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房價越高人們越買用經濟學分析回答
房子是建立在土地之上的,而土地是有限的,因此房價會隨著土地的減少而越來越高啊!因為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性。再者就是人們有一種心理:都怕現在不買以後房價就會漲得更高了,所以趁早出手損失就會小得多。
Ⅱ 用經濟學來談為什麼說無論是房價上漲還是下跌,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負面影響都
馬雲說,未來的房子如蔥。那在什麼情況下,房價如蔥呢?房產泡沫破碎啦,房子就如蔥。不破就會保持高價位。
房產泡沫究竟是什麼東西?就是靠房子發展起來的經濟,高房價,就要有高的貨幣做支撐,打個比方說,你建設了一百套房子,每套一百萬,一共是一億元,那麼,你就要有一億元作為支撐。如果你把房子提高到一千萬一套,一共就是十個億,你就要有十個億的貨幣作為支撐。如果房子產值過剩啦,房子不值一萬啦,又把它降到一百萬一套啦,那麼就會多出九個億的貨幣,卻沒有相應的資產,這是什麼?這就是泡沫。如果你不降價,我們知道,我們的房子是貸款買來的,我們建了一百套房子,也就是有了十個億的貨幣,我們其實首付可能就一個億,那九個億是分期付款的,假如不算利息,九年還清,每年還回一個億,兩年就是兩個億,假如不在建房子啦,沒有人買房子啦,那麼還回來的錢怎麼辦,不能就放在銀行的金庫里吧,它要想辦法把他貸出去,怎麼貸出去,繼續建房子,在建一百套,沒有人買,怎麼辦?漲價,這時,那些觀望的人和買房投資的人就會趕緊出手,因為他們早就手癢啦,早就從別人買房的巨額紅利里看紅眼啦,並且認為,在不買,可能又要漲一倍,為什麼會這樣想,在他們的意識里,根本就沒有房子會降價的概念,本來認為會降價啦,可是房子又飛漲啦,這放到誰的頭上,誰也培養不起房子會降價的概念,從這里我們不難看出,房子漲價的幕後黑手究竟是誰,當然也不排除有政府的慫恿和某些地方政府小算盤。潘石屹不是說過,我不能讓買我房子的人賠錢,不能讓他們寒心,所以要給房子漲價,迄今為止,買房子的人確實沒有賠錢,他兌現了他的承諾,也能讓大家看明白,誰才是房子漲價的幕後推手,從而也給廣大人民群眾一個印像,買房子,穩賺不賠,比販毒利潤還高,從而形成一種全民炒房的怪像,不過他卻給國家造成了現實的問題,如果真的房價上漲一倍,國家是不是又要多印出一倍的鈔票,在按著這個規律循環,最後總會有一天循環不動啦,那就是什麼,通貨膨脹,貨幣貶值,可能到時候,錢不如紙值錢,這就是房產泡沫的危害,到那時國家經濟崩潰,那些房產大佬們可能已經攜巨款逃跑啦,而留下的是那些擁有數套乃至幾十套房產的國民們,從昨日的身價千萬在到今日的一無所有,可能他們致死都不明白是誰玩弄了他們!
從這些可以看出,房子只有上漲而不下降的危害是多麼的巨大,如果沒有慘痛的教訓,就會有更多的人參與到買房大軍中來。這些買房者,我們不能否認有剛需者,但有一大部分是為了保值,甚至從中大賺一筆的心態,那麼怎樣才能使房子走向良性發展,我們看到許多發達國家都有空置稅,難道空置稅真的是為了增加稅收嗎,我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他就是為了 調控房產而產生的一把最好的調控鑰匙。或者用徵收房產稅進行調控
房產稅的徵收不應以征稅為目的,應當以調控為目的,不應當徵收為改善生活而買房的人,只應當徵收囤積房屋和奢侈住房的人,定位正確啦,目的就明確啦,所以房產稅最終徵收的應當是少部分人的稅,而大部分人是不應當交稅的,所以這就要在起征點上做文章,例如起征點人均六十平米起征,每戶起征點為三百平米,兩者以高者起征,這樣大部分為了合理住房或者改善住房者者就不會交稅,只有囤積住房的人或者非常奢侈住房的人才會交稅,對於囤積住房者,您想牟利嗎,這樣會給經濟帶來不穩定性,對不起,您得交稅,對於極為奢侈者,您佔用了太多的資源,只要您住得起,對不起,您得交稅,交高額的稅。
如果國家在不採取科學合理的政策,我猜想中國頂多再能經受兩次的房價暴漲,兩輪估計也就十多年的時間,記得有個戰略家戴旭曾經說過,在2030年中國降會被肢解,那時估計也是房價所能承受的極限
Ⅲ 當前中國房價為什麼連經濟諾貝爾獎學者都無法解釋
我不講經濟學上的解決,因為經濟學一旦脫離了社會現狀,就失去意義了。 所謂的要去分析中國的房價問題,學者都是通過真正的市場經濟體系的模型去分析的,自然,你也知道,這樣分析出的結果絕對不適合中國。 因為雖然我們的口號喊著市場經濟,但是我們中國的市場經濟和世界其他國家所公認的真正的市場經濟模式是不一樣的。簡單來說,真正的市場經濟就是按市場規律辦事,政府一般不插手經濟。 而我們中國呢,就拿房價來說吧,政府是賣地者,政府是監督者,政府是強拆者, 這種原因造成了中國房價根本不能用普通經濟學原理分析。 一句話:中國特色,國情特殊!
