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股,港股交易規則都有哪些
港股交易規則
1、港股報價方式:香港市場不設置漲跌停板,最常見的報價方式為限價盤和競價盤,投資者如果想以某個特定價格成交,則報「限價盤」,即交易必須以指定的價格或優於該價格成交;投資者如果不想指定價格,則可以於開盤前時段發布「競價盤」,即交易會於對盤時段內以價格及時間等優先次序按最佳價格順序對盤。任何未完成配對的競價盤會自動取消。
2、港股買賣盤以價格優先原則, 按照輸入系統次序進行撮合成交
3、港股T+0交易制度:當天買入的股份當天可以賣出
4、港股T+2交收制度:股票和資金的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的第2個工作日下午3點45分前
5、港股交易方式:在現有交易系統下,投資者可選擇電話交易、網上交易或親自到經紀公司買賣。青石證券提供便捷的APP交易系統,方便了客戶的交易效率。
6、港股報價變動幅度:股票買賣報價的最小變動幅度,與股票當時所處的價格區間有關,1個價格變動幅度可能是1分、1角、2角等等
1、美股交易代碼:美股交易代碼為上市公司英文縮寫,例如:微軟(microsoft)的股票交易代碼為msft。
2、美股交易單位:美股交易單位沒有限制,以1股為單位。
3、美股漲跌幅度:美股沒有漲跌幅度限制,原有股價漲跌單位為1/16美元,現今多改為小數點制(最低為1美分)。
4、美股交易手續費:買賣美國股票的手續費,不以「交易金額」的比率計算,而以「交易筆數」或股數為基準,而且因券商的不同而有異。青石證券美股交易0.01美元/股,傭金最低2.99美元/低,中國大陸行業最低。收費示例如下
買賣股數 按股收費額度(美元) 實際收取費用(美元)
100 $1 $2.99
300 $3 $3
此外,在賣單時證監會額外收取一定的交收費(詳情見美股收費標准)
5、美股交收規則:美股實行的是T+3交割制度,即交易發生後第三個工作日才能完成清算交割。不過,美股市場答應投資者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在交割日到來前買賣同一支股票,從而實現T+0交易。
B. 美的股票回購是什麼意思
美的從公司拿錢把股票買回來注銷。
C. 股市裡的回購風險怎麼樣怎麼玩啊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見拓寬了回購資金來源、適當簡化實施程序、引導完善治理安排,鼓勵各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公司夯實估值基礎,提升公司管理風險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D. 美股回購股票會注銷嗎
不管是美還是港股日股韓股,只要股票回購,回購部分股票都會注銷的。這就是「愛你沒商量」,不注銷就不叫回購。
E. 中國 和 美國 股票制度的 差異
美國股市與中國股票市場的重大差異
美國股市與我們較熟悉的中國股票市場至少有下列重大差異,造成投資策略上的差異:
一、市場的整體投資取向。就是追求短期交易利潤。中國股市以散戶居多,波動幅度巨大,雖然也在大力發展基金業和機構投資者,但相對在發展初期;而相形之下,美國市場有百分之七十的財富是由機構投資者作長期投資,為股市提供了穩定作用,即便是其它的散戶,大多數也進行長期投資。
二、稅制。在美國大行其道的長期投資減低稅賦策略,在中國顯然無用武之地,因為中國沒有資本利得稅,但是在美國非常重要,因為有資本利得稅,故每次賣出股票都必須申報所得稅,故美國公民沒做出賣出操作都很謹慎,但資本所得稅對非美國居民不徵收。
三、股市透明度。雖然美國股市中出現了世界通,安然等的害群之馬使美國股市備受指責,使你對公司年度報告里的資料心存疑慮,但這也從另一方面也表明美國政府和證監會對造假嚴懲不貸的態度,美國投資大眾對造假公司的做法就是用腳投票,如安然公司的摘牌價只有幾分錢,絕對不會讓它再起死回生。所以雖然美國企業的財務執行官(CFO)也都盡揀好聽的說,但法律規定某些重要的營運資料必須發布,發布之前也必須經過獨立會計公司的稽核,甚至,突然更換會計公司的企業都會受到證管會特別注意,以防企業借更換會計公司來做假帳。美國市場的分析師以及投資大眾因而能夠對公司企業的情況有較正確的掌握。
四、企業資本結構。公司的股票都是全流通,沒有國內公司還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說,也沒有一股獨大的問題,美國公司的董事長即是大股東,股票價格和自身利益息息相關,一但股票跌至投資價值區域,公司領導往往以公司或個人行為來回購公司股份。不可能存在同一隻股票有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股,H股,B股等多種價格,造成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而引起投資人的概念混淆而敬而遠之.
