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分析 > 論資本結構分析對公司治理結構的促進

論資本結構分析對公司治理結構的促進

發布時間:2020-12-22 00:38:30

⑴ 對新公司法的點評與思考的論文,參考文獻15個以上的並且列明有哪些文獻。

一、引言

長期以來,由於效率較低的國有企業佔有大部分資本投資,資本產出率較低,為了維持一定的就業水平,保持社會穩定,政府不得不通過擴大銀行信貸規模、財政赤字來增加資本投資率以維持較高的GNP增長率,結果出現了嚴重的債務危機,政府不得不進行以國有企業為核心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隨著公司改制,我國的市場經濟改革已進入新的階段,但形式上的股份制改造,遠沒有達到人們的預期。為了保持經濟持續增長以緩解就業壓力,並推進公司改制,政府這幾年進行的是凱恩斯主義式的大力財政投資,以期望刺激投資和需求。但是,宏觀經濟的繁榮來自於微觀經濟的活力,這種短期的宏觀經濟政策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這個階段的公司化改革。

二、公司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

一般來講,公司的資本包括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兩部分,自有資本指的是所有者投入的資本以及公司在管理者經營過程中積累而形成的資本之和;借入資本指的是由債權人投入的資本。公司中自有資本、借入資本的結構及其相互之間的比例關系,包括自有資本的結構(涉及到所有權結構)、借入資本的結構以及二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就形成了公司的資本結構。顯然,資本結構的形成與所有者、債權人和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
首先,我們簡單分析理想狀態下,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對資本結構的影響。令S為所有者投入的初始自有資本,D為債權人投入的借入資本,不考慮利息;△S為受監督和約束的管理者對整個資本進行經營而帶來的預期新增資本,那麼事前的實際債務比率為D/(S+D),事後的預期債務比率就為D/(S+△S+D),如圖。假定資本投資者(所有者和債權人)與管理者都希望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得到最大增值,對圖分析可以得出:

(1)債權人對過高的△S並不敏感,但當預期(S+D+△S) (2)如果投資產生的預期△S的不確定性很高,即使債權人願意提供貸款,考慮到償債的壓力(限制了進一步贏利性項目的投資)和無力承擔債務的後果(破產),為保護自身投資企業的資本S,所有者也不會允許經營者不顧投資效益而盲目舉債。
(3)如果所有者和債權人的制約是「硬」的一方面,所有者可能給予管理者較好激勵措施,以期望△S盡可能地大;另一方面,當預期△S較小時,過高的債務會加大企業破產風險,管理者就可能被所有者替換。考慮到在職的個人控制權收益,管理者也不願冒破產或解職而舉債的風險。
在這三個方面的基本約束機製作用下,公司的債務才可能保持一個合理結構范圍;從最大化公司價值角度看,公司資本結構所導致的控制權分配和相關機制決定了能否僱用高能力的管理者且管理者能否盡最大努力來最大化△S。由於△S的大小與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需要對公司的結構做進一步的理論分析。
我們知道,公司化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形式,是以所有權和經營權及控制權的分離為特徵的,由於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效用函數不同,對經營績效的責任不同,以及信息不對稱導致監督所需信息的成本太高和所有者「搭便車」問題,使得管理者(代理人)可能利用已有的地位、權力和所掌握的信息,追求自己而不是所有者(委託人)的最大利益,從而產生了委託代理問題。現代企業理論認為公司中管理者的努力和某些成本屬於私人信息,由於存在交易成本和未來事項的不確定性,對於管理者應該如何做以及做到什麼程度,簽訂一個完全的最優委託代理合同幾乎是不可能的。當公司中某些行動必須在將來才能確定,而不完備的初始委託代理合同無法做出具體規定時,為了約束管理者偏離股東利益的行為,需要一種法律框架。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樣一種框架,它是指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人之間的一整套關系(OECD,1999);或者說是處理股東、貸款人、管理人員、職工等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以實現經濟目標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可以被看作是出現初始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情況時的一種決策機制,其本質反映了企業中所有權的安排所導致的控制權配置狀況。公司化的前提要求界定法人的產權,明晰的產權結構有利於公司化後控制權的重新安排。由於企業所有權是指其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為了解決企業的激勵問題和管理者的選擇問題,最大化公司價值,控制權的安排應使二者對應,特別是分配給企業中最重要的、最難監督、最有信息優勢的成員一定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對於公司的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這些制度安排,支配著企業中有重大利害關系的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關系,使得參與各方能從這種關系中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
實現這一目的的公司控制權安排及治理結構形式有很多種,代理成本的現實存在表明,現代公司實際達到的經濟效率總是次優的。次優理論決定了對於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公司治理機制是不同的。不存在適用所有類型企業和所有經濟環境的公司治理機制。而國有企業的改革重組實質上是對公司治理機制的各種可能方式的一種相機選擇,其中產權交易、並購和破產機制是轉移控制權從而對治理結構調整的有效手段。公司治理的模式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由股東起作用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美英模式;一種是由銀行起作用依賴於相互持股的德日模式。前者可能會導致投資不足問題,後者則可能會導致過度投資問題,投資不足和過度投資都不利於最大化公司價值。我國一系列的金融體制改革,說明我國的公司改制傾向於構建第一種治理模式。那麼,這種模式下應該存在什麼機制使管理者減少上述代理行為,從而有利於資本結構的優化呢?

