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職工持股的問題有哪些
1、股權激勵的前提是,企業要有長期發展戰略,方向明確,前景美好,否則,股權對員工吸引不大。一個沒有方向的企業,沒有前景的企業,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優秀人才,別說股份了。
2、股權激勵,是為了促進企業業績提升,快速發展,因此所有的股權激勵,要和業績有關聯。同時,員工出資購買股份,也可以增加企業資金實力,有助企業更好發展。
3、盡量讓員工掏錢購買股權,因為付出代價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後激勵效果也不同。
4、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20%。佔比太大,企業後續引進資本時,股權太分散,致使企業缺少控制人,不利於企業發展。
5、員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慮崗位價值,員工工作年限,以及個人能力與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數量,同時,避免全員持股。認購股份,需要資格,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購買,就沒有稀缺價值。
6、持股員工數量過多時,建議採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為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不能超過50人。要規避這個限制,可以考慮股權代持,代持需要簽訂協議,制定相關操作規則,以避免紛爭。
7、企業要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財務必須透明,否則對員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慮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要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並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經營班子的管理規章。員工在擁有公司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不同程度的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發揮其積極性,這樣員工才有成就感和歸宿感。
9、員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還是要讓股份能在企業內部能流通起來,一個,股份價格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而增加,會提高員工對公司盈利能力的關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買賣或者大股東回購股份,這樣員工出資購買時,對購買的股份難以退出的顧慮會降低,有助於提高員工認購股份的積極性。
10、要做好員工股權激勵,還得有組織准備,一個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提高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關小組負責方案設計,後續還需要有部門來管理,這要才能使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真正落地,實現推動企業發展之目的。
『貳』 職工持股會會員之間股權轉讓價格怎麼定
按照持股會章程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協商確定。
『叄』 證監會關於內部職工持股的上市公司有沒有法律上的明確解決措施謝了
公司法、證券法規定,上市前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沒說不可以內部職工持股。只要人數不超就行了。
『肆』 員工持股也以二級市場價格成交嗎那還有什麼意義不如自己買
職工股的價格一般要比市場價格低,但有一定的鎖定期。目前的情況時公司為了版提振本公司的股權價提出了員工持股方案,提出方案的時候,職工股的價格要比市場價格低不少,只是市場上的股價一直下跌,跌破了方案制定的價格。
『伍』 員工持股的股價是多少
工持股有什麼好處?來
利益源捆綁激勵員工提升企業競爭力
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建立一種員工可享有企業成長和參與經營決策的利益分享機制,將員工收入的未來收益和公司股票的未來價值有機聯系在一起。
作為企業鼓勵其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種有效方式,員工持股計劃在境外成熟市場相當普遍。這一制度發軔於美國,英國、日本、德國等國家都建立了類似的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張曉軍說。
對於具體公司而言,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往往透出看好公司前景的信號,經常帶來公司股價的上漲。而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可以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利於上市公司更好地開展市值管理工作。
此外,員工持股計劃可以交由專業機構投資者進行日常管理,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的投資產品和服務,優化市場結構。
『陸』 職工持股達50%以上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是性質是什麼
屬於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1、國有股權比例
混合所有制的性質排除了國有獨資公司,因此股權成分為國有股和非國有股(含員工持股)。根據《試點意見》,試點為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
「國有控股」包括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指控股50%以上,相對控股指雖未控股50%但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能夠產生重大影響,持股比例可參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認定為超過30%。《試點意見》要求公司在完成員工持股後,國有股不低於公司總股本的34%,對國有控股比例下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員工持股比例
根據《試點意見》,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1%。
鑒於員工持股有直接持股和持股平台持股兩種方式,因此將員工持股總量限制在30%以下,能夠確保員工持股平台的持股總量小於國有股權比例,保證國有股權對企業的控制權。
『柒』 什麼叫工會持股