完畢! 純手打,望採納!
Ⅳ 請運用微觀經濟學的知識解釋過去十年中國房價為何持續上漲
影響商品價格的因素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商品的價值決定價格,由於建造房屋的成本上升,所以房價上升,其次,供求影響,價格供不應求,價格上升。
Ⅳ 運用宏觀經濟學原理分析中國房價上漲過快的原因,注意用宏觀經濟學的知識!!!!!!
我試著答下,
先聲明本人非專家、非科班出生,只是一個對經濟學的愛好者。
目前的房價過快上漲關鍵的兩個因素:
1、貨幣供應量
2、人口轉移(城鎮化)
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懶得細說了,就以上兩個因素最為關鍵!
Ⅵ 用經濟學原理來分析房價的現象
決定價格的永遠是供給與需求,先說需求,對於房子有需求的人群大概有這么幾種,1.外來人員2.年輕人要結婚3.買房後用來出租4.房蟲子5.拆遷家庭,1是一個大問題,但是絕對不佔絕大比例;2是指80後的人,由於國家婚姻法的歷史原因,這部分的比例甚為驚人;3並不大,但是已經成為一個投資趨勢,06-07年的股市暴漲抹煞了這種投資的效果,不過仍然是一個重要的投資渠道;4這種人靠房價落差吃飯,根本就已經演變成了職業,如果房價跌了他們幾乎就要去要飯;5是政府行為
再說供給,溫總理提出的緊縮銀根,緊縮地根的意思是縮小房地產上游資源的供給,無形中太高房源供給成本,縮減供給
需求變大,需求曲線右移,供給變小,供給曲線左移,交點縱坐標提高,價格上漲.
這里,有些原因是國家無法控制的,比如80後的人口情況,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政府想干預也干預不了,但是在需求方面,政府可以以增加拆遷的辦法增加房屋需求;在供給方面,緊縮銀根+緊縮地根已經充分的給房地產增值讓路.其根本原因在於國家的很大一部分外匯儲備是在房地產業裡面的,國家不能讓房地產業降溫,否則國家虧損就不僅僅是人民幣升值損失的那麼幾千個億了.
有人說我們國家的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也導致了房價的虛高,我個人認為首先是房價的上漲速度過猛導致了社會保障制度無法健全,誰也不能幫你保證你是中國人就一定有房子住吧?國家承諾不了.其次才是社會保障不夠完善反作用於房價上漲,如果這也算一個房價上漲的理由,那麼房價上漲的原因還有很多很多.