三、公司治理機制與管理者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一般來講存在7種調整管理者與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的治理機制:內部機制、機構持股、大股東、外部董事、債務政策、管理者市場、控制權市場。其中前4種為內部選擇機制,受公司所有權結構影響,後3種則是由外部決定的,這7種機制的相互作用決定了公司代理問題的嚴重程度。
當公司中所有權非常分散時,由於監督管理者需支付全部監督成本,而只能得到收益中的一小部分,股東的搭便車問題就普遍比較嚴重,沒有人有積極性去監督管理者;即使所有權非常集中,比如國有企業或國有上市公司,管理者也很難被大股東(全民)直接監督。這兩種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實際擁有的控制權就顯得不太重要,管理者的有效控制權很大,經營能力很低的管理者仍可占據領導位置,管理者很容易通過擴大公司規模、轉移定價、增加不必要的開支、投資對自己更有利的項目來侵害投資者的利益。這種情況在我國改制後的公司中仍普遍存在。理論上認為管理者總是有擴張規模獲取個人利益的傾向,那麼讓管理者持股或認購較大股份,自己監督自己,就應該是一種外部監督成本太高時的好機制,但在國有公司中,管理者即使擁有股份,也很難起到這個作用。當所有權比較集中時,外部投資者有很強的激勵去收集信息和監督管理者,從而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搭便車現象(國有股權集中並沒有這個效果)。但集中的股權改變了公司的委託代理狀況,不可能徹底消除代理問題。因為,首先,機構持股本身帶來新一級的代理問題;其次,由於得不到監督所帶來的全部收益,大股東不可能盡全力監督,相反,他可以通過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缺乏對中小投資者有效保護的大股東(機構持股、大股東)治理也可能不是最優的。從理論上講,董事會對於公司的治理很重要,但董事會的效率值得懷疑,因為執行董事本身就是管理者,指望執行董事監督管理者是困難的,而外部非執行董事也沒有足夠的利益驅動來更好地監督管理者。在國有公司中,董事會究竟有多少動力和能力激勵約束和監督管理者,更讓人懷疑。
可見,通常意義上的上述4種內部治理選擇機制的共同點在於,即使公司的管理績效大幅提高,監督者(或自我監督者)也只能得到收益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需要一種更低成本、更強約束力的機制。管理者市場和控制權市場被認為是對管理者進行控制約束的有效外部機制,但它依賴於勞動力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對我國來講,這兩個市場剛剛發展,所起作用極其有限。
對管理者進行約束的另一個重要機制是公司的資本結構,特別是公司債務的選擇。從控制權角度看,債務的實質是債權人施行控制權的能力,而債權則表現為一種相機控制權。當公司破壞債務合同條款或無法到期償還債務,債權人將行使其法律權力,以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投入的資本。債權人的清算或破產威脅將約束管理者以擴張規模和獲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的投資行為,同時也迫使所有者加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必要時替換現任管理者。債務作為這樣一種約束工具是以合理的破產機制為前提的。當銀行為最大債權人時,起到控制權相機轉化的條件是:第一,其本身貸款結構要合理,否則破產會暴露其財務狀況,銀行會陷入債權人消極狀態,即公司(特別是清算價值很低的公司)到期不償還貸款,銀行也不會令企業破產;第二,銀行的貸款資本的配置不應受政策干預,否則銀行就沒有動力去監督企業,債權機制將失去作用。銀行只有有能力和動力監督公司的狀況,才能發揮其債權人作用。可見,我國銀行體系改革對企業資本結構優化具有重要性。
現實中,以股權分散和銀行持股為代表的兩種治理模式在公司運營中都遇到了問題,美國的公司改革與日本的主銀行體制的改革說明了二者有融合趨同的傾向。美國學者Anup通過對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及其相互影響的實證研究,認為機制的選擇具有可替代性和相互依賴性,過分強調單一機制將不利於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所有機制都幾乎不起作用,將會使管理者控制權非常大,公司資本結構必然會惡化。

四、債務機制、管理者激勵與優化資本結構

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說明,某種形式的所有權集中和對中小投資者的法律保護、較強的債務機制應該是一個好的治理結構的基本特徵。由於債務更多地是作為一種事前約束機制來起作用,為了減少管理者事後消極的可能性,應該在發展競爭性的資本市場和管理者市場的基礎上,給予管理者直接的報酬激勵和適當的產權激勵,如分配給其部分股權、股票和期權等,同時應該根據其控制權收益的大小,確定可信的管理者替換機制。我們的現狀是,國有股份在國有公司中仍佔有很高比例,初始委託人虛置的國有股份,即使股權集中,也沒有監督的動力,相反政府官員作為代理人可能與管理者合謀,同時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還弱小,因此依靠實際股東監督管理者的模式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資本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剛剛發展,控制權市場對公司治理的作用近期內也很有限;銀行作為最大債權人還沒有能力和動力起到相機控制權的轉移作用(其中一個原因是破產機制仍是有限的),其承諾不可信,無論對管理者的選擇還是對管理者的報酬還不具有市場競爭特徵。從而使得管理者有效控制權很大,內部人控制問題比較嚴重。因此,國有企業實際上仍然不存在優化資本結構的治理機制。可見,為了激勵管理者投資擴張並限制和約束其無效擴張,保證投資擴張的效率,應該發展兩個市場,既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又塑造真正的、持有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東或機構股東,同時必須加強債務約束機制和管理者激勵機制構建。
筆者認為,伴隨銀行金融系統的改革,債務機制和管理者激勵將首先對治理結構重構與資本結構優化起到積極作用。按照委託代理理論及自由現金流量理論,管理者有追求規模、擴大投資的傾向,投資決策總體上可能是次優的。而投資項目的收益直接影響著公司的資本結構,從而使得管理者的投資激勵與資本結構有非常強的相關關系。所以為了優化資本結構,需要限制管理者侵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能力。通過有效的所有權結構改革以增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以滿足其在遵守公司法前提下的個人參與約束效用最大化,通過債務來約束管理者未來可獲取的現金流,從而約束管理者損害企業價值、追逐個人利益的擴張行為,這是資本結構優化的主要途徑。由於我國股權融資的成本低,股權融資並不影響經理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反而增加了經理可自由支配的現金流。與之相比,債務融資可能是一種更強的約束。債務融資應該被充分考慮,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控制公司自由現金流、約束經理人尋租與過度投資等行為的作用。經營的持續性,以及外界環境的不確定,決定了公司的資本結構應該是動態變化的,在上述合理機制的作用下,資本結構優化應該表現為公司的自主優化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簡單地調整債務比率並不能解決資本結構優化中的根本問題。

