括下家客戶實力及資信情況,詳細分析企業與下家客戶間的具體結算方式,包括:是否預收下家客戶一定比例的貨款,是否給予下家客戶賬期及賬期期限,如何確定賬期,如何控制賒銷風險等。上述分析應同財務分析中對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的分析結合進行。
9、集團的控制能力評價:授信客戶屬於集團內部企業的,要分析集團總部對下屬子公司(分公司)在資金、人員、業務等方面的控製程度和方式,集團主要內控機制有哪些,對授信對象經營的影響程度。
10、管理層及核心人員評價
著重分析企業的管理、組織模式及有效性,決策層(人)的領導風格、誠信度及對企業的發展設想,必要時應對主要領導者、關鍵崗位人員的從業經歷、行業經驗、工作水準進行描述,對企業關鍵技術(或業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及人員穩定性進行分析。
(四)財務分析
1、財務報表質量分析
(1)信貸人員應要求企業提出完整的三年審計報告(包括正文和附註),若企業無法提供(或無法完整提供)審計報告,必須了解具體原因,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書面說明。
(2)信貸人員應按照盡職要求到企業實地查賬並抽查原始憑證,在授信報告中描述查帳科目和方法,並對查賬結果進行說明,判斷企業財務報表是否真實的反映了其財務狀況。
(3)對於集團客戶,應向企業索要本部和合並兩種口徑報表並分別進行分析。若企業無法提供全部報表,應在報告中說明無法提供的原因。對於鬆散型集團或貸款主要用於集團本部的業務,應重點分析本部財務狀況
2、報表內容分析:
(1)資產負債表分析
①總體要求:
通過對資產負債表結構及主要科目的分析,了解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及配比情況,判斷企業擁有資產的質量,發現不規范的核算方法,並據此判斷財務比率使用時可能出現的失真。資產負債表的分析主要包括:資產的真實價值、凈資產有無虛增、是否存在無效資產(包括企業不具有控制能力的資產、非經營性資產、無效資產的具體情況)、有無未入賬資產及原因、資產的流動性、負債的匹配情況、發生損失的可能性等,重點分析資產負債表中佔比超過10%的科目及變動較大的科目,要對佔比較大和發生重大、異常變化的科目進行重點分析,包括明細情況、賬齡結構及形成原因,預測其發展態勢。
②重點提示:
貨幣資金:重點分析貨幣資金是否可被授信對象自由支配(對於保證金情況應給予說明);貨幣資金規模能否覆蓋企業即將到期債務規模。
短期投資:重點分析企業短期投資的構成及投資資金來源(應與負債或權益方對應分析),若企業短期投資規模較大或發生重大波動,應說明相關原因,還應重點分析短期投資變動與銀行借款變動間是否存在聯系。
應收帳款:重點分析應收賬款明細及賬齡結構,以判斷應收賬款質量的高低,對於大額期限較長的應收賬款應重點分析。同時,要注重應收賬款中是否存在非經營性應收項目,是否存在對關聯企業的借款。要將財務分析與經營管理分析結合進行,分析企業應收賬款規模、賒銷企業分布、賬齡結構是否合理。在分析應收賬款波動情況時,應將應收帳款變動情況與收入變動情況綜合考慮,判斷兩者是否存在對應關系
其他應收款:重點分析其他應收款的去向及賬齡結構,並分析其他應收款形成的原因,判斷其回收的可能性,關注拆出資金的來源,重點分析其他應收款變動與銀行借款變動間是否存在聯系。對於其他應收款波動較大的情況要重點分析。
存貨:重點分析存貨的構成和賬齡結構,要根據企業的收入規模及生產周期,判斷企業存貨規模是否合理。若企業產成品較大,要分析其產品是否存在積壓銷售不暢的情況。若企業原材料較大,要了解企業下一步的生產安排,關注其消化存貨的能力。對於存貨的變化,應重點分析其合理性,要同企業的銷售變化綜合考慮。
長期投資:重點分析長期投資的明細,了解主要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並通過與利潤表投資收益及現金流量表投資分紅的綜合分析,判斷企業長期投資質量的高低。同時,要關注企業長期投資與所有者權益間的對應關系,重點分析企業是否存在以負債融資資金進行長期投資的情況。
固定資產:重點分析固定資產中變現能力較強的部分(如:房產、優質設備),掌握企業主要生產設備的新舊程度及工作狀態,掌握企業優質房產所在位置及產權手續是否齊備,關注固定資產是否存在對外抵押的情況。同時,要判斷企業固定資產折舊金額是否合理,重點關注企業是否存在通過多提(或少提)折舊調節利潤的情況。
短期借款:掌握企業主要授信銀行有哪些,授信保證方式是什麼,若他行擔保方式強於我行,則應說明原因,分析企業短期借款資金的佔用情況。
長期借款:重點分析企業中長期借款的用途及到期時間,判斷企業是否存在較大的償債壓力,若大量中長期借款將於近1-2年到期,則應分析企業還款資金如何落實,是否存在以短期借款置換中長期借款的趨勢和可能性。
所有者權益:重點分析授信對象所有者權益構成的合理性及穩定性。若企業資本公積較大,要分析資本公積內容是否合理,有無人為調整因素。若企業未分配利潤較大,要分析未分配利潤的穩定性,掌握企業有無重大分紅計劃。此外,信貸人員可通過對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等科目的分析,了解企業的歷史經營表現。
(2)利潤表分析:
①總體要求:
對於授信對象利潤表的分析,需掌握企業收入、成本及費用的確認方法及對分析所造成的影響,應重點分析企業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現狀及其變動趨勢,並要分析具體原因,分析企業主營與非主營業務情況,收入、成本、費用及其他因素對利潤的影響。
②重點提示:
通過主營業務收入與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對比分析,判斷企業銷售回款的整體狀況。
通過投資收益與現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對比分析,判斷企業投資收益的質量。
分析企業利潤結構,判斷企業主要利潤來源是主營業務、其他業務、投資收益還是營業外收入,從而分析企業利潤來源的可持續性。
(3)現金流量分析:
對於企業現金流量的分析,應以企業的現金流量表作為分析基礎,要通過對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的分析,掌握企業的現金流規模,探討現金的配比,並對現金流入、流出重點科目進行深入剖析,掌握變動趨勢及深層次的原因,掌握現金流入流出的重點項目。同時,要將企業現金流量表與企業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企業現金流量的合理性,分析企業真實的資金需求。
(4)變化趨勢分析:根據三年年報及近期報表數據的變化情況,分析主要會計科目的金額、結構發展變化的趨勢,分析原因並預測未來可能的情況,趨勢分析要在數據可比的前提下進行。
主要分析內容包括①資產負債變動分析,包括資產規模、主要會計科目如應收帳款、存貨、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銀行借款、所有者權益等的變動;②損益變動分析,包括收入、利潤、費用的變動,與資產負債變動的關聯情況等;③現金流量變動分析,包括經營投資、籌資各項的現金流量規模、凈現金流量變動情況,與資產負債、損益分析相結合,分析企業現金的整體變化情況。
(5)比率分析:
根據企業特點,擇定適宜的指標進行分析,分析應與企業歷史情況及與行業平均水平進行對比,從而考察授信對象的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及償債能力。基本比率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周轉率,銷售利潤率等。通過比率分析,發現企業經營狀況的變化並分析原因,以判斷是否可以作為授信支持的對象。如通過負債率的分析,判斷企業的短期及長期償債能力情況,通過周轉率分析,發現企業的資產運作效率情況,通過利潤率分析,發現經營效益的變化情況。
比率分析必須先剔除報表中的虛假因素,無效資產,虛假增資等,再進行計算分析,在此須特別指出,任何比率只是反映企業現時或以前的狀況,根據企業當期或歷史數據准確判斷未來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才是關鍵。
3、或有負債情況:
重點介紹授信對象的主要或有負債情況,掌握其對外擔保總額及擔保企業概況,了解授信對象與被擔保企業間的關系及雙方除擔保關系外有無其他重要的往來,關注擔保業務風險。此外,需了解企業是否存在互保單位。
4、財務風險總體評價:
綜合分析授信對象在財務層面的主要風險點和優勢,並出具整體的判斷意見。
(五)授信額度的確定
1、授信需求分析:
(1)總原則:
①授信需求分析,包括對融資需求(借款原因)的分析(如長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各類貿易融資等)和其他授信需求分析(信用證、保函等)。
②授信需求分析,應根據授信對象經營特點、業務周期、財務狀況綜合考慮,合理判斷其真實的借款需求。授信分析報告中對借款原因的預測必須有客觀依據,不能僅憑主觀判斷或客戶申請簡單評價。
③借款原因的分析要結合近三年的銷售情況與資金需求的關系,分析歷史上形成融資需求的原因,以得出對融資需求規模的較為准確的判斷。
④借款原因的分析要結合現金流量表進行,根據歷史上現金流入的來源、現金流出的原因,結合企業的經營特點及未來業務發展情況,得出產生現金需求的真正原因及現金需求規模。
⑤借款原因的分析要圍繞其主營業務的開展進行,同時要區分其非主營業務、一次性交易、投資性交易、投機性交易與正常借款用途和借款原因的混淆,並高度重視由此對授信安全的可能產生影響。
⑥切忌以直接用途測算融資需求,以取代對借款原因的分析。
⑦信用證需求分析,要根據企業貿易總量、進口業務量、開證業務量、單筆證金額、開證頻率、即遠期比例、預收款情況、代理及自營業務情況、業務周期等,分析即遠期證需求量、開證期限、收取保證金比例及有無三分之一提單直寄的需求,原則上我行收取保證金的比例應考慮企業收取其客戶的保證金比例及價格變動因素、企業信譽等確定,三分之一提單直寄一般應限於近洋業務。
⑧保函需求,應根據業務承擔量及由此產生保函品種進行需求分析。
⑨對於已有授信余額的企業,應分析授信實際用途及原有授信審批條件的執行情況,目前企業情況與原有授信分析報告預測情況的差異。
(2)借款原因分析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常見的資金需求有以下幾種:銷售收入增長帶來的資金需求、季節性或周期性資金需求、負債結構變化、固定資產投資、周轉率下降、分紅/費用上升、贏利能力下降、投資性需求等,後三種應不屬於貸款支持的對象。借款原因分析時應注意以下的問題:
①銷售收入增長帶來的資金需求。原則上,不宜將授信對象的借款原因簡單歸結於銷售收入的增長,如預測企業銷售收入將有大幅增長的,必須有切實可信的預測依據,要綜合考慮市場對企業產品的需求空間、企業業務能力、銷售收入發展趨勢、增收措施、重要業務合同等相關因素,謹慎地做出收入增長可能性、增長幅度等預測結果,並應據實判斷是否銷售增長必然會帶來資金的需求,對資金需求量要做定量判斷。