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就是供給減少而需求不斷猛增的原因,不要光看到市面上新樓的空房率有多高多高,了解一下市場就知道了,現在2手房市場上房源是多麼的緊張,新房的炒作逐步走向房票炒作,如果不是這兩年股市異常火爆,房地產業將是眾多股民的另一個棲息所,有點說多了,可能不符合樓主的意思,呵呵~
Ⅶ 中國13年房價開始下降的經濟學原因分析
需求,需求下降了,所以房價開始跌。所謂房子是剛需,就是扯淡。
補充說明一下,北上廣深房價依舊漲勢強勁,二線城市萎靡,三四線城市基本跳水。
北上廣深很好理解,經濟發展迅速,一直是人口的凈流入地區,所以對房子的需求基本呈增長趨勢,房價上漲是必然的。
二線城市,這些年跟風,跟著一線城市大力開發房地產,但是回過頭來,突然發現,自己城市的需求並不如一線城市,泡沫被戳破,自然房價開始下跌,但是因為畢竟是大城市,需求依舊有,所以下跌的並不是很快。
三線城市,這些年也是建了非常的多,但是工資卻基本沒怎麼漲,人口也基本沒怎麼流入。二線城市房價下跌,立刻就被波及,房價跳水了。
補充閱讀《非同尋常的大眾幻想與群眾性癲狂》和《烏合之眾》
Ⅷ 如何用經濟學智慧解讀中國房價問題
鑒於以往歷次房地產調控措施導致房價愈調愈高的經歷,現在有很多人對新國八條調控目前中國高房價的效果表示懷疑。有人認為,未來房價會因調控而上漲;也有人認為,未來房價不漲就不錯了,不可能下跌。當然,也有人認為,未來房價必因調控而下跌的。2011年未來房價走勢如何,牽掛著千百萬准房奴的心:如現在買房,未來跌了,那後悔不及;如現在不買房,未來漲了,也後悔莫及。現在我們拋開未來房價的漲跌,先分析決定未來房價的原理。一、原理:房子是用錢才買得下來的。這個問題似乎很蠢,但卻深入問題的核心。如A城市,2011年商品房的供應量有10萬套,每套均價為100萬元人民幣,分布在A市的城區和效區,那麼,這10萬套房子要全部賣出去,必須要買房人用1000億元人民幣的錢,才能買完。如A市在2011年沒有人用1000億元人民幣來買房子,開發商又不願降價,那麼,10萬套房子,肯定有部分賣不出去。在開發商不降價的前提下,賣出去多少房子,完全取決於本市的買房的錢的多少。如有人用500億來買房子,那麼A市只能在2011年賣掉5萬套。如有人用200億來買房子,那麼A市在2011年只能賣掉2萬套。那麼,在此種前提下,A市在2011年就有8萬套房子賣不掉。因此,A市在房子供給一定數量的前提下,如價格不變,房子是否賣得出去,完全取決於買房的錢有多少。如用來買房的錢足夠多,房子就賣得出去。如用來買房的錢急劇減少,房子的銷量也肯定急劇下降。所以,我們要牢記這一原理:房子是用錢才能買得下來的。如果A市在今年沒有足夠的錢用來買房子,A市的房子又不降價,那麼房子肯定賣不掉。
Ⅸ 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高房價合理不合理(800字左右)
現在房價是合理的,因為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一種商品能夠變成貨幣,是最驚險的跳躍,樓市上的房子完成了這個跳躍,這說明它的價格是合理的。對於很多人來說,看到這樣的說法,恐怕都會要大罵一通,覺得這種官員、這種專家真是該當挨板磚,而敢說這樣的話,也是要有承受能力的。不過,這樣的人仍然不少,前段時間,不少專家頻頻出語不凡,紛紛把脈中國的高房價,比如「未婚妻論」、「丈母娘論」、「父母論」等等,總之都把房地產業輝煌的功勞都歸功於我輩平民百姓。還別說,初看這位官員所謂的「合理房價論」,還真的象那麼回事,因為人家搞的是經濟學,看問題、做分析,也只能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也分析得頗有道理。是啊,如果當前的房價不合理,那麼怎麼會有人去買房子,開發商還怎麼活呀!看來,這房價還是有人承受得起的,也就說明是合理的。而問題的根源恰恰就在於這個「經濟學角度」,就在於這個所謂的「商品」,揭開了當前中國高房價的大秘密,點出了中國高房價的症結所在。正是因為我們的政府把住房作為一個商品,從經濟學的角度去分析、去研究、去決策,當然就走不出高房價的怪圈。因為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貪官,還是一些利益群體,甚至於政府,都能從這個經濟學角度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還哪有什麼心思放在老百姓的住房上。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住房有兩個基本屬性:一是它附著的土地很特殊,不是一般商品能夠代替的,它是一種特殊、有限的資源,也就不能從經濟學角度來簡單對待。二是住房是人們生存的基本必須品,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這應該是政府提供的起碼民生品。