參考文獻:
[1]余志宏,段紅濤.資本結構、契約理論與上市公司治理[J].經濟評論,2003,(3).
[2]張宗新.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基於契約理論的研究[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3).
[3]錢穎一.轉軌經濟中的公司治理結構[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5.
[4]陳耿,周軍,等.債權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理論與實證分析[J].財貿研究,2003,(2).
[5]鄭志剛.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和公司治理機制的整合[J].經濟研究,2004,(2).
[6] 汪輝.上市公司債務融資、公司治理與市場價值[J].經濟研究,2003,(8).

⑵ 畢業論文的英文摘要!求大家幫幫忙!

100%人工翻譯
希望能幫助你

摘要:
Abstract:

企業的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之間有著天然的聯系。
There is a natur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rporate finance structure and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不同的公司治理實際上影響著資本結構的制度安排;
Different corporporate governance actually affect the structural organization of the capital structure;

同樣,不同的資本結構也影響著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
Similarly, different capital structures also affect the structural organiz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確保公司經理層得到正好為其投資所需但又不是更多的資金來完成有利可圖的項目,
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can ensure that the company management department receives the appropriate investment funds but yet are not too much for the company to reap supernormal profits.

而適當的資本結構又有利於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
And appropriate capital structure is helpful in 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as well as enhancing the governance efficiency.

也就是說,資本結構可通過股權和債權等特有作用的發揮及其合理配置來協調出資人與經營者之間,以及不同出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In other words, the capital structure can coordinate the interests between the investor, operator and the different investors through the effective equity and debt as well as through rational allocations.

本文僅從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之間的關系入手,分析我國企業公司治理和融資結構現狀的不足之處,並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相應對策。
This paper only starts from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inancing structure and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alyzes the deficiencies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China's enterprises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opose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based on an in-depth analysis of causes.

⑶ 怎麼寫公司法論文

摘 要] 本文從公司治理理論出發,分析了公司治理、債務結構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強調了債務機制與管理者激勵在企業改 革與資本結構優化中的重要作用,認為要提高國家投資的效率,必須重構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公司資本結構。
[關鍵詞] 治理結構;資本結構;債務機制;管理者激勵

一、引言

長期以來,由於效率較低的國有企業佔有大部分資本投資,資本產出率較低,為了維持一定的就業水平,保持社會穩定,政府不得不通過擴大銀行信貸規模、財政赤字來增加資本投資率以維持較高的GNP增長率,結果出現了嚴重的債務危機,政府不得不進行以國有企業為核心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隨著公司改制,我國的市場經濟改革已進入新的階段,但形式上的股份制改造,遠沒有達到人們的預期。為了保持經濟持續增長以緩解就業壓力,並推進公司改制,政府這幾年進行的是凱恩斯主義式的大力財政投資,以期望刺激投資和需求。但是,宏觀經濟的繁榮來自於微觀經濟的活力,這種短期的宏觀經濟政策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這個階段的公司化改革。

二、公司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

一般來講,公司的資本包括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兩部分,自有資本指的是所有者投入的資本以及公司在管理者經營過程中積累而形成的資本之和;借入資本指的是由債權人投入的資本。公司中自有資本、借入資本的結構及其相互之間的比例關系,包括自有資本的結構(涉及到所有權結構)、借入資本的結構以及二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就形成了公司的資本結構。顯然,資本結構的形成與所有者、債權人和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
首先,我們簡單分析理想狀態下,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對資本結構的影響。令S為所有者投入的初始自有資本,D為債權人投入的借入資本,不考慮利息;△S為受監督和約束的管理者對整個資本進行經營而帶來的預期新增資本,那麼事前的實際債務比率為D/(S+D),事後的預期債務比率就為D/(S+△S+D),如圖。假定資本投資者(所有者和債權人)與管理者都希望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得到最大增值,對圖分析可以得出:

