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02單元07-09地塊樓盤房源情況
02單元07-09地塊目前已售罄。(數據更新於2019-10)
B. 上海黃浦區70地塊
規劃里沒有明確!規劃中涉及「推進重點功能區域舊改項目。重點推動38個舊改項目。加快推進546地塊、547地塊、豫泰確誠等項目,全面提升豫園腹地的整體品質,通過福佑地塊、中房南陽基地、中房南陽擴大地塊等項目,實現豫園地區與南外灘地區、太平橋地區的互通互聯。著力推進122街坊等項目,進一步提升新天地高端商務區的發展空間。大力推進南浦地塊、董家渡12號地塊、董家渡14號地塊等項目,實現南外灘地區互通互達。適時推進建國東路地區舊改項目徵收。」看看最後那句「適時推進建國東路地區舊改項目徵收。」能否涉及70地塊!
C. 上海規劃局的規劃安排(近幾年和未來幾年的規劃)
事先聲明:我認真的修改過內容了
2010年世界博覽會的上海把綠化作為城市規劃的重頭戲。隨著世博會申辦工作進入倒計時,表盤上那分分秒秒都躁動著的指針撩撥起所有關心世博會的人的心弦,特別是與世博項目休戚相關的上海市綠化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畢竟400公頃的申辦會址上有60%-80%都將是綠地。綠化對上海2010年世界博覽會的城市建設、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都非常重要,而且還能帶動經濟增長。
首先,綠化對上海的城市建設有促進推動作用。據了解,2010年世界博覽會將有多條與黃浦江垂直的綠色植物走廊,將綠化帶從濱江地區延伸到城市腹地,猶如現代城市與大自然連接的紐帶;在滿目綠意的襯托下,一條長四五百米、專供遊人徜徉觀光的花橋將橫跨浦江兩岸,成為聯系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標志性建築。世博會之後,將根據這一地區的城市雛形改造博覽會的空間,將其融入上海市區。綠色走廊和運河將予以保留。穿越黃浦江的花橋也將保留,它可把散步的遊人引向新的城市公園,在展覽會之後,作為上海市容的一部分,成為上海的又一標志性景觀。
其次,綠化能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2004年2月2日上海被正式授予「國家園林城市」的稱號,上海也提出了要建設森林城市的目標。在1990年,上海還處於還清債務階段;但就2004年上海全年新建綠地1800公頃,綠化覆蓋率達到36%,市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10平方米。內環線內基本消除綠化500米服務半徑盲區,建設了一大批大型公共綠地;由於2010年世界博覽會建設的城市綠地將更多。在綠地建設中不僅突出生態功能,更加註重綠地的綜合服務功能和城市景觀功能。以這種發展勢頭,到2010年,上海達到目標就指日可待了。
不僅如此,綠化還帶會動經濟的增長。由於2010年世界博覽會的緣故,上海的房價將會有所增長。房地產投資方面有數據顯示綠地最直接的收益者就是房地產開發商: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綠地總是"澤被"周邊---公園附近的房價幾乎沒有不"草長價高"的。近年來,公園附近的樓價每平方米至少上漲1000元,靠近綠地的樓盤的平均銷售套數也會高出遠離綠地的樓盤許多。
缺少綠色的家園就缺少了寧靜、安詳。沒有了茵茵綠草,只有片片慘白的路面,在強烈陽光下泛著刺眼的蒼白……
上海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管理辦法
(1999年1月27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5號令發布)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範本市戶外廣告的設置規劃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置戶外廣告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 (詞語解釋)
本辦法所稱的戶外廣告設施,是指以下列形式設置的戶外商業廣告設施:
(一)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空間等(以下統稱陣地)設置的路牌、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實物造型等;
(二)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陣地設置的彩旗、條幅、氣球等。
第四條 (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廣告業的主管部門和戶外廣告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市或者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或者區、縣工商局)負責戶外廣告設置的經營資質審核和戶外廣告內容登記、監督管理以及綜合協調。
市或者區、縣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或者區、縣規劃局)負責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規劃建設審核以及監督管理。
市或者區、縣市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或者區、縣市政委辦公室)負責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市容審核以及監督管理。
本市市政、園林、公安、公用、房地、財政、物價、廣告電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 (設置原則)
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與城市區域規劃功能相適應,合理布局、規范設置。
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牢固、安全,並與周圍環境協調,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第六條 (陣地規劃和技術標准)
本市重要地區和重要道路應當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規劃。
在本市重要地區和重要道路設置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規劃。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規劃由市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