恰恰相反,政府對於住房應該是要從「社會學角度」來分析,而不是從「經濟學角度」,應該把住房當作一種「民生的必須品」,而不是「商品」。所以,我們現在爭論過去,爭論過來,最關鍵的還在於轉變理念問題,如果理念錯了,方向也就錯了,什麼樣的改革也就是一句空話,老百姓的「安居夢」也可能是一個幻想。而解決這樣的理念問題,就是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只有如此,什麼難題都能解決了。地價與房價關系的經濟學分析地價與房價的關系對政府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意義重大,本篇論文從經濟學的角度對地價與房價的關系進行了分析。首先,論文從供給角度、需求角度和運行過程中供給和需求的轉化三個方面分析了地價與房價的因果關系;其次,論文對地價與房價的數學關系進行了探討;最後,論文對政府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提出了相應的對策。2001年4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為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對建設用地試行收購儲備制度。」在土地收購儲備的過程中,很多城市都開始嚴格限制協議用地范圍,推行土地使用權招標和拍賣。與協議用地相比,招標和拍賣土地使用權的價格上升了。為此,建設部門及房地產開發商抱怨地價過高,影響了房產價格;很多居民也把房價過高、買不起房歸咎於地價過高。而與此同時,土地部門卻說地價高是由於房價的不斷飆升引起的。為此,只有深入分析房價和地價的關系,才能弄清房價和地價的相互影響,才能判斷地價是否過高。本篇論文以經濟學的角度從因果關系和數學關系兩個方面探討了地價與房價的關系,並根據分析的結果,為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一 ;地價與房價的因果關系對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解釋,實際上就是回答究竟是房價高導致了地價高,還是地價高導致了房價高。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要從需求和供給以及市場運行的不同角度來分析。1.從需求的角度來看,房價上漲導致了地價的提高地價和房價的本質都是一種產權價格,並且都是由供求關系來決定的,二者不同的是:在國內目前的情況下,土地市場所決定的地價更傾向於是一種需求價格。因為土地的自然供給沒有彈性,其經濟供給受自然供給的限制,也缺乏彈性;並且,土地的供給是由政府壟斷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地價主要由需求一方決定,需求上升則地價上升,需求下降則地價下降。而增量市場中的房價除了取決於需求方面,還要受供給價格的影響。因為增量房地產的供給不同於單純的土地(沒有生產費用)供給,它是一個生產的過程,所以必須通過銷售價格補償生產過程中的各種支出並獲得合理利潤,才能維持再生產過程。因此增量市場中的房價作為一種供給價格不僅是買方願意購買的價格,更應是賣方願意出售的價格。進一步地分析,作為需求價格的地價實際上是由引致需求引起的,即由於對土地上產出物的需求導致了對土地的需求,這方面最著名的解釋為「玉米法律悖論」。[1]1800年英國制定了限制進口穀物的玉米法律,導致了國內對玉米的需求上升,圖1表明了玉米法律對玉米市場和土地市場的影響。①玉米市場:玉米法律將需求曲線由d1移到d2,國內玉米的價格由P1上升到P2,對玉米的生產量由C1上升到C2。②土地市場:由於國內玉米的生產量上升,導致了對土地需求的增加,使土地需求曲線由D1上升到D2,因為土地供給價格彈性很小(圖中假設土地供給完全沒有彈性),所以對土地需求的增加導致了土地價格由R1上升到R2。「玉米法律悖論」說明了地價高是因為玉米的價格高,玉米法律提高了玉米的價格,刺激了國內玉米的生產和對種玉米的土地的需求。由於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因此地主們就提高地價來滿足對土地的需求。因此,地價高是玉米價格高的結果,而不是玉米價格高的原因。「玉米法律悖論」應用到城市房地產市場,我們就可以得出:房價高刺激了對土地的需求,由於土地的供給價格彈性小而導致了地價的升高,即從需求角度來看,地價高相對房價高是結果,而不是原因。不僅如此,地價的地區差異性同樣源於各地房價的不同,即不同的城市由於對房地產的需求不同導致了它們各自的地價不同[2]。圖 ;2所示,城市1對增量房地產的需求遠遠大於城市2,導致其房價也大大高於城市2的房價。在各個地區中,由於市場的開放性和競爭性導致了各地的建安成本及開發商的利潤相差很小,因此可以認為各地地價的差異主要由房價的差異來反映。