(1)債權人對過高的△S並不敏感,但當預期(S+D+△S) (2)如果投資產生的預期△S的不確定性很高,即使債權人願意提供貸款,考慮到償債的壓力(限制了進一步贏利性項目的投資)和無力承擔債務的後果(破產),為保護自身投資企業的資本S,所有者也不會允許經營者不顧投資效益而盲目舉債。
(3)如果所有者和債權人的制約是「硬」的一方面,所有者可能給予管理者較好激勵措施,以期望△S盡可能地大;另一方面,當預期△S較小時,過高的債務會加大企業破產風險,管理者就可能被所有者替換。考慮到在職的個人控制權收益,管理者也不願冒破產或解職而舉債的風險。
在這三個方面的基本約束機製作用下,公司的債務才可能保持一個合理結構范圍;從最大化公司價值角度看,公司資本結構所導致的控制權分配和相關機制決定了能否僱用高能力的管理者且管理者能否盡最大努力來最大化△S。由於△S的大小與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需要對公司的結構做進一步的理論分析。
我們知道,公司化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形式,是以所有權和經營權及控制權的分離為特徵的,由於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效用函數不同,對經營績效的責任不同,以及信息不對稱導致監督所需信息的成本太高和所有者「搭便車」問題,使得管理者(代理人)可能利用已有的地位、權力和所掌握的信息,追求自己而不是所有者(委託人)的最大利益,從而產生了委託代理問題。現代企業理論認為公司中管理者的努力和某些成本屬於私人信息,由於存在交易成本和未來事項的不確定性,對於管理者應該如何做以及做到什麼程度,簽訂一個完全的最優委託代理合同幾乎是不可能的。當公司中某些行動必須在將來才能確定,而不完備的初始委託代理合同無法做出具體規定時,為了約束管理者偏離股東利益的行為,需要一種法律框架。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樣一種框架,它是指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人之間的一整套關系(OECD,1999);或者說是處理股東、貸款人、管理人員、職工等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以實現經濟目標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可以被看作是出現初始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情況時的一種決策機制,其本質反映了企業中所有權的安排所導致的控制權配置狀況。公司化的前提要求界定法人的產權,明晰的產權結構有利於公司化後控制權的重新安排。由於企業所有權是指其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為了解決企業的激勵問題和管理者的選擇問題,最大化公司價值,控制權的安排應使二者對應,特別是分配給企業中最重要的、最難監督、最有信息優勢的成員一定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對於公司的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這些制度安排,支配著企業中有重大利害關系的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關系,使得參與各方能從這種關系中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
實現這一目的的公司控制權安排及治理結構形式有很多種,代理成本的現實存在表明,現代公司實際達到的經濟效率總是次優的。次優理論決定了對於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公司治理機制是不同的。不存在適用所有類型企業和所有經濟環境的公司治理機制。而國有企業的改革重組實質上是對公司治理機制的各種可能方式的一種相機選擇,其中產權交易、並購和破產機制是轉移控制權從而對治理結構調整的有效手段。公司治理的模式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由股東起作用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美英模式;一種是由銀行起作用依賴於相互持股的德日模式。前者可能會導致投資不足問題,後者則可能會導致過度投資問題,投資不足和過度投資都不利於最大化公司價值。我國一系列的金融體制改革,說明我國的公司改制傾向於構建第一種治理模式。那麼,這種模式下應該存在什麼機制使管理者減少上述代理行為,從而有利於資本結構的優化呢?

三、公司治理機制與管理者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一般來講存在7種調整管理者與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的治理機制:內部機制、機構持股、大股東、外部董事、債務政策、管理者市場、控制權市場。其中前4種為內部選擇機制,受公司所有權結構影響,後3種則是由外部決定的,這7種機制的相互作用決定了公司代理問題的嚴重程度。
當公司中所有權非常分散時,由於監督管理者需支付全部監督成本,而只能得到收益中的一小部分,股東的搭便車問題就普遍比較嚴重,沒有人有積極性去監督管理者;即使所有權非常集中,比如國有企業或國有上市公司,管理者也很難被大股東(全民)直接監督。這兩種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實際擁有的控制權就顯得不太重要,管理者的有效控制權很大,經營能力很低的管理者仍可占據領導位置,管理者很容易通過擴大公司規模、轉移定價、增加不必要的開支、投資對自己更有利的項目來侵害投資者的利益。這種情況在我國改制後的公司中仍普遍存在。理論上認為管理者總是有擴張規模獲取個人利益的傾向,那麼讓管理者持股或認購較大股份,自己監督自己,就應該是一種外部監督成本太高時的好機制,但在國有公司中,管理者即使擁有股份,也很難起到這個作用。當所有權比較集中時,外部投資者有很強的激勵去收集信息和監督管理者,從而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搭便車現象(國有股權集中並沒有這個效果)。但集中的股權改變了公司的委託代理狀況,不可能徹底消除代理問題。因為,首先,機構持股本身帶來新一級的代理問題;其次,由於得不到監督所帶來的全部收益,大股東不可能盡全力監督,相反,他可以通過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缺乏對中小投資者有效保護的大股東(機構持股、大股東)治理也可能不是最優的。從理論上講,董事會對於公司的治理很重要,但董事會的效率值得懷疑,因為執行董事本身就是管理者,指望執行董事監督管理者是困難的,而外部非執行董事也沒有足夠的利益驅動來更好地監督管理者。在國有公司中,董事會究竟有多少動力和能力激勵約束和監督管理者,更讓人懷疑。
可見,通常意義上的上述4種內部治理選擇機制的共同點在於,即使公司的管理績效大幅提高,監督者(或自我監督者)也只能得到收益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需要一種更低成本、更強約束力的機制。管理者市場和控制權市場被認為是對管理者進行控制約束的有效外部機制,但它依賴於勞動力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對我國來講,這兩個市場剛剛發展,所起作用極其有限。
對管理者進行約束的另一個重要機制是公司的資本結構,特別是公司債務的選擇。從控制權角度看,債務的實質是債權人施行控制權的能力,而債權則表現為一種相機控制權。當公司破壞債務合同條款或無法到期償還債務,債權人將行使其法律權力,以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投入的資本。債權人的清算或破產威脅將約束管理者以擴張規模和獲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的投資行為,同時也迫使所有者加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必要時替換現任管理者。債務作為這樣一種約束工具是以合理的破產機制為前提的。當銀行為最大債權人時,起到控制權相機轉化的條件是:第一,其本身貸款結構要合理,否則破產會暴露其財務狀況,銀行會陷入債權人消極狀態,即公司(特別是清算價值很低的公司)到期不償還貸款,銀行也不會令企業破產;第二,銀行的貸款資本的配置不應受政策干預,否則銀行就沒有動力去監督企業,債權機制將失去作用。銀行只有有能力和動力監督公司的狀況,才能發揮其債權人作用。可見,我國銀行體系改革對企業資本結構優化具有重要性。
現實中,以股權分散和銀行持股為代表的兩種治理模式在公司運營中都遇到了問題,美國的公司改革與日本的主銀行體制的改革說明了二者有融合趨同的傾向。美國學者Anup通過對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及其相互影響的實證研究,認為機制的選擇具有可替代性和相互依賴性,過分強調單一機制將不利於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所有機制都幾乎不起作用,將會使管理者控制權非常大,公司資本結構必然會惡化。

