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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存量房徵收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6-26 12:11:21

『壹』 2011年頒布的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

2011年上海啟動房產稅改革試點,但未制定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 )。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徵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

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徵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徵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資料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並報市政府同意後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1)上海存量房徵收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地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上海房地產稅試點由此開始。

同日,重慶市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啟動重慶市房地產稅改革試點。

兩地試點同時啟動,但又各有特點。上海房地產稅調解的主要方向是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即所謂「增量房」,而不包括大部分居民居住的存量房。

而重慶市的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二套房,顯然是將限制高端市場作為調整的主要方向之一,對扭轉消費者買大房、買貴房的調解作用比較明顯。

這次試點的適用稅率,上海為0.6%,最低降低到0.4%。人均住房面積不到60平方米以下的免徵。而收入用途,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支出。

網路-房產稅試點

『貳』 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何徵收 是每年徵收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叄』 上海房產稅細則

上海房產稅稅率0.6% 奪民財

在新「國八條」之後,上海房產稅也終於面世。

1月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決定從28日起將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

莫慌!此次主力仍然在假摔? 套牢的股票很可能有救了! 3月股市很可能發生巨變? 拉鋸戰背後暗藏的資金動向! 通知稱,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海房產稅的徵收方式印證了本報之前報道,採取方式是新購之時進行征稅,即: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稅徵收。

「其就是我們之前說的,既往不咎,但是你不要新買了,新買就是投資行為。」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告訴本報。

如果以一個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為例,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麼就是對100萬交易價格的70%,70萬計算,其一年應該繳納房產稅4200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房產稅改革試點開始後,將總結經驗,適時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國推開的改革方案。條件成熟時,在全國范圍內徵收。

易居中國分析師薛建雄告訴本報,其實新國八條中,已經讓居民在第二套房子之後,不允許購買第三套房,那麼居民遵守了這條,房產稅就大可不必了。

至於房產稅的用途,上海政府方面也表示,將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這樣就相當於『劫富濟貧』。」薛建雄認為,未來隨著房產稅徵收稅率以及覆蓋面的推廣,那麼可以把高收入一群人的房產進行征稅,用於彌補中低端保障房的建設。

而另外一份上海財政局、地稅局及房產局的答疑中也表示,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是有利於合理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因為目前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斷拉大。這種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體現。房產稅是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徵收房產稅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

『肆』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依據是什麼制定和實施的時間怎麼規定的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徵收管理細則》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011年01月28日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徵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徵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徵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資料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並報市政府同意後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房產稅徵收管理細則》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並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後,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並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後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一)、(二)、(三)、(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後,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託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伍』 2016年上海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
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分為兩類: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從此徵收對象中可以看出對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徵優勢,也有限購規定。要多買可以,但是得繳納房產稅!
二、上海房產稅計算依據
1、計稅依據: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
2、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3、征稅面積: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因而,上海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納 稅人可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還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 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或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網上流程繳稅。
三、上海房產稅減免條件
注意:房產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時候交付當年的稅費。如果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戶籍首套房免徵,非本市戶籍則需要交納。不過非本市戶籍居住證滿三年後,那麼交的這些稅費還是可以退還的。
房產稅是取得房產證以後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產證,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後推算一個月。
凡逾期納稅的,應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其他徵收點不再受理。稅務機關將按規定對滯納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市試點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同時,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陸』 關於上海二手房交易政策措施

房產中介行業的亂象一直影響著二手房交易市場。消費者的滿意度也屢屢受到中介的「打擊」,違規行為比比皆是。如今房產中介行業終於要進行「收骨頭」了,七大部門聯合印發相關管理意見規范行業行為。

嚴保房源信息真實
為了讓中介經營行為更規范,《意見》在制度設計上作出了如下規定:
實行房源信息核驗制度。中介在發布房源信息前,經委託人同意後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核驗房源信息,確保發布的房源真實存在、可以交易。
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中介發布房源信息要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標明房源信息核驗情況、房產中介服務合同編號、房屋坐落、面積、產權狀況、掛牌價格、物業服務費、房屋圖片等,以及其他應當說明的重要事項。
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中介在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布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一致,不得發布未經產權人書面委託的房源信息,不得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
已交易房源信息要及時撤除。對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機構要在房屋買賣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房源信息從門店、網站等發布渠道上撤除;對委託人已取消委託的房屋,中介機構要在兩個工作日內將房源信息從各類渠道上撤除。
收費將更規范透明
為規范房產中介機構收費,此次《意見》提出了實行明碼標價、代辦服務由當事人自願選擇、加強監管等舉措。
中介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准,各項服務均須單獨標價;提供代辦產權過戶、貸款等服務的,應由委託人自願選擇,並在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中約定;充分發揮價格監管平台(12358)作用。
當然這只是《意見》的兩個要點的詳細介紹,還有其他幾個會在後續公布,shzyqiyu88!

