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自貿區是個什麼概念
推進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功能、擴大保稅船舶登記試點規模、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等十項功能先行先試,即: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運作、融資租賃功能全面發展、以期貨保稅交割功能促進大宗商品產業集聚、擴大保稅船舶登記試點規模、推動機場區港一體化邁出實質性步伐、做大洋山保稅港區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全面推進亞太營運商計劃、探索「前店後庫」聯動模式、試點全球維修檢測業務、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中國大陸境內第一個自由貿易區,是中國經濟新的試驗田,力爭建設成為具有國際水準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范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貿區的政策與經驗強調復制性和推廣性
B. 上海自貿區有哪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哪些制度可在全國復制推廣?
一位知情人士對上證報記者表示,立足在全國推出可復制可推廣制度,自貿區將在9月份形成向高層匯報稿,涉及內容將遠不止此前市場預期的36項制度,而是涵蓋海關、商檢、外匯、金融、工商、政府管理等在內的一整套制度體系。
戴海波昨日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也對復制推廣內容將超預期的說法給予肯定。「36條是我們在掛牌滿半年的時候提出的單子,當時就說是動態的單子,根據實踐探索,可能會增加或減少。現在看來是增加的。」 據他介紹,增加的內容集中在制度創新,主要涉及投資、貿易、金融、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
記者從多方獲悉,2013版和2014版負面清單中涉及產業方面的開放舉措,也有部分將向全國推開。「負面清單本來是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基礎上制訂的,而該目錄一開始就是全國性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也可向全國復制推廣。」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按照相關流程,復制推廣內容將經過評估機構評估,評估結果將上呈高層,最後由國家主管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決定復制推廣內容的清單。
目前,一個由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貿大學、普華永道等國內外機構組成的評估小組正在對自貿區制度進行總結評估,屆時將形成第三方評估意見。與此同時,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也將對自貿區各項制度進行政府內的系統評估,而此評估屬於自主評估。戴海波表示,預計評估結果將在自貿區掛牌一周年時將正式出爐。
其實,自貿區的一些制度創新已在逐步推廣中。比如海關已就「先進區、後報關」等14項制度在全國推廣,企業注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制度也在3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金融制度方面,自貿區試點的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放開制度已在整個上海市推廣。
C. 我在上海,上海自貿區好像零關稅。我應該怎麼做,能賺點錢
上海自貿區有進口貨物入區保稅政策,就是進口了放區內倉庫里可緩交關稅,拿出版去權銷售前再交關稅,海關都電子賬冊管理,進出庫都是嚴格登記核銷的,稅是一分都逃不了。
這政策本來就有,成立自貿區後沒變化,改革的只是進出口通關速度快一點,有些特殊物品審批簡單些快些,還有的就是在區內做跨境電商,可以按行郵稅(比一般貨物稅底)徵收,想從稅收上佔便宜,可以去做跨境電商業務。
D. 上海自貿區是幹嘛的
主要就是招商引資,擴大貿易交易和渠道,集中管理便捷交易手續等。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簡稱上海自由貿易區或上海自貿區 ,是中國政府設立在上海的區域性自由貿易園區,位於浦東境內,屬中國自由貿易區范疇。
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成立,面積28.78平方公里,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014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授權國務院擴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區域,將面積擴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和陸家嘴金融貿易區 七個區域。
截至2014年11月底,上海自貿試驗區一年投資企業累計2.2萬多家、新設企業近1.4萬家、境外投資辦結160個項目、中方對外投資額38億美元、進口通關速度快41.3%、企業盈利水平增20%、設自由貿易賬戶6925個、存款余額48.9億元人民幣。
2015年,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已成為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榮譽會員。
E. 上海自貿區有哪些好的政策,這些政策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講有哪些機會,哪些可以進去
自貿區稅率低唄
F. 上海自貿區是幹嘛的通俗講
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自由貿易區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局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
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
理論上,凡是製成品在成員國境內生產的價值額佔到產品價值總額的50%以上時,該產品應視為原產地產品。一般而言,第三國進口品越是與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生產的產品相競爭,對成員國境內生產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產地原則的涵義表明了自由貿易區對非成員國的某種排他性。現實中比較典型的自由貿易區如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