四、債務機制、管理者激勵與優化資本結構

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說明,某種形式的所有權集中和對中小投資者的法律保護、較強的債務機制應該是一個好的治理結構的基本特徵。由於債務更多地是作為一種事前約束機制來起作用,為了減少管理者事後消極的可能性,應該在發展競爭性的資本市場和管理者市場的基礎上,給予管理者直接的報酬激勵和適當的產權激勵,如分配給其部分股權、股票和期權等,同時應該根據其控制權收益的大小,確定可信的管理者替換機制。我們的現狀是,國有股份在國有公司中仍佔有很高比例,初始委託人虛置的國有股份,即使股權集中,也沒有監督的動力,相反政府官員作為代理人可能與管理者合謀,同時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還弱小,因此依靠實際股東監督管理者的模式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資本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剛剛發展,控制權市場對公司治理的作用近期內也很有限;銀行作為最大債權人還沒有能力和動力起到相機控制權的轉移作用(其中一個原因是破產機制仍是有限的),其承諾不可信,無論對管理者的選擇還是對管理者的報酬還不具有市場競爭特徵。從而使得管理者有效控制權很大,內部人控制問題比較嚴重。因此,國有企業實際上仍然不存在優化資本結構的治理機制。可見,為了激勵管理者投資擴張並限制和約束其無效擴張,保證投資擴張的效率,應該發展兩個市場,既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又塑造真正的、持有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東或機構股東,同時必須加強債務約束機制和管理者激勵機制構建。
筆者認為,伴隨銀行金融系統的改革,債務機制和管理者激勵將首先對治理結構重構與資本結構優化起到積極作用。按照委託代理理論及自由現金流量理論,管理者有追求規模、擴大投資的傾向,投資決策總體上可能是次優的。而投資項目的收益直接影響著公司的資本結構,從而使得管理者的投資激勵與資本結構有非常強的相關關系。所以為了優化資本結構,需要限制管理者侵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能力。通過有效的所有權結構改革以增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以滿足其在遵守公司法前提下的個人參與約束效用最大化,通過債務來約束管理者未來可獲取的現金流,從而約束管理者損害企業價值、追逐個人利益的擴張行為,這是資本結構優化的主要途徑。由於我國股權融資的成本低,股權融資並不影響經理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反而增加了經理可自由支配的現金流。與之相比,債務融資可能是一種更強的約束。債務融資應該被充分考慮,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控制公司自由現金流、約束經理人尋租與過度投資等行為的作用。經營的持續性,以及外界環境的不確定,決定了公司的資本結構應該是動態變化的,在上述合理機制的作用下,資本結構優化應該表現為公司的自主優化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簡單地調整債務比率並不能解決資本結構優化中的根本問題。

參考文獻:
[1]余志宏,段紅濤.資本結構、契約理論與上市公司治理[J].經濟評論,2003,(3).
[2]張宗新.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基於契約理論的研究[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3).
[3]錢穎一.轉軌經濟中的公司治理結構[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5.
[4]陳耿,周軍,等.債權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理論與實證分析[J].財貿研究,2003,(2).
[5]鄭志剛.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和公司治理機制的整合[J].經濟研究,2004,(2).
[6] 汪輝.上市公司債務融資、公司治理與市場價值[J].經濟研究,2003,(8).

