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劵登記結算公司性質上屬於什麼機構
看看如下介紹就會比較清楚啦,網上摘錄如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組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唯一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總部設在北京,設有上海、深圳兩個分公司。中國證監會是公司的主管部門,公司業務接受中國證監會監管。 一、公司的歷史沿革編輯本段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01年3月30日正式成立。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億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各出資50%。公司成立是我國證券登記結算體制的重大改革,是朝著集中統一、規范化和國際化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公司成立後,即著手將原滬、深證券交易所的登記結算公司改制為中國結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經過充分溝通與協商,公司與滬、深交易所就資產評估、劃分和資本投入、業務劃分、人員分離和清理歷史遺留問題等達成一致。並以框架協議和備忘錄的形式,明確雙方業務往來主要內容、責任、權利、義務。在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01年9月中下旬,中國結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正式成立。2001年9月20日,中國結算公司分別與上交所和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交所和深圳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聯合發表公告,宣布從2001年10月1日起,中國證券市場的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全部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承接,這標志著全國集中統一的證券登記結算體制的組織架構已經基本形成。 二、公司的宗旨及發展目標編輯本段 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個符合規范化、市場化和國際化要求,具有開放性、拓展性特點,有效防範市場風險和提高市場效率,能夠更好地為我國證券市場未來發展服務的集中統一的證券登記結算體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證券賬戶和結算賬戶的設立和管理、證券登記與過戶、證券存管、證券和資金的清算與交收、受發行人委託辦理證券權益分配等代理人服務以及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和公司發展戰略,公司研究擬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業務整合和未來發展規劃,主要目標是: (一)在業務制度建設方面,形成以證券賬戶管理、登記、存管及結算等規則為核心,包括業務規則、業務流程和具體操作手冊三個層次的、有機銜接的完整的制度體系。 (二)在業務整合方面,實現滬深分公司按照統一、完善的業務標准運作,計算機系統相互連通,形成統一業務平台。 (三)在基礎技術建設方面,一是要建立公司廣域網系統,實現京、滬、深三地網路互連;二是要建立證券登記結算數據處理中心;三是要加強完善集中統一的登記結算計算機系統。 (四)在風險控制方面,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風險控制體系,對風險實行事前防範、事中監控及事後化解,確保登記結算系統穩定安全運行。 (五)在新系統建設方面,建立一個開放的,能為不同證券及衍生品種和不同交易系統服務的,符合規范化、國際化要求的,集中統一的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以適應證券市場未來發展需要。 (六)在組織體系建設方面,建立公司北京總部及上海、深圳分公司三地一體的組織架構,由公司對分公司實行授權經營,規范公司總部對分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辦公、財務、稽核、人事等內部管理制度。 (七)日常業務運行管理工作目標是在保證日常業務安全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配合並保證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市場重大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滿足證券市場發展對登記結算系統的功能需求。 三、公司總部各部門及滬深分公司職能編輯本段 (一)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總部的辦公行政、文秘、人事勞資、黨群、外事、宣傳、後勤、保密等工作。 (二)總部登記託管部負責公司證券登記、存管業務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三)總部結算部負責公司證券結算業務的組織、協調、結算風險防範等工作。 (四)總部業務發展部負責公司登記結算新業務、新模式的研究、開發等工作。 (五)總部技術開發部負責組織公司各項業務技術系統的建設、各項業務技術項目的開發工作。 (六)總部系統運行部負責公司總部各技術系統的運行、公司業務數據的技術管理及網路與通訊線路的管理。 (七)總部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預算、決算、財務分析和總部的財務等工作。 (八)總部法規事務部負責公司法律事務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九)總部基金業務部負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登記結算業務活動。 (十)上海分公司為上海證券市場提供日常證券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目前設有登記存管部、結算管理部、交收部、技術開發部、系統運行部、綜合管理部、法律部、財務部等職能部門,並設立了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技術委員會。 (十一)深圳分公司為深圳證券市場提供日常證券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目前設有登記存管部、賬戶管理及客戶服務部、資金交收部、國際結算部、系統運行部、電腦工程部、法律部、綜合部及財務部等職能部門,並設立了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
Ⅱ 上海市證券交易所是國企嗎
上海市證券交易所是國企。國務院授權,央行批准設立。
上海證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 Stock Exchange,中文簡稱:上交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位於上海浦東新區。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2)上海證券公司屬什麼單位擴展閱讀:
開業典禮
1990年12月19日上午,交易所舉行開業典禮,當時的上海市市長朱鎔基出席了開業典禮。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李祥瑞授權總經理尉文淵在交易大廳敲響正式開市的第一錘,半小時後前市收市時已成交49筆,面額為5879008元。
股市真正火起來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當年5月21日上海股票交易價格全部放開,由市場引導,結果從2 1日至23日,股票價格一飛沖天,3天內暴漲570%,這一天被稱為中國股市真正誕生的一天。8月,深圳股票交易所發生了搶購股票風波,這是後話。
Ⅲ 上海證券交易所 是公司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組織)部、黨辦紀檢辦、交易管理部、上市公司部、會員部、債券基金部、國際發展部、產品開發部、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技術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財務部、稽核部、行政服務中心等十八個部門,以及兩個子公司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非要定性的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機構。
