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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劉光明律師簡歷

發布時間:2021-06-26 23:16:56

⑴ 從冰點到沸點的基本簡介

電視劇:從冰點到沸點
導 演:何可可 詹相持
編 劇:何可可 類型:劇情片
語言:國語
上 映:2000年
地 區:中國大陸
顏 色:彩色
故事梗概:
安江一中的兩位考生楊濤和蔣建在高考中作弊,同場考生劉光明卻被無辜地當作替罪羊,取消了考試資格。在律師張路的鼓勵下,他勇敢地走進法院。楊濤的父親身為律師,為了保護他的兒子,千方百計阻撓調查,但真相終於大白,為劉光明恢復了名譽。為了不使楊濤失去上學的機會,在判決前,劉光明撤訴。

⑵ 劉光明的介紹

劉光明,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國際私法研究所副教授,法學博士。2003年獲南京大學環境科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南京大學環境科學博士學位,2006.07到上海海事大學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水體中有害物質的光催化氧化降解及機理、船舶壓載水的治理技術。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文章十餘篇,獲得國家專利2項(第一、第三發明人)。

⑶ 劉光明的經歷

劉光明之所以在讓她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
從一名普通的稅管員到稅務所副所長、所長、市國稅稅政科副科長、科長,最後坐上了正處級的鞍山國稅局長的第一把交椅,就是由於許多男人官員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為她所驅使的緣故。
被譏為鞍山「最美屁股」
鞍山市原國稅局女局長劉光明,為了以色相勾引官員,前後花500萬元去香港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費就達50萬元人民幣,整出了一個「全鞍山最美麗的屁股」。她已經年過半百,可一眼看去,卻恍似二十八、九歲的姑娘,年輕漂亮。不過,這都是整容的效果。為了美麗,劉光明前後花500萬元去香港、上海等地渾身上下整容,光臀部整形費就達50萬元,被人們笑稱為鞍山市「最美麗的屁股」。
惡濁官場為之大開綠燈 當然,這個「最美麗的屁股」也就成了劉光明陞官發財的本錢,許多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為她所驅使,讓她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從一名普通的稅管員到稅務所副所長、所長、市國稅稅政科副科長、科長,最後坐上了正處級的鞍山國稅局長的第一把交椅。雖然不知劉光明貪污的具體數字,但按照稅偵分局掌握的材料,劉光明把持下的遼寧鞍山國稅局每年稅收漏洞至少達8、9個億,而且她能有500萬的整容費,想必貪污的金錢也不少 。圖為劉光明。

⑷ 劉光明的人物生涯

劉光明,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國際私法研究所副教授,法學博士。
2003年獲南京大學環境科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南京大學環境科學博士學位,2006.07到上海海事大學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水體中有害物質的光催化氧化降解及機理、船舶壓載水的治理技術。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文章十餘篇,獲得國家專利2項(第一、第三發明人)。
近期主持項目 :
「典型高級氧化工藝治理船舶壓載水有害生物及機理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10.01~2012.12
「微污染江河水高效凈化關鍵技術與示範-非均相催化臭氧氧化及UV/H2O2技術」, 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合作項目,2009.9~2010.12
「黃浦江流域環境激素類物質的檢測及其環境行為研究」,校基金項目,2009.05~2011.12
近期發表的論文 :
Fe(III)-oxalate complexes mediated photolysis of aqueous alkylphenol ethoxylates, Chemosphere, 2010,78,402-408;SCI、EI收錄
大孔吸附樹脂對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吸附行為,生態環境,2008, 17(5): 1769-1773
UV/H2O2/草酸鐵絡合物氧化工藝對染料廢水脫色的研究,江蘇環境科技,2008,21(1):48-50
粘土礦物對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吸附行為,生態環境,2008, 17(2): 593-597

⑸ 鞍山市國稅局原局長劉光明 檔案

姓名:劉光明
性別:女
籍貫:遼寧鞍山
家庭:一個普通礦工家庭
身高:1.72米
年齡:已經五十多歲了
長相:第一眼看她,你會覺得她只有二十八、九歲,人也長得蠻漂亮
簡歷:短短幾年時間直步青雲,從一名普通的稅管員到稅務所副所長、所長、市國稅稅政科副科長、科長,直至登上市國稅局局長寶座
秘籍:據說仕途是一路睡出來的,最關鍵在於她的屁股美,有女人味,遇到多次查處腐敗問題也都是用屁股擺平