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遵守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標准。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標准由市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規劃的要求制定。
第七條 (陣地使用權的取得)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的使用權可以通過協議、招標、拍賣等方式取得。
利用本市重要地區和重要道路的公共陣地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陣地使用權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者其他公開競爭方式出讓。
第八條 (禁止設置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用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築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樹或者損毀綠地的;
(五)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代建築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築控制地帶設置的;
(六)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內或者載體上設置的。
第九條 (設施設置期限)
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電子顯示牌(屏)一般不超過6年;期滿需延長設置的,應當於到期之日前30日內向原審批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舉辦大型文化、體育、公益活動或者舉辦各類商品交易會、展銷會等活動,需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的,應當於活動結束後7日內予以撤除,但經原審批機關一致同意允許保留的除外。
戶外廣告設施應當自審核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設置;逾期未設置的,其審批即行失效。
第十條 (設置申請的受理許可權)
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申請,按下列許可權受理:
(一)在重要地區和重要道路設置的,由市工商局受理;
(二)在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其他區域設置的,由區、縣工商局受理。
第十一條 (申請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提供的材料)
申請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明;
(三)具有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使用權的證明;
(四)戶外廣告設施設計圖、效果圖。
申請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進行自我宣傳的,應當提供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和第(四)項材料。
第十二條 (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審批程序)
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申請和審批,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向市或者區、縣工商局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並提供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二)市或者區、縣工商局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經營資質審核,經審核同意的,在《申請審批表》上加蓋印章後,將其與申請材料一並轉市或者區、縣規劃局;
(三)市或者區、縣規劃局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規劃建設審核,經審核同意的,在《申請審批表》上加蓋印章後,將其與申請材料一並轉市或者區、縣市政委辦公室;
(四)市或者區、縣市政委辦公室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市容審核,經審核同意的,在《申請審批表》上加蓋印章。
本辦法第三條(二)項規定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申請和審批,由市或者區、縣工商局和市或者區、縣市政委辦公室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進行。
通過招標、拍賣或者其他公開競爭方式出讓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陣地使用權的,市或者區、縣工商局應當會同其他審批機關對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以及參與競爭者進行預審。
第十三條 (相關手續的辦理)
申請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經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機關審批同意後,申請人應當憑經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機關蓋章確認的《申請審批表》辦理下列手續:
(一)向市或者區、縣市政委辦公室繳納市容整治費;
(二)向市或者區、縣規劃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零星);
(三)向市或者區、縣工商局辦理戶外廣告內容登記;
(四)向電力、市政或者其他相關部門辦理用電、掘路或者其他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戶外廣告內容登記)
辦理戶外廣告內容登記,應當向市或者區、縣工商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證明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文件;
(二)廣告樣稿;......