⑷ 為什麼債權與股權不僅僅被看作不同的融資工具,而且還是被看作是不同的治理結構

(一)該問題的回答,要從「治理結構」的概念說起。
公司治理結構,分為內部治理結構和外部治理結構。
內部治理結構,即通常所說的法人治理結構,是根據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獨立,權責明確,相互協調又相互制衡的原則對公司的治理。
公司內部治理最核心的問題是公司的內部權力各方的制衡問題。主要涉及公司管理層與股東,或者公司內部人(管理層和控股股東)與外部股東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一問題包括兩個主要方面,一是股東與管理層的利益沖突,即代理成本問題;二是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即隧道行為問題。
外部治理結構,是通過市場外部制度等來實現對公司的治理。市場對於企業的治理,包括產品市場、資本市場、企業家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等,市場能夠提供企業績效的信息,評價企業經營者行為好壞並通過自發的優勝劣汰機制激勵和約束企業的經營者。
(二)接下來談股權結構和資本結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
◆(1)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結構
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
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可以從公司治理機制和公司治理績效兩個方面來理解。
從公司治理機制看,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在於它對董事會、大股東監督、代理權爭奪和並購等治理形式產生影響。
①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就在於它對於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有重大影響,因為這種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董事會發揮作用的效果。根據代理理論,大股東有更強的動機監控管理者;而小股東存在嚴重的「搭便車」現象,缺乏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
②股權結構影響股東對經營者的監督。當股權高度集中時,控股股東有權直接任免經理,有動力、有能力監督經營者;當股權高度分散時,分散的股東們對經理人員難以形成有效監督。
③股權結構影響代理權爭奪。在股權高度集中時,最大股東的代理人不容易被剝奪代理權;股權高度分散時,小股東沒有能力也沒有動力參與公司代理權爭奪;只有當股權適度集中時,公司有若干個大股東存在,最有利於經理在經營不佳時能被迅速更換。
④股權結構影響並購發生的概率。當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時,公司擁有一個絕對控股股東,收購者的收購成本很大,並購難以發生;當股權高度分散時,收購方極易成功地進行標價收購。這種股權結構對公司外部治理即並購的影響,又會反過來制約企業經理人的行為,影響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效率。
從公司治理績效考察,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表現為股權集中度和股權結構維度對公司治理績效的影響兩個方面:
①外資並購控股後,股權集中度一般會相應上升,有利於強化對代理人的監督,提高公司治理績效。但要防止外資股東損害內資股東利益的行為。
②股權結構維度是指持股者的身份構成。外資並購進入改變了企業原有的股權結構維度,外資股東特殊的外資身份對於股東目標和股東施加影響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助於校正股東目標的偏離和提高治理績效。
◆(2)資本結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長期資金來源的構成及其數量間的比例關系,一般指企業股權資本與債權資本之間的比例關系。公司股權結構特徵將決定著資本結構性質,從而最終決定著公司治理結構的性質。
資本結構究竟如何影響公司治理?二者關系如何呢?
米勒(Miller)認為,資本結構可以通過股權和債權特有作用的發揮及其合理配置來協調出資人與經營者之間、出資人內部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和行為。
張維迎指出,資本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資本結構。
這些觀點表明,資本結構實質上是資金背後的產權主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生成的某種利益配置格局,這種利益配置格局構成了企業的治理結構,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治理績效。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企業資本結構和治理結構,二者存在著有機的聯系。資本結構全面決定著公司治理結構是企業理論的基本思想,資本結構影響到企業權力在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分布關系,決定了各個利益主體受到的約束與激勵強度,能夠從委託代理和控制權爭奪兩方面對企業治理結構起決定作用。

⑸ 關於公司法的論文

[摘 要] 本文從公司治理理論出發,分析了公司治理、債務結構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強調了債務機制與管理者激勵在企業改 革與資本結構優化中的重要作用,認為要提高國家投資的效率,必須重構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公司資本結構。
[關鍵詞] 治理結構;資本結構;債務機制;管理者激勵

一、引言

長期以來,由於效率較低的國有企業佔有大部分資本投資,資本產出率較低,為了維持一定的就業水平,保持社會穩定,政府不得不通過擴大銀行信貸規模、財政赤字來增加資本投資率以維持較高的GNP增長率,結果出現了嚴重的債務危機,政府不得不進行以國有企業為核心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隨著公司改制,我國的市場經濟改革已進入新的階段,但形式上的股份制改造,遠沒有達到人們的預期。為了保持經濟持續增長以緩解就業壓力,並推進公司改制,政府這幾年進行的是凱恩斯主義式的大力財政投資,以期望刺激投資和需求。但是,宏觀經濟的繁榮來自於微觀經濟的活力,這種短期的宏觀經濟政策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這個階段的公司化改革。

二、公司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

一般來講,公司的資本包括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兩部分,自有資本指的是所有者投入的資本以及公司在管理者經營過程中積累而形成的資本之和;借入資本指的是由債權人投入的資本。公司中自有資本、借入資本的結構及其相互之間的比例關系,包括自有資本的結構(涉及到所有權結構)、借入資本的結構以及二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就形成了公司的資本結構。顯然,資本結構的形成與所有者、債權人和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
首先,我們簡單分析理想狀態下,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對資本結構的影響。令S為所有者投入的初始自有資本,D為債權人投入的借入資本,不考慮利息;△S為受監督和約束的管理者對整個資本進行經營而帶來的預期新增資本,那麼事前的實際債務比率為D/(S+D),事後的預期債務比率就為D/(S+△S+D),如圖。假定資本投資者(所有者和債權人)與管理者都希望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得到最大增值,對圖分析可以得出:

