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幫我解釋一下雙匯發展復牌底價分析的這段文字
百姓很憤怒,希望它恨不得跌到0,。但是商業社會有它自己的規則。就像國美陳曉去留的那場風波一樣。
這件事通俗的說就是說56元的時候 全體股東都可以選擇接受這個要約,把手中的股票按這個價格賣給實際控制人興泰集團。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賣。
再有,你也可以繼續拿著股票,等到更低的時候接受要約,按要約價格56元賣。
所以56元成了安全低價。
❷ 我的股票要進行要約收購了,我要怎麼操作啊
如果您是融資買入的,需要保持維保比例超過300%,才可以將涉及要約收購的證券轉至普通賬回戶進行要約收購。(答轉出後,維保比例不得低於300%)
如果您是選擇融券賣出的股票涉及到要約收購,需要在上市公司發布公告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了結該筆融券負債。否則會進入平倉程序。
❸ 上市公司復牌後還需走哪些流程才可上交易所交易呢
關於上市公司停牌和復牌的規定一般由上市的交易所指定,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規則》中,有以下規定,比較復雜,總體看來,沒有最長臨時停牌時間的限制,核心還是要確保交易的三公原則和信息的充分披露: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12.1 上市公司發生本章規定的停牌事項,應當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與復牌。
本章未有明確規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認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與復牌,本所視情況決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事宜。
12.2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如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且預計難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規定披露前已經泄漏的,公司應當第一時間向本所申請停牌,直至按規定披露後復牌。
12.3 上市公司於本所交易時間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股東大會召開當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公司在本所非交易時間召開股東大會,且在此後的首個交易日或之前未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該首個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
12.4 公共媒體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本所可以在交易時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復牌。
公司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5 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本所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6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無保留意見,且該意見所涉及事項屬於明顯違反企業會計准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性規定的,自公司公布定期報告起,本所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按規定作出糾正後復牌。
12.7 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中期報告或未在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公布季度報告的,本所於相關定期報告披露限期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一天予以警示後復牌。
未披露季度報告的同時存在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按照本條前款和第十三章的規定停牌與復牌。
12.8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本所將自限期改正期滿後次一個交易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當日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上述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在停牌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12.9 上市公司在公司運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期間,本所視情況決定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和復牌時間。
12.10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者臨時報告披露不符合本規則等有關規定,且拒不按要求進行更正、解釋或者補充披露的,本所可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11 上市公司嚴重違反本規則且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按要求改正的,本所可以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視情況決定其復牌時間。
12.12 上市公司因某種原因使本所失去關於公司的有效信息來源時,本所可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前述情況消除後復牌。
12.13 上市公司因股權分布或者股東人數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的,本所將於上述交易日期滿後次一交易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公司可以在停牌後一個月內,向本所提出解決股權分布問題或股東人數問題的具體方案及書面申請,經本所同意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以復牌,但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應當在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發生變化導致連續十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時,及時對外發布風險提示公告。
12.14 上市公司因收購人履行要約收購義務,或收購人以終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而發出全面要約的,要約收購期滿至要約收購結果公告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
根據收購結果,被收購上市公司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具備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於要約結果公告日開市時復牌;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且收購人以終止公司上市地位為收購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於要約結果公告日繼續停牌,直至本所終止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但收購人不以終止公司上市地位為收購目的的,可以在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的方案,並參照12.13條規定處理。
12.15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至少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和相關事件的進展情況。
12.16 上市公司出現異常狀況,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風險警示處理的,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按本規則第十三章的有關規定停牌和復牌。
12.17 上市公司出現14.1.1、14.1.10條規定的情況之一,或者發生重大事件而影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資格的,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按本規則第十四章的有關規定停牌和復牌。
12.18 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轉換公司債券停止交易: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少於3000萬元時,在公司發布相關公告三個交易日後停止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停止其交易;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贖回期間停止交易;
(四)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為應當停止交易的其他情況。
12.19 除上述規定外,本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或者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決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