Ⅳ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嗎是公有公司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回歸屬中國證監會答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組織)部、黨辦紀檢辦、交易管理部、上市公司部、會員部、債券基金部、國際發展部、產品開發部、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技術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財務部、稽核部、行政服務中心等十八個部門,以及兩個子公司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非要定性的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機構。
Ⅳ 上海證券366153是什麼公司
上海證券366153這個公司就是進行金融業務,投資了他的領域,也是非常廣泛的涉及的業務也很全面。
Ⅵ 上海證券公司開戶是屬於什麼工作
就是你想買賣股票的話就去證券公司開戶咯
Ⅶ 證券公司一般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現在中國的證券分為類.1.國有控股(國信證券)2.私有(騰訊證券)3.外資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資
摘 要] 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響,特別是當股權結構同股東性質結合起來考察時更是如此。但是,股權結構只是影響公司治理的一個因素,不存在最優或合理的股權比例結構。股權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與股權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樣,都可能損害公眾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試圖使各股東均勻持股並適度參與公司治理的努力,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
美國證券市場發達,法規體系完備,證券監管架構成熟。研究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及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對改善我國證券公司的治理機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權結構存在以下特點:
1。股權分散。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極為分散,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機構投資者股東合計持股佔有較大比重,但單個機構投資者持股較小。從2001年總市值計算,排名前5位的投資銀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資銀行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5.5%,卻是由數百個甚至1 000多個機構投資者擁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5%,這部分股權分散在1 86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美林證券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60%,分散在1 180個機構投資者手中;嘉信集團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1%,分散在1 089個機構投資者手中。
(2)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銀行股權佔有重要地位。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為54.5%,其中高盛集團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高達84%,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更是高達93%。遠遠高出標准普爾500公司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權集中度較低。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只有1家,十大投資銀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僅為1.74%;前五大投資銀行中只有美林證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較高,為13.37%。若以投資銀行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作為股權集中度的衡量指標,則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僅為15.6%,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為16.7%。其中高盛集團的股權集中度為5.86%,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權集中度為14.56%。
2.股權高度流動。美國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開交易的活性股。所謂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資銀行發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內部持股、持股比例達5%以上的股東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後其餘交易比較活躍的股票。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活性股(加權)平均所佔比重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達98.2%,美林證券的活性股比重為80%。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為68.8%,其中愛德華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達98.8%。股權流動性較差的是五大投資銀行中的高盛集團、十大投資銀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團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佔比重分別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於這兩個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較大。
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質和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造成的。美國投資銀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權極其分散,一旦機構投資者所持股份的投資銀行業績欠佳時,機構投資者便拋出手中的股票,從而使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
3.大量內部持股。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24.9%,其中高盛集團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78%;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團公司的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90%。美國投資銀行的內部持股大多是實施長期激勵策略或員工持股計劃而產生的,這部分股權的流動大多會受到一定限制。由於存在大量內部員工持股,因此公司員工特別是高級經理人往往比較注重對公司的治理。