D.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的第二章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方式和程序
第十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劃要求)
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按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條(應當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范圍)
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外,各類建設項目均應當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中,商品房項目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他項目可以以出讓或者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前款規定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房地產轉讓的受讓人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在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下簡稱出讓金)後,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出讓合同的內容和格式)
出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出讓和受讓的當事人雙方;
(二)出讓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和面積;
(三)出讓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和規劃技術參數;
(四)出讓年限;
(五)出讓金金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拆除出讓地塊上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責任、費用承擔和完成期限;
(七)與出讓地塊相關的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要求和費用承擔的責任;
(八)出讓地塊的交付期限;
(九)項目建設的開工和完成期限;
(十)當事人雙方在出讓年限屆滿時的權利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三)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讓合同應當附有規劃管理部門根據批準的詳細規劃提供的出讓地塊的各項規劃要求和附圖。
出讓合同應當參照使用標准格式。出讓合同的標准格式由市土地管理部門制訂。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為70年;
(二)工業用地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為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為40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招標;
(二)拍賣;
(三)協議;
(四)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
用於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方式進行,但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五條(征詢規劃要求和相關批准手續的辦理)
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出讓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規劃管理部門征詢該地塊的規劃要求,規劃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批準的詳細規劃提供各項規劃要求及其附圖。
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出讓的,出讓人應當在招標、拍賣前,以書面形式向投資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征詢意見,並在招標文件和拍賣的有關資料中明確該地塊建設項目的立項條件、規劃、環境保護、園林綠化、衛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招標、拍賣完成後,受讓人憑出讓合同向投資、規劃等管理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
土地使用權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的,出讓地塊建設項目的相關手續,由受讓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投資、規劃等管理部門辦理。
第十六條(有關資料的提供)
出讓人應當向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提供下列資料:
(一)出讓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面積、地形圖或地籍圖;
(二)項目建設的完成年限、必須投入的最低建築費用和發展面積的下限;
(三)規劃用地性質、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和凈空限制等各項規劃要求;
(四)環境保護、園林綠化、衛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
(五)市政公用設施的現狀和配套建設要求;
(六)出讓地塊的地面現狀;
(七)出讓的方式和年限;
(八)受讓人應當具備的資格;
(九)出讓金的支付方式和要求;
(十)出讓合同的標准格式;
(十一)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方面的具體規定;
(十二)房地產買賣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三)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方式出讓的,其主要程序為:
(一)出讓人根據出讓地塊的具體條件發布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規定獲取招標文件,並在出讓人組織下踏勘出讓地塊;
(三)投標人支付保證金,並將投標文件密封後投入指定的標箱;
(四)出讓人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主持開標;
(五)由出讓人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提出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六)由出讓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並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七)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持中標通知書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開標和評標應當有本市的公證機關參加,並出具公證書。
第十八條(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拍賣方式出讓的,其主要程序為:
(一)由出讓人委託的拍賣人發布拍賣公告;
(二)競買人按拍賣公告確定的時間踏勘出讓地塊,並支付保證金;
(三)拍賣人按拍賣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拍賣,通過公開競價,應價最高的競買人為買受人;
(四)買受人與拍賣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五)買受人持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拍賣應當有本市的公證機關參加,並出具公證書。
第十九條(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通過協議方式出讓的,其程序為:
(一)出讓人向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提供出讓地塊的有關資料;
(二)有意受讓土地使用權者獲得有關資料後,經與出讓人協商一致,簽訂出讓合同,並支付定金。
第二十條(具體實施辦法的制訂)
出讓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建設、規劃等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第二十一條(定金、保證金和出讓金)
定金、保證金和出讓金應當按出讓人規定的幣種支付。
定金、保證金可以抵充出讓金。
對未中標者和買受人以外的競買人已支付的定金、保證金,出讓人或者拍賣人應當予以退還。
第二十二條(出讓地塊原使用者土地使用權的收回)
按本辦法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地塊原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
第二十三條(受讓人土地使用權的登記)
出讓合同簽訂時,出讓地塊上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已拆除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一並出讓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出讓合同簽訂時,出讓地塊上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受讓人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一)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出讓人負責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應當在受讓人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出讓人按出讓合同規定交付出讓地塊後,由受讓人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二)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受讓人負責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出讓人應當發給受讓人土地臨時使用證明,並由受讓人與出讓地塊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單位簽訂委託拆除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合同;受讓人應當在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拆除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
出讓人應當在市或者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時公布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成交價格。
第二十四條(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的要求)
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合同約定的規劃用地性質、規劃要求、開發期限和條件進行土地開發、利用和經營。
受讓人在出讓地塊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應當按本市規劃管理、建築業管理、房地產管理以及交通、環保、衛生、環衛、消防等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各項申請審批手續。
第二十五條(規劃用地性質或者規劃要求的變更)
受讓人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內,需改變出讓合同約定的規劃用地性質或者規劃要求的,必須向出讓人和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的,受讓人應當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合同,並相應調整出讓金;不予批準的,應當由出讓人或者規劃管理部門書面通知受讓人。
第二十六條(出讓金的管理)
出讓金應當按規定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安排使用。
E. 哪裡可以查到上海具體地塊名稱啊
好多區都有紅旗村 就普陀區沒有 你確定地址對嗎??