總之,在任一城市中,對增量房地產的需求增加導致對土地的需求增加,由於土地的供給價格彈性較小,結果導致地價的上漲。因此,從需求角度來看,地價主要是一種需求價格。在同一時點,地價高相對房價高而言,只是結果,不是原因。 ;2.從供給角度來看,地價上漲是導致房價上漲的一個因素 ;在房地產增量市場中,房地產是一種生產產品,因此房價不僅僅是一種需求價格,更是一種供給價格。在現實生活中,這主要表現在當有下降壓力存在時,房價的變化非常典型,即當市場疲軟時,首先減少的是供給數量(開發商不再投入開發建設資金),而不是價格[3]。因為從房價的形成來看,先有地價,然後經過一個建設周期形成最終的房價。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由於土地的開發與經營是整個房地產經濟活動的開端和基礎,開發商總是先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然後才能進行房屋開發和經營,即先形成地價,然後產生房屋建設成本,最後形成增量房地產的成本價格(包括合理利潤)。這個成本價格通過當時市場的供求關系,最後形成真正的增量房地產的交易價格,這個價格一般都高於其成本價格。由此,上漲的地價進一步推動了房價的上漲,但此時的地價與增量房地產的價格並不在一個時點上,而是經過了一個房地產的建設周期,即從供給的角度上看,地價是房價的成本之一,地價上漲是導致房價上漲的一個因素。3. ;在房地產市場運行過程中地價與房價的轉化作為市場供求作用的信號,地價與房價分別反映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系。在整個房地產市場的運行過程中,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體現在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相互作用中。見圖3所示,象限Ⅰ和象限Ⅲ分別是房地產市場(指房地產增量市場)和土地市場,在兩個市場中供給和需求的相互作用決定了房價和地價的大小。房價(房價Ⅰ)高漲代表了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旺盛(見象限Ⅰ),當該價格高於房地產產品的成本價格時,便會形成對房地產產品的需求;當市場內的空置房屋不能滿足其需求時,對房地產產品的需求會通過容積率的作用轉化為對土地的需求(見象限Ⅱ);開發商會依據此時增量市場的價格決定待開發地塊的需求價格(地價Ⅰ),當土地的需求價格高於土地的供給價格時,由土地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決定了土地的交易價格(地價Ⅱ),新的地塊被開發(見象限Ⅲ);這時的地價經過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轉為新的房地產增量的價格(房價Ⅱ),土地增量轉為房地產增量(見象限Ⅳ),當作為供給價格的房價Ⅱ小於或等於房屋當時的需求價格時,房地產市場的交易產生。圖3中所示房價Ⅰ和房價Ⅱ相等,表明房地產增量市場與土地市場都達到了均衡狀態,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論證;實際市場運行過程中,房價Ⅰ和房價Ⅱ總是不能達到相等,房地產市場總是在波動中運行。因此,從上述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過程中可以看出,地價和房價分別是由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和需求來決定的。在地價和房價的轉換過程中,出現了兩個房價——房價Ⅰ和房價Ⅱ及兩個地價——地價Ⅰ和地價Ⅱ,它們分別是房屋和土地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在實際的市場中,地價主要是一種需求價格(地價Ⅰ),它受房價Ⅰ的影響較大,當房價Ⅰ上升時,地價Ⅰ也會上漲,國土部門所說「地價是由房價決定的,房價高與地價無關」便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考慮的。而房價不僅是一種需求價格,也是一種供給價格(房價Ⅱ),地價Ⅱ是它的一項成本,地價Ⅱ的上升必定會引起房價Ⅱ上漲,因此,開發商和社會人士認為「北京房價高,是由地價高所導致」。 ;這兩種觀點都只是看到了地價和房價關系的一個方面,實際上地價和房價的升降是由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當時的供給和需求條件來決定的,而不是由房價來決定地價,或由地價決定房價,地價和房價的上漲最終是由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對房屋土地需求的增加引起的。