她是一個巨貪,還是女的——一般介紹文字中,總會標明「女局長」;再則就是據說她擁有一個鞍山市「最美麗的屁股」,什麼樣的呢?「飽飽的,翹翹的,讓男人看上一眼就忘不掉」。這樣香艷的傳說,很是吸引一般人的眼球。9月22日,鄭州紀委王書記在給派駐各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負責人上培訓課時,上來就舉了鞍山市國稅局原局長劉光明的例子,說她為了以色相勾引官員,前後花500萬元去香港、上海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費就達50萬元,整出了一個「鞍山市最美麗的屁股 報道細心地注意到,王書記的講話當然提起了聽眾的興趣,「此言一出,場下笑聲一片」。看來,這名香艷的局長香艷的屁股,大概又一次在大庭廣眾之下被集體消費了一次。不知道那些呵呵發笑的嘴臉,與反腐培訓班的煌煌大義有多少契合的地方?

這些年來,我們的反腐故事中,總是充斥著太多的香艷甚至有些色情的故事。男貪官勾引良家女子的故事,似乎已經不足以滿足公眾的閱讀興趣了,於是就在人數上疊加,一個貪官和N個女人的故事,那女子,也從早先的被侮辱被損害的對象,演變成主動投懷送抱的可人。然而,這樣的故事依然不夠刺激,於是大家又開始使勁發掘女貪官的故事。蔣艷萍、尚軍此前已有大量報道,而對劉光明的報道更是毫不遜色:「……事後,劉光明問領導李某喜歡自己什麼,李某摸著她的屁股半開玩笑地說:『我最喜歡你的這個地方,特別有女人味。』

如果說上邊的形象描述只是滿足了人們的感官而已,那麼,鄭州紀委王書記的「貪官情人」研究,倒很有些學理性,包養型、情感型、俘虜型、相互利用型、第四者型、歡樂型、復合型等等,不知道這樣的研究除了滿足人們香艷的聯想之外,於反腐敗有什麼實質性價值,也不知道劉光明的美麗屁股屬於其中的哪個型號?

我無比痛恨那些貪墨惡官,我也無比痛恨那些拿著國貲肆意揮霍的官員,我更無比痛恨那些借用公共資源滿足自己私慾的官員。但是,我也認為,即便是一名貪官,他(她)也有不使自己的身體遭到奚落侮辱乃至公共消費的權利。我們鞭撻的,應該是她揮霍國家財產的行為,而不是她的具體的身體的某一個部位。

進一步說,即便我們的反腐敗需要涉及劉光明的身體,為什麼偏偏挑選出她的屁股?她可是花了500多萬元到美國、歐洲等地遍尋美容大師,把自己的眼睛、鼻子、臉蛋、頭發、手臂、胸脯、肚子、大小腿、背部、腰部、腳指、手指,全身都美容了一遍!難道僅僅因為這個部位容易引起公眾的興趣和性趣嗎?

⑹ 進來幫我回答一個問題吧,謝謝,很急呀~~~~~~~~

誰是繼承人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1日 13:51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一場房產官司,打官司的是一家人,他們都是兄弟姐妹,這場官司不僅一打就是十年,而且還揭開了他們家一個埋藏了近半個世紀的秘密。故事還得從那棟祖傳的房子說起。

劉家祖屋
這里是湖南長沙的凡城堤,劉光明家祖傳的房子,就坐落在這條古色古香的巷子里,它佔地只有64平方米,分兩層,一層是一個門面房,二層則是一個看上去十分擁擠的木板樓,房子雖然有些古舊,但它是劉家人祖祖輩輩的棲身之地。並且和它的主人一起,經歷過很多次的劫後餘生。

劉家老鄰居: 1935年,長沙的那場大火把它燒了,他建起來,1944年,日本人來又把它燒了,劉金德又把它建了起來。

現在的這棟房子,就是在1945年,由一個叫劉金德的人重建起來的,從那時起,小樓矗立在這里,見證了凡城堤巷半個多世紀的風雨變遷,也承載了劉家人幾十年的恩怨故事。10年前,這棟房子里的6個兄弟姐妹就曾發生過一場不小的糾紛。

劉光明:1994年6月13日,就是端午節那一天,弟妹把我告上法庭,說那個房子我只有9個平方。

被告上法庭的是劉金德的孫子劉光明,他所說的房子,就是劉家的這棟祖屋。告劉光明的是他的5個弟弟妹妹,原因就是他將祖屋的產權過戶到了自己的名下。

劉光明:那個房子本身就是劉家的,是我的,他們陳家人沒有份。

原來,劉光明的5個弟弟妹妹都不是劉家人,而是他母親改嫁到陳家之後生的孩子,但他們從小和劉光明一樣,都生活在劉家的祖屋裡。每當說起這事兒,劉光明就會想起家裡的一些陳年舊事。