②季節性/周期性資金需求。此類需求僅適用於業務存在明顯季節性或周期性的企業,信貸人員要充分分析企業經營周期特點,判斷資金集中需求、集中流入的情況,判斷需求總量及期限,並據此合理安排放款日期及貸款期限,放款日期及貸款期限應與企業經營周期相匹配,經營部門應制定具體措施,控制企業銷售回款,並爭取做到進貸銷還。
③置換他行貸款:一般情況下,以此種方式發放的貸款,不利於我行對企業貸款用途的分析和監控,為此,經營單位申請此種貸款時,必須對我行貸款置換他行貸款的原因、所置換貸款的實際佔用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對於他行准備退出或他行貸款用途不合理的貸款,我行不得置換,授信分析報告中不得將貸款原因簡單分析為置換其他銀行貸款。
{④固定資產的替換和擴張:有些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不斷對固定資產進行再投入,此種情況可以根據歷史投資規模及周期進行需求判斷,並應分析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是否可以承受如此頻繁的投資需求。如果是一次性的投入,應根據企業的投資計劃、相關合同、政府部門批件等進行佐證,應注意投資的必要性及未來利潤及折舊等還款來源的可能性及還款期限
⑤周轉率下降:此類情況應判斷形成的原因,分析下降是暫時的還是持續不斷的,是外界因素的影響還是企業自身經營能力的下降造成的,如果周轉率下降是不可逆轉的,應慎重考慮是否給與授信。
⑥針對具體業務的資金需求。此種情況屬於特殊條件下的授信,如某些還款來源十分確定的過橋貸款等,不適用於絕大多數企業。由於把具體業務的需求作為判斷依據,易造成對企業整體資金運轉情況的忽略,因此即使是此類需求,亦應在分析企業整體資金需求的條件下進行判斷。此類需求原則上要有完整的業務合同作為分析依據,信貸人員應對業務合同主要條款及合同主要當事人情況進行充分分析,重點關注合同中所涉及的不確定因素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環節,此類授信額度應為一次性額度,貸款期限與合同回款期限相匹配。
2、授信用途的分析
(1)授信用途分析,是針對使用授信的具體業務的情況分析,包括:業務過程的具體情況描述,上下家情況,結算方式,業務周期,目前進展情況,自有資金及其他資金來源的落實情況,授信需求的品種、金額、期限等,並對回款情況進行細致分析。 - 中國城市金融圈人脈社區|銀行論壇|保險論壇|證券論壇|投融資理財論壇# x6 q* U+ N( ~
(2)對用途的分析,一般應有購銷合同、定單、中標通知或批件,企業的計劃、設計方案、預測資料等作為依據,以判斷用途的真實性、合理性及合法合規性。
(3)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對授信規模、品種、期限等授信方案、對授信的安全收回等進行輔助性判斷,並可作為對企業的經營風險分析的輔助性判斷。
:(4)融資用途的分析是對借款原因的輔助性判斷及對融資去向進行跟蹤的手段,不能以用途分析代替借款原因分析。信貸人員應清醒地認識到,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或對貸款發放的控制並不能完全防止融資的挪用。
(5)針對具體業務,可以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保證專款專用、到期收回。
3、還款能力
(1)還款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主營業務現金流入、自償性資金來源(針對具體業務的資金需求或周期性的資金需求)、非經常性項目現金流入(如出售長期資產等)、外部資金注入(如增資、借款等)、其他(如分紅等)。
(2)對於還款能力的分析應作為授信分析報告的一項重點內容,還款來源分析必須明確,不能簡單將還款來源表述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或銷售回款等。
(3)還款能力與借款原因有緊密的相關性,要根據不同的借款原因,分析相應的還款來源,
(4)應根據歷史情況及企業發展趨勢進行還款能力分析。企業現金流量表是分析還款來源的重要依據,對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必須建立在對企業未來經營管理狀況進行合理預測的基礎上。
(5)對於固定資產貸款、非長期合作的企業、一次性的需求,分析還款來源尤其重要。
(6)分析要點:
①過橋貸款,還款來源應確切,並有相應佐證材料(如批件、協議等)作為依據。
②季節性/周期性需求,應分析銷售實現的可能性及回款期,做到進貸銷還。
③固定資產貸款,應預測企業未來經營狀況,考察利潤及折舊實現的可能性。
④一次性的額度,申報時就應落實還款來源,了解還款來源的實現過程,對還款可能性進行詳細分析。
⑤承兌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信用證業務,應考察貿易背景並根據貿易情況分析收回可能性。
4、授信額度確定原則
(1)根據授信需求分析確定需求金額。需求不明顯的企業原則上不予授信。
(2)企業的經營規模及抗風險能力應作為授信額度確定的核心依據。經營規模包括業務量、資產規模、現金流量等;抗風險能力即抵禦風險並保持持續經營的能力。信貸人員應對企業經營規模進行確認,全面分析抗風險能力,以確定企業的授信承擔能力。
(3)客戶關系因素的考慮,應分析授信的必要性及營銷因素等對授信的要求。
(4)在充分分析上述三項因素影響的前提下,確定授信額度。對於長期合作的優質企業給予周轉性授信的,可主要依據企業的授信承受能力確定授信額度。
(5)避免過度授信
根據上述分析,對風險進行綜合判斷,最終確定授信的品種、額度、期限及風險控制方式