就是員工持股,是指員工參加國企改制,並將經濟補償金或對企業的債權積極轉股,從享有現金補償或還債轉為股權補償或償還的一種方式。改制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選擇設立職工持股信託、通過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帶多股、個人委託等方式進行職工持股。
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此類公司發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同時職工又有持股的意願,所以通過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的方式對公司進行間接持股。
我國各地對職工持股會的規范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點:職工持股會是由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組成,從事內部職工股發行、登記及管理的組織;每個公司只能設立一個職工持股會等。
上述公司通過以合理的價格向外轉讓股權,或在股東人數的規定范圍內以股權還原的方式進行了規范。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和2001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將工會定位於一個非盈利組織,而採取工會進行持股,勢必使工會因為持股而成為一個盈利組織,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可能會對工會正常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2000年12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能否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復函》明確指出:「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不再由民政部門登記管理,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工會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故暫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這些規定,擬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持股,股份代持以及發行前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情況,都將構成公司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捌』 員工持股計劃一般收益能達到多少
如果企業的效益好,收益就會好。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包括兩種類型:(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ESOP(Employee StockOwnershipPlans)即員工持股計劃,又稱之為員工持股制度,是員工所有權的一種實現形式,是企業所有者與員工分享企業所有權和未來收益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或股權)而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是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
『玖』 職工持股有哪幾種方式形成
職工持股(也稱員工持股),俗稱「金手銬」,起源於西方國家,經過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迅速發展,已逐漸風行於西方企業界,成為一種有效的企業產權組織形式和工作參與形式。我國在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和企業民主管理多種實現形式過程中,也開始借鑒並嘗試實施這一制度。
所謂職工持股制度即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委託職工持股會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並由職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按股分享紅利的一種新型股權形式和工人參與形式。職工持股制度的特點是持股人或認購者必須是在本企業工作的員工,而不能是其他社會公眾或私人。
職工持股股份一般是通過四種方式形成:即職工以現金認購方式認購企業股份;職工通過職工持股專項貸款資金貸款認購本企業股份;企業將歷年累計的公益金轉為職工股份劃轉給職工;獎勵紅股形成職工持股。職工認購的本企業的股份在轉讓、交易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職工持股制度從本質看,在產權結構上,它體現了產權的混合多元化;在生產要素上,它體現了勞動與資本的有效結合;在治理結構上,它是工人以股東身份參與共同治理模式強化企業的監督約束機制;在分配製度上,它實行了按勞動分配與按股分紅的統一。
職工持股是依法、有組織地規范運行的,職工持股會起著核心作用。從性質看,職工持股會是依法設立、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職工內部持股管理、代表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並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承擔民事責任的新型勞動經濟組織。職工持股會適用於職工持股的公司制企業。在這些企業中,職工購買了本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又增加了一層產權關系。他們作為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參與產權管理,但在一般情況下,職工每人持股數量有限,且股份額度不均勻,盡管人數眾多,如果分別參加股東會,難以形成維護共同利益的統一力量和一致的意見。因此,有必要把擁有企業股份的職工組織起來,建立職工持股會。
持股會的主要工作就是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選派代表參加股東會,將持股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集中起來,在股東大會上充分表達,行使股東權利。組織職工持股會,有利於維護持股職工的共同利益,有利於將職工自發的利益要求引導到關心和維護企業發展上來,也有利於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更好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從目前實踐情況看,職工持股會一般都是依託企業工會法人,以工會法人作為股東或發起人,辦理工商登記注冊。職工持股會由工會託管,並以工會社會團體法人的名義從事相關民事活動,可以解決企業職工股東的法人資格問題,也有利於保證職工持股在工會嚴密的組織和規范運作下,處理好各種利益的矛盾,但它同時也加重了工會組織的責任。對於這一在中國公司制企業中實行范圍尚不普遍、實踐經驗尚需積累的新事物,工會組織、特別是公司制企業的工會組織更應充分重視,積極探索,在組建和管理職工持股會的工作實踐中,努力創造出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