劉光明:我是民國35年生的,1946年,當時我父親死了,我奶奶也死了,家裡很孤單 。

到了1951年,劉光明的母親董順華在守寡5年後嫁給了木匠陳洪進,當時陳洪進沒有房子,董順華只好求公公劉金德讓他也住進劉家。

劉光明:我爺爺不同意住在我家,說你要是結婚的話,應該是搬出去。我母親就跪在我爺爺面前求我爺爺,久了以後,就住進來了。

陳洪進住進劉家之後,和劉光明的母親生了5個兒女,也就是劉光明那些姓陳的兄妹們,時間一長,最初的隔膜不見了,這不同姓氏的祖孫三代像一家人一樣生活在了一起。當時,爺爺劉金德在做著廢品收購的生意,在三四十年代,對窮苦人家來說,這還是個不錯的營生。因此,一家人的日子過得還算殷實。這樣的日子過了十年以後,劉家的家境就發生了變化。

劉光明:我爺爺死了以後,家裡就很困難,我就幫母親拖板車賣小菜,撫養陳家的兒女。

爺爺去世的時候,劉光明年僅15歲,而陳家最大的孩子還不到5歲,那時候,劉光明就幫父母一起,撐起了這個家。日子一天天過去,轉眼劉光明的弟弟妹妹們一個個長大成人,離開了凡城堤的那棟祖屋,劉光明也早就住進了自己工作的廠子里。到了1992年,陳家父親陳洪進去世後,老房子里就只剩下母親董順華和她最小的兒子陳小明一家人了。就在這一年,母親做出了一件讓兒女們意想不到的事情。

劉光明:1992年我母親就講,明伢子,這房子是你劉家的,是爺爺的,必須葉落歸根,還是歸你劉家的後代。

1992年8月8日,劉光明的母親帶著他走進了當時的長沙市如意街法律服務所,申請將已經在自己名下的劉家祖屋,交給兒子劉光明。

大哥劉光明
劉光明: 她心裡清楚,我爺爺臨終前把我和她叫到面前說了的,這房子以後要給劉光明,我母親就點了頭。

在法律服務所里,董順華立下了這樣一紙聲明:我自願放棄繼承我的劉家先人遺下的私有房屋產權我所得之部分。依據這份聲明,長沙市西區公證處做出了這樣一份公證:劉金德所遺房屋由其子劉順生的代位繼承人劉光明一人繼承。拿到這份公證之後,劉光明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劉光明將房產過戶以後,房子還是他的母親和小弟陳小明一家住著,看來,他並不是想獨占這棟房子,而只不過是想讓這份祖業保留在自己名下,陳家的兄弟姐妹們怎麼就不肯答應,還要將這個辛辛苦苦養育過自己的大哥告上法庭呢?

2004年7月的一天,記者在長沙見到了陳家的兩姐妹。

陳巧雲: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不要房產都可以,我們放棄。

記者:那怎麼打起官司來的呢?

陳巧雲:因為我弟弟陳小明他有病,又沒有工作,沒有別的來源,全靠(出租)這個房子的來源。沒辦法,其實我哥哥也是挺好一個人呢。

姐妹倆還說,陳家老大陳光榮和老三陳羅明的想法也和她們一樣,都是因為小弟有病,很需要這個房子,而大哥又執意要將房產保留在他一個人的名下,才鬧成了現在這種局面,那麼陳小明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情況,讓兄弟姐妹這樣操心,以至於為了他,不惜將大哥告上法庭呢? 我們找到了陳小明的妻子方燕,沒想到,她將我們帶到了離長沙城區60多公里以外的一個精神病醫院。

陳小明:想回去,我好了,想回去。

方燕對陳小明:想回去,回去又沒有人照顧你,又不能按時吃葯,到時候又會犯病。

方燕對記者:我也不想把他丟在這里,但是沒有辦法,我還得謀點生路,還有個兒子(要照顧),他在這里的費用還要交。

探視的時間很快就到了,盡管陳小明再三要求,這一次,方燕還是不能把丈夫帶回家,從醫院回家之後,方燕和我們聊起了她的家境。

方燕: 陳小明這個病是從小就有,家裡就靠我一個人,好辛苦,好難哦,我這一輩子都不知道是怎麼過來的。

方燕說,原來她和婆婆一起,在自家的一層開了個五金小雜貨店,生意還不錯,那時候,一家人的日子還算過得去,也能騰出些錢給陳小明治病,可就在1994年, 方燕聽到了一個難以置信的消息,母親竟把房子給了大哥劉光明一個人。