❹ 要約收購什麼時候復牌
哪個公司要約收購,我也知道,然後復牌殺進去賺錢
❺ 莫高股份現在要約收購多少股票了
這是我幫你查了,莫高股份(600543):控股股東要約收購(占公司總股本的5%)期滿 6月14日停牌,6月15日復牌。要約收購的目的是抵制惡意舉牌,增加國有控股權。
附公司公告,經參考: 莫高股份(600543)6月13日晚間公告,此前控股股東甘肅農墾向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約,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量為1605.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目前,要約收購期滿,因要約收購結果需進一步確認,經申請,公司股票於6月14日起停牌,待要約收購結果公告後復牌。
❻ 神華集團要約收購金馬集團如果成功了,那麼現在持有金馬集團股票的散戶是不是面臨股票退市血本無歸
5月10日,金馬集團(000602)發布公告稱,公司大股東神華國能擬要約收購公司剩餘.03%股權,使金馬集團終止上市,要約收購價格為每股13.46元,比公司停牌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10.61元溢價27%。此次要約收購以現金作為對價支付方式,所需最高資金總額為28.56億元,收購資金來源於收購人股東神華集團專項撥付資金。金馬集團持股人將獲得較好的現金對價補償。如果收購成功,持股者手裡的股票相當於賣了個不錯的價錢;如果收購不成功,股價將被拉得更高。總之,不論結果如何,持股者都將大賺。2009年報顯示,北京中匯利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中匯利遠」)、北京華盛創威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華盛創威」)、北京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匯豐投資」)、北京百利創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百利創建」)、北京物寶天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物寶天華」),在重組籌劃之前買入,合計持有568萬股。金馬集團2008年底最低價格至3.4元左右,上述5家公司正是在此時進入,成本最低可能低至2000萬元左右。而在消息公布後,股價快速上漲,最高漲至35元,上述5家公司堅守一年多即可獲利1億多元。
如果收購成功,收購范圍包括所剩所有股權,屆時,金馬集團會以較好的現金對價方式補償持股人。
❼ 要約收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因為股東入住將會帶來重組,資產注入的預期,股價也會上升的。
以要約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預定收購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以要約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公平對待被收購公司的所有股東。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應當得到同等對待。
收購人為終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或者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但未取得豁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支付收購價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4、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5、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❽ 要約收購的股票日後會漲嗎
應該算是個利好,收購價高的話證明收購方看好。
❾ 要約收購的股票復牌有漲跌幅限制嗎
還是在10個點的啊
❿ 如何操作股票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的程序操作: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
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三、終止上市。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四、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五、要約收購要約期間排除其他方式收購。
六、收購完成後股票限制轉讓。
收購人對所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六七月內不得轉讓。
七、股票更換。
通過要約收購方式獲取被收購公司股份並將該公司撤銷的,為公司合並,被撤銷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八、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10)中核集團要約收購後復牌股價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報告書
以收購要約方式應當按照規定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收購人應當自公告收購要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本次要約收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數據應提供資料來源,事實應有充分、客觀、公正的依據;
2.引用的數字應採用阿拉伯數字,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應指人民幣金額,並以元、千元或萬元為單位;
3.收購人可根據有關規定或其他需求,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外文譯本,但應保證中、外文本的一致性,並在外文文本上註明:「本要約收購報告書分別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編制,在對中外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4.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文本應採用質地良好的紙張印刷,幅面為209×295毫米(相當於標準的A4紙規格);
5.不得刊載任何有祝賀性、廣告性和恭維性的詞句。
二、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其他要求
1.收購人屬於一致行動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的,參與一致行動或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各成員可以推選其中一名成員以全體成員的名義統一編制並提交要約收購報告書,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均應在報告上簽字、蓋章。
2.由於商業秘密(如核心技術的保密資料、商業合同的具體內容等)等特殊原因,某些信息確實不便披露的,收購人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並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予以說明。
3.在不影響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閱讀不便的前提下,收購人可採用相互引證的方法,以避免重復和保持文字簡潔。
4.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文字應簡潔、通俗、平實和明確,格式應符合相關要求。在指定報刊刊登的要約收購報告書最小字型大小為標准6號字,最小行距為0.02.
5.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辦法》的規定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及要約收購報告書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並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刊登於指定網站,或者提示刊登該報告的收購人或上市公司的網址。收購人應當將要約收購報告書和備查文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和證券交易所,以備查閱。
6.收購人可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或摘要刊登於其他網站和報刊,考|試/大 但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
7.收購人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或者主要負責人)應保證要約收購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並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8.收購人的律師受收購人委託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應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及相關文件進行核查和驗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就其負有法律責任的部分承擔相應的責任。
9.收購人聘請的律師、注冊會計師、財務顧問及其所服務的專業機構應書面同意收購人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引用由其出具的專業報告或意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