(1)債權人對過高的△S並不敏感,但當預期(S+D+△S) (2)如果投資產生的預期△S的不確定性很高,即使債權人願意提供貸款,考慮到償債的壓力(限制了進一步贏利性項目的投資)和無力承擔債務的後果(破產),為保護自身投資企業的資本S,所有者也不會允許經營者不顧投資效益而盲目舉債。
(3)如果所有者和債權人的制約是「硬」的一方面,所有者可能給予管理者較好激勵措施,以期望△S盡可能地大;另一方面,當預期△S較小時,過高的債務會加大企業破產風險,管理者就可能被所有者替換。考慮到在職的個人控制權收益,管理者也不願冒破產或解職而舉債的風險。
在這三個方面的基本約束機製作用下,公司的債務才可能保持一個合理結構范圍;從最大化公司價值角度看,公司資本結構所導致的控制權分配和相關機制決定了能否僱用高能力的管理者且管理者能否盡最大努力來最大化△S。由於△S的大小與管理者有密切的關系,需要對公司的結構做進一步的理論分析。
我們知道,公司化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形式,是以所有權和經營權及控制權的分離為特徵的,由於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效用函數不同,對經營績效的責任不同,以及信息不對稱導致監督所需信息的成本太高和所有者「搭便車」問題,使得管理者(代理人)可能利用已有的地位、權力和所掌握的信息,追求自己而不是所有者(委託人)的最大利益,從而產生了委託代理問題。現代企業理論認為公司中管理者的努力和某些成本屬於私人信息,由於存在交易成本和未來事項的不確定性,對於管理者應該如何做以及做到什麼程度,簽訂一個完全的最優委託代理合同幾乎是不可能的。當公司中某些行動必須在將來才能確定,而不完備的初始委託代理合同無法做出具體規定時,為了約束管理者偏離股東利益的行為,需要一種法律框架。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樣一種框架,它是指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人之間的一整套關系(OECD,1999);或者說是處理股東、貸款人、管理人員、職工等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以實現經濟目標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可以被看作是出現初始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情況時的一種決策機制,其本質反映了企業中所有權的安排所導致的控制權配置狀況。公司化的前提要求界定法人的產權,明晰的產權結構有利於公司化後控制權的重新安排。由於企業所有權是指其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為了解決企業的激勵問題和管理者的選擇問題,最大化公司價值,控制權的安排應使二者對應,特別是分配給企業中最重要的、最難監督、最有信息優勢的成員一定的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對於公司的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這些制度安排,支配著企業中有重大利害關系的股東、債權人和管理者之間的關系,使得參與各方能從這種關系中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
實現這一目的的公司控制權安排及治理結構形式有很多種,代理成本的現實存在表明,現代公司實際達到的經濟效率總是次優的。次優理論決定了對於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公司治理機制是不同的。不存在適用所有類型企業和所有經濟環境的公司治理機制。而國有企業的改革重組實質上是對公司治理機制的各種可能方式的一種相機選擇,其中產權交易、並購和破產機制是轉移控制權從而對治理結構調整的有效手段。公司治理的模式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由股東起作用依賴於資本市場的美英模式;一種是由銀行起作用依賴於相互持股的德日模式。前者可能會導致投資不足問題,後者則可能會導致過度投資問題,投資不足和過度投資都不利於最大化公司價值。我國一系列的金融體制改革,說明我國的公司改制傾向於構建第一種治理模式。那麼,這種模式下應該存在什麼機制使管理者減少上述代理行為,從而有利於資本結構的優化呢?

三、公司治理機制與管理者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一般來講存在7種調整管理者與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的治理機制:內部機制、機構持股、大股東、外部董事、債務政策、管理者市場、控制權市場。其中前4種為內部選擇機制,受公司所有權結構影響,後3種則是由外部決定的,這7種機制的相互作用決定了公司代理問題的嚴重程度。
當公司中所有權非常分散時,由於監督管理者需支付全部監督成本,而只能得到收益中的一小部分,股東的搭便車問題就普遍比較嚴重,沒有人有積極性去監督管理者;即使所有權非常集中,比如國有企業或國有上市公司,管理者也很難被大股東(全民)直接監督。這兩種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實際擁有的控制權就顯得不太重要,管理者的有效控制權很大,經營能力很低的管理者仍可占據領導位置,管理者很容易通過擴大公司規模、轉移定價、增加不必要的開支、投資對自己更有利的項目來侵害投資者的利益。這種情況在我國改制後的公司中仍普遍存在。理論上認為管理者總是有擴張規模獲取個人利益的傾向,那麼讓管理者持股或認購較大股份,自己監督自己,就應該是一種外部監督成本太高時的好機制,但在國有公司中,管理者即使擁有股份,也很難起到這個作用。當所有權比較集中時,外部投資者有很強的激勵去收集信息和監督管理者,從而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搭便車現象(國有股權集中並沒有這個效果)。但集中的股權改變了公司的委託代理狀況,不可能徹底消除代理問題。因為,首先,機構持股本身帶來新一級的代理問題;其次,由於得不到監督所帶來的全部收益,大股東不可能盡全力監督,相反,他可以通過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缺乏對中小投資者有效保護的大股東(機構持股、大股東)治理也可能不是最優的。從理論上講,董事會對於公司的治理很重要,但董事會的效率值得懷疑,因為執行董事本身就是管理者,指望執行董事監督管理者是困難的,而外部非執行董事也沒有足夠的利益驅動來更好地監督管理者。在國有公司中,董事會究竟有多少動力和能力激勵約束和監督管理者,更讓人懷疑。
可見,通常意義上的上述4種內部治理選擇機制的共同點在於,即使公司的管理績效大幅提高,監督者(或自我監督者)也只能得到收益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需要一種更低成本、更強約束力的機制。管理者市場和控制權市場被認為是對管理者進行控制約束的有效外部機制,但它依賴於勞動力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對我國來講,這兩個市場剛剛發展,所起作用極其有限。
對管理者進行約束的另一個重要機制是公司的資本結構,特別是公司債務的選擇。從控制權角度看,債務的實質是債權人施行控制權的能力,而債權則表現為一種相機控制權。當公司破壞債務合同條款或無法到期償還債務,債權人將行使其法律權力,以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投入的資本。債權人的清算或破產威脅將約束管理者以擴張規模和獲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的投資行為,同時也迫使所有者加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必要時替換現任管理者。債務作為這樣一種約束工具是以合理的破產機制為前提的。當銀行為最大債權人時,起到控制權相機轉化的條件是:第一,其本身貸款結構要合理,否則破產會暴露其財務狀況,銀行會陷入債權人消極狀態,即公司(特別是清算價值很低的公司)到期不償還貸款,銀行也不會令企業破產;第二,銀行的貸款資本的配置不應受政策干預,否則銀行就沒有動力去監督企業,債權機制將失去作用。銀行只有有能力和動力監督公司的狀況,才能發揮其債權人作用。可見,我國銀行體系改革對企業資本結構優化具有重要性。
現實中,以股權分散和銀行持股為代表的兩種治理模式在公司運營中都遇到了問題,美國的公司改革與日本的主銀行體制的改革說明了二者有融合趨同的傾向。美國學者Anup通過對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及其相互影響的實證研究,認為機制的選擇具有可替代性和相互依賴性,過分強調單一機制將不利於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所有機制都幾乎不起作用,將會使管理者控制權非常大,公司資本結構必然會惡化。