方燕: 我就跟婆婆說,房子給了他劉光明一個人,陳小明病成那樣,沒地方住怎麼辦。

方燕提出的問題其實也是全家人都在擔心的問題,於是,一家人坐一起開了個會。

方燕:陳光榮就說,你只要把房子的二分之一給陳小明,我們就不打官司了,他說不行,這是劉家的祖業,沒有陳家的份,他們又做工作說只給四分之一也行了,他還是不同意。

家庭會議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1994年6月13日,陳家兄妹委託方燕,向原湖南省長沙市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確認凡城堤108號房的產權。並約定要回房子之後,全部贈與小弟陳小明、法庭上,方燕拿出了一份讓劉光明意想不到的證據,那就是由董順華親筆簽名的遺囑,上面寫著:1992年我受騙宣布放棄繼承劉家先人遺產的聲明,我已向公證機關報告,要求作廢,如獲批准,我應繼承的凡城堤108號房產份額全部由陳小明一人繼承。

劉光明:那絕對不是我母親的口說出來的。

小弟陳小明
看到這份遺囑,劉光明感到十分懷疑,他覺得母親不可能在主動將房子給了自己之後又反悔,於是他找到了母親,想問個究竟。

劉光明:母親說,是方燕找我吵,她讓我反悔。

方燕:我沒有吵她,那是她自己跟律師說的,我們那次打官司的時候,請了個律師,做了一個書面遺囑,就街坊老鄰居有五六七個人在場,我也在場。

這份遺囑是1994年立下來的,到我們采訪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十年,當時在場的人,除了方燕以外,全都去世了,遺囑究竟是不是董順華自願立下的,我們也就不得而知了,可以想像的是,當時,作為母親的董順華該是怎樣的左右為難,才對這個房子做出了前後兩次相互矛盾的處置,立下遺囑後不久,董順華就病重了。

劉光明:我母親病重,我只好忍氣吞聲。

法院開庭的時候,劉光明不忍叫病中的母親出庭來辯明遺囑的真偽,同時,他認為也沒有這個必要。

現在,劉光明和方燕手上各自拿著一份證據,劉光明拿的是自己代父親繼承爺爺房產的公證書,方燕拿的是母親將房子給陳小明的遺囑,從時間上看,劉光明的公證書在先,所以,如果公證書不被推翻,遺囑是不會生效的,在這種情況下,方燕提出,公證書有問題。

方燕:母親沒有去公證,他是偷了老人(母親)的章去辦的。那個公證員也姓劉,叫劉劍夫,劉光明可能給他送了點禮。

劉光明:不是這樣的情況,她是編造的。

為了證明公證書的真實性,劉光明說他曾找當年在如意街法律服務所負責公證的劉劍夫為他作證,采訪中,我們也見到了這位已經退休的工作人員。

記者:劉光明你認識嗎?

劉劍夫:這個人我認識,是一個油廠的工人。

記者:他們家房子的事來找你公證過嗎?

劉劍夫:來過,是我經辦的。

記者:是依據什麼給他做的公證?

劉劍夫:他母親和他兩個人都來了的。我們按照程序做的。

劉劍夫的證詞,使劉光明覺得案情對自己比較有利起來。然而,事情遠沒有他想像的那麼簡單,這時候,方燕對那份公證書的內容又提出了質疑,而這個質疑,還引出了一個與劉光明身世有關的秘密。

方燕:公證說他是劉順生的代位繼承人,他怎麼是?跟劉順生根本沒有關系,他不是我母親親生的,這些老街坊都知道。

方燕突然提出劉光明不是董順華和劉順生的親生兒子,這讓劉光明吃了一驚,但他很快意識到,方燕這樣說,一定是為了推翻公證書上的內容,也就是推翻自己與父親劉順生之間代位繼承關系。