㈦ 如何識別交易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上學期是問宋老師去 這學期是問楊老師去 惹人HHP啊 有木有!

㈧ 商業銀行個人授信業務

重點考核客戶管理者的人品、誠信度、授信動機、贏利能力以及其道德水準。

㈨ 銀監會關於授信工作盡職的要求有哪些

2004年,銀監會頒布了《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全文附後)。這是中國銀行監管部門首次對商業銀行徵信、授信和授信盡職調查提出詳盡的盡職要求和評價標准,對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加大銀行自主審貸、自擔風險責任,規范商業銀行授信工作和防範化解信用風險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該《指引》確立了我國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的全面覆蓋性、授信審批雙線制衡原則和授信盡職調查制度,從授信的前、中、後台的全過程對盡職行為予以制度規范,指引共分7章57條,從授信的客戶調查和業務受理、授信分析和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和問題授信管理等四個方面對授信盡職作了詳細的規定,基本覆蓋了商業銀行授信過程的各個主要業務環節,對盡職調查和問責制提出了明確要求。此外,《指引》還列出了近200條風險提示,主要包括主要授信種類的風險提示、客戶基本資料清單提示、授信業務特點分析風險提示、非財務因素分析風險提示、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條款提示和預警信號風險提示等,突出了授信工作盡職的全面性。
《指引》還借鑒巴塞爾委員會的監管理念及國外銀行監管的有效做法,引入了授信盡職調查的概念,要求各商業銀行建立授信業務崗位職責和建立貫穿業務發起、決策、授信實施後管理以及問題授信等的全過程的授信盡職調查制度,對授信業務進行調查、監控、制衡和糾偏,以進一步增進授信業務決策的科學性。
此外,2009年之後還有「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即《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並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它初步構建和完善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法規框架。再次就不附原文了。可自行搜索。