交易四項舉措
買賣房屋,牽扯真金白銀,安全交易最重要。誰都不想碰上「一房兩賣」「捲款逃走」這樣的糟心事。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維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意見》提出了四項措施:
一、規范中介機構承接業務,中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二、規范中介服務合同簽訂行為,中介在接受業務委託時,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並歸檔備查;
三、推行交易合同網簽制度,各地要全面實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一套房屋已經完成網簽的,不能再重復簽約;
四、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中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不得侵佔、挪用交易資金。
規範金融業務合作
對此,《意見》規定:中介機構提供住房貸款代辦服務的,應由委託人自主選擇金融機構,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中介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佣等費用;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中介合作提供金融服務。
納稅相關事宜
此外,為規范中介機構協助當事人的納稅行為,避免瞞報真實成交價格、偷逃稅費等問題,《意見》要求中介和從業人員應如實告知當事人稅收規定和優惠政策,協助其依法誠信納稅;不得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即所謂的「陰陽合同」,報低成交價格;不得幫助或唆使交易當事人偽造虛假證明,騙取稅收優惠;不得倒賣納稅預約號碼。
中介機構實行備案和名單公示,中介人員須實名
《意見》明確,對中介實行備案制度和名單公示制度:一是嚴格實行備案制度,中介及其分支機構應按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通過互聯網提供服務的機構,除應到機構所在地的省級通信主管部門辦理網站備案外,還應到服務覆蓋地的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二是實行中介機構名單公示制度,各地房地產、通信、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定期交換信息,並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公示備案、未備案的中介機構名單,提醒群眾審慎選擇中介機構。
為加強中介從業人員管理,《意見》也明確了以下幾點:中介從業人員在網站等渠道上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以真實姓名發布,服務時應佩戴標明姓名、機構名稱、國家職業資格等信息的工作牌;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對中介人員實名登記;落實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今後,誠實守信的中介和從業人員,在辦理房源核驗、合同網簽、代辦貸款、涉稅業務時,將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務;相關部門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將優化檢查頻次;各地在選擇中介運營管理政府投資的公租房時,將優先考慮誠信房產中介。shzyqiyu88

『柒』 上海房產稅徵收細則 以什麼為依據,是以房價還是租金,看不明白

開征房產稅
重慶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先後明確將於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試點開征房產稅。
1、重慶: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2倍至3倍的房產,將按房產價值的0.5%征稅;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3倍至4倍的房產,將按房產價值的1%征稅;4倍以上,按1.2%的稅率征稅。
2、上海: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適用稅率暫定為0.6%。
由此看來,當為房價。 可去網路看下http://ke..com/view/53744.htm

『捌』 上海的房產稅為什麼不征存量房一點也不公平

.
放心,包括自住房,今後一個都跑不了的。

不能抑制房價上漲,因成本增加,能起到刺激推高房價的作用。上海、重慶實施房產稅後,房價已在全國帥先上漲,國家稅收目的可以長期順利實現並貫徹全國實施。

重慶市長黃奇帆:「實施房產稅目的不是打壓房價,長期目的就是健全稅收體系」。

《重慶房產稅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視頻:http://video.sina.com.cn/p/finance/20110127/214761248283.html

政府特別告誡市民:房地產屬於半金融資產,與通貨膨脹、貨幣政策等有關。政府已明白告訴你,房地產將會持續長期上漲。

政府推出房產稅的目的是否打擊房產炒作?而房產炒作是今天買明天賣,但是這些炒作者根本不持有房產,因此不需要交房產稅。郎咸平表示:「房產稅能打擊到的,就是那部分長期持有房產的老百姓。房產稅唯一打擊不了的,就是政府不想打擊的炒房人。」

應向重慶政府學習的,積極補課還欠早就該還老百姓很久的賬,已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供應,所以重慶房價在全國城市中目前來說還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內計算。今後通貨膨脹、房產稅因素會上漲,但至少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不能向重慶政府學習的,美其名曰轉嫁包袱,重慶只開征高檔房房產稅,明擺就是利用政策殺豬殺富,把富人趕出重慶,但重慶老百姓高興。這個城市不適合富人去投資,政府殺富心態嚴重,但適合去做點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後一定要轉向其它城市去發展。

目前政府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政府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房產稅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政府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房產稅實施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政府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政府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政府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系,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

因政府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政府每出台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政府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政府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例: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准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租用的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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