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專;
2)具有城鎮常駐戶屬口或居住證;
3)在申請貸款前一年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三成;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希望能幫到您。
參考資料:http://apps.hi..com/share/detail/38239028
『貳』 上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流程
住房公積金具體貸款放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回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答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叄』 上海二手房,純公積金貸款要准備什麼材料具體流程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是指當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的職工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的貸款方式,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純公積金貸款目前可以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網上住房貸款直接申請。
純公積金貸款流程
網上申請預受理—>網下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上海市二手房純公積金貸款需攜帶資料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積金帳號(共同借款人必須與借款人為直系血親並且同一戶口一年以上)
2、《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1本)、首付收據(原件、復印件,首付必須超過20%)並提供銀行轉帳交易憑證(原件、復印件1份)。
3、主貸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必須到場,並提供以下資料:所有人(未上產證的產權共有人的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3份),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復印3份)、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整本復印1份)、婚姻證明原件復印件(復印1份)(若單身需民政局的單身證明原件)
4、賣房人以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復印件。產證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5、若放款到買方,賣方需寫同意書。
6、放款到賣方,買方和賣方均需提供農村商業銀行存摺復印件各2份
放款到買方,買方需提供農村商業銀行存摺原件1份加復印件2份
農村商業銀行網點請咨詢:962999。
7、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貸款額度超過房屋總價30%,1990年以後的二手房超過房屋總價的50%,需要由辦理機構指定評估公司進行房屋評估。
純公積金貸款費用收取標准
擔保費:按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具體計算
評估費:收費標准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貸款額度超過房屋總價30%,1990年以後的二手房超過房屋總價的50%,需要由辦理機構指定評估公司進行房屋評估。
代辦費:收費標准為300元
溫馨提示:所有貸款材料均需統一使用A4紙張
1、主貸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均需本人一起到場。
2、上述公積金貸款資料清單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向接受申請的辦理網點查詢。
3、借款人帶好相關材料去辦理部門辦理貸款時,辦理部門會對借款人的貸款資格進行初審,根據不同借款人的具體情況出具《借款人及家庭成員名單、住房坐落情況表》,並要求借款人帶好此表及其它相關材料前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套數的認定,最終貸款資格及貸款額度將以實際當面核對借款人的規定資料的貸款辦理窗口的結果為准。
4、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肆』 上海公積金貸款是怎麼一個申請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貸款流程:
擔保公司網點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貸款申請
第十條(貸款申請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受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具體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擔保機構應當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貸款申請人對不予貸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訴,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一條(委託受理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擔保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名稱;
(二)委託的事項;
(三)公積金繳存信息、貸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質量的考核;
(五)委託的費用及支付的條件、時間、方式;
(六)委託的期限;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准予貸款決定書內容)
准予貸款決定書應當載明貸款申請人可以貸款的金額及貸款的期限。
第十三條(登記輪候)
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准予貸款決定書進行編號登記,登記在先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比登記在後的貸款申請人先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四條(輪候時間)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從辦理貸款登記申請手續至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但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或者由於辦理借款擔保手續導致時間超過三個月除外。
前款規定的貸款申請登記日期是指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經審查後簽發准予貸款決定書的日期。
第十五條(簽訂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貸款申請人應在准予貸款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手續。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未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貸款申請人應重新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時,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受理查詢的機構對己登記的編號予以及時注銷。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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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資金支付與償還
第十六條(儲存余額的確定)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以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第十七條(首期付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部分或全部支付購房首期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為零的,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第十八條(貸款資金支付的時間與方式)
受託貸款銀行應當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條件將所貸的住房公積金以貸款申請人購房款名義劃轉給房屋出售人在銀行開設的售房款專戶內。
第十九條(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二十條(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條(貸款資金的歸還)
借款人應當在前兩條規定的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還款方式,並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不作變動。
第二十二條(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戶成員、非同戶直系血親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受託貸款銀行在代為辦理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提取手續時,應將上述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直接沖抵借款人的公積金的還款余額。用住房公積金沖抵還款余額的,不受本細則第23、24條規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時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貸款銀行於每年第一季度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於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請,由受託貸款銀行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三條(貸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償還)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貸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
第二十四條(部分提前還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貸款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貸款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息的計算公式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為提前還貸後的貸款本金余額;n為商定後的剩餘貸款的還貸期限;I為重新計算還貸時原貸款已還月數加上n後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金的計算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本金金額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伍』 上海公積金貸款買房都需要哪些材料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材料及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陸』 上海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不同情況上海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不同,根據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1、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設立在單位)
申請范圍: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尚未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辦理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
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匯繳設立賬戶需提供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補繳設立賬戶需提供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務專用章一式二聯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審核並辦理。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2、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設立在單位)——網上辦理
申請范圍:
單位錄用職工的,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也可以通過單位會員綜合服務系統連接互聯網為尚未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辦理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
單位會員綜合服務系統。
辦理條件:
1、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為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單位會員;
2、成功申請且已具備直聯操作許可權;
3、登錄單位會員綜合服務系統並通過身份認證卡認證;
4、確定該職工從未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
5、補充住房公積金開戶時,必須填寫9位住房公積金賬號。
辦理流程:
登錄單位會員綜合服務系統,在「賬戶管理」菜單中選擇「開戶」,按提示進行操作。
辦理時限:
每個工作日九點到十六點三十分即時操作成功。
3、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設立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
申請范圍: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尚未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且需補繳的個人。
辦理場所:
補繳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補繳單位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
2、本人親自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3、補繳相關材料。
辦理流程:
補繳單位或本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並辦理。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綜上,根據個人情況來辦理上海市住房公積金。
『柒』 上海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每個銀行都能辦嗎
一、辦理流程:
借款人預約(預填寫)——受理網點受理(審批、名下房產查詢、徵信查詢)——通知過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領取抵押證及通知放款——銀行放款。
二、辦理場所:
1、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2、如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
(7)上海公積金貸款放款流程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相關合同或者證明文件、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貸款用途為購房的,所購買的房屋必須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須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產權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