附件:《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商業銀行審慎經營,進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機制,規范授信管理,明確授信工作盡職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對非自然人客戶的表內外授信。表內授信包括貸款、項目融資、貿易融資、貼現、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購等;表外授信包括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
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條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員、授信工作盡職和授信工作盡職調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業銀行從事客戶調查、業務受理、分析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與問題授信管理等各項授信業務活動。
(二)授信工作人員指商業銀行參與授信工作的相關人員。
(三)授信工作盡職指商業銀行授信工作人員按照本指引規定履行了最基本的盡職要求。
(四)授信工作盡職調查指商業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對授信工作人員的盡職情況進行獨立地驗證、評價和報告。
第四條授信工作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關系人申請的客戶授信業務,應申請迴避。
第五條商業銀行應建立嚴格的授信風險垂直管理體制,對授信進行統一管理。
第六條商業銀行應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決策機制、管理信息系統和統一的授信業務操作程序,明確盡職要求,定期或在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及時對授信業務規章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第七條商業銀行應創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環境,採取各種有效方式和途徑,使授信工作人員明確授信風險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職責和盡職要求,不斷提高授信工作能力,並確保授信工作人員獨立履行職責。
第八條商業銀行應加強授信文檔管理,對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各種形式的往來及違約糾正措施記錄並存檔。
第九條商業銀行應建立授信工作盡職問責制,明確規定各個授信部門、崗位的職責,對違法、違規造成的授信風險進行責任認定,並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條本指引的《附錄》列舉了有關風險提示,商業銀行應結合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風險防範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戶調查和業務受理盡職要求
第十一條商業銀行應根據本行確定的業務發展規劃及風險戰略,擬定明確的目標客戶,包括已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和潛在客戶。
第十二條商業銀行確定目標客戶時應明確所期望的客戶特徵,並確定可受理客戶的基本要求。商業銀行受理的所有客戶原則上必須滿足或高於這些要求。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客戶調查應根據授信種類搜集客戶基本資料,建立客戶檔案。資料清單提示參見《附錄》中的「客戶基本資料清單提示」。
第十四條商業銀行應關注和搜集集團客戶及關聯客戶的有關信息,有效識別授信集中風險及關聯客戶授信風險。
第十五條商業銀行應對客戶提供的身份證明、授信主體資格、財務狀況等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核實,並將核實過程和結果以書面形式記載。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對客戶調查和客戶資料的驗證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必要時,可通過外部徵信機構對客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應酌情、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中介機構索取相關資料,以驗證客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作備案。
第十八條客戶資料如有變動,商業銀行應要求客戶提供書面報告,進一步核實後在檔案中重新記載。
第十九條對客戶資料補充或變更時,授信工作人員之間應主動進行溝通,確保各方均能夠及時得到相關信息。
授信業務部門授信工作人員和授信管理部門授信工作人員任何一方需對客戶資料進行補充時,須通知另外一方,但原則上須由業務部門授信工作人員辦理。
第二十條商業銀行應了解和掌握客戶的經營管理狀況,督促客戶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效益,保證授信安全。
第二十一條當客戶發生突發事件時,商業銀行應立即派員實地調查,並依法及時做出是否更改原授信資料的意見。必要時,授信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授信業務部門派員實地調查。
第二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督促授信管理部門與其他商業銀行之間就客戶調查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建立相互溝通機制。對從其他商業銀行獲得的授信信息,授信工作人員應注意保密,不得用於不正當業務競爭。
第三章分析與評價盡職要求
第二十三條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授信品種的特點,對客戶申請的授信業務進行分析評價,重點關注可能影響授信安全的因素,有效識別各類風險。主要授信品種的風險提示參見《附錄》中的「主要授信品種風險分析提示」。
第二十四條商業銀行應認真評估客戶的財務報表,對影響客戶財務狀況的各項因素進行分析評價,預測客戶未來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必要時應進行利率、匯率等的敏感度分析。
第二十五條商業銀行應對客戶的非財務因素進行分析評價,對客戶公司治理、管理層素質、履約記錄、生產裝備和技術能力、產品和市場、行業特點以及宏觀經濟環境等方面的風險進行識別,風險提示參見《附錄》中的「非財務因素分析風險提示」。
第二十六條商業銀行應對客戶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並予以記載。必要時可委託獨立的、資質和信譽較高的外部評級機構完成。
第二十七條商業銀行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方針政策以及本行信貸制度,對授信項目的技術、市場、財務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評審,並以書面形式予以記載。
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應對第二還款來源進行分析評價,確認保證人的保證主體資格和代償能力,以及抵押、質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實現性。
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應根據各環節授信分析評價的結果,形成書面的分析評價報告。
分析評價報告應詳細註明客戶的經營、管理、財務、行業和環境等狀況,內容應真實、簡潔、明晰。分析評價報告報出後,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則性更改;如需作原則性更改,應另附說明。
第三十條在客戶信用等級和客戶評價報告的有效期內,對發生影響客戶資信的重大事項,商業銀行應重新進行授信分析評價。重大事項包括:
(一)外部政策變動;
(二)客戶組織結構、股權或主要領導人發生變動;
(三)客戶的擔保超過所設定的擔保警戒線;
(四)客戶財務收支能力發生重大變化;
(五)客戶涉及重大訴訟;
(六)客戶在其他銀行交叉違約的歷史記錄;
(七)其他。
第三十一條商業銀行對發生變動或信用等級已失效的客戶評價報告,應隨時進行審查,及時做出相應的評審意見。
第四章授信決策與實施盡職要求
第三十二條商業銀行授信決策應在書面授權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許可權進行授信。