四、債務機制、管理者激勵與優化資本結構

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說明,某種形式的所有權集中和對中小投資者的法律保護、較強的債務機制應該是一個好的治理結構的基本特徵。由於債務更多地是作為一種事前約束機制來起作用,為了減少管理者事後消極的可能性,應該在發展競爭性的資本市場和管理者市場的基礎上,給予管理者直接的報酬激勵和適當的產權激勵,如分配給其部分股權、股票和期權等,同時應該根據其控制權收益的大小,確定可信的管理者替換機制。我們的現狀是,國有股份在國有公司中仍佔有很高比例,初始委託人虛置的國有股份,即使股權集中,也沒有監督的動力,相反政府官員作為代理人可能與管理者合謀,同時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還弱小,因此依靠實際股東監督管理者的模式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資本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剛剛發展,控制權市場對公司治理的作用近期內也很有限;銀行作為最大債權人還沒有能力和動力起到相機控制權的轉移作用(其中一個原因是破產機制仍是有限的),其承諾不可信,無論對管理者的選擇還是對管理者的報酬還不具有市場競爭特徵。從而使得管理者有效控制權很大,內部人控制問題比較嚴重。因此,國有企業實際上仍然不存在優化資本結構的治理機制。可見,為了激勵管理者投資擴張並限制和約束其無效擴張,保證投資擴張的效率,應該發展兩個市場,既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又塑造真正的、持有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東或機構股東,同時必須加強債務約束機制和管理者激勵機制構建。
筆者認為,伴隨銀行金融系統的改革,債務機制和管理者激勵將首先對治理結構重構與資本結構優化起到積極作用。按照委託代理理論及自由現金流量理論,管理者有追求規模、擴大投資的傾向,投資決策總體上可能是次優的。而投資項目的收益直接影響著公司的資本結構,從而使得管理者的投資激勵與資本結構有非常強的相關關系。所以為了優化資本結構,需要限制管理者侵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能力。通過有效的所有權結構改革以增強對管理者的監督和激勵,以滿足其在遵守公司法前提下的個人參與約束效用最大化,通過債務來約束管理者未來可獲取的現金流,從而約束管理者損害企業價值、追逐個人利益的擴張行為,這是資本結構優化的主要途徑。由於我國股權融資的成本低,股權融資並不影響經理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反而增加了經理可自由支配的現金流。與之相比,債務融資可能是一種更強的約束。債務融資應該被充分考慮,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控制公司自由現金流、約束經理人尋租與過度投資等行為的作用。經營的持續性,以及外界環境的不確定,決定了公司的資本結構應該是動態變化的,在上述合理機制的作用下,資本結構優化應該表現為公司的自主優化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簡單地調整債務比率並不能解決資本結構優化中的根本問題。

參考文獻:
[1]余志宏,段紅濤.資本結構、契約理論與上市公司治理[J].經濟評論,2003,(3).
[2]張宗新.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基於契約理論的研究[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3).
[3]錢穎一.轉軌經濟中的公司治理結構[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5.
[4]陳耿,周軍,等.債權融資結構與公司治理:理論與實證分析[J].財貿研究,2003,(2).
[5]鄭志剛.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和公司治理機制的整合[J].經濟研究,2004,(2).
[6] 汪輝.上市公司債務融資、公司治理與市場價值[J].經濟研究,2003,(8).

⑹ 企業的資本結構和治理結構有什麼聯系

一是資本結構對治理結構的影響。企業資本結構是企業控制權分配的基礎,在企業治回理中起著決定性作用答。有什麼樣的資本結構就有什麼樣的治理結構,資本結構的合理確定是公司有效治理的基礎。二是治理結構對資本結構的影響。公司治理水平對企業的籌資也有重要影響。
總之,資本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和依據 決定了企業所有權的配置方式,對治理結構具有決定作用。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資本結構的體現和反映,治理結構及治理水平對資本結構具有反作用,二者為互動關系。

⑺ 財務管理是做什麼的

財務管復理主要包制括財務管理的基本理論和籌資,投資,運營,成本,收入與分配管理,其中涉及預算與計劃、決策與控制、財務分析等環節。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⑻ 如何完善公司的內部治理以優化資本結構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組織架構優化;作業與管理流程優化;員工基本素質提升;企業文化建設;企業信息系統建設;企業形象建設等.

⑼ 資本結構論文中為什麼要某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資本結構論文必須要有實例,採用某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可以印證理論,而且教授指導老師們也藉此取得盡量多的案例豐富未來教學。

閱讀全文

與論資本結構分析對公司治理結構的促進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樂視網投資現狀 瀏覽:563
重倉格力的基金有哪些 瀏覽:107
中國銀行現貨白銀價格走勢圖 瀏覽:968
21加幣是多少人民幣匯率 瀏覽:826
國外橡膠期貨實時行情 瀏覽:159
股票市盈動靜 瀏覽:270
麥田外匯 瀏覽:202
中建新塘天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電話 瀏覽:575
基金估值計算 瀏覽:354
基金投資債權稅 瀏覽:859
航天機電資金流向 瀏覽:774
股票賬戶借用 瀏覽:712
國泰君安微融資 瀏覽:767
興業銀行貴金屬交易客戶端 瀏覽:251
菲拉格慕股票 瀏覽:637
基金660010今日 瀏覽:261
農業銀行惠農貸款如何還貸 瀏覽:154
星期六可外匯轉帳 瀏覽:55
融資需要抵押嗎 瀏覽:159
匯泉投資 瀏覽: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