五、政策干預行為。自由市場的觀念已經是經濟主流的共識,美國政府對於股市的干預只限於調整貨幣供應,利率,匯率等幾個方面,而且不是來自於行政部門。反觀亞洲市場,政府出面護盤,關切券商超買超賣的動作時有所聞,政策往往令行不止或朝令夕改,這些不定的政策因素都讓股市更難以一般的財務原則來分析。
六、市場自我調節,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常常驚嘆美國法律的復雜,事無巨細,這其實是美國社會不斷改進,長時間下來的結果。美國股市不是沒有弊端,但是一旦發現弊端,市場的討論馬上開始,國會展開聽證,一條新法令又寫進六法全書,避免以後重蹈覆轍。
八、市場強者生存,弱者淘汰的機制。美國市場具有高度竟爭,政府甚至不遺餘力的製造竟爭,衰敗者毫不留情的讓它被市場吞噬。微軟董事長比爾蓋茨曾經說,他每天早晨都要問自己,今天是不是公司走向錯誤方向的那個轉折點?他一天的工作,就是要避免那天成為公司走向衰敗的轉折點。這種卧薪嘗膽的精神以及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認知使得美國公司企業從上到下展現強大的創造力與競爭力,間接提升國民對於經濟的信心。
種種因素,讓美國股市擁有一個其它市場沒有的特點:長期的穩定成長——每天的道瓊指數固然還是會上下波動,每年的股市成績固然有正有負,長期而言美國股市一定會上漲。由於美國股市的這種穩定性,這種長期的可預測性,我們可以根據它設計出一套及早投資、長期投資、定期投資、分散投資的策略;我們甚至可以大略知道,我投資十年後、二十年後、三十年後會有什麼成果,期限越長預測越准確。 (傲人理財)
美國股市與我們較熟悉的中國股票市場至少有下列重大差異,造成投資策略上的差異:
一、市場的整體投資取向。就是追求短期交易利潤。中國股市以散戶居多,波動幅度巨大,雖然也在大力發展基金業和機構投資者,但相對在發展初期;而相形之下,美國市場有百分之七十的財富是由機構投資者作長期投資,為股市提供了穩定作用,即便是其它的散戶,大多數也進行長期投資。
二、稅制。在美國大行其道的長期投資減低稅賦策略,在中國顯然無用武之地,因為中國沒有資本利得稅,但是在美國非常重要,因為有資本利得稅,故每次賣出股票都必須申報所得稅,故美國公民沒做出賣出操作都很謹慎,但資本所得稅對非美國居民不徵收。
三、股市透明度。雖然美國股市中出現了世界通,安然等的害群之馬使美國股市備受指責,使你對公司年度報告里的資料心存疑慮,但這也從另一方面也表明美國政府和證監會對造假嚴懲不貸的態度,美國投資大眾對造假公司的做法就是用腳投票,如安然公司的摘牌價只有幾分錢,絕對不會讓它再起死回生。所以雖然美國企業的財務執行官(CFO)也都盡揀好聽的說,但法律規定某些重要的營運資料必須發布,發布之前也必須經過獨立會計公司的稽核,甚至,突然更換會計公司的企業都會受到證管會特別注意,以防企業借更換會計公司來做假帳。美國市場的分析師以及投資大眾因而能夠對公司企業的情況有較正確的掌握。
四、企業資本結構。公司的股票都是全流通,沒有國內公司還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說,也沒有一股獨大的問題,美國公司的董事長即是大股東,股票價格和自身利益息息相關,一但股票跌至投資價值區域,公司領導往往以公司或個人行為來回購公司股份。不可能存在同一隻股票有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股,H股,B股等多種價格,造成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而引起投資人的概念混淆而敬而遠之.