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法律體系和監管架構都不完善,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我國證券市場具有新興市場和轉軌經濟的特徵,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也具有這樣的特徵。在這里筆者選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證券公司中總資產規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為樣本,對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狀況進行研究。在比較中,筆者選取能反映公司股權集中度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作為指標進行衡量,並給出了全行業的平均水平,見表1。
表1 2002年國內排名前20家(以總資產計)證券公司股權分布表
證券公司
總資產(億元)
凈利潤(億元)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
國泰君安
銀河證券
申銀萬國
海通證券
華夏證券
中信證券
廣發證券
天同證券
大鵬證券
華泰證券
光大證券
湘財證券
招商證券
廣東證券
國信證券
東方證券
北京證券
上海證券
長江證券
聯合證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業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過對上述樣本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分布狀況的實證分析發現,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有如下特點:
1.股權結構相對集中。總體上講,我國證券公司股權分布的集中度較高。從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為 29.57%,遠高於美國十大投資銀行。股權最集中的是銀河證券,為100%(由財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鵬證券,為4.40%。在前20家證券公司中,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高達54.27%,而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僅為16.7%;全行業股權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36.20%和63.42%。
2.各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性較大。各個證券公司由於其歷史起源和發展過程各不相同,股權的具體分布狀況存在很大區別,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分布狀況可概括為三種類型:
(1)股權極度集中型。股權高度集中在少數幾個大股東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證券、銀河證券和中信證券,前兩者的股權都集中在一個股東手中。
(2)股權均勻分布型。股權比較分散,股東個數也比較多,且前幾個股東往往同等比例持股。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證券、大鵬證券、國泰君安、申銀萬國和招商證券。從數據上看,這些證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處:單個股東擁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鵬證券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東不佔有絕對控制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不超過50%,其中大鵬證券的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這意味著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多。但即使是該類公司,其股權集中程度也明顯高於美國投資銀行。
(3)股權相對集中型。股權相對集中在為數不多的少數股東手中,股權分布呈從高到低的階梯式形態,其中最大股東擁有一定的控股權。這一類型比較典型的例子有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湘財證券、國通證券和華泰證券。在數據上它們反映出的共同點是: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證券甚至達到51%,處於核心股東的地位;前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總和已達到60%以上,與第二種類型的前十大股東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權具有相對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東的持股總和都在80%以上,國信證券和湘財證券甚至達到了100%,也就是說,這兩個證券公司的股東個數不超過10個。
3.國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據2002年度113家證券公司上報的數據統計,第一大股東股份性質為國有性質的公司總計有88家,占證券公司總數的77.87%,見表2。這說明不僅國內證券公司的股東數量較少,而且性質也較為單一。由於我國證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為的主導下產生的,而非市場選擇的結果,因此我國證券公司所有權性質具有典型的國有企業特徵。
表2 2002年證券公司第一大股東性質
第一大股東性質
家數(家)
比例(%)
國有獨資
國有控股
其他性質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計
113
100
4.個人持股極少。截至2002年底,從對118家證券公司總體股權的統計情況來看,個人股東所佔比例非常小,僅有0.52%。
近年來不少證券公司進行了增資擴股或重組改制,股權結構相應發生了變化。總體來講,這種變化呈現以下明顯特點:第一、國有資本仍居主導地位;第二、民營、外資等非國有資本開始投資證券公司,已出現少數民營資本實際控股的證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參股證券公司的現象比較普遍;第四,個人參股證券公司微乎其微,內部持股幾近於零。
三、中美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差異比較
1.股權分布差異。
(1)股權集中度不同。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有7家投資銀行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不超過5%,這十家投資銀行的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的加權平均數也只有16.7%;而我國證券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達到100%,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遠遠高於美國的水平。
(2)股東類型不同。除大量的機構法人外,美國的投資銀行還有眾多的個人投資者,美國十大投資銀行的個人投資者持股比重平均高達54.5%;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目前基本上全部為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所佔比例很小。
(3)股東數量存在差異。美國各個投資銀行的股東個數很龐大,僅機構法人數就超過了140個,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個機構股東,除此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個人投資者。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東數目十分有限,除國泰君安的股東人數達到136個外,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數基本上在100個以內。