因此,籠統地說房價高決定了地價高,或地價高決定了房價高,都是片面的,對房價和地價的因果關系要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時點來分析。二 ;地價與房價的數學關系在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分析中,出現了兩個房價和兩個地價,分別代表了需求傳導和供給傳導的過程。不論從哪一個過程來看,房價的主要組成都是地價、建安造價和各種稅費(包括管理費、銷售費用、利息、稅費及合理利潤)[4]。設P代表房價(元/平方米建築面積),PL代表地價(元/平方米土地面積),C代表建築物的建安造價(元/平方米建築面積),γ代表所有的稅費(包括管理費、銷售費用、利息、稅費及合理利潤)率(%),F代表容積率(%)。首先,將地價PL ;(元/平方米土地面積)轉化為樓面地價PL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公式為:(1)其次,根據增量房地產價格的含義得出增量房地產價格的表達式: ;(2)最後,將公式(1)代入公式(2),整理可得: ;(3)設(1+γ)=A,C×(1+γ)=B,A和B為任一不為零的常數,則可得: ;(4)從公式(3)和(4)中,可以看出:第一,地價與房價之間為線性正相關關系;第二,地價與房價之間影響的程度因建安成本、稅費率和容積率的不同而不同;第三,由於受社會技術水平及可持續發展條件的限制,建安成本和容積率的調整量有限。因此,稅費率應該是政府調控地價與房價關系的主要切入點。三 ;政策建議土地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龍頭,通過土地市場的科學調控,政府可以協調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論文通過地價與房價關系的探討,建立了土地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的聯系,從地價與房價的關系分析中,可以得到三點與土地市場調控有關的啟示:1. ;地價是由市場決定的,它不應該作為政府直接調控的指標從地價與房價的轉化中可以看出地價的決定過程:地價Ⅰ由當期房價(房價Ⅰ)決定,反映了當期土地出讓市場的需求;地價Ⅱ由當期土地市場供求作用形成,決定了下一期房價的供給水平(房價Ⅱ)。這里,無論哪一個地價都不是由人為因素控制決定的。因此,地價是由房地產市場內部運行決定的,調控土地出讓市場,地價不應該是直接調控的因素,它應該由市場機制去決定。因此,在土地出讓的過程中,要盡量採用最能反映市場條件的拍賣方式。2. ;土地出讓量是調控土地出讓市場及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直接指標 ;反映供給水平的地價Ⅱ是由土地出讓量決定的,土地出讓量是當期土地的供給水平,它的大小是由地價Ⅰ決定的;並且,它通過地價Ⅱ決定了整個房地產市場新周期的運行。因此,土地出讓量聯系著整個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是新周期房地產市場運行的源頭。因此,土地出讓量是調控土地出讓市場乃至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直接因素。3. ;土地出讓量的大小要根據市場條件而定 ;由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過程可以看出,土地出讓量的大小是由反映市場需求水平的地價Ⅰ決定的,而不是人為任意確定的。如果地價Ⅰ的水平大大高於前一期的地價Ⅱ水平,反映出市場對土地需求強烈,則要增加土地出讓量,以平抑地價的上升。反之,如果地價Ⅰ的水平大大低於前一期的地價Ⅱ水平,則要減少土地出讓量,防止地價的下降。總之,通過對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價的大小是由房地產市場本身確定的,政府對土地出讓市場進行調控,主要的調控指標不應該是地價,而是土地出讓量;並且,土地出讓量的大小也要根據市場條件來調整,不能主觀確定。通過對地價與房價數量關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價與房價呈線性正相關關系,影響它們的關系的主要因素是稅費率、建安成本和容積率,調整稅費率可以作為調整地價與房價關系的主要手段。 ;
Ⅹ 高房價的經濟學分析
客觀的說,這些分析是有道理的,也不能全說是給房地產商說話,但前提沒有弄清楚,多數分析用的是基本面分析,從宏觀的供給和需求來入手,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推導出房價要上升,這個是沒有錯的,但這個分析是長期的。就像薩繆爾森說的那樣:「從長期來看,我們都死了」。對於大部分的購房人(包括消費者和投資者)來說,長期是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對於消費決策的作用也不是十分明顯,更有現實意義的分析是短期分析,短期就是指1-3年左右的房價走勢,這個是對於我們的行為決策有指導意義的。我的觀點是:短期內(1-3年),房價還是要下降的。