五、政策干預行為。自由市場的觀念已經是經濟主流的共識,美國政府對於股市的干預只限於調整貨幣供應,利率,匯率等幾個方面,而且不是來自於行政部門。反觀亞洲市場,政府出面護盤,關切券商超買超賣的動作時有所聞,政策往往令行不止或朝令夕改,這些不定的政策因素都讓股市更難以一般的財務原則來分析。
六、市場自我調節,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常常驚嘆美國法律的復雜,事無巨細,這其實是美國社會不斷改進,長時間下來的結果。美國股市不是沒有弊端,但是一旦發現弊端,市場的討論馬上開始,國會展開聽證,一條新法令又寫進六法全書,避免以後重蹈覆轍。
八、市場強者生存,弱者淘汰的機制。美國市場具有高度竟爭,政府甚至不遺餘力的製造竟爭,衰敗者毫不留情的讓它被市場吞噬。微軟董事長比爾蓋茨曾經說,他每天早晨都要問自己,今天是不是公司走向錯誤方向的那個轉折點?他一天的工作,就是要避免那天成為公司走向衰敗的轉折點。這種卧薪嘗膽的精神以及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認知使得美國公司企業從上到下展現強大的創造力與競爭力,間接提升國民對於經濟的信心
F. 股票回購的概念是什麼怎麼理解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2、回購方式:
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3、回購意義:
對於股東的意義
股票回購後股東得到的資本利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發放現金股利後股東則需繳納股息稅。在前者低於後者的情況下,股東將得到納稅上的好處。但另一方面,各種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購而發生變化的,結果是否對股東有利難以預料。也就是說,股票回購對股東利益具有不確定的影響。
對於公司的意義
進行股票回購的最終目的是有利於增加公司的價值:
(1)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場傳遞股價被低估的信號。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別是如果是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負債比率。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G. 美股為什麼喜歡回購股份,而很少通過增發再融資
在美股市場股票的回購已經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巴菲特曾表示對回購股份的喜愛:“包括美國銀行在內的多家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投資過的公司,一直以來都在回購股票,許多公司回購股票的數額相當驚人。
我們非常喜歡這種股票回購,因為我們相信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回購的股票在市場中是被低估的。畢竟,我們持有這些股票的原因也是因為我們相信這些股票被低估了。當公司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但流通股數量不斷下降,股東將會非常受益。”
美聯儲不斷抑制利率,借錢變得便宜,導致公司發行的債務激增,這些債務的大部分沒有用於合並,收購或資本支出,而是用於股票回購和股息發行的資金,越來越多的股票回購是通過使用杠桿進行的。
H. 什麼是回購模式
股票回購的定義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股票回購的動機
概括起來講,主要有下述五個方面:
1、防止國內外其他公司的兼並與收購。
以美國為例,進入80年代後,特別是1984年以來,由於敵意並購盛行,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大舉進軍股市,回購本公司股票,以維持控制權。比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動用81億美元回購8100萬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別動用150億美元和170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為了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資本吞並,企業界進行了著名的「穩定股東工作」——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前者是指企業對職工購買、持有本企業股票給予某種優惠或經濟援助,獎勵職工持股的制度;後者是指企業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優惠認購本企業股票權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確保企業的優秀人才。而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回購本公司股票,則是建立職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員認股制度,維持企業控制權的前提條件。正因為此,所以,進入80年代,在歐美國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時,日本亦相應修改了《公司法》,並相應放寬了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興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紐約股票市場出現股價暴跌,股市處於動盪之中。從此,美國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動機是穩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價格,防止因股價暴跌而出現的經營危機。據統計,當時在兩周之內就有650家公司發布大量回購本公司股票計劃,其目的就是抑制股價暴跌,刺激股價回升。
3、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給股東以比較高的回報)和公司股票價格,以減少經營壓力。