2.股權流動性差異。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高度的流動性;而我國證券公司的股權除法人之間轉讓外,其流動性近似等於零。美國大型投資銀行無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這既使其股權分布比較分散,同時也使其股權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在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屬於交易比較活躍的活性股,如果投資銀行出現公司治理上的問題,或者投資銀行的經營業績出現下滑,投資者就採用「用腳投票」的方式,拋出該公司的股票,由此對投資銀行形成一種有效的外部約束機制。
與美國形成對照的是,我國證券公司的性質決定了股權流動性很差。除中信證券、宏源證券外,絕大多數證券公司都沒有上市,股權只能在法人之間協議轉讓,不能通過證券市場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機制實現轉讓,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權結構對證券公司治理的影響
1.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一般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可簡單地劃分為集中型和分散型兩種。集中型股權結構,包括極度集中和相對集中兩種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現為「一股獨大」。「一股獨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某個股東能夠絕對控制公司運作,包括:占據51%以上的絕對控股份額;不佔絕對控股地位,只是相對於其他股東股權比例高,但其他股東持股分散,而且聯合困難,使該股東仍然可以控制公司運作。分散型股權結構,包括均勻持股和極度分散兩種形式,在這類結構中沒有形成特別的控股股東。
對這兩種股權結構的評價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同時也左右著公司治理研究發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權結構的人認為,盡管可能缺少來自其他小股東的約束和制衡,導致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害,但大股東可以對經營者形成有利的監督管理,從而提高治理效率。國外成熟股票市場上集中型股權結構是比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發現,在美國非投資銀行類上市公司中,有相當多的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1%。弗蘭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統計,1990年德國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25%。可以說,在發達的市場環境和完善的監管機制下,集中型股權結構並不一定導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利益受到損害。施勒弗和維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權集中度是必要的。因為大股東具有限制管理層犧牲股東利益、謀取自身利益行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監督經理行為,降低經理層代理成本,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同時,股價上漲帶來的財富效應使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大股東具有足夠的激勵去收集信息並有效監督管理層,從而避免了股權高度分散情況下的「搭便車」問題;此外,大股東在某些情況下直接參與經營管理,解決了外部股東和內部管理層之間在投資機會、業績表現上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主張分散型股權結構的人則假設多元化股權能夠形成股東民主,有助於對公司管理層和大股東進行制衡,減少和防止管理層浪費自由現金流的決策行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認為,控股股東的利益和外部小股東的利益常常並不一致,兩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利益沖突。股權分散型公司的績效和市場價值要優於股權集中型公司,這種股權結構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權結構下股東兩極分化以及大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合謀。在證券市場比較發達、股權流動性較強的情況下,分散股東可以利用發達的證券市場,低成本、高效率地對公司經營進行監督,或採用「用腳投票」方式對公司經營施加影響。但是,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股權結構分散使任何一個股東都缺乏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和驅動公司價值增長的激勵 (Grossmanand Hart,1980),導致公司治理系統失效,產生管理層內部人控制問題(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層強、外部股東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權的治理效應,也就是股權結構對企業治理效率的影響,其具體表現為股東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監督經營者行為。分析股權結構要分析股權結構的質和量兩個方面,股權結構的「質」體現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誰持有公司股票;股權結構的「量」體現為公司股權結構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權結構質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資者行使權利」的方式,按這種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結構又可分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內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結構又稱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也有人稱之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結構模型)。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公司外部治理結構中所要求的資本市場、經理市場、兼並市場比較發達,公司股權比較分散,一般股東與企業的關系淡化,股東權利弱化,而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由於受法律的制約不能對持股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所以「用腳投票」成為一般股東行使其權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動性較好,投資者的風險成本較低,但這種模式要對經營者形成一個強大而完備的外部制約機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較大。內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結構又稱為大陸法系型公司治理結構,以德國和日本為代表。這種模式的特點與前一種有些不同:公司股權較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間大量持股和銀行對公司大比例持股。在這種模式下,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中發揮很重要的作用,股東有條件對公司管理進行直接控制,而對資本市場依賴較小,所以說在這種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較低,但同時投資者也承擔了較高的風險成本。另外,如果在這種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況,就很容易形成較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治理結構形式都是無效的。