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授信決策應依據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違反程序或減少程序進行授信。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在授信決策過程中,應嚴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員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獨立發表決策意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擾。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不得對以下用途的業務進行授信:
(一)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四)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第三十六條客戶未按國家規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雖然取得,但屬於化整為零、越權或變相越權和超授權批準的,商業銀行不得提供授信:
(一)項目批准文件;
(二)環保批准文件;
(三)土地批准文件;
(四)其他按國家規定需具備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授信決策做出後,授信條件發生變更的,商業銀行應依有關法律、法規或相應的合同條款重新決策或變更授信。
第三十八條商業銀行實施有條件授信時應遵循「先落實條件,後實施授信」的原則,授信條件未落實或條件發生變更未重新決策的,不得實施授信。
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對擬實施的授信應製作相應的法律文件並審核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規性,法律文件的主要條款提示參見《附錄》中的「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條款提示」。
第四十條商業銀行授信實施時,應關注借款合同的合法性。被授權簽署借款合同的授信工作人員在簽字前應對借款合同進行逐項審查,並對客戶確切的法律名稱、被授權代表客戶簽名者的授權證明文件、簽名者身份以及所簽署的授信法律文件合法性等進行確認。
第五章授信後管理和問題授信處理盡職要求
第四十一條商業銀行授信實施後,應對所有可能影響還款的因素進行持續監測,並形成書面監測報告。重點監測以下內容:
(一)客戶是否按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是否誠實地全面履行合同;
(二)授信項目是否正常進行;
(三)客戶的法律地位是否發生變化;
(四)客戶的財務狀況是否發生變化;
(五)授信的償還情況;
(六)抵押品可獲得情況和質量、價值等情況。
第四十二條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對已實施授信進行准確分類,並建立客戶情況變化報告制度。
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應通過非現場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授信主體的潛在風險並發出預警風險提示。風險提示參見《附錄》中的「預警信號風險提示」,授信工作人員應及時對授信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客戶違約時應及時制止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十四條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償還能力和現金流量,對客戶授信進行調整,包括展期,增加或縮減授信,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並決定是否將該筆授信列入觀察名單或劃入問題授信。
第四十五條商業銀行對列入觀察名單的授信應設立明確的指標,進一步觀察判斷是否將該筆授信從觀察名單中刪去或降級;對劃入問題授信的,應指定專人管理。
第四十六條商業銀行對問題授信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確認實際授信余額;
(二)重新審核所有授信文件,徵求法律、審計和問題授信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
(三)對於沒有實施的授信額度,依照約定條件和規定予以終止。依法難以終止或因終止將造成客戶經營困難的,應對未實施的授信額度專戶管理,未經有權部門批准,不得使用;
(四)書面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響的分支機構並要求承諾落實必要的措施;
(五)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追加擔保或行使擔保權;
(六)向所在地司法部門申請凍結問題授信客戶的存款賬戶以減少損失;
(七)其他必要的處理措施。
第六章授信工作盡職調查要求
第四十七條商業銀行應設立獨立的授信工作盡職調查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
從事授信盡職調查的人員應具備較完備的授信、法律、財務等知識,接受相關培訓,並依誠信和公正原則開展工作。
第四十八條商業銀行應支持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獨立行使盡職調查職能,調查可採取現場或非現場的方式進行。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或委託專業機構開展特定的授信盡職調查工作。
第四十九條商業銀行對授信業務流程的各項活動都須進行盡職調查,評價授信工作人員是否勤勉盡責,確定授信工作人員是否免責。被調查人員應積極配合調查人員的工作。
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應及時報告盡職調查結果。
第五十條商業銀行對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發現的問題,經過確認的程序,應責成相關授信工作人員及時進行糾正。
第五十一條商業銀行應根據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的調查結果,對具有以下情節的授信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進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疏漏的;
(二)未對客戶資料進行認真和全面核實的;
(三)授信決策過程中超越許可權、違反程序審批的;
(四)未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對授信和擔保物進行授信後檢查的;
(五)授信客戶發生重大變化和突發事件時,未及時實地調查的;
(六)未根據預警信號及時採取必要保全措施的;
(七)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
(八)不配合授信盡職調查人員工作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九)其他。
第五十二條對於嚴格按照授信業務流程及有關法規,在客戶調查和業務受理、授信分析與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和問題授信管理等環節都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的授信工作人員,授信一旦出現問題,可視情況免除相關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指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五十四條商業銀行應根據本指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備案。
第五十五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應依據本指引加強對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監管。
第五十六條本指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錄
一、主要授信種類的風險提示
(一)票據承兌是否對真實貿易背景進行核實;是否取得或核實稅收證明等相關文件;是否嚴格按要求履行了票據承兌的相關程序。
(二)貼現票據是否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形式和實質要件;是否對真實貿易背景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核實;是否對貼現票據信用狀況進行評估;是否對客戶有無背書及付款人的承兌予以查實。
(三)開立信用證是否對信用證受益人與開證申請人之間的貿易關系予以核實;申請人是否按照信用證開立要求填寫有關書面材料;受理因申請人開立信用證而產生的匯票時,是否按照票據法和監管部門要求對匯票本身的形式和實質要件進行審核。
(四)公司貸款是否嚴格審查客戶的資產負債狀況,認真獨立計算客戶的現金流量,並將有關情況存入檔案,提示全部問題。
(五)項目融資除評估授信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未來現金流量預測情況外,是否對質押權、抵押權以及保證或保險等嚴格調查,防止關聯客戶無交叉互保。