F. 2020年上海拍牌全年警示價多少
截止2020年5月數據,上海拍牌警示價為89300元。4月車牌最低成交價90400元,平均成交價為90494元,中標率10.0%。
5月份車牌拍賣將於5月23日(10:30-11:30)舉行,本月個人額度投放16500輛,個人在用車有效額度委託拍賣1276輛,合計拍賣總數17776輛,比上月增加3366輛。
近期拍牌情況統計
2020年:
1月:個人額度8612輛,131948人競拍,最低成交價90500元,均價90557元,中標率6.5%
2月:個人額度7966輛,130962人競拍,最低成交價90900元,均價90941元,中標率6.1%
3月:個人額度11970輛,133903人競拍,最低成交價90100元,均價90141元,中標率8.9%
4月:合計拍賣總數14410輛,144210人競拍,最低成交價90400元,均價90494元,中標率10.0%
(6)上海近二年拍賣地塊擴展閱讀:
按照「控量、穩價、遏制炒作」的目標和原則,上海機動車額度拍賣完善方案於2013年8月份機動車額度拍賣時正式實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確「警示價」啟動機制。
「警示價」為首次出價階段的上限,高於該價格時,系統不予接受;第二階段價格修改仍按現行方法進行。原則上,額度拍賣成交均價單月增幅達到3%(含)以上,則次月啟動首次出價階段設置「警示價」措施。
如單月增幅達到6%(含)以上時,從次月起連續兩個月實施首次出價階段設置「警示價」措施,且兩次「警示價」價格相同。「警示價」價格設定標准為剔除價格波動異常月份(漲幅超3%月份)後,取最近三個月拍賣成交均價的加權平均值。
G. 2020年上海市黃埔區504地塊采遷么
應該是黃浦區!504地塊的動遷已經有批復了!
H. 上海 195、198地塊指什麼
195區域指規劃工業區塊外、集中建設區內的現狀工業用地,因實際面積約195平方公里而得名。195區域雖然在城市基建區內,但因為產業結構差異的原因,會出現較大幅度的調整,這也就意味著不少企業將面臨外遷。
198區域就是規劃產業區外、規劃集中建設區以外的現狀工業用地,面積大約為198平方公里,同樣因面積數而得名。
(8)上海近二年拍賣地塊擴展閱讀:
「195區域」因位於規劃工業區塊外,又地處城市集中建設區內,被要求按照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功能、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方向轉型。
在房地產市場進入存量房時代後,城市更新日益受到重視。近期,上海多個城市更新項目相繼面市並獲得不少好評,這背後是上海的土地供應瓶頸已現。
為破解土地資源緊約束瓶頸,提高工業用地利用績效,上海市也進行了創新性的探索,根據是否屬於規劃工業區塊內、集中建設區內,將工業用地劃分為「104區塊」、「195區域」和「198區域」,並分別提出不同的轉型方向。
其中「195區域」因位於規劃工業區塊外,又地處城市集中建設區內,被要求按照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功能、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方向轉型。而這195平方公里具備「工改商」潛力的工業用地,自然落入了不少開發商眼中。
I. 哪裡可以查到上海公開拍賣的地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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