長期看質,短期看勢,這句話是沒有錯的,從長期來看,該升的房價一定要升,因為土地資源是稀缺的,城市化進程是一定的,居民對於住房的需求是剛性的,地方預算外收入是少不了的,這些都是影響房價長期上漲的因素,但房價長期上漲的因素並不妨礙到房價短期的調整。天下的事物往往是相輔相成的少,相反相成的多,正所謂不破不立,房價的漲跌也是遵循這樣的規律。短期來看,既然房價的升勢不足,那麼就會沿著阻力最小的方向繼續運行,這個調整不是幾個月能夠完成的,至少要1-3年。那麼為什麼說短期來看房價會繼續下行呢?理由如下:
1、宏觀調控的影響。金融政策的緊縮會造成房地產行業資金鏈的緊張,這對於房地產企業的短期影響是非常巨大的。很多文章已經說的多了,在此不贅述。
2、成交量。目前房屋價格的成交量一直上不去,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買方的原因,不肯買,一個是賣方的原因,不肯賣。但無論是不肯買還是不肯賣,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交易雙方對這個價格不滿意,所以成交量比較低。既然成交量對於當前的價格不不配合,那就一定要有一個新的價格去配合成交量,那到底新的價格是低於當前的價格還是高於當前的價格呢?要看趨勢,現在房屋的價格已經進入的下降通道,也就是說下降的趨勢已經形成。根據趨勢理論,趨勢一旦形成,就有繼續前行的慣性,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房價下降的趨勢如何才能結束呢?必須有一個外力去對價格下降的趨勢進行否定,也就是說在某個價位上成交量需要放大,成交量的放大說明了交易雙方對於當前價格的認可,是一個均衡形成的過程。更進一步的說也說明了下降趨勢的結束,只有由成交量來否定當前的下降趨勢,趨勢才會出現逆轉。
資本是逐利的,市場中一定存在一個均衡價格,使得在這個均衡價格上成交量會迅速放大,但目前為止,在當前價位上房市極為低迷的成交量,說明了市場對於當前的價位仍然不滿意,均衡還沒有出現。房屋短期下降的趨勢不可避免。
3、還有很多人不相信房屋會下降。這其實也是一個理由,在一個趨勢形成的初期,沒有人會相信趨勢的逆轉,會有人繼續相信不跌的房價,他們會買入,正是因為這部分人的存在,造成了房價一定要逐波下跌。因為一部分先知先覺的人會嗅到風險的來臨,無論是自身資金鏈的緊張或是對房屋長期投資價值的否認,他們都會適時將他們的房屋投資品變現,而此時市場中恰有很多的人在等待房價的繼續上升,市場中不缺乏買方,房屋順利的實現了在高價位的換手,而資金則從房市中流出。當一個市場中資金出現流出或者枯竭的時候,價格一定要出問題。
有一個現象可以說明這一點:當前房屋市場出現了明顯的背離現象,二手房的價格反而高於一手房的價格。這裡面的原因是深刻的。一手房的投資者是大的房地產機構,他們由於資金鏈的緊張會首先覺察到風險的來臨,搶先出貨,因為誰先出來誰的手中就能握有更多的資金,從而在市場上擁有更多的話語權。而二手房的投資者則絕大多數是個人,對於風險的反映是遲鈍的,而且不能忍受虧損,所以在當前的環境下不肯出貨,有價無市的市場現象其實反映了房屋中小投資者矛盾的心理狀態,所以造成一手房的價格反而低於二手房的價格。對於這種明顯的價格背離,市場是一定要糾正的,價格體系也一定要回歸本位,糾正的方式則會異常慘烈,在這個價格背離沒有被糾正之前,房價短期的下降趨勢不會停止。
4、政府會挽救房市。這也是一個房價將在短期繼續下降的理由,市場是不會被政府隨意操縱的,事物的短期發展方向和長期發展方嚮往往是相背離的,正如《道德經》中所述的那樣「將欲取之,必先予之」。如果政府執意要控制市場,往往在短期會出現事與願違的情況發生。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對於風險要有正確的態度,在房價下降通道中由市場來釋放自身形成的風險,市場能夠自己去糾正偏差,如果政府非要在這個過程中實施干預,則往往不如人意。正如在房價上升的通道中,政府想法設法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結果在短期反而造成了房價更快的上升;同樣,在房價下降的通道中,政府想穩定房價而出台利好措施,一定在短期會造成房價的另一輪下降,如果調控不好甚至可能會引起長期的下降,這裡面有深刻的社會學、經濟學和心理學原因。因為我相信政府一定會挽救房市,畢竟房地產商有這種要求,很多群眾也有這種要求,既然政府要挽救房價,無論是採取放鬆財政類的措施或者是採取放鬆金融類的措施,最後的結果都會走向反面,所以我相信房價必將繼續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