2.證券公司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在前面的研究中,我們已經看到就整個行業而言,我國證券公司股權結構的主要特徵是:股權集中度較高且股權性質基本上是法人持股,個人持股極少,內部控股接近於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國有單位持股。
單純的股權集中或分散並不一定會加大治理成本,從國外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實際情況看,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非常分散,而東亞和歐洲的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就比較集中,都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國證券公司的問題在於,股權結構的集中同股東的國有性質相聯系,即國有控股權在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中具有壟斷性。在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尚不發達、法律不完備、外部監督安排還不健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集中於國有性質的機構股東,一方面使大股東容易干預、控制經營者行為,通過支付特殊紅利,進行關聯交易,或者通過合理利用會計准則進行利潤操縱,甚至與經營者合謀損害小股東利益;另一方面,國有股東的虛化又使得國有股權的控制權實際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裡,這本身就產生了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別是在外部監管安排和資本市場發展不配套的情況下,這種新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創造了一個尋租空間,使內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權集中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國內不少文獻的研究結果不盡相同。支持股權集中的人認為,大股東可以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從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對的人認為,控股股東有更強的能力和動機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從而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其實,問題根本不在股權集中的程度,而在於同股權結構相適應的股東的性質及其行為方式。在國有股東為主導的股權結構中,股權集中度高或者說「一股獨大」現象肯定不利於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並且對公司的業績將產生負面影響。
按照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20%和50%作為分界線,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於5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於 20%的公司作為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這樣區分之後,根據CSRC的《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可以得到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們來比較這兩組公司2002年的業績(用凈資產收益率來衡量),見表3。
表3 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的影響
類型
均值
中值
標准差
T值
Z值
股權集中度高(第-大股東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權集中度低(第-大股東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說明:T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的均值是否有顯著差異,Z值是用來檢驗兩組樣本是否同分布,*,**分別表示10%,5%的顯著水平。
資料來源:根據CSRC2002年《證券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加以整理而成。
實證分析表明,證券公司的股權集中度對其業績確有影響,股權集中度高的證券公司2002年的凈資產收益率為—8.35%,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態分布,為了使結果更加穩健,我們進一步採用Mann-Whitney檢驗,從中值來看,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為-6.48%,也顯著低於股權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這個檢驗為我們提供了股權集中度對證券公司業績影響的實證證據,表面的結論是,股權集中度高的公司,其業績水平較低,說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實際揭示的內在關系是,由於國有股權在證券公司中佔主導地位,使我國證券公司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一代理關系外,增加了國有股權所有者與國有資產代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掌握在內部人手裡,增加了代理成本,影響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終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業績。
作者:陳共炎
來源:《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4年第3期
Ⅷ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誰開的什麼性質國有的嗎是企業還是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專監屬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組織)部、黨辦紀檢辦、交易管理部、上市公司部、會員部、債券基金部、國際發展部、產品開發部、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技術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財務部、稽核部、行政服務中心等十八個部門,以及兩個子公司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非要定性的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機構。
Ⅸ 請問,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公司是不是都是屬於A股呀
不是,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除了A股,還有B股。A股主要針對境內的投資者,而B股,針對境外投資者。另:A股是不以市場劃分的,深圳也有A股。歡迎追問。
Ⅹ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事業單位嗎
不是。
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內浦東新區。容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
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公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條例指出,在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方面,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條例實施後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打破了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