(六)關聯企業授信是否了解統一授信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安全性,認真實施統一授信,及時調整額度並緊密跟蹤。
(七)擔保授信是否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是否就開設擔保扣款賬戶的余額控制及銀行授權主動劃賬辦法達成書面協議;是否對抵(質)押權的行使和過戶制定可操作的辦法。
二、客戶基本信息提示
(一)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檢證明。
(二)法人代碼證書(副本及影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必要的個人信息。
(四)近三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業主權益變動表以及銷量情況。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戶,提交自成立以來年度的報表。
(五)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對外擔保情況。
(六)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和近二年稅務部門納稅證明資料復印件。
(七)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八)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
(九)若為有限責任客戶、股份有限客戶、合資合作客戶或承包經營客戶,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申請授信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證明。
(十)股東大會關於利潤分配的決議。
(十一)現金流量預測及營運計劃。
(十二)授信業務由授權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客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資料(如海關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文件等)。
對於中長期授信,還須有各類合格、有效的相關批准文件,預計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預計的資產負債情況、損益情況、項目建設進度及營運計劃。
三、主要授信品種風險分析提示
(一)流動性短期資金需求應關註:
1.融資需求的時間性(常年性還是季節性);
2.對存貨融資,要充分考慮當實際銷售已經小於或將小於所預期的銷售量時的風險和對策,以及存貨本身的風險,如過時或變質;
3.應收賬款的質量與壞賬准備情況;
4.存貨的周期。
(二)設備采購和更新融資需求應關註:
1.時機選擇,宏觀經濟情況和行業展望;
2.未實現的生產能力;
3.其他提供資金的途徑:長期授信、資本注入、出售資產;
4.其他因素可能對資金的影響。
(三)項目融資需求應關註:
1.項目可行性;
2.項目批准;
3.項目完工時限。
(四)中長期授信需求應關註:
1.客戶當前的現金流量;
2.利率風險;
3.客戶的勞資情況;
4.法規和政策變動可能給客戶帶來的影響;
5.客戶的投資或負債率過大,影響其還款能力;
6.原材料短缺或變質;
7.第二還款來源情況惡化;
8.市場變化;
9.競爭能力及其變化;
10.高管層組成及變化;
11.產品質量可能導致產品銷售的下降;
12.匯率波動對進出口原輔料及產成品帶來的影響;
13.經營不善導致的盈利下降。
(五)對現有債務的再融資需求。
(六)貿易融資需求應關註:
1.匯率風險;
2.國家風險;
3.法律風險;
4.付款方式。
四、非財務因素分析風險提示
(一)客戶管理者:
重點考核客戶管理者的人品、誠信度、授信動機、贏利能力以及其道德水準。
對客戶的管理者風險應關註:
1.歷史經營記錄及其經驗;
2.經營者相對於所有者的獨立性;
3.品德與誠信度;
4.影響其決策的相關人員的情況;
5.決策過程;
6.所有者關系、組織結構和法律結構;
7.領導後備力量和中層主管人員的素質;
8.管理的政策、計劃、實施和控制。
(二)識別客戶的產品風險應關註:
1.產品定位、分散度與集中度、產品研發;
2.產品實際銷售,潛在銷售和庫存變化;
3.核心產品和非核心產品,對市場變化的應變能力。
(三)識別客戶生產過程的風險應關註:
1.原材料來源,對供應商的依賴度;
2.勞動密集型還是資本密集型;
3.設備狀況;
4.技術狀況。
(四)對客戶的行業風險應關註:
1.行業定位;
2.競爭力和結構;
3.行業特徵;
4.行業管制;
5.行業成功的關鍵因素。
(五)對宏觀經濟環境的風險應關註:
1.通貨膨脹;
2.社會購買力;
3.匯率;
4.貨幣供應量;
5.稅收;
6.政府財政支出;
7.價格控制;
8.工資調整;
9.貿易平衡;
10.失業;
11. GDP增長;
12.外匯來源;
13.外匯管制規定;
14.利率;
15.政府的其他管制。
五、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條款提示
(一)客戶必須提供的年度財務報告。
(二)客戶必須持續保持銀行要求的各項財務指標。
(三)未經銀行允許,合同期內客戶不得因主觀原因關閉。
(四)未經銀行允許,客戶分紅不得超過稅後凈收入的一定比例。
(五)客戶的資本支出不得超過銀行要求的一定數額。
(六)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出售特定資產(主要指固定資產)。
(七)未經銀行同意,客戶不得向其他授信人申請授信。
(八)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更改與其他授信人的債務條款。
(九)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提前清償其他長期債務。
(十)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進行兼並收購等活動。
(十一)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為第三方提供額外債務擔保。
(十二)未經銀行允許,客戶不得向其他債權人或授信人抵押資產。
六、預警信號風險提示
(一)與客戶品質有關的信號:
1.企業負責人失蹤或無法聯系;
2.客戶不願意提供與信用審核有關的文件;
3.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撤回或延遲提供與財務、業務、稅收或抵押擔保有關的信息或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4.資產或抵押品高估;
5.客戶不願意提供過去的所得稅納稅單;
6.客戶的競爭者、供貨商或其他客戶對授信客戶產生負面評價;
7.改變主要授信銀行,向許多銀行借款或不斷在這些銀行中間借新還舊;
8.客戶頻繁更換會計人員或主要管理人員;
9.作為被告捲入法律糾紛;
10.有破產經歷;
11.有些債務未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或列示;
12.客戶內部或客戶的審計機構使用的會計政策不夠審慎。
(二)客戶在銀行賬戶變化的信號:
1.客戶在銀行的頭寸不斷減少;
2.對授信的長期佔用;
3.缺乏財務計劃,如總是突然向銀行提出借款需求;
4.短期授信和長期授信錯配;
5.在銀行存款變化出現異常;
6.經常接到供貨商查詢核實頭寸情況的電話;
7.突然出現大額資金向新交易商轉移;
8.對授信的需求增長異常。
(三)客戶管理層變化的信號:
1.管理層行為異常;
2.財務計劃和報告質量下降;
3.業務戰略頻繁變化;
4.對競爭變化或其他外部條件變化缺少對策;
5.核心盈利業務削弱和偏離;
6.管理層主要成員家庭出現問題;
7.與以往合作的夥伴不再進行合作;
8.不遵守授信的承諾;
9.管理層能力不足或構成缺乏代表性;
10.缺乏技術工人或有勞資爭議。
(四)業務運營環境變化的信號:
1.庫存水平的異常變化;
2.工廠維護或設備管理落後;
3.核心業務發生變動;
4.缺乏操作控制、程序、質量控制等;
5.主要產品線上的供貨商或客戶流失。
(五)財務狀況變化信號:
1.付息或還本拖延,不斷申請延期支付或申請實施新的授信或不斷透支;
2.申請實施授信支付其他銀行的債務,不交割抵押品,授信抵押品情況惡化;
3.違反合同規定;
4.支票收益人要求核實客戶支票賬戶的余額;
5.定期存款賬戶余額減少;
6.授信需求增加,短期債務超常增加;
7.客戶自身的配套資金不到位或不充足;
8.杠桿率過高,經常用短期債務支付長期債務;
9.現金流不足以支付利息;
10.其他銀行提高對同一客戶的利率;
11.客戶申請無抵押授信產品或申請特殊還款方式;
12.交易和文件過於復雜;
13.銀行無法控制抵押品和質押權。
(六)其他預警信號:
1.業務領域收縮;
2.無核心業務並過分追求多樣化;
3.業務增長過快;
4.市場份額下降。
七、客戶履約能力風險提示
(一)成本和費用失控。
(二)客戶現金流出現問題。
(三)客戶產品或服務的市場需求下降。
(四)還款記錄不正常。
(五)欺詐,如在對方付款後故意不提供相應的產品或服務。
(六)弄虛作假(如偽造或塗改各種批准文件或相關業務憑證)。
(七)對傳統財務分析的某些趨勢,例如市場份額的快速下降未作解釋。
(八)客戶戰略、業務或環境的重大變動。
(九)某些欺詐信號,如無法證明財務記錄的合法性。
(十)財務報表披露延遲。
(十一)未按合同還款。
(十二)未作客戶破產的應急預案。
(十三)對於信息的反應遲緩。