劉光明:我母親一直說我是她的遺腹子。我母親對我看得很真,她說,我吃過她的奶,5歲以前一直是她帶著睡覺,還帶著我到處去玩。

童年的記憶使劉光明毫不懷疑自己是劉家的親子, 然而,圍繞身世的問題,他和方燕之間的矛盾卻在一步步地升級。

劉光明:方燕罵我是野崽,我就打了他一耳光,陳小明就拿了刀砍了我,你看,現在還有疤。

那次打架之後,劉光明開始向周圍的老人打聽起自己的身世來,母親知道後,終於將那個埋藏了48年的秘密向他公開了。

劉光明:那是在民國33年,她生了一個女兒死了,當時我奶奶和他兒子也不在了,家裡很孤單,一個姓盛的老人就把我抱給了她。

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後,劉光明對母親的感情一下子變得疏遠起來。

劉光明:一切都歸結到一點了,不是親生的,就是不疼不癢,所以到時候就變卦。

就在劉光明日漸冷淡的日子裡,母親董順華去世了。劉光明對母親的感情,也因此變得更加復雜,而由親子到養子這個身份的變化,帶給劉光明的,卻還遠不止感情上的問題。

2000年10月15日,這場官司經過一審再審,由長沙市嶽麓區法院做出了判決。

法官:劉光明是董順華的養子,是在劉順生去世之後收養的,與劉順生之間沒有形成養父子關系。所以劉光明對劉金德的遺產不能行使代位繼承權。

法院認定董順華留下的遺囑有效而在西區公證處所作的公證無效,因此將房子的產權,按照繼承順序做出了這樣的分割:

第一次繼承發生在劉金德老人去世後,董順華作為第一繼承人得到了全部的產權,由於陳洪進與董順華共同生活,房子轉為夫妻共有,第二次繼承發生在陳洪進去世後,他所佔房子的份額由董順華、劉光明及陳家5兄妹共同繼承,第三次繼承是在董順華去世後,根據她的遺囑,她名下的房屋產權全部歸陳小明所有,法院考慮到劉光明對陳家盡了主要的撫養和贍養義務,可以在遺囑之外多分一些房產,最終,判給了劉光明9.04平方米。

劉光明: 判了9點幾個平方,我不服。我還要繼續把它搞回來,因為這是祖宗的財產,現在敗在了我手裡,它不姓劉了。

不服判決的劉光明開始四處收集證據。沒有想到,在尋找證據的過程中,他發現了跟自己身世有關的又一個秘密。

劉光明:我去找姑媽,姑媽說,你母親當年才21歲,還要出嫁,她不可能收養你,你是我伯伯收養的。

姑媽還說,劉光明是爺爺劉金德花四十塊大洋買回來的。聽說自己是由爺爺收養的之後,劉光明覺得要回房子又有了希望。2001年12月20日,劉光明再次提出申訴,要求法院重新確定劉家祖屋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劉光明:她沒能力養兒子,當時我爺爺死的時候,她其實就應該把房產證過戶給我。

記者:你媽媽與你們在一起生活,你覺得她不能得到這個房子嗎?

劉光明:是我爺爺的錢養的他們陳家。

劉光明的意思是,在經濟上,母親既沒有能力撫養自己,也沒有能力贍養爺爺,所以,她不能繼承爺爺的房產。而象劉光明家這樣的情況,到底誰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問題,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2條規定:

養孫子視同為養子女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看來,劉光明要想成為祖屋的惟一繼承人,得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確實是爺爺直接收養而不是母親收養的,他的母親沒有贍養爺爺。對於這兩點,劉光明認為最能說明問題的就是,當年爺爺是家裡的經濟支柱。而陳家兄妹並不這么看。

陳巧雲:爺爺沒有錢,是靠我爸爸媽媽贍養的。

劉金德老人去世以前,這一家人到底是靠什麼生活,相處得怎麼樣呢?記者在凡城堤打聽到,劉金德的老鄰居楊家和朱家的老人都還在世,我們找到了他們。

劉家老鄰居:我是劉家老鄰居,劉金德那時候開一個廢品店,有錢。

記者:劉金德在世時他兒媳對他怎麼樣?

劉家老鄰居:挺好。

記者在采訪劉家老鄰居時,得到了這樣一個印象,當年這一家人,在經濟上,似乎劉家爺爺付出得更多一些,然而,如果沒有兒媳一家人與他共同生活,這個孤獨的老人也許就無法安度晚年。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董順華算不算贍養了她的公公,劉光明又能不能成為劉家祖屋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呢?這個官司一打就是十年,經過了多次上訴抗訴,最後由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法院做出了判決。

法官:劉光明提出他是劉金德的養孫,即便認定他是養孫,他也是本案董順華的養子;而劉順生死後,董順華長期贍養劉金德老人,所以,董順華是劉金德房產惟一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這場打了十年的官司終於結束了,劉光明最終也沒能得到爺爺留下的房子。

劉光明真的是很不容易,他爭這個房子,其實並不是為了得到這個房子帶來的實際利益,而只是想讓他保留在劉家名下,就是為了這,他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從這點上看,他是值得同情的,但他的敗訴又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他腦子里抱的是傳統的家庭財產觀念,但打官司時,他要求助的卻是現代《繼承法》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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