例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長時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現大量的現金盈餘,1976年末現金盈餘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公司在增加現金紅利(1978年的紅利支付率為54%,而五六十年代紅利支付率僅為1%至2%)的同時,於 1977年和1978年共斥資14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據統計,1985——1989年期間,IBM公司用於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資金達到56.6億美元,共回購4700萬股股票,平均紅利支付率為56%。另據了解,美國聯合電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間,一直採用股票回購現金紅利政策,使公司股票價格從每股4美元上漲到每股35.5美元。無獨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許多企業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業發展理論,一旦企業步入成熟期以後,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設備投資,擴大企業規模,而日益重視剩餘資金的高效率運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運用剩餘資金,成為當時日本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恰在此時,美國的HBO&CO.公司利用剩餘資金回購了26%的發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響,許多日本上市公司也開始利用剩餘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4、重新資本(行情,資訊,評論)化。
即大規模借債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殊紅利,從而迅速和顯著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重新資本化往往出現在競爭地位相當強、經營進入穩定增長階段,但長期負債比例過低的公司。由於這類公司具有可觀的未充分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儲備,按照資產預期能夠產生的現金流入的風險與資本結構匹配的融資決策准則,提高財務杠桿,可以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總體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也有助於防止敵意並購襲擊。因為在有效的金融市場環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敵意並購者的青睞和襲擊。
5、其他考慮。
根據德國《股票法》第71條的規定,准許企業在特定情況下回購資本金10%以內的本公司股票。所謂特定情況是指:1)避免重大損失時;2)向從業人員提供時;3)基於減資決議注銷股票時;4)股票繼承時。1981年英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的動機主要有:1)將剩餘資金返回股東;2)增加股票的價值;3)抑制股價下跌;4)實現資本構成的目標;5)防止企業被吞並;6)靈活運用剩餘資金或作為企業證券發行戰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國而言,在如下幾種特定情況下允許企業回購本公司股票:1)以市場調整為目的;2)向從業人員提供;3)繼承;4)根據法院判決;5)實行減資。在日本,在下述幾種情況下,企業亦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1)為使時價發行的股票順利地被投資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債等情況下,為行使公司權利而必需時;3)在單位未滿股票請求權和反對股東的股票購買請求權行使時。
I. 請問:美聯儲逆回購是什麼操作
美聯儲的逆回購,就是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質押的交易行為,目的是增大貨幣流動。
1918年美聯儲為推進銀行承兌匯票的發展,創設了回購交易,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物。逆回購主要影響是逆回購放量已表明市場資金緊缺,意欲緩解短期流動性緊張;逆回購利率已成為市場新的利率風向標;期限逆回購交替使用,令資金投放更加精準;逆回購位列各類流動性工具之首。
(9)美國股市回購規則擴展閱讀:
回購的意義與價值
1、股份回購是公司實施反收購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規武器,有利於穩定和維護公司股價。
2、股份回購可以抑制過度投機行為,有利於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穩健運行。 按照西方經典理論,股份回購對於確定公司合理股價,抑制過度投機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3、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通過股份回購,可以調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通過股份回購可以優化資本結構,適當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
4、對於股東而言,若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對於股東來說是沒有選擇權的,而有的股東並不希望公司派現,這時採用回購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現的股東獲得現金股利,而不需要現金股利的股東則可繼續持有股票,並且通過股份回購派發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稅。
J. 股票回購後能否再發行,美國的規定又是什麼謝謝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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