㈩ 綜合授信合同

中國銀行綜合授信合同
合同編號:( )銀授字第____號

授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受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授信額度及類別

第1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額度有效期間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____元整(含美元____)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的有效期限及額度范圍內,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額度時,不限次數,並可循環使用。上述授信額度用於下列授信業務的額度暫定為:
(1)貸款:人民幣____元(或美元____元)
(2)銀行承兌匯票:人民幣____元;
(3)銀行保函:人民幣____元;
(4)國際貿易融資:人民幣____(美元____)。
第2條 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的授信范圍為乙方在甲方申請辦理的人民幣及外幣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保函以及國際貿易融資(如信用證、押匯等)。乙方在授信額度內申請辦理其他業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上述各項授信業務所用額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調劑使用,但各項業務累計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間

第3條 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但貸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限應受相關借款合同的約定。
第4條 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審查,如出現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權調整授信期間。
第三章 授信額度的使用

第5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間和授信額度內,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書面申請使用該授信額度。
(1)保函授信額度的使用
a.本合同項下保函授信額度的使用范圍為乙方在甲方申請開立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或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種類的保函。
b.在本合同規定的授信期間內,乙方有權在保函授信額度內向甲方提出開具保函的申請。乙方要求甲方開具保函時,應按照規定的格式逐筆填制《__________銀行保函申請表(代保證書)》(下簡稱「《保函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並與甲方書面要求的有關資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對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額度的項目或交易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擔實質審查的義務。
d.在具體辦理每筆保函業務時,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請表》並出具保函後,即將保函授信項目納入本協議項下的授信額度統一管理。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結清的保函統一納入本協議項下的授信額度。
e.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其申請的保函所涉及的業務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主債務合同、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f.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的保函審批程序,對乙方的保函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審核未獲通過,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或其下屬公司,並將申請材料退還乙方。
g.對於保函授信額度的使用情況,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額明細表作為依據。
(2)免保開證額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開證額度時,須逐筆填制《開證申請書》和《開證申請人承諾書》,並提交開證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審核同意後及時對外開證。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銀行或者其他當事人提交的單據,應在二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承辦付款或承兌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進口信用證單據通知書》後,必須在甲方收到單據之日後六個銀行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辦理付款、承兌或拒付手續。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兌,應在《進口信用證單據通知書》上做好有效簽章,並註明相應付款賬戶的賬號。如果乙方未按本條規定時間辦理付款、承兌手續,視為乙方同意辦理付款、承兌。
d.乙方有義務在甲方依照相關信用證的約定支付該筆款項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證項下應付款加其他應付費用。如對外拒付,則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乙方應不遲於距甲方支付二個工作日之前將款項劃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賬戶;如乙方是以人民幣買匯付款,須提前辦妥一切買匯手續。
e.本協議項下授信額度(人民幣貸款額度除外)限於乙方主營並且記載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進出口業務。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經發生的甲方已經對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償的信用證款項納入本合同的授信額度。
(3)保函墊款或信用證墊款
a.如果發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項目下的付款義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以向保函受益人償付,但甲方在扣劃後應及時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中存款不足以償付保函受益人索償的款項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款項存入上述賬戶,並由甲方直接扣劃;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後30個工作日將相應存款存入賬戶或者相應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c.對甲方墊付的任何保函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墊付金額萬分之二點一支付違約金。
d.乙方保證對甲方為其開出的信用證按期履約付款。若乙方違反本約定,使甲方發生墊款,則甲方在相關信用證項下的墊款構成乙方對甲方一項單獨的債務。如墊款幣種非人民幣,則甲方有權自主以該幣種在墊款發生當日的銀行賣出價摺合成人民幣作為該筆債務的本金,乙方保證對此不提出異議。乙方除有義務向甲方償還墊款金額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墊款之日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按墊款數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逐日計算。
e.如自甲方墊付信用證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約定向甲方清償墊付金額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額度項下的全部債務,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f.如信用證發生甲方墊款,甲方以該信用證項下的貨物作為抵押物,乙方負責補償甲方因貨物滯留所墊付或支付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第一,海關所徵收的關稅及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等;第二,因逾期申報和繳納關稅所徵收的滯報金以及海關收取的其他有關費用;第三,因逾期提貨所發生的倉儲費、保管費等;第四,其他相關費用。
(4)銀行承兌匯票額度的使用
a.乙方申請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並提供每筆交易的商品購銷合同正本和合同當事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b.乙方在申請開立每筆銀行承兌匯票前須向甲方提交承兌申請書,並附該筆交易的商品購銷合同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乙方公章。
c.每筆匯票開出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兌手續費,手續費按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
d.匯票到期日前2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將應付票款足額交付甲方。
e.甲方對乙方的每筆承兌申請進行審查,如乙方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購銷合同中存在不利條款或者購銷合同沒有真實的交易基礎,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出承兌匯票,並終止剩餘額度的使用。
f.承兌匯票到期日,甲方憑票無條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額交付票款時,甲方對不足部分自票據到期日起轉作逾期貸款。乙方除應支付逾期貸款利息外,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貸款萬分之四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並終止本合同項下所有剩餘額度的使用。
g.承兌匯票如發生任何交易糾紛,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其他授信額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間內,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書面申請使用其他授信額度。該書面申請應載明授信類別、使用期限、使用金額等。甲方經審查認為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乙方再簽訂相應授信業務的具體合同或協議。
第6條 乙方申請使用的授信額度余額(即使用中尚未歸還的累計本金數額)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超過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授信額度。在授信期間內,乙方對已歸還的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授信期間內未使用的授信額度在授信期間屆滿後自動取消。
第7條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授信期間內申請使用授信額度,每筆授信項目的開始使用日期不得超過授信期間的截止日,該截止日包括調整後授信期間的截止日。每筆授信項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簽的合同或協議約定。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銀行保函、國際貿易融資等業務中甲方應計收的費用,票據貼現的貼現率,貸款和進出口押匯業務中所需確定的利率、匯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約定,否則均由甲方與乙方在每項授信業務的具體合同或協議中依法約定。
第9條 甲方與乙方就每一項具體授信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合同或協議為准,但乙方一起對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具體業務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和一切債務承擔的連帶責任不得因此無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10條 如果乙方申請使用授信額度符合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應批准申請並按所簽的合同或協議及時履行。
第11條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隨意對授信期間和最高授信額度作出不利於乙方的調整。
第12條 對乙方在本協議及具體協議項下的到期未付應付款項,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及甲方其他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款而無須事先徵得乙方或其下屬公司的同意,並且甲方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隨時進行檢查。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13條 對於授信資金的使用,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第14條 在授信期間內按甲方要求不定期報送真實的財務報表及所有開戶銀行賬號、存貸款余額等情況。
第15條 在授信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16條 在授信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採取兼並、收購、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資產重組活動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賃等改變企業經營權活動,或進行改變企業組織機構、經營方式的活動,或者增減注冊資本、股權和重大投資改變等情形。
第17條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營業地更換,應在更換或改變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18條 按時償還授信資金的本息,按時支付應付費用。還款時所使用的幣種應與甲方業務計價貨幣相同。當甲方依據本協議及具體協議的約定主動扣款時,如該賬戶幣種與業務計價貨幣不同,則按結算當日甲方公布的匯率折價計算。
第19條 如甲方依照本協議及具體協議之約定扣款時,乙方承諾甲方享有本協議第13條所約定的權利,而無須事先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如果甲方依據本合同所開立的銀行保函、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產品對外支付的,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償還,並且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章 授信額度的調整

第20條 如發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構成乙方違約:
(1)乙方沒有按期支付到期的與甲方有關的未清償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規定或每筆具體授信項目合同或協議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
(2)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資金;
(3)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規定,且已對甲方的權益產生重大的實質性的不利影響,並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沒有採取令甲方滿意的補救措施;
(4)乙方作為當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與第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債務;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規定的義務,且已對甲方的權益產生重大的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6)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資不抵債;
(7)發生據甲方合理的判斷可能會實質性危及、損害甲方權益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變得明顯不足,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情況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並將對乙方經營狀況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等。
第21條 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並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間接源於本合同的一切債務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清償;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擔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和質押;
(4)採取維護其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擔保

第22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將與甲方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額保證合同》,(下簡稱「保證合同」)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每筆具體業務合同或協議項下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23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和加蓋公章後成立,與擔保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爭議和解決

第24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如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章 附則

第25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條 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就每一項具體授信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構成一個合同整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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